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ARTINICHINACO. LTD.
雅天妮中国有限公司
(IncorporatedinBermudawithlimitedliability)
(Stockcode:789)
(股份代号:789)
委任执行董事及澄清
委任执行董事
雅天妮中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余忠莲女士
(「余女士」)将自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余女士,50岁,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加入本公司并负责市场运营及人力资源管理工
作。彼拥有逾10年时赏饰品贸易及管理经验。凭藉余女士的时赏饰品贸易经验,
董事会相信,在集团新产品方向及市场策略方面,余女士能提供有价值之建议。
於本公告日期,余女士并无拥有任何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界定之本公司股权利
益,及余女士为董事会主席、公司首席执行官及执行董事谢海州先生之配偶。
�C1�C
余女士已订立自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起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三十一日止为期三年之
公司董事委任服务协议。余女士的薪酬为每年120,000港元及年终酬金10,000元
。其酬金乃参照其工作职责及现行市况厘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概不知悉有任何其他事宜或资料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亦无 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须披露有关上述委任董事之资料。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余女士加入董事会。
澄清
兹提述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之公司公告(「上述公告」)有关委任
梁耀祖先生为执行董事,董事会在此澄清,梁先生不是无特定任期,其任期自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起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止及终止委任任何一方不少於
三个月通知期。尽管梁先生的薪酬不变,其亦有资格获得董事会酌情而定之奖金。
梁先生在上述公告中之其它委任条款维持不变。
承董事会命
雅天妮中国有限公司
主席
谢海州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谢海州先生(主席)、林少华先生及梁耀祖先生
;而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斐先生、刘耀杰先生及曾招辉先生。
�C2�C
<上一篇 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下一篇> 根據一般授權配售新股及建議更改公司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