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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經審核全年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China PolymetallicMiningLimited 中国多金属矿业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133)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 经审核全年业绩公告 �C1�C 董事会提呈本集团於报告期内的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年度的比较资料,有关业绩乃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呈列如下。 财务资料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4 22,801 92,509 销售成本 (23,861) (56,569) 毛利�u(毛损) (1,060) 35,940 其他收入及收益 5 2,540 19,127 销售及分销开支 (605) (953) 行政开支 (51,708) (42,766)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亏损 �C (6,205) 无形资产减值亏损 �C (44,146) 应收贸易账款减值亏损 6 (14,893) (29,380) 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 6 (36,049) �C 其他开支 (503) (34) 融资成本 6 (43,971) (59,029) 除税前亏损 6 (146,249) (127,446) 所得税抵免 7 18,031 31,887 年度亏损及全面亏损总额 (128,218) (95,559) 归属於: 本公司拥有人 (126,865) (94,084) 非控股权益 (1,353) (1,475) (128,218) (95,559) 本公司普通股权持有人应占每股亏损: ―基本及摊薄 8 人民币0.064元 人民币0.047元 �C2�C 综合财务状况表 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9 715,890 629,288 投资物业 8,400 �C 无形资产 9 735,370 739,991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9 11,800 12,047 垫款 10 509,937 47,691 预付款项及按金 12 215,635 215,635 递延税项资产 73,909 55,878 非流动资产总值 2,270,941 1,700,530 流动资产 存货 23,216 26,940 应收贸易账款 11 1,061 66,197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12 4,517 19,25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0,778 672,738 流动资产总值 69,572 785,131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账款 13 10,928 9,349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 153,377 199,640 应付税项 93,616 95,132 应付关连方款项 14,221 �C 计息银行及其他贷款 14 505,182 200,984 流动负债总额 777,324 505,105 流动资产�u(负债)净值 (707,752) 280,026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1,563,189 1,980,556 �C3�C 2016年 2015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计息银行及其他贷款 14 �C 304,859 其他应付款项 14,307 �C 复垦拨备 19,613 18,297 非流动负债总额 33,920 323,156 资产净值 1,529,269 1,657,400 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已发行股本 17 17 储备 1,466,908 1,593,686 1,466,925 1,593,703 非控股权益 62,344 63,697 权益总额 1,529,269 1,657,400 �C4�C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 除税前亏损 (146,249) (127,446) 就下列各项作出调整: 融资成本 43,055 57,545 未变现外汇亏损 916 44 银行利息收入 (1,960) (2,526) 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 �C (7,650) 可供出售投资股息收入 �C (8,785) 以股权结算购股权开支 87 (486) 折旧 24,357 32,289 确认减值亏损 50,942 79,731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亏损�u(收益) 219 (157) 无形资产摊销 5,328 7,157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摊销 247 270 (23,058) 29,986 应收贸易账款减少 14,194 12,397 存货减少�u(增加) 3,724 (3,844)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减少�u(增加) 12 (4,391) 应付贸易账款增加�u(减少) 1,579 (627)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增加�u(减少) (1,109) 35,326 营运所得�u(所用)现金 (4,658) 68,847 已收利息 1,960 2,526 已付所得税 (1,516) (4,417) 经营活动所得�u(所用)现金流量净额 (4,214) 66,956 �C5�C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投资活动所得现金流量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 (88,268) (32,500) 结构性存款减少 �C 302,021 可供出售投资减少 �C 200,000 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 �C 7,650 可供出售投资股息收入 �C 8,785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所得款项 32 352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 (25,000) (100,000) 收购附属公司预付款项 (470,550) �C 收购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的预付款项 (17,000) �C 探矿及评估资产开支 �C (27,732) 投资活动所得�u(所用)现金流量净额 (600,786) 358,576 融资活动所得现金流量 已付利息 (39,604) (60,552) 银行及其他贷款所得款项 200,323 555,843 偿还银行及其他贷款 (200,984) (1,016,485) 关连方垫款 16,673 �C 向关连方还款 (3,368) �C 已付融资顾问费 �C (12,800) 就融资活动支付的服务费用 �C (161) 已付股息 �C (153)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流量净额 (26,960) (534,30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减少净额 (631,960) (108,776)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72,738 781,558 外汇汇率变动的影响 �C (44) 年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0,778 672,738 �C6�C 财务报表附注 1.公司及集团资料 本公司为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注册办事处的地址为Cricket 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本公司於香港的 主要营业地点为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第一座25楼2509室。 年内,本集团主要从事采矿、矿石选矿及销售铅银精矿及锌银精矿。年内,本集团主要业 务性质概无重大变动。 董事认为,本公司并无直接控股公司或最终控股公司。中信大锰投资有限公司为於英属 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对本公司拥有重要影响力。 2.编制基准 该等财务报表乃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该等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惯例编制。 该等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呈列,除另有指明者外,所有数值已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千位数。 2.1持续经营基准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产生的综合亏损净额为人民币128,218,000元(2015 年:人民币95,559,000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为人民币4,214,000元(2015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为人民币66,956,000元)。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 流动负债净额为人民币707,752,000元。 鉴於此等情况,董事於评估本集团是否具备足够财务资源以持续经营时已考虑本集 团的未来流动资金状况及表现以及其可动用财务资源。为了改善本集团的流动资金 状况及现金流量以支持本集团的持续经营,本集团已实行或正实行以下措施: (a)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总借款为人民币505,182,000元,所有借款均提取自 两份总额为人民币32亿元且於2017年6月到期的独立三年期银行融资协议。於 2017年1月9日,银行已书面同意将金额为人民币14亿元的第一份银行融资协议(「第 一份银行融资协议」)的期限延长至2018年6月,将金额为人民币18亿元的第二份 银行融资协议(「第二份银行融资协议」)的期限延长至2018年12月。 (b)本集团正寻求新投资及商机,务求业务达致盈利及正现金流量。为增加2017年 的收入及溢利,本集团将提高在缅甸所收购矿山的采矿及选矿产能。此外,本 集团不时检讨其投资项目,并可能调整其投资策略,以便在有需要时巩固本集 团的现金流量状况。 (c)本集团正积极开展狮子山矿场被洪水损毁的巷道加固工程,以恢复生产,提高 盈利及改善现金流状况。 (d)本集团正采取措施收紧行政及其他营运开支的成本控制,旨在改善本集团的营 运资金及现金流量状况,包括密切监察日常营运开支。 �C7�C (e)本集团正主动跟进未偿还应收款项的债务人,旨在与每名债务人协定还款时间。 本公司董事已审阅由管理层所编制涵盖由报告期末起计十二个月期间本集团的现 金流量预测。考虑到上述计划及措施,董事认为本集团将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以拨 付其营运所需,并於可见将来能履行其到期财务责任。因此,董事认为按持续经营 基准编制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乃恰当之举。 倘持续经营的假设并不恰当,则可能需要作出调整,以将资产价值撇减至其可收回 金额,以便为可能出现的任何其他负债计提拨备,并将非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负债分 别重新分类为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该等调整的影响并未在综合财务报表中反映。 3.会计政策的变更及披露 本集团已就本年度的财务报表首次采纳下列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合并豁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的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的修订本 收购共同经营权益的会计处理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的修订本 披露动议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可接受折旧及摊销方式的澄清 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的修订本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农业:产花果植物 及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的修订本 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的修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中的权益法 2012年至2014年周期的年度改进 对多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 采纳上述经修订准则并无对该等财务报表造成重大财务影响。 4.收入及营运分部资料 收入指已售出货品的发票净值,扣除多种政府附加费。 本集团的收入及溢利贡献主要来自销售铅银精矿及锌银精矿。该等销售被视为单一可呈 报分部,其呈报方式与向本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呈报资料以便分配资源及评估表现的 方式一致。 实体层面披露 产品资料 下表载列年内按产品划分来自外部客户的总收入及按产品划分的总收入百分比: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铅银精矿 10,401 45.6 60,832 65.8 锌银精矿 12,400 54.4 31,677 34.2 22,801 100.0 92,509 100.0 �C8�C 地区资料 (a)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 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各年,本集团所有外部收入均来自於本集 团经营实体所在地中国大陆成立的客户。 (b)非流动资产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大陆 1,517,577 1,505,763 缅甸 679,455 138,889 * 2,197,032 1,644,652 *其包括就收购附属公司支付的垫款人民币478,877,000 元(附注10(a)及(b))(2015 年:零) 及收购一间附属公司的非控股权益支付的垫款人民币17,000,000元(附注10(c))(2015 年:零)。 主要客户资料 个别占总收入10%或以上的主要客户收入载列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A客户 8,271 �C B客户 5,338 �C C客户 4,095 �C D客户 �C 36,526 E客户 �C 34,459 F客户 �C 11,374 5.其他收入及收益 其他收入及收益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可供出售投资股息收入 �C 8,785 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 �C 7,650 银行利息收入 1,960 2,526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收益 �C 157 租金收入 570 �C 其他 10 9 2,540 19,127 �C9�C 6.除税前亏损 本集团除税前亏损已扣除�u(计入)下列各项: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所售存货成本 23,861 56,569 银行及其他贷款的利息 35,339 49,765 有关融资顾问费 6,400 6,400 就融资活动支付的服务费用 �C 161 贴现票据应收款项的利息 �C 1,484 解除折让 1,316 1,219 外汇亏损 916 �C 43,971 59,029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薪酬): 工资及薪金 13,876 18,550 以股权结算购股权开支(附注15) 87 (486) 退休金计划供款 ―定额供款基金 673 781 14,636 18,845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折旧 9 23,921 32,289 投资物业折旧 436 �C 无形资产摊销^ 9 5,328 7,157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摊销^ 9 247 270 折旧及摊销 29,932 39,716 就下列各项确认的减值亏损: 物业、厂房及设备 �C 6,205 无形资产 �C 44,146 应收贸易账款 11 14,893 29,380 其他应收款项 12(c) 36,049 �C 已确认减值亏损总额 50,942 79,731 核数师酬金 4,500 4,500 经营租赁租金 1,001 1,286 外汇亏损 921 29 ^本年度及上年度无形资产及预付土地租赁款项的摊销计入损益的「销售成本」。 �C10�C 7.所得税 根据开曼群岛及英属处女群岛的规则及法规,本集团毋须缴纳任何开曼群岛及英属处女 群岛所得税。 由於报告期内本集团於香港并无产生应课税溢利,故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根据中国的所得税规则及法规,本集团在中国大陆的附属公司须就年内产生的应课税溢 利按税率25%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开支的主要组成部分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递延 (18,031) (31,887)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除税前亏损相关所得税开支对账如下: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除税前亏损 (146,249) (127,446) 加:本公司赚取的毋须课税收益* (70,374) (57,274) 香港及中国附属公司产生的除税前亏损 (216,623) (184,720) 按各自法定税率计算的税项优惠: ―中国附属公司,按25%计算 (38,691) (33,238) ―香港附属公司,按16.5%计算 (10,207) (8,541) 毋须课税开支 10,206 8,534 未确认税项亏损 13,284 7 不可扣税开支 1,222 1,351 於过往年度确认的递延税项资产撇销(附注17) 6,155 �C 所得税抵免 (18,031) (31,887) *本公司於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各年赚取的收益主要指外汇收益, 该等收益不可扣税。 8.本公司普通股权持有人应占每股亏损 每股基本亏损乃根据本公司普通股权持有人应占报告期内亏损及报告期内已发行1,988,765,000 股(2015年:1,988,765,000股)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目计算。 由於本公司的尚未行使购股权的行使价高於本公司股份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的平均市价, 故并无对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呈列的每股基本亏损金额作出摊薄调整。 �C11�C 9.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土地租赁款项 於报告期内的物业、厂房及设备、无形资产以及预付土地租赁款项变动如下: 物业、厂房 预付土地 及设备 无形资产 租赁款项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於2016年1月1日的账面值 629,288 739,991 12,047 添置 119,610 707 �C 转至投资物业 (8,836) �C �C 出售 (251) �C �C 报告期内折旧�u摊销费用 (23,921) (5,328) (247) 於2016年12月31日的账面值 715,890 735,370 11,800 (a)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依照惯例就本集团账面净值为人民币7,555,000元(2015年: 人民币8,081,000元)的厂房申领相关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待取得相关房 屋所有权证後,本集团方可出售、转让或抵押该厂房。 (b)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面净值约人民币7,555,000元(2015年:人民币8,081,000元) 的厂房建於本集团仍在申领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上。 (c)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抵押账面净值为人民币63,997,000元(2015年:人民币 72,479,000元)的物业、厂房及机器,作为本集团所获授若干银行及其他贷款的担保(附 注14(a)及(b))。 10.垫款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购买以下项目的垫款: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11,883 11,883 物业、厂房及设备 �C 25,897 勘探权 2,177 9,911 收购附属公司 (a)及(b) 478,877 �C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的非控股权益 (c) 17,000 �C 509,937 47,691 (a)根据本集团与一名独立第三方王德勇先生(「王先生」)於2016年12月14日订立的股权 转让框架协议,就建议收购华兴环球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华兴集团」)全部股权 向王先生预付人民币95,000,000元。於2017年1月8日,本集团与王先生订立一份股权 转让协议,内容有关上述收购,代价为人民币101,500,000元。该收购事项详情载於本 公司日期为2017年1月8日的公告。 �C12�C (b)根据本集团与独立第三方(「卖方」)於2016年12月17日订立的六份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就建议收购缅甸六家铜、铅、锌、银矿业公司的全部股权向卖方预付人民币 383,877,000元。 (c)根据本集团与OhnMarWin女士(「OHN女士」)於2016年12月26日订立的股权转让框架协 议,就建议进一步收购港星(昂久甲矿场由港星拥有)的9%股权向OHN女士预付人民 币17,000,000元。 11.应收贸易账款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贸易账款 34,451 95,577 减值 (33,390) (29,380) 1,061 66,197 除拥有九个月信贷期的一名客户外,本集团授予其他客户三个月的信贷期。2016年开发 的新客户须全数预先付款。由於本集团销售所有产品予少数客户,故面对高度集中的信 贷风险。本集团致力严格控制未偿还应收款项,并设立信贷管控部以尽量降低信贷风险。 本集团并无就应收贸易账款持有任何抵押或其他信贷提升项目。应收贸易账款为免息及 无抵押。 按发票日期计於报告期末的应收贸易账款(扣除减值)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3个月内 346 3,490 6至9个月 �C 55,038 9至12个月 �C 7,669 1至2年 715 �C 1,061 66,197 於报告期内应收贸易账款减值拨备变动如下: 人民币千元 於2016年1月1日 29,380 确认减值亏损(附注6) 14,893 转至其他应收款项减值(附注12(c)) (10,883) 33,390 �C13�C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确认的应收贸易账款减值指就拨备前账面值为人民币 33,390,000元(2015年:人民币47,930,000元)的个别减值应收贸易账款所作拨备人民币 14,893,000元(2015年:人民币18,497,000元)。个别减值应收贸易账款涉及某一陷入财困的 客户,本集团已停止向有关客户供货并与其磋商还款细则,现正监察相关还款时间表。 尽管本集团将继续密切跟进应收款项状况,惟市况疲弱对部分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造成 明确影响,故可能较预期延迟或可能无法收回应收款项。因此,本集团於截至2016年12月 31日止年度进一步作出减值拨备人民币14,893,000元。尽管作出有关拨备及还款期较预期 延长,本集团将采取必要行动以收回部分或全部该等应收款项。 既无个别亦无共同被视为减值的应收贸易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逾期亦未减值 346 715 逾期1至2年 715 �C 已逾期及减值款项,扣除拨备 ―未逾期亦未减值 �C 57,813 ―逾期少於3个月 �C 7,669 1,061 66,197 截至报告日期,除上述拨备外,董事认为毋须就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人民币 715,000元作进一步减值拨备,原因为管理层基於最近进行的信贷评估认为有关结余仍可 全数收回。 �C14�C 12.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部分: 以下项目的预付款项: ―购买存货 1,093 1,094 ―专业费用 (a) 260 6,529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将於一年内摊销) 9 270 270 ―其他 1,609 1,568 以下项目的按金: ―若干铅锌矿的初步调查 (b) �C 8,327 ―其他 473 610 以下项目的其他应收款项: ―转拨自应收贸易账款 (c) 46,932 �C ―员工垫款 812 858 51,449 19,256 减值 (c) (46,932) �C 4,517 19,256 非流动部分: 购买存货的预付款项 (d) 214,165 214,165 以下项目的按金: ―环境复垦 1,170 1,170 ―其他 300 300 215,635 215,635 220,152 234,891 附注: (a)於2015年12月31日的结余主要指支付予一名独立第三方有关融资策略顾问服务(包 括协助取得新造银行贷款及与银行磋商重续贷款)的专业费用人民币6,400,000元,年 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该款项已於2016年根据服务期发放至损益。 (b)於2015年12月31日的结余指初步调查缅甸若干铅锌矿的诚信按金,该款项已於2016 年12月获悉数收回,此乃由於本集团於2016年12月10日与潜在卖方订立股权转让框 架协议,使得该等诚信按金被视为部分收购预付款。 (c)根据本集团客户RuiliYuxiangIndustrialCo.,Ltd(. 「Yuxiang」)拥有人签立的重组安排,於 2016年1月,本集团与Yuxiang及Yuxiang拥有人控制的另一实体於2016年1月20日订立 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因此,与Yuxiang的应收贸易账款结余人民币46,932,000元及於 2015年确认的相应减值拨备人民币10,883,000元已转拨至其他应收款项。 �C15�C 然而,转拨的结余因市况疲软并未根据协定还款期於2016年收回。因此,本集团已於 2016年计提额外减值拨备人民币36,049,000元。尽管存在有关拨备及长於预期的还款期, 本集团将采取必要行动以收回部分或全部应收款项。 (d)结余指向钨及锡矿石独立第三方供应商香草坡矿业预付的款项。於2011年6月,香草 坡矿业的唯一拥有人李金城先生与本集团订立股权质押协议,据此,李金城先生将 其於香草坡矿业的全部股权抵押予本集团,作为日後交付矿石的抵押品。 13.应付贸易账款 按发票日期计於报告期末的应付贸易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个月内 400 497 1至2个月 663 231 2至3个月 749 281 3个月以上 9,116 8,340 10,928 9,349 应付贸易账款为免息及一般按4个月至12个月期限结算。 14.计息银行及其他贷款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贷款: 有抵押及有担保 (a) 99,000 100,000 其他贷款: 有抵押及有担保 (b) 406,182 405,843 505,182 505,843 银行贷款还款期: 於一年内 99,000 100,000 其他贷款还款期: 於一年内 406,182 100,984 於第二年 �C 304,859 406,182 405,843 505,182 505,843 分类为流动负债的结余 (505,182) (200,984) 分类为非流动负债的结余 �C 304,859 �C16�C 附注: (a)於2016年12月31日的结余包括平安银行於2016年12月授出的四批一年期计息银行贷款, 合共人民币99,000,000元,按固定年利率5.66%计息,并由冉小川先生担保(附注 19(a))。该等贷款提取自由冉小川先生担保的第二份银行融资协议。此外,本集团与 平安银行於2015年1月就第二份银行融资协议订立以下列各项作担保的抵押协议: 於2016年 12月31日 的账面净值 人民币千元 以下列各项作担保: 物业、厂房及设备 63,997 无形资产 61,902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11,800 (b)於2016年12月31日的结余包括(i)於2016年7月28日透过黄金租赁安排向平安银行借取 本金额为人民币101,323,000元的其他贷款,自第一份银行融资协议提取,按固定年利 率7.5%计息、到期日为2017年7月27日及由冉小川先生担保(附注19(a)),并以昆润的 99%股权、大矿山公司的90%股权、李子坪公司的90%股权及勐户公司的90%股权作抵 押;及(ii)於2015年6月24日透过黄金租赁安排向平安银行借取本金额为人民币 304,859,000元的其他贷款,自第二份银行融资协议提取、由冉小川先生担保(附注 19(a))、按固定年利率7.5%计息及到期日为2017年6月23日。本集团承诺透过远期购买 合约交付预先指定数量的黄金偿还上述两项其他贷款,价格相等於本金加到期利息。 管理层将本集团短期计息银行及其他贷款的公平值评定为与其账面值相若,主要由於该 等工具属短期到期性质。 15.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已采纳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以向合资格参与者(包括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 的行政人员或高级职员(包括执行、非执行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雇员(不论是全职或兼职) 及董事会全权酌情认为已或将对本集团的发展及增长作出贡献的任何人士)提供奖励及 酬谢。购股权计划於2011年11月24日获本公司股东批准,除非另行注销或修订,否则自当 日起计十年内具有效力。 根据购股权计划现时准予授出的尚未行使购股权最高数目经行使後相当於股东批准购 股权计划当日(即2011年11月24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於任何12个月期间,购股权 计划各合资格参与者的购股权可予发行股份最高数目限於本公司任何时间已发行股份 的1%。进一步授出超出此限额的购股权须於股东大会上获股东批准。 �C17�C 向本公司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任何联系人授出购股权,须事先获独立 非执行董事批准。此外,於任何12个月期间,向主要股东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彼等任何 联系人授出超出本公司任何时间已发行股份0.1%或总值逾5,000,000港元(按本公司股份於 授出日期的价格计算)的任何购股权,须事先於股东大会上获股东批准。 承授人可於建议日期起计14日内藉支付象徵式代价合共1港元接纳购股权授出建议。所 授出购股权的行使期由董事决定,於长达一至四年的归属期後展开,并於不迟於购股权 建议日期起计五年的日期或购股权计划届满日期(倘为较早者)终止。 购股权的行使价由董事会决定,惟不得低於下列各项的最高者:(i)本公司股份面值;(ii) 本公司股份於紧接授出购股权日期前五个交易日的香港联交所平均收市价;及(iii)本公 司股份於购股权授出日期的香港联交所收市价。 购股权并无赋予持有人收取股息或於股东大会上投票的权利。 根据购股权计划,以下购股权於报告期内尚未行使: 加权平均行使价 购股权数目 附注 每股港元 於2016年1月1日 ―授予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的 购股权 (i) 2.22 42,162,162 ―2013年授出购股权(定义见附注15(i)) (i) 1.70 70,091,892 年内没收 ―授予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购股权 (ii) 2.22 (14,054,054) ―2013年授出购股权 (iii) 1.70 (34,545,946) 年内到期 ―授予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购股权 (ii) 2.22 (28,108,108) 於2016年12月31日 35,545,946 附注: (i)於2016年1月1日尚未行使的购股权指本公司根据购股权计划於2011年12月14日按行 使价每股2.22港元授出的42,162,162份购股权以及本公司於2013年1月16日向本公司若 干合资格参与者就其於来年向本集团提供的服务按行使价1.70港元向彼等授出的 70,091,892份购股权(「2013年授出购股权」)。 (ii)授予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2013年授出购股权项下的若干合资格参与者的购股权於 该等参与者於报告期内辞职後被没收。 授予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购股权已於2016年12月13日届满。 (iii)根据2013年授出购股权授予若干合资格参与者的购股权於参与者於报告期内辞职後 被没收。 �C18�C 於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的购股权的行使价及行使期如下: 2016年 购股权数目 每股行使价* 行使期 港元 17,772,972 1.70 由2014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15日 8,886,487 1.70 由2015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15日 8,886,487 1.70 由2016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15日 35,545,946 2015年 购股权数目 每股行使价* 行使期 港元 10,540,536 2.22 由2012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13日 15,810,813 2.22 由2013年6月11日至2016年12月13日 5,270,271 2.22 由2013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13日 5,270,271 2.22 由2014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13日 5,270,271 2.22 由2015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13日 35,045,946 1.70 由2014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15日 17,522,973 1.70 由2015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15日 17,522,973 1.70 由2016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15日 112,254,054 *购股权的行使价可就供股或红利发行或本公司股本的其他类似变动而作出调整。 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有可予行使的购股权35,545,946份(2015年:94,731,081份)。本集团 於年内确认购股权开支102,000港元(相当於约人民币87,000元)(於2015年回拨购股权开支: 605,000港元(相当於约人民币486,000元))。 所授出股权结算购股权的公平值於授出日期以二项模式估算,进行估算时已考虑到授出 购股权的条款及条件。下表列出该模式所使用的输入数据: 於以下日期授出的股权结算购股权: 2011年12月14日 2013年1月16日 股息率(%) 1.83 2.90 预期波幅(%) 63.65 52.37 无风险利率(%) 0.83 0.38 预期波幅反映历史波幅乃未来走势指标的假设,故不一定为实际结果。 计算公平值时概无列入已授出购股权的其他特质。 �C19�C 於报告期末,本公司根据购股权计划有35,545,946份购股权尚未行使。根据本公司现时资 本架构,悉数行使尚未行使的购股权会导致发行35,545,946股额外本公司普通股以及产生 额外股本355港元以及股份溢价至少60,427,753港元(扣除发行开支前)。 於该等财务报表批准日期,本公司根据购股权计划有35,545,946份购股权尚未行使,相当 於本公司当日已发行股份约1.8%。 16.股息 於2016年7月26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本公司董事议决不向股东派付中期股息(2015年 中期股息:无)。 於2017年2月14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本公司董事议决不向股东派付末期股息(2015年 末期股息:无)。 17.承担 本集团於报告期末的资本承担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已订约,但未拨备: ―探矿及评估资产 17 5,935 ―物业、厂房及设备 257 27,578 ―收购一家附属公司 6,500 �C 6,774 33,513 18.或然负债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或本公司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19.关连方交易 (a)於报告期内,本集团与其关连方的重大交易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由以下人士担保的银行贷款 冉小川先生 99,000 100,000 由以下人士担保的其他贷款 冉小川先生 406,182 405,843 该银行及其他贷款由本公司执行董事冉小川先生无偿担保(附注14(a)及(b))。 �C20�C (b)本集团主要管理层人员的酬金: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袍金 1,995 3,314 其他酬金: 薪金、津贴及实物福利 1,086 1,137 以股权结算购股权开支 20 793 离职福利 469 �C 退休金计划供款 ―定额供款基金 17 18 1,592 1,948 3,587 5,262 20.批准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由董事会於2017年2月14日批准及授权刊发。 �C21�C 独立核数师报告摘要 下文乃本集团独立核数师发布的独立核数师报告摘要: 「意见 我们已审计中国多金属矿业有限公司(「贵公司 」)及其附属公司(「贵集团」)的 综合财务报表,此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於2016年12月31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与 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和综合现金 流量表,以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包括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我们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会计准则理 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真实而中肯地反映 了贵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 表现及综合现金流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拟备。 关於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注意到财务报表附注2.1指出,贵集团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产生 亏损净额人民币128,218,000元,而贵集团於该日的流动负债高於其流动资产 人民币707,752,000元。诚如附注2.1所述,此等状况连同附注2.1所载的其他事项 显示有重大不明朗因素可能会严重影响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我们的意 见并无就此作出修订。」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市场回顾 2016年,世界经济复苏依然缓慢且不均衡,国际贸易和投资疲弱,增长动力不 足,受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逆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剧、欧元区政治经济困局等 影响,全球生产率降低、创新受阻,世界经济仍处於「低增长陷阱」。在世界经 济不景气的大背景下,2016年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 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 调整,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实现了「十三五」时期良好开局。中国全年经 济表现平稳,经济增速达到6.7%,与年初预计目标一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6.0%。 �C22�C 於报告期内,大宗商品创下继2010年以来最佳年度表现,商品期货市场成为 亮点。国际油价全年飙升约45%,黄金价格实现累计9%以上的涨幅,为4年来 首度年度上涨。国内有色金属市场,受到供给侧改革和房地产市场回暖的影响。 供给侧改革和环保政策加码减少了电解铝、锌、铅等的生产,短缺商品价格 涨幅居前。房地产市场回暖则稳定了有色金属需求,且金属需求逐渐增加。 年底随着国内工业生产逐渐回升,有色金属需求增速有所加快,带动有色金 属价格全面上涨。 於报告期内,国内铅产量合共为395万吨,同比增长5.1%,於2016年11月29日达 到最高价人民币22,018元�u吨,累计上涨44.86%。国内锌产量为574万吨,同比 增长1.2%,锌价全年上涨,於2016年11月28日达最高价人民币24,472元�u吨,创 五年新高,全年累计上涨69.65%。白银价格於2016年亦上涨约15.2%。 2017年大宗商品价格仍有望进一步走高,但上涨节奏会放缓。随着锌价攀升, 国内冶炼企业和矿山企业盈利增速有望上升,精炼锌和锌精矿月度产量也开 始快速回升,但新增产能不足,仍有利於锌价持续上行。国内铅供需基本保 持平衡,预计2017年中国铅消费仍将保持小幅增长,且环保因素持续加码,国 内铅供应受影响,造成国内供需错配。 2016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给2017年的经济定下了「稳中求进」的基调, 在中国政府强调以稳为主的大背景下,有色金属行业发展面临多重挑战和发 展机遇,拉动内需,控制生产成本,提高产能,实现利润的可持续增长。 亚洲方面,2016年4月,昂山素季领导的全国民主联盟正式执政缅甸新政府, 缅甸掀开了历史的新一页,也为中缅关系带来了新的机遇。缅甸地缘位置十 分重要,缅甸最大的邻国是中国,两国拥有漫长的边境�Q,是中国走向印度 洋的重要支点国家,是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节点,也是连接印度到中 南亚的桥梁。 �C23�C 中国已经成为缅甸第一大贸易夥伴,双边贸易占缅甸对外贸易总额的40%。 中国是缅甸最大的外资来源国,占缅甸外资总额的50%左右。中国主要投资於 农业、矿业、水电等领域。新缅甸政府为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将会持续积极 促成与中国在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产能合作、金融投资等方面的经贸 发展。 营运矿场―狮子山矿场 狮子山矿场矿产资源以及储量 狮子山矿场是位於云南省盈江县的大型及高品位铅锌银地下多金属矿场。与 招股章程附录五「合资格人士报告」所披露的於2011年10月25日狮子山矿场的 资源及储量估计相比,资源及储量估计并无重大变动,且於2016年12月31日根 据JORC守则列示如下: 狮子山矿场―於2016年12月31日的JORC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0.5%铅边界品位) 数量 铅 锌 银 铅金属 锌金属 银金属 类别 (吨) (%) (%) (克�u吨) (吨) (吨) (吨) 探明 1,216,360 10.9 6.6 271.0 193,956 104,458 546 控制 6,398,000 9.0 5.9 250.0 575,200 378,500 1,600 推断 516,000 7.7 4.8 247.0 39,600 24,500 100 总计 8,130,360 9.4 6.0 256.0 808,756 507,458 2,246 狮子山矿场―於2016年12月31日JORC矿石储量估算 数量 铅 锌 银 铅金属 锌金属 银金属 类别 (吨) (%) (%) (克�u吨) (吨) (吨) (吨) 证实 1,096,360 10.0 6.1 251.0 161,556 84,858 446 概略 5,713,000 9.0 5.9 250.0 514,500 336,900 1,400 总计 6,809,360 9.3 5.9 250.0 676,056 421,758 1,846 附注:所呈报的数据乃经四舍五入,而可能出现些微整数误差。 �C24�C 狮子山矿场经营业绩 下表载列本集团营运的狮子山矿场於报告期内及2015年采矿及选矿业绩概要: 项目 单位 2016年 2015年 原矿产量 开采 千吨 2.2 100.4 有效作业日数 日 5 72 平均产量 吨�u日 438 1,394 选矿 千吨 3.5 87.2 原矿入选品位 铅 % 4.4 5.2 锌 % 2.2 4.3 银 克�u吨 94.3 118 回收率 铅 % 81.2 81.2 锌 % 80.5 81.8 铅精矿中银 % 74.4 81.1 锌精矿中银 % 5.3 6.2 精矿品位 铅 % 48.6 54.5 锌 % 45.1 45.5 铅精矿中银 克�u吨 956 1,240 锌精矿中银 克�u吨 124 94 精矿吨位 铅银精矿 吨 258 6,756 锌银精矿 吨 141 6,791 精矿金属含量 铅 吨 125 3,679 锌 吨 63 3,087 铅精矿中银 千克 247 8,380 锌精矿中银 千克 17 616 狮子山矿场的计划采矿及选矿产能为2,000吨�u日。 狮子山矿场矿区地处滇西横断山脉南延部位,高黎贡山西部次级山脉地带, 山脉走向南北,地形崎岖,地理位置紧邻槟榔江。 於报告期内,狮子山矿场所在区域发生连续单点暴雨,井下涌水剧增,巷道 内最大储水量达16,000立方米,最大日涌水量800立方米。该等持续强降雨影 响了矿山的地质结构及地形。巷道损毁严重,经过连续多月的连续抽水,直 至2015年12月下旬开始对损毁坑道进行疏通和加固,进展较为缓慢,报告期内 仅一个采场恢复出矿,产量较小。於2016年雨季,坑道再次涌水,之前恢复巷 道再次淹没,截止报告期内,生产还未得到恢复。 �C25�C 基於上述因素,於报告期内开采的原矿总产量大幅减少98,200吨至2,200吨,较 2015年下跌97.81%。铅、锌及银的产量亦分别减少3,554吨、3,024吨及8,133千克, 较2015年分别下跌96.60%、97.96%及97.05%。 本集团正采取措施修复井下损毁的坑道,并实施涌水的系统解决方案,以便 恢复生产。本集团将积极适当地调整狮子山矿未来的经营开采计划。 狮子山矿场的生产成本 狮子山矿场单位生产成本之比较资料载列如下: 成本项目 2016年 2015年 变动 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 采矿成本 (人民币�u吨矿石开采) 65 68 (3) ―分包费用 (人民币�u吨矿石开采) 65 68 (3) 选矿成本 (人民币�u吨选矿矿石) 63 65 (2) ―材料成本 (人民币�u吨选矿矿石) 21 26 (5) ―劳动 (人民币�u吨选矿矿石) 30 20 10 ―水电 (人民币�u吨选矿矿石) 11 10 1 ―维修及其他 (人民币�u吨选矿矿石) 1 9 (8) 行政及其他成本 (人民币�u吨选矿矿石) 21 25 (4) 生产税及特许权费 (人民币�u吨选矿矿石) 30 30 �C 现金成本总额 (人民币�u吨选矿矿石) 179 188 (9) 现金成本总额 (人民币�u吨精矿) 1,570 1,210 360 折旧及摊销 (人民币�u吨选矿矿石) 192 192 �C 生产成本总额* (人民币�u吨选矿矿石) 371 380 (9) 生产成本总额 (人民币�u吨精矿) 3,254 2,446 808 相比2015年,於报告期内,选矿矿石的每吨单位生产成本并无重大波动。 精矿的每吨单位生产成本增加人民币808元或33.03%,主要由於狮子山矿场原 矿入选品位由2015年的9.5%下降至报告期内的6.6%。 *於报告期内,狮子山矿场停产使得厂房的暂停开支为人民币2,200万元(2015年:人民币 690万元),该费用作为行政开支。 �C26�C 狮子山矿场的资本开支 於报告期内,狮子山矿场探矿及采矿的情况如下: (1)主要修复坑道损毁,1,200平硐修复230米,斜坡道修复174米,以及部份采 场排险; (2)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整改尾矿库设施。 狮子山矿场於报告期内及2015年的资本开支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采矿 71.45 29.77 采矿基建 71.45 29.77 选矿 0.60 0.33 选矿厂及设备 �C 0.27 尾矿储存设施 0.60 0.06 总计 72.05 30.1 营运矿场―大矿山矿场 大矿山矿场矿产资源以及储量 大矿山矿场是一个铅锌银多金属矿场,位於距离狮子山矿场约100公里的位置。 大矿山矿场的采矿许可证涵盖1.56平方公里的面积,有效期至2020年3月9日止。 根据四川省地质工程集团於2012年4月11日刊发的地质学家报告,本集团认为, 资源及储量估计并无重大变动,而於2016年12月31日大矿山矿场按中国标准 而厘定的估计控制及推断的铅锌资源如下: 大矿山矿场―於2016年12月31日按中国标准计算的矿产资源量 金属资源含量 品位 铅 锌 银 铅 锌 银 (千吨) (千吨) (吨) (%) (%)(克�u吨) 控制及推断 115.0 221.9 211.7 2.69 5.20 54.16 �C27�C 大矿山矿场的营运业绩 下表载列本集团营运的大矿山矿场於报告期内及2015年采矿及选矿业绩概要: 项目 单位 2016年 2015年 原矿产量 开采 千吨 56.6 67.2 154 有效作业日数 日 367 149 平均产量 吨�u日 58.6 451 选矿 千吨 67.8 原矿入选品位 铅 % 1.5 1.4 3.1 锌 % 25 2.6 银 克�u吨 21 回收率 铅 % 81.2 81.1 83.1 锌 % 64.1 81.0 铅精矿中银 % 8.8 69.4 锌精矿中银 % 4.7 精矿品位 铅 % 51.7 50.4 43.8 锌 % 699 45.4 铅精矿中银 克�u吨 38 667 锌精矿中银 克�u吨 22 精矿吨位 铅银精矿 吨 1,268 1,516 3,192 锌银精矿 吨 3,191 精矿金属含量 铅 吨 655 764 1,397 锌 吨 887 1,450 铅精矿中银 千克 122 1,012 锌精矿中银 千克 69 自2013年9月以来,大矿山矿场的计划采矿及选矿产能达600吨�u日。然而,其 於报告期内未能满负荷运作,主要由於(i)受云南省地方当局安全检查和整改 影响;及(ii)开拓采准工程一部分滞後。 �C28�C 大矿山矿场的生产成本 大矿山矿场单位生产成本之比较资料载列如下: 成本项目 2016年 2015年 变动 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 采矿成本 (人民币�u吨矿石开采) 69 66 3 ―分包费用 (人民币�u吨矿石开采) 69 66 3 选矿成本 (人民币�u吨选矿矿石) 121 85 36 ―材料成本 (人民币�u吨选矿矿石) 17 17 �C ―劳动 (人民币�u吨选矿矿石) 38 30 8 ―水电 (人民币�u吨选矿矿石) 39 30 9 ―维修及其他 (人民币�u吨选矿矿石) 27 8 19 行政及其他成本 (人民币�u吨选矿矿石) 3 31 (28) 生产税及特许权费 (人民币�u吨选矿矿石) 28 30 (2) 现金成本总额 (人民币�u吨选矿矿石) 221 212 9 现金成本总额 (人民币�u吨精矿) 2,904 3,054 (150) 折旧及摊销 (人民币�u吨选矿矿石) 141 150 (9) 生产成本总额 (人民币�u吨选矿矿石) 362 362 �C 生产成本总额 (人民币�u吨精矿) 4,756 5,214 (458) 相比2015年,於报告期内,选矿矿石的每吨单位生产成本并无变动。 精矿的每吨单位生产成本减少人民币458元或8.78%,原因为平均原矿入选品 位由2015年的4.0%上升至报告期内的4.6%。 大矿山矿场的资本开支 於报告期内,大矿山矿场探矿及采矿的情况如下: (1)主要完成1,470中段平巷及斜坡道开拓280米,规格为2.0米x2.2米; (2)完成1,570中段采场建设,形成3个采点的出矿; (3)完成尾矿库子�⒌�4级堆筑。 �C29�C 大矿山矿场於报告期内及2015年的资本开支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采矿 1.76 2.66 采矿基建 1.76 0.58 采矿权及探矿 �C 2.08 选矿 0.39 1.27 选矿厂及设备 �C 0.28 尾矿储存设施 0.39 0.99 楼宇 �C �C 总计 2.15 3.93 营运矿场―昂久甲矿场 昂久甲矿场矿产资源以及储量 昂久甲矿场为位於缅甸掸邦省瑞安县德攀丙村的铅锌矿场。昂久甲矿场已经 续期的采矿许可证涵盖面积为0.2平方公里,有效期至2017年3月28日止。 昂久甲矿场由港星拥有,港星於2014年6月委聘独立第三方勘探实体(一家位 於中国的合资格地质调查队)於昂久甲矿场进行勘探工作。於2015年4月,已就 昂久甲矿场发出一份地质勘探报告。基於该报告,本集团认为,资源及储量 估计并无重大变动,而於2016年12月31日昂久甲矿场按中国标准估计的资源 量概述如下: 金属资源含量 品位 数量 铅 锌 铅 锌 (千吨) (千吨) (千吨) (%) (%) 控制 2,297 327.9 63.9 14.2 2.8 推断 3,004.2 393 77.4 13.1 2.6 �C30�C 昂久甲矿场经营业绩 下表载列本集团营运的昂久甲矿场於2016年10月至12月的采矿及选矿业绩概要: 项目 单位 2016年 原矿产量 开采 千吨 9.9 有效作业日数 日 38 平均产量 吨�u日 261 选矿 千吨 4.4 原矿入选品位 铅 % 4.4 银 克�u吨 16 回收率 铅 % 81.0 铅精矿中银 % 30.2 精矿品位 铅 % 62.6 铅精矿中银 克�u吨 83 精矿吨位 铅银精矿 吨 251 精矿金属含量 铅 吨 157 铅精矿中银 千克 21 本公司於报告期内积极开展昂久甲矿场的开发工作,值得一提的有(1)第一期 小型选矿厂建设顺利完成,於2016年10月17日带负荷调试,并於11月中旬转入 正式生产;(2)本集团已完成矿山首采段采矿活动,并实施井下开拓,首采段 於2016年10月开始出矿。 �C31�C 昂久甲矿场的资本开支 於报告期内,昂久甲矿场共完成(i)第一期小型选矿的建设;(ii)首采矿区的建设; (iii)1050中段断面为2.1x2.3米的巷道掘进203米,1120中段断面为2x1.8米的斜井 掘进111米,1120中段断面为2.1x2.3米的�w井掘进28米。 昂久甲矿场於报告期内的资本开支如下: 2016年 人民币百万元 采矿 39.80 采矿基建 39.80 选矿 3.23 选矿厂及设备 3.23 总计 43.03 其他矿场 李子坪矿场 李子坪矿场由本集团拥有,为位於云南省兰坪县的铅锌银多金属矿场,距离 狮子山矿场约700公里。已成功续期的探矿许可证涵盖面积为13.87平方公里, 有效期至2017年10月9日止。约4平方公里的首采矿区的采矿许可证仍处於申 请过程,目前正在完善地质报告。 �C32�C 李子坪公司聘用独立第三方探矿实体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川西北地质 队,於2011年7月对李子坪矿场进行探矿活动。截至收购为止已勘探约4平方 公里的面积,而根据有关探矿活动而编制的地质学家报告已於2012年5月12日 刊发。上述报告按中国标准估计的资源量概述如下: 金属资源含量 品位 铅 锌 铜 银 铅 锌 铜 银 (千吨) (千吨) (千吨) (吨) (%) (%) (千吨)(克�u吨) 控制 23.1 41.5 7.7 120.56 3.81 4.83 0.99 123.4 推断 73.5 99.8 18.5 276.7 12.45 2.9 0.78 278.78 於报告期内,李子坪矿场主要开展了物探、坑探、地质资料汇编和现场编录 的补充工作(包括小体重试验等),以编制正式地质报告。於报告期内,李子坪 矿场并无产生任何重大资本开支(2015年:人民币2,570万元)。於2016年12月31日, 本集团认为,李子坪矿场的资源及储量估计并无重大变动。 勐户矿场 勐户矿场由本集团拥有,为位於云南省勐腊县的铅锌多金属矿场。已成功续 期的勐户矿场采矿许可证涵盖面积为0.4平方公里,有效期至2019年7月31日止。 於2012年3月,勐户公司委托独立第三方勘探实体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区域地质调查队於勐户矿场进行勘探工作。於2012年11月30日,已就勐户矿场 发出一份地质勘探报告。上述报告按中国标准估计的资源量概述如下: 金属资源含量 品位 铅 锌 铅 锌 (千吨) (千吨) (%) (%) 控制及推断 32.2 18.5 13.8 7.8 於报告期内,勐户矿场并无产生任何重大资本开支(2015年:人民币50万元)。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认为,勐户矿场的资源及储量估计并无重大变动。 �C33�C 大竹棚矿场 大竹棚矿场由本集团拥有,为位於云南省盈江县的铅锌银多金属矿场。本集 团正在进行完成探矿许可证重续所需的资料补充完善工作。 於报告期内,大竹棚矿场主要配合探矿权证的延续资料补充开展少量地质工作。 於报告期内,大竹棚矿场并无产生任何重大资本开支(2015年:零)。 芦山矿场 芦山矿场由香草坡矿业拥有,为钨锡多金属矿场。本集团於2010年12月31日与 香草坡矿业及其拥有人李金城先生订立独家矿石供应协议。 芦山矿场的探矿许可证於2016年9月16日到期。香草坡矿业目前正在办理探矿 许可证续期。经过多方努力,香草坡矿业在采矿权办理上仍尚未取得实质性 进展。 於报告期内,香草坡矿业对芦山矿场的现场进行了维护,配合完善地质工作。 於报告期内,芦山矿场并无产生任何重大资本开支(2015年:零)。 财务回顾 收入 於报告期内,本集团的收入约为人民币2,280万元(2015年:人民币9,250万元), 主要来自於铅银精矿和锌银精矿的销售,铅银精矿和锌银精矿於报告期内的 销售量分别为1,520吨及3,472吨(2015年:分别为8,046吨及9,962吨)。 对比2015年,收入下降人民币6,970万元或约75.4%,主要由於铅银精矿和锌银 精矿的销售量分别下降81.1%及65.1%。销量下降乃由於狮子山矿场的原矿产 量及原矿入选品位下降所致。 销售成本 於报告期内,销售成本约为人民币2,390万元(2015年:人民币5,660万元),主要 包括采矿分包费用、辅助材料成本、水电成本、折旧及摊销以及资源税。相对 2015年,销售成本减少人民币3,270万元或57.8%,主要由於销量减少所致。 �C34�C 毛利�u(毛损)及毛利率�u(毛损率) 本集团於报告期内的毛损为人民币110万元,毛损率为5%,而2015年的毛利为 人民币3,590万元,毛利率为39%。毛损率乃由於报告期内的大部分已售铅及锌 精矿均产自大矿山矿场,而与狮子山矿场相比,大矿山矿场的原矿入选品位 较低,单位摊销成本较高,导致大矿山矿场的单位选矿成本较高,致使单位 生产成本增加。 其他收入及收益 於报告期内,其他收入及收益约为人民币250万元(2015年:人民币1,910万元), 主要包括银行利息收入人民币200万元及本集团投资物业产生的租金收入人 民币50万元。 行政开支 於报告期内,行政开支约为人民币5,170万元(2015年:人民币4,280万元),主要 包括管理人员成本、专业顾问费、折旧、办公室行政费用、矿产资源补偿费及 其他开支。 相对2015年,行政开支增加约人民币890万元或约20.8%,主要由於狮子山矿场 停产使得厂房的暂停开支增加人民币1,520万元。有关增加部分由(i)员工成本 因雇员大幅减少而减少人民币250万元;(ii)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少人民币150万元; 及(iii)差旅开支、行政开支、酬酢开支及办公室租金开支合计减少人民币170 万元所抵销。 减值亏损 於报告期内,本集团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减值亏损合共为人民币5,090万元(2015 年:人民币7,970万元,包括物业、厂房及设备、无形资产以及应收贸易账款的 减值亏损分别为人民币620万元、人民币4,410万元及人民币2,940万元)。管理 层已对本集团的逾期应收款项进行策略性检讨。若干应收款项并未根据协定 还款条款於报告期内收回。因此,本集团於报告期分别计提贸易及其他应收 款项减值拨备人民币1,490万元及人民币3,600万元。 �C35�C 融资成本 於报告期内,融资成本约为人民币4,400万元(2015年:人民币5,900万元)。相对 2015年,融资成本减少人民币1,500万元,主要由於2015年下半年偿还部分到期 的贷款令平安银行授出的其他贷款利息减少所致。 所得税抵免 於报告期内,所得税抵免约为人民币1,800万元(2015年:人民币3,190万元),主 要包括减值拨备所引致的递延所得税以及本集团的中国营运附属公司所产生 的应课税亏损。 末期股息 於2017年2月14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董事会议决不建议就报告期向股东派 付任何末期股息(2015年:无)。 重要投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收购及出售事项以及资本资产 重大投资的未来计划 於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无持有重要投资,亦无任何有关附属公司、联营公司 及合营企业的重大收购或出售事项。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授权的重大投资 或添置资本资产的投资计划包括(i)根据本集团与一名独立第三方王先生於 2016年12月14日订立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就建议收购华兴集团全部股权向 王先生预付人民币9,500万元。於2017年1月8日,本集团与王先生订立一份股 权转让协议,内容有关上述收购,代价为人民币1.015亿元。该收购事项详情载 於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1月8日的公告,华兴集团所控股的GPS合资有限公司为 缅甸最大的矿业公司之一。本公司预计GPS矿场可以在2017年上半年投入生产; (ii)根据本集团与多位卖方於2016年12月订立的六份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就建 议收购缅甸六家铜、铅、锌、银矿业公司的全部股权向卖方合共预付人民币3.838 亿元;及(iii)根据本集团与OHN女士於2016年12月26日订立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就建议进一步收购港星(昂久甲矿场由港星拥有)的9%股权向OHN女士预付人 民币1,700万元。根据上述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若未能在该等框架协议生效後 十个月内完成正式交易,各卖方及OHN女士需立即无条件向本集团退回全部 预付款。 �C36�C 流动性及资本资源 下表载列有关本集团於报告期内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现金流 量表资料: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所得�u(所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4,214) 54,156 投资活动所得�u(所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600,786) 358,576 融资活动所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6,960) (521,50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净额 (631,960) (108,776) 经营活动所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於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所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420万元,主要包括:(i) 除税前亏损人民币1.462亿元;(ii)融资成本人民币4,310万元;及(iii)非现金开支 (包括折旧、摊销及减值亏损)合共人民币8,090万元。经营活动所用的现金部 分由应收贸易账款减少人民币1,420万元及存货减少人民币370万元所抵销。 投资活动所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於报告期内,投资活动所用的现金流量净额约为人民币6.008亿元,主要包括: (i)建议收购缅甸铜、铅、锌、银矿业公司而作出的预付款合共人民币4.706亿元; (ii)支付兴建狮子山矿场欠款及昂久甲矿场的采矿基建所产生建筑成本人民 币8,830万元;(iii)就收购港星支付剩余代价人民币2,500万元;及(iv)建议收购 港星的非控股权益而支付的预付款人民币1,700万元。 融资活动所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於报告期内,融资活动所用的现金流量净额约为人民币2,700万元,其主要包括: (i)银行及其他贷款还款人民币2.010亿元;(ii)支付银行及其他贷款所产生利息 人民币3,960万元;及(iii)偿还中信大锰投资有限公司授予本集团的股东贷款 人民币340万元。此现金流出部分被银行及其他贷款所得款项人民币2.003亿元 及上述股东贷款所得款项人民币1,670万元所抵销。 �C37�C 存货 存货由2015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2,690万元轻微减少人民币370万元至2016年12 月31日约人民币2,320万元,主要由於狮子山矿场产量减少导致铅及锌精矿库 存减少。 应收贸易账款 应收贸易账款由2015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6,620万元降至2016年12月31日约人 民币110万元,主要由於(i)报告期内收回应收贸易账款人民币1,450万元;(ii)报 告期内就逾期应收贸易账款计提减值拨备人民币1,490万元;及(iii)转拨应收 贸易账款结余人民币4,690万元及於2015年确认的相应减值拨备人民币1,090万 元至其他应收款项。 垫款、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本集团的垫款、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由2015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2.826 亿元增加人民币4.475亿元至2016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7.301亿元,主要由於就 建议收购缅甸华兴集团、六家铜、铅、锌、银矿业公司及港星非控股权益支付 预付款导致垫款合共增加人民币4.876亿元,部分被兴建狮子山矿场采矿基建 的预付款减少人民币3,370万元及融资策略谘询的预付专业费用减少人民币 640万元所抵销。 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本集团的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由2015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2.09亿元 减少人民币3,040万元至2016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1.786亿元,主要由於支付收 购港星的费用人民币2,500万元及客户垫款减少人民币1,400万元,乃被来自一 名独立第三方人民币750万元( 按固定利率每月1%计息)为期六个月的垫款部 分抵销。 流动资产�u(负债)净值水平 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的流动负债净值为人民币7.078亿元,而於2015年12月 31日的流动资产净值为人民币2.8亿元,主要由於报告期内产生经营亏损及本 集团由短期银行借款资助的矿场组合增加。 �C38�C 借贷 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的银行及其他贷款为人民币5.052亿元,较2015年12月 31日的5.058亿元并无重大变动,乃由於该等贷款由平安银行授出合共人民币 32亿元之三年期银行授信(於2017年6月到期,本集团於到期後续期)提取。 或然负债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任何未偿还的重大或然负债或担保。 外币风险 本集团主要业务位於中国大陆,而大部分交易均以人民币进行。除小部分首 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以港元及美元计值外,本集团大多数资产及负债以 人民币计值。 由於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我们须承受中国政府可能会采取行动的风险。该 等行动或会对我们的资产净值、收益及任何所宣派股息(倘若有关股息须换算 为外币)构成不利影响。本集团於报告期内并无就外币风险进行任何对冲活动。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收入及经营现金流量不会受市场利率大幅影响。除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以及计息银行及其他贷款外,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计息资产。本集团并无 利用任何利率掉期以对冲其利率风险。 资产抵押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概无本集团资产於2016年12月31日获抵押。 合约责任 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的合约责任金额约为人民币30万元,较2015年12月31 日约人民币3,350万元减少人民币3,320万元,主要由於有关狮子山矿场采矿设 施的建设成本的付款所致。 �C39�C 资本开支 於报告期内,本集团的资本开支包括(i)建议收购缅甸附属公司及建议收购港 星非控股权益的预付款项;(ii)兴建狮子山矿场及昂久甲矿场采矿基建的建筑 成本;及(iii)收购港星支付的其余代价。本集团於报告期内的资本开支总额为 人民币6.008亿元。 金融工具 於报告期内,本集团概无任何未平仓对冲合约或金融衍生工具。 借贷比率 借贷比率乃按债务净额除总权益加债务净额计算。债务净额指计息银行及其 他贷款(经扣除现金及银行结余),且并不包括因营运资金目的而产生的负债。 权益包括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及非控股权益。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的 借贷比率如下: 2016年 人民币千元 计息银行及其他贷款 505,182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0,778) 债务净额 464,404 总权益 1,529,269 总权益加债务净额 1,993,673 借贷比率 23.3% 於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超过计息银行贷款总额。因此, 并无呈列借贷比率。 �C40�C 变更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 根据招股章程及本公司日期为2011年12月13日内容有关首次公开发售分配结 果的公告,本公司原拟将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10.05亿港元按下文所 载金额用作以下用途(其中包括): 约22%或2.21亿港元预期将用於为有关大竹棚矿场及芦山矿场的活动提供 融资,其详情载於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所得款项用途」 一节。 董事会已议决重新指定原指定用作上述用途的部分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净 额,如下表所示: 用作原指定用途 用作新指定用途 已动用 已动用 (截至2016年 (截至2016年 可供动用 12月31日) 可供动用 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有关大竹棚矿场 及芦山矿场的 融资活动 178.1 37.0 37.0 37.0 海外一般兼并及 收购或建议收购 ― ― 141.1 141.1 本公司致力於物色具备缔造盈利性增长的高质量资源项目,并将选择性收购 事项纳入业绩增长策略的一个重要部分。本公司一直以来保持对缅甸地区的 矿业行业及优质资源项目的持续关注,希望可以把握逐步开放的缅甸国家政 策所带来之机遇。基於「掌握和开发优质资源」的目标,经过缅甸潜在收购项 目和芦山矿、大竹棚矿项目之间的权衡比较,本公司优先投入有利於公司发 展的项目。因此,从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出发,及通过把握潜在的业务机 遇实现本公司未来发展策略,将所得款项中原获分配而用於大竹棚矿和芦山 矿的结余,约人民币1.411亿元,更改为海外一般兼并及收购项目。 除上述变更外,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并无其他变动。 �C41�C 董事会认为,尽管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已作上述变更,本公司的发展方向仍 与招股章程所披露的方向一致。上述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的变 更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 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净额 已动用 (截至2016年 可供动用 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有关投资於已收购矿场的融资活动 485.4 485.4 为提升狮子山矿场的采矿产能及扩充尾矿储存设施而 进行的融资 145.6 145.6有关大竹棚矿场及芦山矿场的融资活动 178.1 37.0总计 809.1 668.0雇员及酬金政策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合共聘用127名全职雇员,包括55名管理层及行政 职员、55名生产职员及17名营运支援职员。於报告期内,员工成本(包括以薪 金及其他福利形式发放的董事酬金)约为人民币1,460万元,较2015年的员工成 本人民币1,880万元减少人民币420万元或22.3%。本集团按个人表现提供优厚 薪酬组合,包括薪金、医疗保险、酌情花红、其他福利及为中国雇员参与国家 管理的退休福利计划,藉此留聘优秀雇员。本集团亦为董事及雇员采纳一项 购股权计划,向合资格参与者提供与其贡献相称的奖励及鼓励。於报告期间, 本集团员工的忠诚及勤奋表现深受嘉许及肯定。 职业健康及安全 於本公告日期,我们的管理层概无接获涉及重伤死亡或财物损毁的意外报告。 此外,我们於报告期内并无因涉及任何人身伤亡或财物损毁的严重意外而产 生任何索偿,而致使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於报告期内及截至本公告日期,我们在所有主要方面一直遵守关於职业健康 及安全的所有相关中国法律及法规。 �C42�C 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 於报告期内,我们的管理层概无接获涉及环境索偿、诉讼、罚则或行政处分 的报告。我们认为,於报告期内及截至本公告日期,我们在各主要方面遵守 有关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的所有相关中国法律及法规,尤其是《土地复垦条例》、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本集团亦已采纳 及实施环境政策,有关准则不比中国现有环境法例及法规宽松。於2016年12月 31日,本集团就复垦狮子山矿场、大矿山矿场及勐户矿场录得累计金额分别 为人民币1,790万元、人民币80万元及人民币90万元。 策略及展望 本集团致力建立一间具备盈利能力的大型多金属矿业公司,从而尽量提升股 东的回报,为雇员提供丰厚回报的工作环境以及加强对健康、安全及环境问 题的关注。 选择性收购事项为增长策略的其中一部分,而本公司致力物色具备缔造盈利 性增长的高质量资源项目。展望未来,凭借本集团於缅甸矿山的建设及投产 运营,本公司将利用缅甸矿山丰富的矿产资源,以及逐步开放的缅甸国家政 策所带来之机遇,争取为股东们带来合理的回报。 本公司亦持续致力於加强其在业务经营、管理及监控制度方面的质量及成效。 其他资料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将於2017年6月6日(星期二)举行。 召开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将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及上市规则的规定适时刊 发及寄送予股东。 暂停办理股东登记 为确定出席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及在会上投票的资格,本公司将於2017年6月2 日(星期五)至2017年6月6日(星期二)(包括首尾两天在内)暂停办理股东登记, 期间不会登记本公司股份过户。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在会上投票, 务请於2017年6月1日(星期四)下午4时30分前将所有转让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送 交本公司的香港证券登记处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 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号�m,以办理登记手续。 �C43�C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於报告期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 市证券。 企业管治常规 董事会相信,良好企业管治是确保本公司受到妥善管理的基本保障,符合其 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致力於保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常规及程序,以保障股东的利益并提升 企业价值和本集团的问责制。董事会不时审阅并批核企业管治常规,确保本 集团在董事会的有效领导下为股东取得最大回报。 本公司已应用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原则。董事会认为,於报告期内,本公司 已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全部适用守则条文,惟下文所述企业管治守 则第A.2.1条守则条文偏离除外。 守则条文第A.2.1条 於2015年9月18日,当时的独立非执行董事ChristopherMichaelCasey先生获委任 为临时非执行主席。於2016年5月26日,ChristopherMichaelCasey先生辞任临时 非执行主席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故主席的职位悬空。 自此,主席的职务由执行董事冉小川先生暂时担任。 於2016年9月8日,缪国智先生获委任为临时非执行主席。自缪国智先生接任 此职务以来,一如以往并无参与本公司的日常营运,故无损彼身为独立非执 行董事的独立性。缪国智先生负责监管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及企业管治合规情况, 提升及促进董事会的透明度,以确保达致内外沟通良好。 本公司行政总裁的职位自李昌震博士於2015年9月18日辞任後及於本公告日 期止一直悬空。 行政总裁一职仍然悬空,本公司的日常营运由执行董事冉小川先生监管。由 於冉小川先生於采矿行业经验丰富,令本公司的长远业务策略及计划得以有 效落实,故董事会认为其安排合适。 �C44�C 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标准守则,作为董事买卖本公司证券的行为守则。经向全体董 事作出具体查询後,各董事确认彼等於报告期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要求 的准则。 本公司亦就可能拥有本公司内幕消息的雇员进行证券交易制订条款不较标准 守则宽松的「雇员书面指引」。於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未察悉雇员未有遵守雇 员书面指引的情况。 重大合约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於报告期末或於报告期内任何时间,概无本公司或其 任何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所订立与本集团业务有关及 董事於其中直接或间接享有重大权益的重大合约仍然存续。 董事於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的权益 於报告期内任何时间,董事或任何关连实体的董事概无於任何对本集团业务 属重大且由本公司、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订立的交易、安排 或合约中直接或间接享有重大权益。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股份於2011年12月14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时,董事会已成立审核委员会。 於2016年12月8日,董事会采纳审核委员会根据企业管治守则修订的书面职权 范围。截至本公告日期,审核委员会由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一名非执行董 事组成。 审核委员会负责建议董事会委聘及罢免外聘核数师、审阅财务报表、就财务 申报的重大事宜提供意见及监察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程序。审核委 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於报告期间的全年业绩。 �C45�C 於香港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刊登资料 本全年业绩公告於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 司网站(www.chinapolymetallic.com)刊登,且本公司於报告期之年报载有上市规 则规定之所有资料,将於适当时候送交股东及可於该等网站阅览。 词汇 「银」 指 银的化学符号 「审核委员会」 指 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 「昂久甲矿场」 指 港星拥有采矿权的一个铅锌矿场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英属处女群岛」 指 英属处女群岛 「企业管治守则」 指 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经 不时修订) 「中国」或「中国大陆」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中国标准」 指 中国固体矿产资源�u储备分类标准 「本公司」 指 中国多金属矿业有限公司,为一间於开曼 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於 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公司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经不时修订) �C46�C 「合资格人士报告」 指 由隆格亚洲有限公司(以美能矿业谘询公司 名称进行业务)编制日期为2011年11月25日 内容有关狮子山矿场的独立技术调查及评 估之合资格人士报告;於有关报告内,美能 根据JORC守则的建议为狮子山矿场审阅地 质及探矿资料、完成矿物资源及矿石储量 估计,以及审阅计划采矿方式及矿场设计 之合适程度、潜在生产状况、预测经营及资 本开支、短期及长期开发计划以及环境及 社会状况并就上述各项提供意见,有关资 料载於招股章程附录五 「大矿山公司」 指 本公司附属公司芒市鑫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其注册办事处位於中国云南省芒市 「大矿山矿场」 指 位於中国云南省芒市的铅锌银多金属矿场, 由大矿山公司经营 「大竹棚矿场」 指 位於中国云南省盈江县的铅锌银多金属矿场, 我们持有其探矿许可证 「董事」 指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任何其中一名 「GPS矿场」 指 位於缅甸掸邦东枝市格洛县博塞镇的铅银 矿场,由GPS合资有限公司营运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克�u吨」 指 克每吨 「港星」 指 本公司附属公司港星矿业有限公司,其注 册办事处位於缅甸掸邦瑞安县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C47�C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指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仍然生效由国际 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所 批准的准则及诠释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所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及 常务诠释委员会诠释 「首次公开发售」 指 本公司股份於2011年12月14日在香港联交 所主板首次公开发售及上市 「JORC」 指 由澳大利西亚矿冶学会组成之联合矿石储 量委员会 「JORC守则」 指 澳大利西亚矿冶学会组成之联合矿石储量 委员会刊发的澳大利西亚勘探结果、矿产 资源及矿石储量的报告准则(2004年版本)(经 不时修订),用以厘定资源及储量 「千克」 指 千克 「公里」 指 公里,为距离公制单位 「千吨」 指 一千公吨 「昆润」 指 本公司附属公司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 其注册办事处位於中国云南省盈江县 「上市日期」 指 2011年12月14日 「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李子坪公司」 指 本公司附属公司怒江州圣佳诚信实业有限 公司,其注册办事处位於中国云南省兰坪 县 「李子坪矿场」 指 李子坪公司拥有其探矿权的一个铅锌银多 金属矿场 �C48�C 「芦山矿场」 指 位於中国云南省盈江县的钨锡多金属矿场, 由独立第三方香草坡矿业营运 「勐户公司」 指 本公司附属公司勐腊县宸丰矿业开发有限 公司,其注册办事处位於中国云南省勐腊 县 「勐户矿场」 指 勐户公司拥有采矿权的铅矿 「矿产资源」或「资源」 指 在地壳内部或表层集结或形成有内在经济 利益的物质,根据其形态、质量和数量合理 地推定其具有实际经济价值(如JORC守则所 定义)。矿产资源的位置、数量、品位、地质 特徵和连续性均已根据特定地质证据和知 识进行了解、估计或诠释。矿产资源乃按地 质可信度的递增程度分为「推断性」、「控制性」 及「探明性」类别 「标准守则」 指 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 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矿石储量」或「储量」 指 在探明性及�u或控制性矿产资源中可符合 经济效益开采(如JORC守则所定义),包括 开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贫化物质和损失拨备。 已进行适当的评估及研究,并包括对实际 假设的采矿、冶炼、经济、销售、法律、环保、 社会和政府等诸多因素的考虑和经此等因 素修正。此等评估於报告发布时显示该项 开采乃可获合理确证。矿石资源可按递增 的地质可信度划分为概略储量及证实储量 「铅」 指 铅的化学符号 「招股章程」 指 本公司日期为2011年12月2日就首次公开发 售而刊发的招股章程 「报告期」 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C49�C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东 「狮子山矿场」 指 位於中国云南省盈江县的铅锌银多金属矿场, 由昆润营运 「平方公里」 指 平方公里 「吨」 指 公吨 「吨�u日」 指 吨每日 「美国」 指 美利坚合众国 「美元」 指 美元,美国法定货币 「香草坡矿业」 指 现时由独立第三方李金城全资拥有的一间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香草坡矿业有限公 司 「锌」 指 锌的化学符号 承董事会命 中国多金属矿业有限公司 临时非执行主席 缪国智 香港,2017年2月14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冉小川先生;非执行董事李坚先生; 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国鑫先生、关悦生先生及缪国智先生。 �C50�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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