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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责任。
ChinaCindaAssetManagementCo.,Ltd.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359及4607(优先股))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兹通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谨 订於2017年1月4日(星期三)上午九
时半於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九号院1号楼十一层1111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并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选举张国清先生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特别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认购幸福人寿增发新股方案
暂停办理股东名册登记通告
本公司将於2016年12月5 日(星期一)起至2017年1月4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日)期间暂
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本公司H股股东如欲
出席临时股东大会,须於2016年12月2 日(星期五)下午四时半或之前将股票连同股份过
户文件送达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凡於2016年12月2日
(星期五)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之股东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地址如下: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湾仔
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17楼
1712–1716舖
上述议案的详情载於本公司2016年11月18日刊发的临时股东大会通函。除另有指明外,
通函已界定词语与本通告中具有相同涵义。
承董事会命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侯建杭
董事长
2016年11月18日
附注:
1. 本公司将於2016年12月5日(星期一)至2017年1月4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凡
於2016年12月2日(星期五)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H股及内资股股东均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
及於会上投票。拟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於会上投票的H股股东,最迟须於2016年12月2日(星期五)下午4时30
分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送达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
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舖)。
2.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於会上投票的股东,均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代表其出席及投票。受委任代理人无
需为本公司股东,惟必须亲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以代表有关股东。
3.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理人,由股东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倘股东为法人,委任文件
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倘委任文件由股东的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
署委任文件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4.内资股股东最迟须於临时股东大会或其续会(视乎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将代理人委任表格、经公
证人证明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送达本公司的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H股股东必须将上述文件
於同一期限内送达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理人委任表格後,股东届时仍可亲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或
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5.拟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内资股股东(亲自或委任代理人)应於2016年12月15日(星期四)或之前将回条以专人送
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的董事会办公室。H股股东(亲自或委任代理人)应将上述文件於同一期限内
送达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
17M楼,传真:(852)28650990)。
6.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所作的任何表决必须以投票方式进行。因此,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内的所有议案表决将以投票方式进行。
7.临时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股东(亲身或其委任代理人)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之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股东或
其代理人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时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
8.若属联名股东,则级别较高的股东所作出的投票(无论亲身或通过其委任代理人)将被接纳,而其他联名股东
之投票将被排除;并且就此而言,级别的高低将取决於相关联名股东的名字在股东名册中所登记的前後顺
序。
於本通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侯建杭先生及陈孝周先生;非执行董事李洪辉先生、宋立忠先
生、肖玉萍女士及袁弘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张祖同先生、许定波先生、朱武祥先生及孙宝文先生。
臨時股東大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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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
2016-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