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CindaAssetManagementCo.,Ltd.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359及4607(优先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理人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附注1) ,
地址为 ,
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H股(附
注 2) 股
的持有人,现委任大会主席,或(附注3)
地址为 ,
为本人╱吾等的代理人出席将於2017年1月4日(星期三)上午九时半於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九号院
1号楼十一层1111会议室举行的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
该会或其任何续会上代表本人╱吾等,依照下列指示就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1月18日的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所列决议案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人╱吾等的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赞成(附
普通决议案 注 4)反对(附注4)弃权(附注4)
1.审议及批准选举张国清先生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赞成(附
特别决议案 注 4)反对(附注4)弃权(附注4)
1.审议及批准认购幸福人寿增发新股方案
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附注5):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本公司股东名册所登记相同)。
2.请填上与本代理人委任表格有关并登记於 阁下名下的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股数,则本代理人委任表格将被视
为与所有登记於 阁下名下的本公司股份有关。
3.如拟委派大会主席以外的人士为代理人,请删去「大会主席,或」字样,并在空栏内填上 阁下拟委派代理人的姓
名及地址。有权出席大会及於大会上投票的股东均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人士代表其出席及投票。受委任代理人无需
为本公司股东,惟必须亲自出席大会以代表 阁下。该代理人仅可於按股数投票时方可行使其表决权。本代理人
委任表格的每项更正,均须由签署人简签示可。
4.注意: 阁下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 阁下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请在「反对」栏内
填上「」号。 阁下如欲放弃投票任何决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则 阁下的代理人
有权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阁下的代理人亦有权就临时股东大会上正式提呈而未载於临时股东大会通告的
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弃权。
计算通过议案所需的大多数时包括该等「弃权」票。
5.本代理人委任表格须由 阁下或获 阁下以书面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倘股东为法人,代理人委任表格须加盖
法人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倘代理人委任表格由股东的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署代
理人委任表格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6.倘股份属联名股东,则任何一位联名股东均可於大会上就该等股份投票(不论亲自或委派代理人),犹如彼等为该
等股份唯一有权投票。惟若超过一位联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理人出席大会,则就任何决议案投票时,本公司将接
纳在股东名册内排名首位的联名股东就该等股份的投票(不论亲自或委派代理人),而其他联名股东再无投票权。
7. H股股东必须将最迟须於临时股东大会或其续会(视乎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将代理人委任表格及经公
证人证明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送达本公司的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
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理人委任表格後,股东届时仍可亲自出席大
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其任何续会)时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
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代理人委任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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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
2016-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