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任何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Enerchina Holdings Limited
威华达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22)
按於记录日期每持有两股股份获发
一股供股股份之基准进行供股
延迟寄发章程文件
及
经修订预期时间表
兹提述威华达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16年11月30日及2017年1月
11日的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建议本公司按於记录日期每持有两股股份获
发一股供股股份之基准进行供股(「供股」)。除非另有订明,本公告所用词汇应与
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延迟寄发章程文件
诚如2017年1月11日之该公告所述,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最终确定载入章程文件
的若干资料,原定於2017年1月11日(星期三)将寄发予合资格股东的章程文件及
将寄发予非合资格股东仅供彼等参考的供股章程(并无暂定配额通知书及额外供
股股份申请表格)将延迟寄发直至另行通知。董事会宣布,本公司预期将於2017
年2月20日(星期一)或之前寄发章程文件。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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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修订预期时间表
寄发章程文件...................................................2017年2月20日(星期一)
买卖未缴股款供股股份的首日................................2017年2月22日(星期三)
分拆未缴股款供股股份的最後时限.......2017年2月24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
买卖未缴股款供股股份之最後日期...........................2017年3月1日(星期三)
接纳供股股份以及申请额外供股股份
并缴付股款之最後时限......................... 2017年3月6日(星期一)下午四时正
终止包销协议及供股成为无条件之最後时限................2017年3月7日(星期二)
公布分配结果...................................................2017年3月13日(星期一)
寄发退款支票(如有()倘供股遭终止及
就不成功或部分成功申请额外供股股份)及
寄发缴足股款供股股份股票........................ 2017年3月14日(星期二)或之前
开始买卖缴足股款供股股份.....................2017年3月15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
本公告内所有时间及日期均指香港当地时间及日期。於上述预期时间表所指日期
或期限仅属指示性质,本公司可予以延长或更改。供股预期时间表之任何更改将
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於适当的时候予以公布。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倘彼等对本身之状况有任何疑
问,务请谘询彼等之专业顾问。
承董事会命
威华达控股有限公司
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沈庆祥
香港,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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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以下董事: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巍先生(主席) 张荣平先生
周志华先生 崔格鸣先生
沈庆祥先生(行政总裁) 马嘉祺先生
邓锐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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