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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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股份公众持股量之
豁免申请
兹提述 ( i) 亚 洲联合基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与GTWinnersLimited(「要
约人」)就要约而联合刊发日期为2017年1月12日之综合要约及回应文件(「综
合文件」);及(ii)本公司与要约人就要约截止、要约之结果及股份的公众持股量
而联合刊发日期为2017年2月2日之公告(「截止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
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综合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如截止公告中所披露,紧随要约截止後,因股份要约下合共145,748,453股要约股
份之有效接纳所致,本公司股份之公众持股量已下跌至约15.8%,即低於上市规
则第8.08(1)(a)条所载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呈交申请,以於自2017年2月2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期间
(「豁免期」)临时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条之规定(「豁免」)。
於2017年2月6日,联交所已向本公司授出豁免期内之豁免。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於适当时就恢复公众持股量另行刊发公告。
承董事局命
亚洲联合基建控股有限公司
联席主席 联席主席
彭一庭 徐建华
香港,2017年2月6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徐建华先生、彭一邦博士工程师及郭煜钊先生,非执
行董事为彭一庭先生及张小良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何智恒先生、林右烽先
生及胡伟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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