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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經審核綜合年度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无发表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AILIANG INTERNATIONALHOLDINGS LIMITED 海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336)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经审核综合年度业绩公告 海亮国际控股有限公 司(「本公 司」)董事 会(「董事会」)谨 此公告本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统 称为「本 集团」)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年度业 绩(已 经本公司核数师同 意)连 同比较数字载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4及5 200,080 142,562 销售成本 (194,645) (139,722) 毛利 5,435 2,840 其他收入 6 1,740 657 其他亏损净额 6 (1,415) (1,382) 销售及分销开支 (920) (1,022) 行政开支 (22,050) (22,552) 应收贸易账款之减值亏损 9 (2,993) (739) 营运亏损 (20,203) (22,198) 融资成本 7 (10) (11)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除税前亏损 (20,213) (22,209) 所得税抵免 8 2,535 4,595 本年度亏损 9 (17,678) (17,614) 本年度其他全面开支,经扣除税项: 可能随後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 (3,684) (4,52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年内公允值变动之净额 (15,819) �C (19,503) (4,523) 本年度全面开支总额 (37,181) (22,137) 下列应占本年度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15,896) (16,367) 非控股权益 (1,782) (1,247) (17,678) (17,614) 下列应占本年度全面开支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34,824) (20,297) 非控股权益 (2,357) (1,840) (37,181) (22,137) 每股亏损 11 基本(每股港仙) (0.99) (1.15) 摊薄(每股港仙) (0.99) (1.15)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4,404 5,513 无形资产 72 122 非流动预付款项 16,054 �C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7,740 �C 递延税项资产 6,848 4,456 125,118 10,091 流动资产 存货 22,670 34,729 发展中待售物业 12 204,964 206,903 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 13 16,429 14,589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账款 7,016 14,458 已抵押银行存款 2,450 2,483 银行及现金结余 70,369 208,330 323,898 481,492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账款 14 25,820 32,009 应计费用、其他应付账款及已收按金 5,432 2,901 应付一间附属公司之一名非控股 股东款项 �C 1,674 融资租赁承担 52 51 31,304 36,635 流动资产净额 292,594 444,857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417,712 454,948 非流动负债 融资租赁承担 123 178 资产净额 417,589 454,770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5 16,111 16,111 储备 393,745 428,569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409,856 444,680 非控股权益 7,733 10,090 权益总额 417,589 454,770 附注: 1. 一般资料 本公司为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 司之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本公司之香港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 位於香港德辅道中19号环球大厦6楼18室。本公司之股份(「股份」)於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联交 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乃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i)销售金属及半导体及 相关产品;(ii)开发及提供电子装置解决方案;及(iii)物业发展。 本公司董事(「董 事」)认为,富邦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一家於 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之公司)之唯一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海亮集 团」),为 本公司之最终控股公司。 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日举行之本公司股 东(「股东」)之 股东特别大会上,已通 过一项特别决议案将本公司之名称 由「Sunlink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科浪国际控股有限公 司」更 改为「Hailiang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海亮 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更改公司名称」)。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已於二零一五 年二月十日发出更改公司名称注册证书,证明本公司名称已由「Sunlink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科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更改为「Hailiang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海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更 改公司名称已於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日起生效。香港公司注册处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七日发出 注册非香港公司变更名称注册证明书,确认本公司之新名称「Hailiang 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海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已 根据公司条例(香港 法例第622章)(「香港公司条例」)第16部於香港注册。 2. 采纳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年度,本集团已采纳香港会计师公会(「香 港会计师公会」)颁 布并与其业 务相关,及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之会计年度生效之所有新订及经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 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采纳该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不会导致本集团之会计政策及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呈报金额出现重大变动。 本集团并无应用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董事 预期应用该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将不会对综合财务报表造成重 大影响。 3. 重大会计政策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普遍采 用之会计原则及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规定之 适用披露规定编制。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基准编制,并就若干金融工具作出修订,有关 金融工具按公允值入账。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综合财务报表需作出若干主要假设及估计。董 事於应用会计政策之过程中亦需作出判断。估计及相关假设须作持续检讨。 4. 分部资料 本集团已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8号「营运分部」,该准则规定营运分部的 识别须基於主要营运决策者为向分部分配资源及评估分部表现而定期审阅有 关本集团组成部份之内部报告。主要营运决策者为董事。 本集团三个营运及报告分部如下: -销售金属及半导体及相关产品 -开发及提供电子装置解决方案 -物业发展 附注:本集团按照与向主要营运决策者进行内部汇报一致之方式,将销售金 属(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开展之业务)与销售 半导体及相关产品综合成为「销售金属及半导体及相关产品」分部。 由於它们具有类似业务性质及毛利率,因此可构成一项可报告分部。 营运分部之会计政策与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所述者相同。分部溢利或亏损不包 括公司间收入及开支、未分配企业其他收入、未分配企业开支、融资成本及 所得税抵免。此乃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向主要营运决策者汇报之计量基准。 分部资产不包括公司间之资产及未分配企业资产。分部负债不包括公司间之 负债及未分配企业负债。 有关报告分部收益、溢利或亏损、资产及负债之资料如下: 销售金属及半导体 开发及提供电子 及相关产品 装置解决方案 物业发展 总额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来自外界客户之收益 148,930 113,838 49,739 28,724 1,411 �C 200,080 142,562 除融资成本及所得税抵免 前分部溢利�u(亏损) 633 (929) (3,652) (2,574) (4,898) (9,386) (7,917) (12,889) 银行利息收入 14 9 14 41 298 283 326 333 融资租赁承担之利息开支 �C �C �C �C (10) (11) (10) (11) 折旧 (28) (29) (867) (1,037) (70) (57) (965) (1,123) 应收贸易账款之减值亏损 �C (739) (2,993) �C �C �C (2,993) (739) 撇减存货 �C �C (1,730) �C �C �C (1,730) �C 资本开支 �C �C 238 485 �C 311 238 796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分部资产 69,284 143,561 36,058 35,363 221,393 241,056 326,735 419,980 分部负债 9,560 21,689 18,865 13,279 2,087 1,296 30,512 36,264 报告分部亏损、资产及负债之对账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亏损 报告分部之亏损总额 (7,917) (12,889) 未分配款项: 未分配企业其他收入及其他亏损净额 (1,052) 29 未分配企业开支 (11,234) (9,338) 营运亏损 (20,203) (22,198) 融资成本 (10) (11) 除税前亏损 (20,213) (22,209) 资产 报告分部总资产 326,735 419,980 未分配企业资产 122,281 71,603 资产总额 449,016 491,583 负债 报告分部总负债 30,512 36,264 未分配企业负债 915 549 负债总额 31,427 36,813 地区资料: 下表载列有关(i)本集团来自外界客户之收益及(ii)本集团物业、厂房及设备、 无形资产、非流动预付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特定非流动资 产」)之所在 地区之资料。客户之所在地区乃按进行销售之地点而定。倘为物业、厂房及 设备、非流动预付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所在地区乃按资产之实际地点 而定,而倘为无形资产,则按所配置之营运地点而定。 来自外界客户之收益 特定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香港 148,930 113,838 16,203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不包括香港) 49,739 28,724 4,064 4,988 澳洲 1,411 �C 263 336 新加坡 �C �C 97,740 �C 总额 200,080 142,562 118,270 5,635 占本集团收益10%或以上之主要客户所贡献收益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销售金属及半导体及相关产品 客户A 54,228 85,745 客户B 35,261 �C 客户C 26,575 �C 5. 收益 本集团之收益分类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销售金属及半导体及相关产品 148,930 113,838 开发及提供电子装置解决方案产品 49,739 28,724 物业发展 1,411 �C 200,080 142,562 6. 其他收入及其他亏损净额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收入 银行利息收入 332 358 租金收入 1,355 89 其他收入 53 210 1,740 657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亏损净额 汇兑亏损净额 (1,415) (1,363) 处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净额 �C (19) (1,415) (1,382) 7. 融资成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融资租赁承担之利息开支 10 11 8. 所得税抵免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税项-香港利得税 �C �C 递延税项 (2,535) (4,595) (2,535) (4,595) 由於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就税务而 言持续录得亏损,因此该等年度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其他地区估计应课税溢利之税项乃按本集团营运所在司法权区之适用税率, 根据当地现有法例、诠释及惯例计算。本集团於澳洲注册成立之附属公司须 按税率30%(二零一五年:30%)缴纳所得税。适用於中国注册附属公司之企 业所得税之税率为25%(二零一五年:25%)。由於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五年 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在澳洲及中国产生任何应课税溢利, 因此於该等年度并无就海外税项作出拨备。 9. 本年度亏损 本集团之年度亏损已扣除下列各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核数师薪酬 600 651 员工成 本(包 括董事酬金) 薪金、花红及津贴 14,982 14,601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916 1,055 15,898 15,656 已售存货成本 191,689 139,716 摊销 50 28 折旧 1,051 1,207 应收贸易账款之减值亏损 2,993 739 撇减存货 1,730 �C 土地及楼宇经营租约费用 3,574 4,510 已售存货成本包括合共约6,222,000港元(二零一五年:约5,270,000港元)之员 工成本、折旧及经营租约费用,并已包括在上文披露的开支中。 10. 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二零 一五年:无)。 11. 每股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乃根据以下数据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亏损: 用以计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之亏损 (15,896) (16,367)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股 千股 股份数目: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之加权 平均普通股数目 1,611,111 1,423,429 由於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具摊 薄潜力之已发行普通股,故该等年度之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相同。 诚如附注15所述,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完成公开发售(「公开发 售」)。在计算每股亏损时,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加权平 均普通股数目乃假设公开发售所包含之无偿红利部份自年初起一直存在。 12. 发展中待售物业 发展中待售物业之变动如下: 千港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750 增加 206,890 汇兑差额 (737)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206,903 增加 1,273 汇兑差额 (3,212)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4,964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发展中待售物业包括股东於二零一五年二月 十日所批准有关收购一幅位於澳洲之土地(相 关协议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之通函内)之收购对价以及相关专业及政府费用。 有关款项预期自报告期末起计十二个月内将不可收回。由於预期有关物业将 於本集团物业发展之正常营运周期内变现,故发展中待售物业已计入本集团 综合财务状况表之流动资产内。 13. 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 22,310 17,693 减:呆账拨备 (5,881) (3,104) 16,429 14,589 本集团给予销售半导体及相关产品以及开发及提供电子装置解决方案业务客 户之贸易条款主要以信贷期方式进行。信贷期一般介乎15至120日。每名客 户均设有最高信贷限额。新客户(包括销售金属业务所物色之新客 户)一 般须 预先付款。本集团致力对未收回之应收账款保持严格控制以尽量降低信贷风 险。高级管理层定期审阅逾期款项。 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扣除拨备)按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30日或以内 11,461 5,750 31日至60日 2,386 3,144 61日至90日 844 901 91日至120日 326 676 120日以上 1,412 4,118 16,429 14,589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之结余包括约340,000 港 元(二 零一五年:约863,000港 元)与 应收票据相关之款项。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约1,412,000港元(二零 一五年:约4,118,000港元)已逾期但未减值。该等款项与近期无违约记录之 多名独立客户有关。该等应收贸易账款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120日以上 1,412 4,118 14. 应付贸易账款 应付贸易账款按收取货品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30日或以内 9,520 24,326 31日至60日 3,378 1,298 61日至90日 1,613 1,510 91日至120日 9,030 789 120日以上 2,279 4,086 25,820 32,009 15. 股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法定: 1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 100,000 100,000 已发行及缴足: 1,611,110,767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 16,111 16,111 已发行股份数目及股本於年度之变动如下: 已发行 股份数目 股本 千股 千港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1,074,074 10,741 根据公开发售发行新股份(附注) 537,037 5,370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611,111 16,111 附注: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完成公开发售,并按每持有两股 现有股份获发一股发售股份之基准,以每股发售股份0.60港元之认购 价发行537,036,922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发售股份。因此,本公司之 已发行股本增加约5,370,000港元,其股份溢价账则增加约315,245,000 港 元(经 扣除公开发售之相关交易成本约1,607,000港 元)。 16. 资本承担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未於财务报表作出拨备的有关购置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资本承担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已签订合约者 13,592 �C 末期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二零一五年:无)。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总览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继续从事销售金属及半导体及相 关产品业务以及开发及提供电子装置解决方案业务。与此同时,澳洲之物业发展 业务正顺利推进,并於悉尼有多项商机正在考虑中。 本集团业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收益200,080,000港元,较二 零一五年同期增加40%(二零一五年:142,562,000港元),同时毛利为5,435,000港 元,较二零一五年同期增加91%(二零一五年:2,84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亏损17,678,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7,614,000 港元)及其他全面开支19,503,000港元(二零一五年:4,523,000港元),包括投资中 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普通股(「锦江股份」)之未变现公允值亏损15,819,000港 元(二零一五年:零港元)及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3,684,000港元(二零 一五年:4,523,000港 元),导致本集团录得本年度全面开支总 额37,181,000港 元(二 零一五年:22,137,000港元)。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亏损为15,896,000港元(二 零一五年:16,367,000港元),而每股基本亏损为0.99港仙(二零一五年:1.15港仙)。 总括而言,本集团之财务表现较二零一五年同期有所改善,主要由於管理层致力 寻求销售机会同时控制成本,令本集团主要业务之分部利润率增加。其他全面开 支项下已确认投资锦江股份之未变现公允值亏损主要由於(i)锦江股份之市价下跌; 及(ii)新加坡元兑港元贬值产生之汇兑亏损所致。 业务回顾 销售金属及半导体及相关产品 本集团主要为其客户供应及采购标准化半导体及相关产品,主要应用於电脑、消 费电子及电讯产品,亦销售含有可回收半导体元件之二手传输设备。此外,藉着 海亮集团之市场经验,本集团自二零一五年开始与香港客户开展金属(例如铜和镍)之贸易活动。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此分部录得分部溢利633,000港元(二 零一五年:分部亏损929,000港元)及分部利润率0.4%(二零一五年:负0.8% ),乃 由於收益及盈利能力有所改善。 中国电子业适度增长 於回顾年度,本集团之半导体及相关产品业务之收益增加301%至58,323,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4,562,000港元)。有关业务录得稳定业绩主要由於销售团队於竞争激烈的电子业及中国经济增长放缓之营商环境下努力不懈寻求业务商机之成果。有关业务之交易量、价格及毛利率均呈上升趋势,令有关业务之收益及盈利能力显着增加。 金属贸易业务 为抵御其电子产品业务所面对之竞争,本集团自二零一五年起进一步将其业务多 元化发展至金属贸易业务。监於金属贸易业务的全球联动性,成功经营此项业务 需要深厚之市场经验及完善之渠道及关系。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内,本集团继续善用海亮集团於中国丰富之金属产品贸易经验之优势,於截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完成三项(二零一五年:两项)金属贸易交易,并录得收益90,60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99,276,000港元)。该等金属贸易交易占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总收益约45%(二零一五年:70%)。该 等金属贸易客户均为於香港注册成立之私人公司,本集团自二零一五年起已与他们建立业务关系。经过全面经营及信贷评估後,本集团向其中一名该等客户授予60日之信贷期,而相应之应收贸易账款已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期间悉数结清。本集团并无向其他金属贸易客户授予任何信贷期。由於本集团对其客户维持严谨之信贷监察以保障本集团及其持份者之利益,因此认为依赖该等主要客户相关风险并不重大。 开发及提供电子装置解决方案 开发及提供电子装置解决方案业务之业绩主要包括本公司拥有50.21%权益之主要 从事制造及销售家用电器微控制器之中国附属公司之业绩。由於加强了销售力度, 此项业务分部之业绩亦急速上升,分部收益增加73%至49,739,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8,724,000港元)。然而,由於应收贸易账款之减值亏损2,993,000港元(二零一五年:零港元)及滞销存货拨备1,73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零港元)的增加,其分部亏损增加42%至3,652,000港元(二零一五 年:2,574,000港 元)。 物业发展 澳洲物业发展业务之推进 本集团透过於澳洲成立之物业发展业务进行其物业发展业务。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此项分部业务录得分部收益1,411,000港 元(二零一五年: 零港元)及分部亏损4,898,000港元(二零一五年:9,386,000港元),主要为已产生 之经营及行政开支。分部亏损减少主要得益於管理层控制成本之成果、同时於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为Maxida International Alexandra Property AustraliaPtyLtd(「MaxidaAustralia」)提供发展管理服务而产生之发展管理费收入 1,411,000港元(二零一五年:零港元),及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二月收购位於澳洲 之土地所产生之租金收入1,355,000港元(二零一五年:89,000港元)。 於二零一五年二月,本集团收购了一幅位於澳洲之土地(「收购事项」)。收 购事项 已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完成。相关协议及有关延迟发展之详情分别载於本公 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之通函及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之公告内。 由於RoadsandMaritimeServicesofNewSouthWales要求作为规划过程一部份进行 之当地交通研究比预期需要较长时间完成,因此,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尚未就 位於澳洲之土地取得相关发展同意书。本集团正采取更积极措施,透过主动与州 政府之Departmentof Planning and Environmen(t 「DPE」)及地方委员会会面以提倡 该土地之规划。由於州及联邦大选、Canterbury委员会和Bankstown City委员会宣 布合并及经修订颁布之SydenhamtoBankstown走廊战略(「走 廊战 略」)之草案令政 府改革之过渡期延长,本集团就DPE所编制之原先经修订发展规划亦因为最终走 廊战略未落实而仍在审阅中。为迎合有关变动,本集团目前正采取新方案,首先 仅申请更改土地用途,其後再申请特定项目之发展审批。本集团已委聘着名设计 师及顾问就项目之设计及规划提供专业意见。最终走廊战略预期将於批准规划日 期起计六个月内颁布,同时本集团预期将於未来12至18个月取得相关发展同意书。 向MaxidaAustralia提供发展管理服务 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五日,本集团与Maxida Australia订立一发展管理协议,据此, Maxida Australia同意委聘本公司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Hailiang Property Group Australia PtyLtd(「海 亮澳 洲」)管理有关两幅位於澳洲之土地之房地产发展项目。 海亮澳洲会於每委聘满十二个月收取年度发展管理费用600,000澳元(相当於约 3,463,000港元)。相关协议之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八月五日之公告内。 本集团已确认发展管理费收入1,411,000港元,并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之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确认为收益。 认购锦江股份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思宝国际有限公司申请 认购21,431,000股中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锦江」)普通股份,总认购价 为19,287,900新加坡元(相当於约111,727,000港元)(「认购事项」)。锦江股份於二 零一六年八月三日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开始买卖及报价。於完成认 购事项後,本集团持有中国锦江已发行股本总数约1.78%(假 设锦江股份发售事项 之超额配股权(「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其後,部份超额配股权於二零一六年 九月一日获行使,因此,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中国锦江已 发行股本总数约1.76%(经计及部份超额配股权获行使)。根据上市规则,认购事 项构成本公司之主要交易。有关认购事项之详情分别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 年七月二十五日之公告及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之通函内。 锦江股份已列作可供销售金融资产,并将於各报告期末按公允值列账。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之其他全面开支下已 录得投资锦江股份之未变现公允值亏损15,819,000港元,主要由於(i)锦江股份之市 价下跌;及(ii)新加坡元兑港元贬值产生之汇兑亏损所致。 收购香港一间办公室单位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高颂有限公司订立了临 时买卖协议,以收购香港一间办公室单位,代价为26,827,000港元。办公室单位位 於香港德辅道中19号环球大厦6楼18室,原拟由本集团用作办公室用途,现时为本 公司之香港总办事处地址及主要营业地点。有关收购已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完成。有关收购之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之公告内。 除上文披露者外,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进行任何 重大投资或收购。 前景 由於国内经济之增长放缓,对电子行业普遍带来负面影响,本集团一直审慎管理 其现有的半导体销售业务。此外,董事会不断检讨本集团之业务,并扩大业务范 畴,包括预期可为本集团带来重大价值及长远丰硕成果之海外物业市场及金属贸 易业务之不同投资机遇。董事会亦正考虑多项位於澳洲悉尼具有良好发展潜力之 其他房地产项目,务求提升本集团之增长前景及为股东带来回报。倘落实有关项 目,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另行发表公告。此外,本集团正不断加大其金 属贸易业务之销售及营销力度,致力满足不同地域市场不同客户之需求,从而实 现持续增长,并为开拓海外市场奠定基础。 本集团将继续致力於现有业务的发展,并将积极寻找具有璀璨发展前景和理想投 资回报的商机,务求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财务回顾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流动资产为323,898,000港元(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81,492,000港元),包括银行及现金结余70,369,000港元(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08,330,000港元)(不包括就银行保证之已抵押银行存款),同时,流动资产净值为292,594,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44,857,000港元)。於年终,本集团之流动比率(按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31,304,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6,635,000港元)计算)维持於10.35倍的稳健水 平(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3.14倍)。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集团权益为409,856,000港元(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44,680,000港元)。 本集团之资产负债比率为其借款总 额(包 括融资租赁承担)除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权益及本集团借款总额之总和之比率。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 以澳元计值按固定利率计息之融资租赁承担175,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229,000港元),同时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集团权益为409,856,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44,680,000港元),本集团之资产负债比率处於约0.04%(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0.05%)之 低水平。 资本架构及股本变动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完成按每持有两股现有股份获发一股发售股份 之基准进行公开发售,认购价为每股股份0.60港元。本公司透过公开发售筹得款 项总额约322,222,000港元(扣除交易成本前)。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 开发售之所得款项净额320,615,000港元(扣除交易成本後)当中,171,517,000港元 已用於收购事项。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期间,本集团分别就认 购事项及收购香港一间办公室单位进一步动用113,559,000港元(包 括交易成本)及 15,712,000港元(包括印花税)。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余额19,827,000港 元尚未动用,并存放於香港及澳洲之持牌银行。 本集团在管理其所需资金方面维持审慎的策略。长远来看,本集团之经营及其他 未来收购项目(如有)所 需之资金将继续来自内部资源及�u或对外债务及�u或股本 集资。 於回顾年度期间,本公司之已发行股本并无任何变动。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已发行股本为16,111,107.67港元,分为1,611,110,767股每股面 值0.01港元之股份。 所得税 年内之实际税率为12.5%(二 零一五 年:20.7%),并确认於可见将来在相关司法权 区将可能使用之税项亏损之递延税项抵免2,535,000港元(二零一五年:4,595,000 港 元)。 外币风险 於回顾年度期间,本集团之货币资产及负债以及业务交易主要以港元、人民币、 美元、澳元及新加坡元计值。由於港元与美元挂�h,本集团就美元所承担之风险 并不重大;同时透过维持人民币货币资产及人民币货币负债的平衡,就人民币所 承担之风险亦极低。然而,本集团之财务表现可能受到澳元及新加坡元波动之影 响。此外,由於本集团之财务报表以本公司之功能及呈列货币港元列示,本集团 将受到澳元、新加坡元及人民币换算为港元之汇率波动所影响。然而,本集团预 计未来货币波动将不会造成重大经营困难或流动资金问题。於回顾年度期间,本 集团并无订立任何安排以对冲潜在外汇风险。 本集团将密切监察其外汇风险,以确保於有需要时及时采取(例如对冲等)适当措施。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 日�U无)。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账面值分别为2,45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 日:2,483,000港 元)及176,000港 元(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08,000港 元)之银行存款及汽车已抵押予银行作为本集团获授银行保证及融资租赁信贷之 担保。 资本开支及资本承担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期间,本集团产生的资本开支为239,000 港元(二零一五 年:1,027,000港 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未於财务报表作出拨备的已签订合约者 的资本承担为13,592,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零港元),其主要为 有关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该等承担将以本集团之内部资源拨付。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约有149名雇员(包括董事)(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U约123名)。本年度员工总成本(包括董事酬金)为15,898,000港 元(二零一五年�U15,656,000港元)。本集团根据雇员的表现、经验及当前市况厘 定彼等的薪酬。本集团提供之福利计划包括公积金计划、医疗保险、资助培训计 划、购股权计划及酌情花红。 本集团向其香港雇员作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供款。本公司在中国成立的附属公司 的雇员为当地市政府管理的中央退休金计划的成员。本公司向澳洲附属公司之雇 员提供澳洲政府规定之保证退休金。 报告期後重大事项 於报告期後,并无存在影响本集团之重大事项。 企业管治 各董事认为,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 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内之所有适用条文(「守则条文」),惟以下偏离事项除外,原因解释如下: 守则条文第A.1.1条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A.1.1条规定,董事会应定期举行会议,且每年须至少 举行四次董事会会议,大约每季举行一次。年内,本公司举行了两次定期董事会 会议。尽管於本年度之董事会会议并非按季召开,惟董事会认为,於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相隔一段适当时间举行足够会议,让各董事积极 参与本集团之业务运作及公司行动。此外,董事会已成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 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以监督本公司特定方面的事务。 守则条文第A.2.7条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A.2.7条规定,主席应至少每年与非执行董事(包 括独 立非执行董事)举行一次没有执行董事出席之会议。然而,本公司认为,非执行 董事个别与董事会主席沟通以发表其意见乃更为有效。 守则条文第E.1.2条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E.1.2条规定,董事会主席应出席股东周年大会。董事 会主席冯海良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举行之股 东周年大会。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经向全体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後,彼等均确认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准则。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已首先经审 核委员会审阅,其後方由董事会根据审核委员会之建议正式批准。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期间,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 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经审核综合年度业绩公告及年度报告之刊发 本公告已载於本公司网站(www.hailianghk.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 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股东并 於上述网站刊载。 承董事会命 海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冯海良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一名非执行董事,即冯海良先生(主席);三名执行董 事,即 曹 建 国 先 生(行政总裁)、周 迪 永 先 生 及 季 丹 阳女士;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 董事,即郑达祖先生、何智恒先生及徐观林先生。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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