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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報告2016

第三季度报告2016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创业板(「创业板」)的特色 创业板的定位,乃为相比起其他在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的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有意投资的人士应了解投资於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的考虑後方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的较高风险及其他特色表示创业板较适合专业及其他老练投资者。 由於创业板上市的公司新兴的性质使然,在创业板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於联交所主板买卖的证券承受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创业板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报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报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乃根据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之规定提供有关中国金典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之资料。本公司各董事(「董事」)共同及个别对本报告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谘询後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报告所载之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且无误导或欺诈成份,且本报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以致本报告所载任何陈述或本报告有所误导。 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呈列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连同二零一五年同期之未经审核比较数字如下: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营业额 2 72,584 80,134 190,424 190,763 销售成本 (35,776) (42,994) (95,932) (104,914) 毛利 36,808 37,140 94,492 85,849 其他收入 1,467 194 2,943 773 销售及分销成本 (20,122) (13,884) (51,835) (40,089) 行政开支 (9,568) (10,132) (31,776) (25,387) 融资成本 (618) (466) (1,618) (1,581) 除税前溢利 7,967 12,852 12,206 19,565 所得税开支 3 (1,967) (2,370) (2,562) (3,716) 期间溢利 4 6,000 10,482 9,644 15,849 期间其他全面开支 可随後重新分类至损益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   汇兑差额 (432) (728) (862) (559)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期间全面收入总额 5,568 9,754 8,782 15,290 每股盈利 基本及摊薄(人民币分) 5 0.61 1.40 1.17 2.11 中国金典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报告 2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中国 股本 资本储备 法定储备 兑换储备 保留溢利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经审核) 15 – 30,059 3,966 49,665 83,705 期间溢利 – – – – 15,849 15,849 期间其他全面收入: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汇兑差额 – – – (559) – (559) 期间全面收入总额 – – – (559) 15,849 15,290 发行新股份 – – – – – – 重组 (15) 15 – – – –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未经审核) – 15 30,059 3,407 65,514 98,995 3 中国金典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报告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中国 股本 股份溢价 资本储备 法定储备 兑换储备 保留溢利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经审核) – – 15 38,173 2,983 69,710 110,881 期间溢利 – – – – – 9,644 9,644 期间其他全面收入: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汇兑差额 – – – – (862) – (862) 期间全面收入总额 – – – – (862) 9,644 8,782 以配售的方式发行新股份(附注(a)) 2,152 90,358 – – – – 92,510 发行新股份应占交易成本 – (9,518) – – – – (9,518) 股份资本化发行(附注 (b)) 6,454 (6,454) – – – – –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未经审核) 8,606 74,386 15 38,173 2,121 79,354 202,655 (a)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本公司25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通过按每股股份配售 价0.43港元向公众投资者进行配售的方式发行,产生股份溢价107,500,000港元(相当於约人民币 92,510,000元)。 (b) 根据本公司股东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通过的书面决议案,本公司749,980,000股每股面值0.01 港元之普通股通过将本公司股份溢价账的进账金额约7,499,800港元(相当於约人民币6,454,000元) 拨作资本的方式入账列为缴足。 中国金典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报告 4 简明综合财务资料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1. 呈列基准 中国金典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为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及其股份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公司於期内从事投资控股。本公司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口腔护理、皮革护理及家庭卫生产品制造及营销。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未经 审核简明综合财务资料(「财务资料」)已根据联交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第18章适用披露规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 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编制。 本集团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资料应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所载会计师报告(「会计师报告」)一并阅读。 本公司功能货币为港元。本集团主要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由於本集团主要在中国经营,故本公司董事认为财务资料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恰当。 5 中国金典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报告 简明综合财务资料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2. 分部资料 向本公司执行董事(即主要经营决策者(「主要经营决策者」))报告以供分配资源及评估分部表现的资料专注於所交付或提供的货品或服务的类型。於达致本集团的可呈报分部时,并无汇集主要经营决策者所识别的经营分部。 特别是,本集团的可呈报及经营分部如下: 1) 口腔护理产品分部报告口腔护理产品制造及销售。 2) 皮革护理产品分部报告皮革护理产品制造及销售。 3) 家庭卫生产品分部报告家庭卫生产品制造及销售。 4) 其他分部报告其他产品制造及销售。 (a) 分部收益及业绩 分部营业额指销售口腔护理、皮革护理及家庭卫生产品所得收益。 以下为本集团按可呈报及经营分部所作的收益及业绩分析: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未经审核) 口腔 皮革 家庭 护理产品 护理产品 卫生产品 其他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益 106,701 30,039 53,684 – 190,424 中国金典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报告 6 简明综合财务资料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2. 分部资料(续) (a) 分部收益及业绩(续)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未经审核) 口腔 皮革 家庭 护理产品 护理产品 卫生产品 其他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益 95,777 34,719 58,753 1,514 190,763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未经审核) 口腔 皮革 家庭 护理产品 护理产品 卫生产品 其他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益 41,753 13,046 17,785 – 72,584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未经审核) 口腔 皮革 家庭 护理产品 护理产品 卫生产品 其他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益 38,588 14,789 26,757 – 80,134 经营分部的会计政策乃与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相同。分部溢利指各分部未经分配销售及分销开支、行政开支、其他收入及融资成本所赚取溢利。此为向本集团主要经营决策者报告以作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的措施。 7 中国金典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报告 简明综合财务资料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3. 所得税开支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所得税指: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即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 2,041 2,458 3,562 3,861 递延税项 (74) (88) (1,000) (145) 1,967 2,370 2,562 3,716 (a) 根据英属处女群岛(「英属处女群岛」)规则及规例,本集团毋须在英属处女群 岛缴纳任何所得税。 (b) 因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并无於香港产生任何应课税 溢利(二零一五年:零),故并无作出香港利得税拨备。 (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 则,於中国注册的中国附属公司税率为25%。 (d) 本集团在中国注册的附属公司其中一间被认可为高新技术企业,经地方税务 局授予税项优惠并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享有15%(二零一五 年:15%)优惠税率的中国企业所得税。 中国金典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报告 8 简明综合财务资料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4. 期间溢利 期间溢利乃经扣除下列各项後达致: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上市开支 714 2,349 6,893 5,068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1,881 1,529 4,544 4,344 无形资产摊销 147 442 218 442 预付租赁付款摊销 218 211 442 436 确认为开支的存货成本 35,776 42,994 95,932 104,914 5. 每股盈利 期内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之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据以下数据计算: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6,000 10,482 9,644 15,849 股份数目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股 千股 千股 千股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980,978 750,000 827,555 750,000 9 中国金典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报告 简明综合财务资料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5. 每股盈利(续) 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已根据招股章程所述资本化发行之影响作出追溯调整,犹如该等资本化发行股份已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初发行。 由於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并无任何已发行潜在摊薄普通股,故并无就该等期间呈列的每股基本盈利作出调整。 6. 股息 本公司董事并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二零一五年:零)任何股息。 中国金典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报告 10 业务回顾及前景 业务回顾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集团录得营业额约人民币190.4百万元, 较去年同期轻微减少约0.2%;及本期间的纯利(扣除非经常性上市开支前)(「经调 整溢利」)约为人民币16.5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 21.1%。经调整净利润率约为 8.7%,较去年同期减少约2.3个百分点(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11.0%)。 经调整溢利金额减少乃主要由於广告及推广开支及研发成本增加所致。董事认为,增加广告及推广开支将有助於本公司推广其产品及提高其长期竞争力。另一 方面,本公司的整体毛利率由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45.0%增加 至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49.6%。毛利率增加(尤其是口腔护理产品)主要由於於二零一六年前九个月与供应商磋商更佳条款,从而降低口腔护理产品的销售成本。 配售股份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本公司以每股本公司普通股0.43港元完成配售及本公司 自配售收取的所得款项净额(扣除包销费用及其他开支後)约为76.2百万港元。 董事拟将该等配售所得款项净额用於扩大本公司生产及仓储能力、广告及推广活动、拓展分销网络、提升本公司的研究与开发实力及用作营运资金及用於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11 中国金典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报告 业务回顾及前景 前景及展望 於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本公司的新研发中心及新办公大楼已竣工并投入使用。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生产车间建造已完工并在进行装修,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上半年投入使用。董事相信,新生产车间将提高本公司的生产及产品开发能力以及进一步提高其竞争力。 二零一六年余下年度之经济展望仍然不明朗。本地市场的竞争预期将更加激烈。 为了保持我们於市场之竞争力,本公司将持续专注於口腔护理产品市场。另一方面,本公司目前正在开发有关家庭卫生产品及皮革护理产品的新产品(包括方案及产品设计)以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 中国金典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报告 12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经营业绩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营业额及经调整溢利约为人民币190.4百万 元及约人民币16.5百万元,分别较去年同期约人民币190.8百万元及约人民币20.9 百万元减少约0.2%及21.1%。於调整非经常性上市开支後,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 三十日止九个月的每股基本盈利约为人民币2.00分,而去年同期则为人民币2.79 分。 营业额 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录得营业额约人民币190.4百万元, 较去年同期约人民币190.8 百万元轻微减少约0.2%。营业额减少主要由於家庭卫生 产品营业额由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人民币58.8百万元减少约人 民币5.1百万元或8.7%至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人民币53.7百万 元。该减少主要归因於本期间家庭卫生产品销量减少。皮革护理产品营业额由截 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人民币34.7百万元减少约人民币4.7百万元或 13.5% 至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人民币30.0 百万元。该减少主要由於低端皮革护理产品销量减少所致。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集 团录得其他产品(主要指工业卫生产品)营业额约人民币1.5百万元,及於二零一六年同期并无就其他产品录得营业额。营业额减少部分被口腔护理产品营业额由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人民币95.8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10.9百万元或 11.4%至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人民币106.7百万元所抵销。该增加主要由於自二零一五年下半年起口腔护理产品的销量上涨。 销售成本 销售成本由去年同期约人民币104.9百万元减少约8.6%至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 日止九个月约人民币95.9百万元。该减少乃由於於二零一六年前九个月与供应商 磋商更佳条款,成功地提高毛利率所致。 13 中国金典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毛利及毛利率 毛利由去年同期约人民币85.8百万元增加至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 月约人民币94.5百万元,增加约10.1%。毛利率增加至约49.6%,较去年同期的 约45.0%上升4.6%。该增加主要由於於二零一六年前九个月与供应商磋商更佳条 款,从而降低口腔护理产品的销售成本。 销售及分销成本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所产生的销售及分销开支约为人民币51.8百 万元,较去年同期约人民币40.1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11.7 百万元,增加约29.2%, 主要受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广告及推广活动增加所带动。 行政开支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所产生的行政开支约为人民币31.8百万元, 较去年同期约人民币25.4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6.4百万元,增加约25.2%。该增 加主要由於本期间的非经常性上市开支约人民币6.9百万元(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 三十日止九个月:约人民币5.1百万元)。不计及上市开支的影响,行政开支增加 约人民币4.6百万元及上升约22.5%,主要由於研发开支、行政雇员成本及差旅开 支增加所致。 融资成本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所产生的利息开支约为人民币1.6百万元,较 去年同期增加约人民币37,000元,增加约2.3%,受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 九个月平均计息贷款结余较去年同期增加所带动。 中国金典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报告 14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期间溢利 由於上述,我们的纯利由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人民币15.8百万 元减少约39.2%至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人民币9.6百万元。於计 及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的非经常性上市开支分别约人民币6.9百万元及约人民币5.1百万元後,经调整溢利由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 日止九个月约人民币20.9百万元减少至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人 民币16.5百万元,减少约21.1%。经调整净利润率约为8.7%,较去年同期减少约 2.3个百分点(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11.0%)。 股息 董事会已决定不宣派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股息。 持有重大投资、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以及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的计划 除招股章程所披露本公司股份於创业板上市相关本集团重组外,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内,本集团概无持有重大投资、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除招股章程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并无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计划。 15 中国金典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报告 其他资料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於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之权益及╱或淡仓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於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被当作或视作拥有的权益及淡仓)或将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记录在该条文所述登记册内,或须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6至5.67条中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条文而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於本公司普通股中的好仓 股份或 占本公司权益 董事姓名 身分╱权益性质 相关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李秋雁女士(「李女士」) 受控制法团权益(附注1) 637,500,000 63.75% 童星先生(「童先生」) 受控制法团权益(附注2) 112,500,000 11.25% 附注: 1. 李女士实益拥有中宝玛俪投资有限公司(「中宝玛俪」)全部已发行股本。因此,就证券及期货条例 而言,李女士被视为或被当作於中宝玛俪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李女士为中宝玛俪的董事。 2. 童先生实益拥有童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童星控股」)全部已发行股本。因此,就证券及期货条例 而言,童先生被视为或被当作於童星控股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童先生为童星控股的董事。 於相联法团股份中的好仓 股份或 占本公司权益 董事姓名 相联法团的名称 身分╱权益性质 相关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李女士 中宝玛俪 实益拥有人 1 100% 中国金典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报告 16 其他资料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 (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 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及淡仓(包括彼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352条须记录在该条文所述登记册的权益及淡仓,或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5.46 至5.67条中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而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於本公司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之权益及╱或淡仓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据董事所知,以下不属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之 人士於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的 规定向本公司披露,或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记录在该条文所述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及╱或直接或间接拥有可在任何情况下於本集团任何其他成 员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投票的任何类别股本面值10%或以上的权益: 於本公司普通股中的好仓 股份或 占本公司权益 董事姓名 身分╱权益性质 相关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中宝玛俪 实益拥有人 637,500,000 63.75% 童星控股 实益拥有人 112,500,000 11.25% 童渝先生 配偶权益(附注1) 637,500,000 63.75% 张丽女士 配偶权益(附注2) 112,500,000 11.25% 附注: 1. 童渝先生为李女士的配偶。因此,就证券及期货条例而言,童渝先生被视为或被当作於李女士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童渝先生为童先生之父。 2. 张丽女士为童先生的配偶。因此,就证券及期货条例而言,张丽女士被视为或被当作於童先生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 17 中国金典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报告 其他资料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於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的规定向本公司披露,或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记录在该条文所述登记册内的权益及淡仓;及╱或直接或间接拥有附带权利可在任何情况下在本集团任何其他成员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投票的任何类别股本面值10%或以上的权益。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根据本公司股东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通过的书面决议案采纳购股权计划(「该计划」)。该计划旨在令本公司向选定参与者授予购股权,以作为彼等对本公司所作贡献之奖励或回报。该计划将自该计划采纳日期起计10年内有效及将於紧接计划满十周年前的营业日营业时间结束为止的期间,除非本公司股东於股东大会上提早终止。自其采纳起概无根据该计划授出购股权。 董事收购股份的权利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任何时间,任何董事、彼等各自之配偶或18岁以下子女概无获授可藉购入本公司股份或债券而获益之权利,亦无行使任何该等权利;而本公司、其控股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亦无参与任何安排,致使董事可於任何其他法人团体取得该等权利。 购买、出售及赎回上市证券 自上市日期起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遵守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其条款并不逊於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8至5.67条所载之规定交易守则。经本公司作出具体查询後,全体董事会成员确认自上市日期起至本报告日期彼等均一直遵守规定交易守则及本公司所采纳的行为守则。 中国金典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报告 18 其他资料 不竞争承诺 本公司各控股股东(即李女士及中宝玛俪)(统称「控股股东」)已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订立不竞争契据(「不竞争契据」)。不竞争契据的详情载于招股章程「与控股股东的关系」一节及不竞争承诺自上市日期起生效。据董事所悉,於本报告日期控股股东并无违反不竞争契据项下的任何条款。 竞争性权益 就董事所知,於本报告日期,概无董事或控股股东於与本集团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业务内拥有任何权益,或与本集团具有任何其他利益冲突。 合规顾问权益 於本报告日期,除本公司与第一上海融资有限公司(「合规顾问」)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订立的合规顾问协议外,合规顾问或其董事、雇员或紧密联系人概无 拥有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6A.32条须知会本集团的与本公司相关的任何权益。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成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并订立书面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就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本公司外聘核数师向董事会提供推荐建议;审阅本公司财务资料;及监管本公司的财务申报制度、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审核委员会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邓维佑先生(审核委员会主席)、叶敬仲先生及钱在扬先生。 审核委员会已与管理层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未经审核综合业绩,并认为,该业绩符合适用会计准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及其他适用法律规定,并已作出充分披露。 19 中国金典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报告 其他资料 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创业板上市规则附录15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内的 原则及守则条文。董事会及本公司管理层致力维持并达致企业管治常规之最高标准。据董事所悉知,自上市日期以来,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条文。 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可以得悉而董事亦知悉的公开资料,本公司自上市日期起维持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之足够公众持股量。 承董事会命 中国金典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李秋雁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於本报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李秋雁女士、童星先生及杜永卫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叶敬仲先生、钱在扬先生及邓维佑先生。 中国金典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报告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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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13 世茂房地产 0.53 49.3
01233 时代地产 0.24 44.58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2708 艾伯科技 0.06 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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