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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第三季業績報告

2016 第三季业绩报告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创业板(「创业板」)之特色 创业板之定位乃为相比起其他在联交所上市之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之市场。有意投资者应了 解投资於该等公司之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之考虑後方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之较高风险及其他特色意味着 创业板较适合专业及其他资深投资者。 由於创业板上市公司新兴之性质使然,在创业板买卖之证券可能会较於联交所主板买卖之证券承受较大之市场波动 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创业板买卖之证券会有高流通量之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报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 示,概不对因本报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包括的资料乃遵照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而提供有关东方滙财证券国际控股有 限公司(「本公司」)的资料。本公司董事(「董事」)愿就本报告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 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知及所信,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或欺骗成份,及本报 告并无遗漏其他事实致使本报告所载任何陈述或本报告产生误导。 董事会(「董事会」)欣然提呈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 个月期间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连同二零一五年同期之未经审核比较数字。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期间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收益 4 6,213 6,383 16,810 44,173 其他收入 5 10 7 19 289 6,223 6,390 16,829 44,462 员工成本 (2,931) (3,382) (8,066) (7,464) 行政费用 (3,417) (2,136) (8,036) (6,508) 除税前(亏损)╱溢利 (125) 849 727 30,467 所得税 6 (512) (673) (1,350) (5,572)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间(亏损)╱溢利 (637) 176 (623) 24,895 期间其他全面收益 — — —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间全面收益总额 (637) 176 (623) 24,895 每股(亏损)╱盈利 基本及摊薄 8 (0.17)仙 0.05仙 (0.17)仙 6.92仙 二零一六年第三季业绩报告 2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期间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 股份溢价 合并储备 保留溢利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经审核) 3,600 93,514 8 176,693 273,815 期间(亏损)及全面收益总额 — — — (623) (623) 配售股份 180 14,137 — — 14,317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未经审核) 3,780 107,651 8 176,070 287,509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期间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 股份溢价 合并储备 保留溢利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经审核) 3,600 93,514 8 150,588 247,710 期间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 — — 24,895 24,895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未经审核) 3,600 93,514 8 175,483 272,605 3 东方滙财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期间 1. 一般资料 东方滙财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五日在开曼群岛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注 册成立及登记为获豁免有限公司,并作为投资控股公司运作。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五日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创业板(「创业板」)上市。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ricket Square, 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及其主要营业地点为香港干诺道中 168-200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31楼3101室及3117-3118室。 本公司与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业务为提供: — 经纪服务 — 包销及配售服务 — 证券及首次公开发售融资服务 — 放贷服务 — 投资控股 2. 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 本集团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所有适用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所有适用之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 计准则」)及相关诠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编制。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亦 遵守联交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之适用披露条文。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按二零一五年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纳之相同会计政策编制,惟采纳香港会计师公 会颁布并强制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之年度期间实施之准则、修订及诠释则除外。采纳该等准则、修订 及诠释对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之影响并不重大。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期间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集团各实体财务报表所包含之项目乃使用该实体经营所在主要经济环境之货币(「功能货币」)计量。未 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以港元(「港元」)呈列,并凑整至最接近千位数(惟另有指明者除外)。本公 司之功能货币及本集团之呈列货币均为港元。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按照历史成本计量基准编制。 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规定管理层须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该等判断、估 计和假设会影响政策应用和所呈报之资产、负债、收入及开支金额。此等估计和相关假设乃基於过往经验及 在某情况下相信为合理之各项其他因素,而所得结果乃用作判断目前显然无法通过其他来源获得资产与负债 账面值之依据。实际结果或会有别於此等估计。 二零一六年第三季业绩报告 4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期间 3. 分类报告 本集团按业务范围管理业务。本集团已呈列下列四个可申报分类,其划分方式与向本集团之最高行政管理人 员(即主要经营决策者)内部汇报资料以作资源分配及评估表现的方式一致。并无合并经营分类以组成下列 可申报分类。 经纪 — 提供经纪服务 包销及配售 — 提供包销及配售服务 孖展融资 — 提供证券及首次公开发售融资服务 放贷 — 提供放贷服务 就评估分类表现及各分类间之资源分配而言,本集团最高行政管理人员按下列基准监控各个可申报分类之收 益、业绩、资产及负债︰ 分类资产包括所有非流动及流动资产。分类负债包括所有流动负债,惟应付即期税项除外。 收益及开支参考有关分类产生之收益,及有关分类应占资产折旧及摊销所产生之开支分配至可申报分类。 经营分类之会计政策与本集团之会计政策一致。分类溢利代表各分类录得之溢利,惟不计及雇员贷款之利息 收入、杂项收入、上市开支及所得税开支之分配。 a) 分类收益及业绩 收益及开支参考有关分类产生之收益,及有关分类应占资产折旧及摊销所产生之开支分配至可申报分 类。 分类溢利代表各分类录得之溢利,惟不计及银行存款及雇员贷款之利息收入、杂项收入及所得税开支 之分配。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期间分类收益及业绩如下: 经纪 包销及配售 孖展融资 放贷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可申报分类收益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 4,242 21 2,931 9,616 16,810 可申报分类溢利 179 1 123 405 708 5 东方滙财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期间 3. 分类报告(续) a) 分类收益及业绩(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期间分类收益及业绩如下: 经纪 包销及配售 孖展融资 放贷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可申报分类收益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 1,323 — 1,183 3,707 6,213 可申报分类(亏损) (29) — (26) (80) (135)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期间分类收益及业绩如下: 经纪 包销及配售 孖展融资 放贷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可申报分类收益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 17,945 18,825 7,403 — 44,173 可申报分类溢利 12,260 12,861 5,057 — 30,178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期间分类收益及业绩如下: 经纪 包销及配售 孖展融资 放贷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可申报分类收益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 4,213 1 2,169 — 6,383 可申报分类溢利╱(亏损) 1,600 (1,752) 994 — 842 b) 地区资料 本集团之所有业务均在香港进行,而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 个月期间之所有收入亦源自香港。因此,并无呈列按地区资料作出之分析。 二零一六年第三季业绩报告 6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期间 4. 收益 收益指来自经纪服务之佣金、来自包销及配售服务之佣金(扣除分包销佣金)、来自孖展融资服务之利息收 入及来自放贷服务之利息收入。本集团营业额分析如下: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经纪服务佣金 1,323 4,213 4,242 17,945 包销及配售服务佣金 — 1 21 18,825 来自孖展融资服务之利息收入 1,183 2,169 2,931 7,403 来自放贷服务之利息收入 3,707 — 9,616 — 6,213 6,383 16,810 44,173 5. 其他收益及其他收入净额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利息收入来自 —银行存款 — 7 9 34 —雇员贷款 — — — 5 未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利息收入总额 — 7 9 39 杂项收入 10 — 10 250 10 7 19 289 7 东方滙财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期间 6. 所得税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即期税项—香港利得税 期间拨备 512 673 1,350 5,572 二零一六年香港利得税拨备按本期间估计应课税溢利的16.5%(二零一五年:16.5%)计算。 7. 股息 本公司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中期股息(二零一五年:无)。 8. 每股(亏损)╱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盈利根据以下资料计算: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亏损)╱盈利: 就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而言的(亏损)╱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间(亏损)╱溢利 (637) 176 (623) 24,895 股份数目: 就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而言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366,065,217 360,000,000 362,043,956 360,000,000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已发行股份的加权平均数的计算已就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 日配售18,000,000股新股份之影响而作出调整。 由於期内均无已发行潜在普通股,故并无呈列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每股摊薄 盈利。 二零一六年第三季业绩报告 8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及展望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包括提供(i)经纪服务;(ii)包销及配售服务;(iii)孖展融资服务;及(iv)放贷服务。於二零一六年首九 个月,诚如二零一六年第一季度报告及中期报告所述,本集团面对经纪服务及包销及配售服务之佣金收入较二零一 五年同期大幅下跌。 本集团及管理层正加倍努力发展其业务。然而,本集团之业绩表现乃受到香港及环球经济环境、利率变动及香港证 券市场成交额等外部因素影响。同时,本集团已转拨现有资源至放贷业务,以为股东带来更大回报。诚如过往发表 之报告所述,本集团之财务表现及收益组合或会继续因股票市场环境而有所改变。经纪收入将继续直接相应於整体 股票市场之成交量,而包销及配售收入则相应於市场集资活动、本集团可参与行使包销及配售之数目及╱或客户拟 筹集之资金规模。此外,本集团来自孖展融资服务及放贷服务之利息将视乎客户之投资及财务所需而定。上述外部 因素乃本集团控制范围以外,故此本集团之财务表现容易受到波动。 基於本公司可获得之资料及对未来业务发展之预期,本集团及管理层相信,与二零一五年同期比较,本集团之收益 走势将会向下,尤其是来自经纪服务之佣金收入、来自包销及配售服务之佣金收入及来自孖展融资服务之利息收 入。 考虑到上述外在因素以及可能对本集团收益之影响,预期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余下月份之收益未能与二零一五年之 同期业绩作比较。然而具体就二零一六年而言,预期本集团本年度最後三个月之收益(尤其是就来自经纪服务之佣 金收入、来自包销及配售服务之佣金收入及来自孖展融资服务之利息收入而言)将不会较本年度首九个月进一步大 幅减少。 此外,预期本集团之收益组合将会转变,据此,由於本集团动用手上现金,按现行信贷管理政策进行更多放贷交 易,故来自放贷业务之利息收入占本集团整体收益之比例与二零一五年同期相比将会上升。展望二零一六年最後三 个月,预期收益组合将与二零一六年首九个月相若。 财务回顾 收益 本集团之主要收益来自(i)经纪服务之佣金收入;(ii)包销及配售服务之佣金收入;(iii)融资服务之利息收入;及(iv)放贷 服务之利息收入。 9 东方滙财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零一六年首九个月之总收益约为16,8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44,200,000港元),较二零一五年同期下降 27,400,000港元或62.0%。有关下降主要归因於(i)包销及配售服务之佣金收入减少约18,800,000港元;(ii)经纪服务 之佣金收入减少约13,700,000港元;(iii)孖展融资服务之利息收入减少约4,500,000港元,及(iv)新业务产生放贷服务 利息收入约9,600,000港元。 经纪服务及包销及配售服务之佣金收入较二零一五年同期下跌,符合於二零一六年首九个月联交所主板及创业板之 成交量以及包销及配售服务之相应需求之跌幅。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经纪服务佣金 1,323 4,213 4,242 17,945 包销及配售服务佣金 — 1 21 18,825 来自孖展融资服务之利息收入 1,183 2,169 2,931 7,403 来自放贷服务之利息收入 3,707 — 9,616 — 6,213 6,383 16,810 44,173 按根据证券及期货(财政资源)规则(第571N章)所申报,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有842个活跃证券账 户(二零一五年:879个活跃证券账户)。 就放贷业务而言,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於此服务方面有15名客户。贷款本金额介乎50,000港元至 14,000,000港元,按年利率介乎约8%至30%计息。还款期介乎一年至五年。 员工成本 二零一六年首九个月之员工成本总额约为8,1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7,500,000港元),比二零一五年增长约 600,000港元或8.0%。有关增长乃主要由於员工薪酬及董事酬金增加,该项金额乃因为增聘员工及委聘新董事以支 持营运及放贷服务及证券业务。 行政开支 二零一六年首九个月之行政开支总额约为8,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6,500,000港元),比二零一五年增长约 1,500,000港元或23.1%。有关增长乃主要由於期内租用新办事处令办公室租金开支上升1,200,000港元所致。 二零一六年第三季业绩报告 10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所得税开支 二零一六年首九个月之所得税开支约为1,4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5,600,000港元),有关下跌与香港利得税项 下之应课税溢利下跌之跌幅一致。 期间溢利 於二零一六年首九个月,本集团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净额约6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溢利24,900,000港 元)。有关变动乃主要由於总收益下跌27,400,000港元所致。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结构 於二零一六年首九个月期间,本集团透过经营业务之现金流量为其营运提供资金。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 团之流动资产净值约为284,8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71,400,000港元),当中包括现金约68,600,000港元(二 零一五年:271,200,000港元)。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流动比率(即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之比率)约为6.1倍 (二零一五年:3.0倍)。流动比率增加乃主要由於二零一六年应付现金及孖展客户之贸易应付款项结余低於二零一 五年所致。 本集团之资本仅包括普通股。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总额约为287,500,000港元(二零 一五年:272,600,000港元)。 雇员资料 二零一六年首九个月之薪酬总额(包括董事酬金以及向员工及董事支付之佣金,不包括强积金供款)约为 7,7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7,200,000港元)。有关增加主要由於上述「员工成本」一节所述之员工薪酬、花红 及津贴增加所致。本集团之薪酬政策以个别雇员之表现、资历及经验为基准,并参考当前市况而制订。薪酬组合包 括每月固定薪金及作为对雇员贡献之认可及奖励而按个别表现支付予彼等之酌情年终花红。 本集团之资产抵押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并无与任何香港金融机构安排任何抵押(二零一五年:无)。 外汇风险 本集团之收益及业务成本主要以港元计值,故本集团之汇率波动风险甚微。因此,本集团并无采用任何金融工具作 对冲用途。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首九个月及截至本公司刊发业绩公布及季度报告当日,董事并无注意到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11 东方滙财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後事项 截至本公司刊发业绩公布及季度报告当日,董事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间後并无注意到有关本集团业务 或财务表现之重大事项。 所得款项用途 截至就本报告而言之最後实际可行日期,於二零一六年八月进行配售交易之所得款项净额约14,300,000港元当 中,约600,000港元已用作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其中(i)约400,000港元用作支付董事酬金及员工薪金,及(ii)约 200,000港元用作合规及专业费用以及一般开支。余款13,700,000港元已存入本公司之计息银行账户内。董事不拟 更改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之公告所宣布之拟定所得款项用途。 二零一六年第三季业绩报告 12 其他资料 按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50A(1)条披露董事资料 按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50A(1)条披露之董事最新资料如下: - 冯玉珍女士已辞任本公司之执行董事职务,自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生效。 本公司之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於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之权益及 淡仓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概无董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最高行政人员」)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 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记录於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由本公司存置 之登记册中之权益或淡仓,或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6条所述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买卖之操守守则(「交易必守 标准」)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 本公司之主要股东於股份及相关股份中之权益及淡仓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据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所知,按联交所网页所列公开资料及本公司所存置记录,下列人 士或实体(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除外)於股份或相关股份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记录於股东名册 之权益及淡仓: 占已发行股本 名称 身份╱权益性质 所持股份数目 之概约百分比 (附注3) TimeEraLimited(附注1) 实益权益 28,392,000 7.51% 郭晋昆先生(附注1) 受控制法团权益 28,392,000 7.51% 申蓉芳女士(附注2) 家族权益 28,392,000 7.51% 附注: 1. 28,392,000股股份由Time Era Limited拥有,其全部已发行股本由郭晋昆先生(「郭先生」)合法实益拥有。因此,由於 TimeEraLimited受郭先生控制,郭先生被视为於TimeEraLimited所持有股份中拥有权益。 2. 申蓉芳女士为郭先生之配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申蓉芳女士被视为或当作於郭先生拥有权益之所有股份中拥有权益。 3. 该百分比乃基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378,000,000股已发行股份而计算。 13 东方滙财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资料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据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存置之权益登记册所示, 概无人士或实体(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除外)於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 证券及期货条例下须予披露之其他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据董事所知,概无其他人士於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予披露之 权益或淡仓。 购股权计划 购股权计划使本公司可向本公司或本集团任何成员之任何全职或兼职雇员(「合资格参与者」)授出购股权,作为 彼等对本集团所作贡献之奖励或回报。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有条件采纳购股权计划(「该计划」), 据此,董事会获授权按彼等之全权酌情,依照该计划之条款授出可认购本公司股份之购股权予合资格参与者。该计 划由该计划采纳之日起十年期间一直有效及生效。 於本报告日期,根据该计划可供发行之股份总数为30,000,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7.94%。 於接纳根据该计划授出可认购股份之购股权(「购股权」)时,合资格参与者须支付1.00港元予本公司,作为获授购 股权之代价。购股权之接纳期为授出购股权当日起计21日期间。购股权之股份认购价将由董事会厘定,并知会各参 与人士,价格须为下列各项之最高者:(i)於授出购股权日期(必须为股份於联交所进行买卖之日子(「交易日」)) 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载之股份收市价;(ii)於紧接授出购股权当日前五个交易日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载之股份平均收市 价;及(iii)股份面值。就计算认购价而言,倘在授出日期,本公司上市少於五个交易日,配售价须用作在上市日期前期 间任何交易日之收市价。本公司获赋予权利发行购股权,惟根据该计划将予授出之所有购股权获行使後,可予发行之 股份总数不得超过上市日期已发行股份之10%。 待获股东批准及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发出通函後,本公司可随时更新此上限,惟於根据本公司全部购股权计划将予 授出之所有未获行使而尚待行使购股权获行使後,可发行之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当时已发行股份之30%。购股权可按 该计划条款,於董事会所厘定之期间内随时行使,惟不得超出授出购股权日期起计十年(惟须受提早终止条文所规 限)。 根据该购股权计划及其他本公司之购股权计划,在截至及包括提呈日期止十二个月期间,因行使已经及将会授予各 合资格参与人士之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及尚未行使之购股权)而已发行及将予发行之股份总数,暂时不得超过任何 时间之已发行股份1%。任何进一步授出超过此限额之购股权,须取得股东在股东大会批准,方可授出。 於本报告日期及自该计划获采纳以来,本公司概无授出购股权。 二零一六年第三季业绩报告 14 其他资料 收购股份或债权证之权利 除本报告「本公司之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於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之权益及淡仓」及「购 股权计划」两段披露者外,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参与达成任何安 排,使董事可藉购买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之股份或债权证而获益。 除上文披露者外,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概无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包括其配偶及十八岁以下子 女)拥有或获授出或行使认购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股份(或认股权证或债权证(如适 用))之任何权利。 竞争权益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概无董事、主要股东及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士(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於与或有可能与 本集团业务直接或间接竞争之业务中拥有任何权益。 合规顾问权益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6A.32条,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合规顾问浩德融资有限公司、其任何董事或雇 员或联系人概无在本公司或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之证券中拥有任何权益(包括认购有关证券之认购权或权利)。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8至5.67条作为董事买卖本公司证券之操守守则。经本公司向全体董事作出特定 查询,各董事均已确认彼等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内整个期间一直遵守交易必守标准。 购买、出售或赎回股份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致力推行高标准的企业管治,以保障股东利益及提升企业价值。本公司之企业管治常规乃以创业板上市规则 附录15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载列之原则及守则条文为基准。 据董事会所知,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整个期间,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内之守则条文,惟下 文所述偏离守则条文第A.2.1条除外: 15 东方滙财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资料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主席与行政总裁之角色应有区分,并不应由一人同时兼任。主席与行政总裁之职责分 工应清晰界定并以书面载列。 林树松先生为董事会主席,负责制订公司策略、监督本集团之管理及业务发展。主席亦带头通过鼓励董事对董事会 事务作出积极贡献及推广公开及坦诚交流之文化,确保董事会有效运作及以本公司最佳利益为依归。 本公司并无设立行政总裁一职,故本公司日常营运及管理由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监察。 董事会认为尽管未设立行政总裁职位,董事会可藉其营运确保权力及授权分布均衡。董事会由富有经验之人士组 成,彼等不时举行会议以讨论影响本公司及本集团营运之事宜。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成立审核委员会,并遵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28条及5.29条规定及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C.3.3条及 C.3.7条制定书面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现时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并由李兆良先生担任主席,其余成员为邓 宗伟先生及陈敏仪女士。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检讨及监督本公司的财务申报流程及本集团的内部监控系统,以 及监察持续关连交易。审核委员会全体成员均由董事会委任。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业绩,并认为有关业绩已符合适用会 计准则、创业板上市规则之规定及其他适用法律要求,亦已作出恰当披露。 承董事会命 东方滙财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李雅贞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於本报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林树松先生及李雅贞女士、非执行董事为谢嘉佩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李兆良先生、 邓宗伟先生及陈敏仪女士。 二零一六年第三季业绩报告 16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1329 首创钜大 0.19 68.42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0764 永恒策略 0.06 37.21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08166 中国农业生态 0.05 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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