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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UK NANG (HOLDINGS)LIMITED
卓能(集团)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票代号:131)
股东特别大会结果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下午三时正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有关批准新服
务协议之决议案已获独立股东透过投票表决之方式正式通过。
兹提述卓 能(集 团)有限公司(「本 公司」)於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刊发之公布以
及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刊发之通 函(「通 函」),内容有关新服务协议。除文义另有
所指外,本公布所采用之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特别大会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有关批准新服务协议(包括据此拟进行
之交易及有关年度上限)之普通决议案,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下午三时
正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获独立股东透过投票表决之方式正式通过。
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21,730,913股。董事会确认,赵博士及
其联系人 士(包括赵博士全资实益拥有之公司欣然有限公司及世灏证券有限公司)
已就决议案放弃投票,而除此以外,并无股东只可出席及对股东特别大会之普通
决议案只可投反对票。因此,独立股东所持有赋予其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
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有关普通决议案之股份总数为148,010,188股。独立股东於股
东特别大会上就普通决议案进行投票时并不受任何限制。
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结果如下:
投票数目(%)
普通决议案
赞成 反对
决议案(1)批准新服务协 议(包括据此拟进行之 16,235,873 6
交易及有关年度上限)* (99.999963%) (0.000037%)
* 普通决议案之全文内容已载於通函内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内。
由於超过50%投票均赞成普通决议案,因此,上述普通决议案已正式通过成为本
公司之普通决议案。
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担
任投票之监票员。
代表董事会
主席
赵世曾博士
谨启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九名董事,其中赵世曾博士(主席)、赵式芝
女士(副主席)、翁 峻杰先生及何秀芬女士为执行董事,赵式浩先生及李鼎尧先生
为非执行董事,以及孙秉枢博士、丁午寿先生及林家威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卓能(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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