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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网址:www.ir.shangri-la.com
(股份代号:00069)
持续关连交易
有关上海浦东嘉里大酒店之酒店管理协议续期
兹提述二零一三年之公布,有关香格里拉国际(作为管理人)及浦东嘉里城(作为拥有人)所订立之酒店管理协议续期,由香格里拉国际向该酒店(一间由浦东嘉里城拥有之酒店)提供为期三年之酒店管理服务,并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届满。
根据酒店管理协议之条款,香格里拉国际已决定就酒店管理协议再续期三年,并将於二零二零年一月五日届满。酒店管理协议之现时条款全部均为不变。
香格里拉国际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浦东嘉里城由嘉里建设持有 40.8% 权益,而嘉里建
设为嘉里控股(本公司之主要股东)非全资拥有之附属公司。因此,浦东嘉里城为本公司主要股东之联系人亦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根据上市规则,酒店管理协议续期(香格里拉国际将继续为该酒店提供酒店管理服务)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由於酒店管理协议续期後各财政年度之上限高於适用百分比率之0.1%但低於5%,因此本
公司须遵守有关公布及申报之规定,惟可获豁免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酒店管理协议之详情及费用之实际金额将根据上市规则於本公司日後之年报及账目中披露。
绪言
兹提述二零一三年之公布,有关香格里拉国际(作为管理人)及浦东嘉里城(作为拥有人)所订立之酒店管理协议续期,由香格里拉国际向该酒店提供为期三年之酒店管理服务,并己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届满。
酒店管理协议续期
根据酒店管理协议之条款,香格里拉国际已决定就酒店管理协议再续期三年,并将於二零二零年一月五日届满。酒店管理协议之现时条款全部均为不变。
预期最高年度费用总金额
根据酒店管理协议之条款,该酒店之预期入住率、潜在通胀、该酒店入住率之合理升幅及未能预计入住率及/或客房价升幅之合理宽限,董事会预期上限不会超过下列金额:截至以下年度止财政年度 上限(美元)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600,000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800,000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000,000倘超逾任何上述之上限,本公司将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之规定。
酒店管理协议续期之理由
由於提供酒店管理及相关服务乃本集团主要业务之一,因此,酒店管理协议续期乃符合本集团之利益。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酒店管理协议续期为本集团一般及日常业务,并确信酒店管理协议之条款仍然符合一般商业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董事会确认概无董事於酒店管理协议中拥有重大利益,因此概无董事须就酒店管理协议续期之决议案放弃投票。
有关本集团、香格里拉国际及浦东嘉里城之资料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为拥有及经营酒店及相关物业,以及提供酒店管理及相关服务。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於多个国家内亦为若干不同商标及服务标志之注册所有人,该等商标计有「香格里拉」、「今旅」、「盛贸」、「Rasa」、「夏宫」及「香宫」及其他相关标记及标志。
香格里拉国际之主要业务为提供酒店管理、市场推广、通讯、订房、谘询及其他与酒店相关服务。
浦东嘉里城之主要业务为拥有及发展一综合发展项目,包括该酒店、办公楼、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商业及相关配套设施。
上市规则之含意
香格里拉国际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浦东嘉里城由嘉里建设持有 40.8% 权益,而嘉里建
设为嘉里控股(本公司之主要股东)非全资拥有之附属公司。因此,浦东嘉里城为本公司主要股东之联系人亦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根据上市规则,酒店管理协议续期(香格里拉国际将继续为该酒店提供酒店管理服务)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由於酒店管理协议续期後各财政年度之上限高於适用百分比率之0.1%但低於5%,因此本公司须遵守有关公布及申报之规定,惟可获豁免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酒店管理协议之详情及费用之实际金额将根据上市规则於本公司日後之年报及账目中披露。
释义
「二零一三年之公布」 指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一日披露有关
先前的酒店管理协议续期之公布
「Allgreen」 指 Allgreen PropertiesLimited,一家於新加坡注
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为嘉里控股之联系人
「联系人」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上限」 指 预期每财政年度之最高年度费用总金额
「本公司」 指 Shangri-LaAsiaLimited香格里拉(亚洲)有限
公司,一家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获豁免有限公
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作第一上市及於新加
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作第二上市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费用」 指 浦东嘉里城就酒店管理协议项下之酒店管理服
务应付予香格里拉国际及/或本集团之费用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该酒店」 指 上海浦东嘉里大酒店(一间由浦东嘉里城拥有
之酒店)
「酒店管理协议」 指 香格里拉国际(作为管理人)与浦东嘉里城
(作为拥有人)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日签订由
香格里拉国际向该酒店提供酒店管理服务之酒
店管理协议
「酒店管理服务」 指 由香格里拉国际根据酒店管理协议所提供之管
理、市场推广、通讯及订房服务之酒店管理服
务
「嘉里控股」 指 嘉里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
「浦东嘉里城」 指 上海浦东嘉里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
注册成立之中外合资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嘉
里建设、Allgreen及一独立於本公司之第三方
最终持有23.2%、40.8%、16%及20%权益
「嘉里建设」 指 KerryPropertiesLimited嘉里建设有限公司,
一家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获豁免有限公司,其
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百分比率」 指 具有上市规则第14章所赋予之涵义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格里拉国际」 指 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一家於香港
注册成立,并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代表董事会
香格里拉(亚洲)有限公司
主席
郭惠光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於本公布发表日,本公司之董事为: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郭惠光女士(主席) AlexanderReidHAMILTON先生
林明志先生(首席执行官) TimothyDavidDATTELS先生
柳公伟先生(董事总经理及首席营运官) 李国章教授
雷孟成先生 李开复博士
MadhuRamaChandraRAO先生
非执行董事
郭孔丞先生
何建源先生
何崇涛先生(何建源先生之替任董事)
香格里拉(亚洲)
0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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