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EUK NANG (HOLDINGS)LIMITED
卓能(集团)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票代号:131)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布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
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本集团预期於截至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而於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则为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之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布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 市规 则」)第13.09条以及
证券及期货条 例(「证券及期货条 例」)第XIVA部 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卓能(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
投资者,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 司(「本 集团」)预期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六个月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而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则为亏损。预期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本公司拥有人
应占溢利有所增加乃主要由於销售深圳市物业之收入1,645,748,000港 元(截至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 月:无),部分被以下各项抵销所致:
1.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变动之减少20,958,000港 元(截 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六个月:增加16,935,000港元);
2.行政费用增加66,076,000港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25,903,000港元);及
3.销售深圳市物业以致所得税支出增加868,502,000港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六个 月:4,450,000港 元)。
本公布所载资料乃本公司管理层仅根据管理账目及经参考目前所得资料而得出之
初步评估结果。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本集团中期业
绩尚未订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应审慎细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布,预期有关业绩公布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
二十七日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之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卓 能(集 团)有 限公司
公司秘书
何秀芬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赵世曾博士(主席)、赵 式芝女士(副 主 席)、翁
峻杰先生及何秀芬女士;非执行董事为赵式浩先生及李鼎尧先生;独立非执行董
事为孙秉枢博士、丁午寿先生及林家威先生。
卓能(集团)
00131
卓能(集团)行情
卓能(集团)(00131)公告
卓能(集团)(00131)回购
卓能(集团)(00131)评级
卓能(集团)(00131)沽空记录
卓能(集团)(00131)机构持仓
<上一篇 關連交易 - 出售待售股份及轉讓股東貸款
下一篇> 2016年度業績預增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