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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不会就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
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AILIANG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海 亮 国 际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336)
盈利警告
本公布乃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a)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
项下内幕消息条文而发出。
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集团预期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全面开支总额介乎33百万港元至35百万
港元 ( 相当於较二零一五年同期增加约70%) 。
本集团预期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
损介乎14百万港元至16百万港元(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
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16百万港元) 。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布乃由海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 「 本集团」)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上市规则」) 第13.09(2)(a)条及香港
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 「 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 ( 「 内
幕消息条文」) 而发出。
本公司董事会 ( 「 董事会」) 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 ( 「 股东」) 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就本
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 ( 「 二零一六
年管理账目」) 及本公司於本公布日期可取得之资料进行之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全面开支总额介
乎33百万港元至35百万港元 ( 相当於较二零一五年同期增加约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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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支总额估计增加主要由於本集团於中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 ( 「 中国锦江」)
股份 ( 「 锦江股份」) 之股本投资之未变现公平值亏损约16百万港元所致。有关投资
中国锦江之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之公布。
锦江股份已列作可供销售金融资产,并将於各报告期末按公平值列账。投资锦江
股份之未变现公平值亏损主要由於(i)锦江股份之市价下跌;及(ii)新加坡元兑港元
贬值产生汇兑亏损所致。
本集团预期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
介乎14百万港元至16百万港元(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公司
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16百万港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
公司拥有人应占估计亏损主要来自经营亏损。
本公布所载董事会作出之初步评估乃根据本公司於本公布日期可取得之资料而作
出,包括二零一六年管理账目,有关账目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
会审核或审阅。於本公布日期,本集团尚未落实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之全年业绩。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布,有关公布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海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冯海良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一名非执行董事,即冯海良先生 ( 主席);三名执行董
事,即曹建国先生 ( 行政总裁) 、周迪永先生及季丹阳女士;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
董事,即郑达祖先生、何智恒先生及徐观林先生。
盈利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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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亮国际
2017-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