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所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本公告并不构成於美国或未有根据任何有关司法权区证券法例登记或合资格
前作出有关要约、邀请或出售则属不合法的任何其他司法权区出售任何证券
的要约或购买任何证券的要约邀请。倘并无作出登记或取得适用的豁免登记
规定,则不可於美国提呈或出售任何证券。於美国公开发售任何证券将以招股
章程形式作出。该招股章程将载有作出要约的公司、管理层以及财务报表的详
细资料。本公司并无计划在美国公开发售任何证券。
TIMESPROPERTY HOLDINGSLIMITED
时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33)
有关
(i)2017年到期10.375%优先票据、
(ii)2019年到期12.625%优先票据、及
(iii)2020年到期11.450%优先票据的同意徵求
时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今日公布有关下列各契约的若干建议修订
(「建议」)的同意徵求(「同意徵求」):
日期为2014年7月16日的契约(於本公告日期补充或修订,「2017年契约」),
由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定义见该契约)与花旗国际有限公司(作为受
托人及抵押品代理人)订立以规管其2017年到期10.375%优先票据(通用编号
108492643、国际证券编号XS1084926432)(「2017年票据」);
日期为2014年3月21日的契约(於本公告日期补充或修订,「2019年契约」),
由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定义见该契约)与花旗国际有限公司(作为受
托人)订立以规管其2019年到期12.625%优先票据(通用编号104599320、国际
证券编号XS1045993208)(「2019年票据」);及
–1–
日期为2015年3月5日的契约(於本公告日期补充或修订,「2020年契约」,连
同2017年契约及2019年契约统称为「该等契约」),由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
人(定义见该契约)与花旗国际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订立以规管其2020年
到期11.450%优先票据(通用编号116512947、国际证券编号XS1165129476),
「2020年票据」,连同2017年票据及2019年票据统称为「该等票据」及每份票
据称为「系列」)。
同意徵求及建议的主要目的是最少要取得各系列未偿还该等票据合计大部份
本金额的持有人(定义见下文)同意修订契约的若干条文,使我们可把握我们或
不会获取的商机、更好地应对业务需要及令该等票据的条款与市场上的相若
发行人所发行的优先票据条款更为一致。建议包括修订(其中包括)(i)有关附属
公司担保人、合营附属公司担保人及抵押的条文;(ii「) 债务及优先股的限制」契
诺;(iii「) 受限制付款的限制」契诺;(iv「) 出售资产的限制」契诺;(v「) 与股东及联
属公司进行交易的限制」契诺;(vi)有关「指定有限制及无限制附属公司」的条
文;及(vii「) 违约事项」的条文。本公司亦正徵求澄清及修订若干条文,并修订及
於与上述建议有关的各契约引进若干定义。
同意徵求的记录日期为2016年11月17日下午5:00时正(中欧时间)。除非获本公司
延期或终止,否则同意徵求将於2016年12月1日下午5:00时正(中欧时间)到期。
就各系列该等票据而言,本公司现向记录日期的票据记录持有人(「持有人」)建
议就2019年票据或2020年票据的本金额每1,000美元支付同意费2.5美元、或倘为
2017年票据,则为2017年票据的本金额每人民币10,000元支付同意费人民币25
元,而任何持有人已就此於上文所述的同意徵求到期日或之前有效发出同意。
本公司接纳同意及支付同意费的责任,在(其中包括)不少於各系列的未偿还该
等票据合计大部份本金额的持有人有效发出同意後,方会履行。
就同意徵求及建议的详细条款及条件的陈述而言,该等票据的持有人应参阅
日期为2016年11月18日的同意徵求书(「同意徵求书」)。同意徵求书将由同意徵
求的信息及制表代理人D.F.King分派予该等票据的持有人。本公司已委聘UBS
AG香港分行及摩根大通证券(亚太)有限公司担任同意徵求的徵求代理人。该
等票据的持有人如有任何有关同意徵求的疑问,应联络同意徵求的徵求代理
人UBSAG香港分行,地址为香港中环金融街8号国际金融中心二期52楼(电话:
+85237123669,电邮:OL-LM-Asia@ubs.com,致:债务管理)及摩根大通证券(亚
太)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干诺道中8号遮打大厦26楼(电话:+85228008219/+852
28007669,电邮:apac_syndicate@jpmorgan.com,致:亚洲债务银团部)。倘要求收
取同意徵求书的额外副本,应联络同意徵求的信息及制表代理人D.F.King(电
话:+442079209700(伦敦)或+85239537230(香港);电邮:times@dfkingltd.com;网
址:https://sites.dfkingltd.com/times)。
–2–
本公告并非徵求有关任何系列的该等票据的同意。同意徵求仅以同意徵求书
作出,而该同意徵求书列载相关系列该等票据的同意徵求条款的详尽说明。
於若干司法权区分发本公告可能受到法律限制。任何管有本公告的人士须自
行了解及遵守任何该等限制。
有关本公司的资料
本公司是广东省领先的物业开发商之一,专注於开发中高端市场住宅物业。本
公司的业务包含物业开发、物业租赁及物业管理。本公司相信其成功归功於市
场定位、广为人知的「时代地产」品牌形象及以现代设计着称的物业开发项目。
鉴於无法保证将会取得建议必要的所需同意,本公司股东及准投资者在买卖
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小心。
前瞻性资料
本公告内的前瞻性陈述(包括预计到期日及支付同意费等与同意徵求有关的陈
述)乃基於现时的预期而作出。该等陈述并非未来事件或结果的保证。未来事件
及结果涉及若干难以预测的风险、不确定因素及假设。实际事件及结果可能因
多种因素(包括任何系列的该等票据的市场及价格变动;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的业务及财务状况变动;债务市场的整体变动;及发生同意徵求内所述可触发
允许终止或修订同意徵求的情况的指定事件)而与本公告所述者有重大差异。
承董事会命
时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岑钊雄
香港,2016年11月18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岑钊雄先生、关建辉先生、白锡洪先生、李强
先生、岑兆雄先生及牛霁旻先生;以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靳庆军先生、
孙惠女士及黄伟文先生。
–3–
有關(i) 2017年到期10.375%優先票據、(ii) 2019年到期12.625%優先票據、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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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地产
2016-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