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
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股份代号:03993)
延迟寄发通函
关於收购世界级铜钴矿间接权益的关连及主要交易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关於收购世界级铜钴矿
间接权益的公告(「该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的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除非本公告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
告内所定义者具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当时预期有关(其中包括)合作安排的进一步详情的
通函(「通函」)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或之前寄发。由於本公司需要额
外时间落实载於通函内的若干资料,故预期寄发通函之日期将延迟至二
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或之前之日期。
承董事会命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李朝春
董事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洛阳市,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李朝春先生及李发本先生;本公司
之非执行董事为马辉先生、袁宏林先生及程云雷先生;及本公司之独立
非执行董事为白彦春先生、徐珊先生及程钰先生。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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