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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MIndustrialCompanyLimited
安捷利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条例在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639)
按於记录日期每持有四股股份
获发一股供股股份之基准进行供股
股份开始按除权基准买卖
兹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刊发有关供股之公 布(「该公 布」)。除文义另有所指
外,本 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该公布所载之供股预期时间表,按 连权基准买卖股份之最後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
(星期四)。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星期四 )联 交所所报每股股份之收市价 为0.68港 元。
股份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星期五 )上 午九时正开始按除权基准买 卖。
供股须待包销协议所载之条件获达成 後,方可作实。具 体而言,须 待包销协议成为无条件及并
无根据其条款而被终 止,方可作实。
因 此,供股不一定会进 行。任何於全部供股条件获达成当 日(及包销商根据包销协议之终止权
利被终止当日)前买卖股份之人士,将 因而承担供股或未能成为无条件或不一定进行之风 险。
买卖未缴股款供股股份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星期三 )上午九时正至二零一七年
三月一日(星期三)下午四时正(包括首尾两日 )进行。倘 供股之条件未达成或获豁 免,或包销
商终止包销协 议,供股将不会进行。於 有关期间买卖未缴股款供股股份之任何人士,将 因而承
担供股或未能成为无条件或不一定进行之风 险。
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彼等如有任何疑问,务请谘询其专业顾
问。
承董事会命
安捷利实业有限公司
主席
熊正峰
香 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
於本公布日期,执 行董事为熊正峰及柴志强;非执行董事为李 映 红、高晓光 及 贾 军 安;独 立 非
执行董事为洪志远、赵 晓 及崔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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