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KYWORTHDIGITALHOLDINGSLIMITED
(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 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751)
派付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6个月之中期股息
应派付2016/17中期股息总额:港币287,459,172.67元
1,828,204,267 股股份已选择收取代息股份,即占於记录日之已发行股份总
数约61.05%,涉及发行40,721,023股代息股份(包括合共12股零碎股份)
1,166,162,115 股股份已选择收取现金股息,即占於记录日之已发行股份总
数约38.95%,涉及现金派付港币111,951,562.88元
紧随於2017年2月7日将发行之40,721,023股代息股份後,已发行股份总
数合共3,035,305,405股(假设由本公告日期至2017年2月7日期间没有其
他发行或购回股份)
谨此提述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1月5日之通函(「通
函」),有关派付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6个月之2016/17中期股息每股港币0.096
元予於2016年12月9日(「记录日」)载列於本公司股东名册内的股东。根据通
函,股东有权选择收取股份(「代息股份」)以代替现金收取部份或全部2016/17
中期股息。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於2017年1月20日(即接纳选择收取代息股份以代替现金之最後日期),已接
获涉及合计1,828,204,267股(占於记录日之已发行股份总数约61.05%)的股份
持有人选择收取代息股份作为2016/17中期股息,并涉及合计1,166,162,115股(占
於记录日之已发行股份总数约 38.95%)的股份持有人选择收取现金股息,涉及
现金派付港币111,951,562.88元。
按每股港币4.31元(有关基准已於通函内披露)之发行价,本公司根据以股代息计
划将发行合共40,721,023股代息股份(包括合共12股零碎股份),占於2017年2
月7日经发行代息股份後之扩大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34%。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994,584,382股。紧随於2017年2
月7日将发行40,721,023股代息股份後,发行的股份总数将为3,035,305,405股(假
设由本公告日期至2017年2月7日期间没有其他发行或购回股份)。
承董事会命
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林成财
香港,2017年1月25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会主席赖伟德先生,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杨东文先生,执行董事林卫平女士、施驰先生及刘棠枝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伟斌先生、魏炜先生及张英潮先生。
*仅供识别
<上一篇 2016年度全年業績
下一篇> 2016年度全年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