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o SplendidHoldings Limited
中国华泰瑞银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006)
代表委任表格
供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中午十二时正於香港上环德辅道中166-168号E168大厦8楼举行之股东周年大 会(「大会」)使用
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附注1)
地址为
为中国华泰瑞银控股有限公 司(「本公 司」)股本中之股份共 股之登记持有人(附注2),兹委任
大会主席或(
附注3)地址为为本人╱吾等之代 表,出席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中午十二时正於香港上环德辅道中166-168号E168大厦8楼举行之大会及其任何续 会,并代表本人╱吾等以本人╱吾等之名义就决议案按以下指示投票。 阁下投票之意愿(附
请在适当空栏内填 上「」号,以 表示 注4)。
赞成(
# 普通决议案 附注4) 反对(附注4)
1. 省 览、考虑及采纳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董事(「董 事」)会报告与核数师报告
2. (a)重选周志华先生为执行董事
(b)重选王涛先生为执行董事
(c)重选杨淑颜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d)重选张晓光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e)重选李艳华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f)授权董事 会(「董事 会」)厘定董事之酬金
3. 重聘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4. A.授予董事发行及处理本公司额外股份之一般授权
B.授予董事购回本公司本身股份之一般授权
C.根据第4项普通决议案,透过加上购回之股份数目而扩大授予董事发行本公
司股份之一般授权
股东签署(
附
日期:二 零一六年 月 日 注5):
附 注: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2. 请填上与本代表委任表格有关以 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股份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所有以阁下名 义登记之本公司股份有关。3. 倘选择大会主席以外之任何委任代表,请 划去「大会主席或」字 样,并在空栏内填上阁下所拟委派代表之姓名及地址。倘并无填 上此空 栏,则大会主席将作为 阁下之委任代表。本 代表委任表格之每项更 正,均须由签署人简签示可。4.注意:请在空栏内填上「」号以表示阁下之投票意愿。倘阁下欲投票赞成任何一项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 倘 阁下欲投票反对任何一项决议 案,请在「反 对」栏内填上「」号。倘未有任何特定指 示,则委任代表可酌情投票或放弃投 票。5. 本代表委任表格必须由阁下或 阁下以书面正式授权之授权人签署,或如股东为法团,则代表委任表格须盖上公司印监,或经由 公司负责人或正式书面授权人亲笔签署。6. 倘为联名持有 人,本公司将接纳排名最先持有人的投 票(不论是亲自或委派代表投票 ),其 他联名持有人的投票均属无效。就 此而 言,排 名先後乃根据本公司股东名册内的排名次序而 定。7. 本代表委任表格经正式签署後,连 同签署人之授权书(如有)或其他授权文 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之授权书或授权文件 副本,最迟须於大会指定举行时间四十八小时前送达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 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8. 凡有权出席大会及在会上投票之股 东,均可委任一位人士(必须为个人)为代表出席,并 於投票表决时代其投票。股东可於任何股 东大会(或任何类别大会 )上 委任任何数目之代表代其出 席。受委任之代表无须为本公司股东。9. 阁下於填妥并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仍可亲自出席大会及於会上投票,届 时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视作撤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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