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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FERT HOLDINGS LIMITED
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97)
公告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举行
之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所有决议案已获股东或独立股东(以适用者为准)以投票方式正式通过。
兹提述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均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之通函(「通函」)及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通告(「通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结果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载於通告之所有决议案已於股东特别大会上获股东或独立股东(以适用者为准)以投票方式正式通过。
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监票人,并於股东特别大会上点票。
就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之投票结果载列如下:
所投票数
普通决议案 (占投票总数之百分比) 投票总数
赞成 反对 (百分比)
1. 批准化肥销售合作框架协议(定义及 1,778,572,351 0 1,778,572,351
详情见通 函)、 据此拟进行之交易、 (100%) (0%) (100%)
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及相关事宜
2. 批准硫磺进口框架协议(定义及详情 1,778,572,251 0 1,778,572,251
见通 函)、 据此拟进行之交易、相关 (100%) (0%) (100%)
建议年度上限及相关事宜
3. 重选张伟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5,405,193,125 2,238,000 5,407,431,125
(99.96%) (0.04%) (100%)
4. 重选覃衡德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5,407,431,125 0 5,407,431,125
(100%) (0%) (100%)
於股东特别大会举行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024,455,733股。
於股东特别大会上,中化集团及其联系人(持有3,698,660,874股股份,占於股东
特别大会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约52.65%)放弃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第1项及第2项决议案之投票权,而其所持有之股份不计入该等决议案内。因此,仅持有合共3,325,794,859股股份之本公司独立股东有权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及就会上提呈之第1项及第2项决议案投票。中化集团及其联系人放弃就该等决议案投票之意向已於通函内列明。
另外,概无股东须放弃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第3项及第4项决议案之投票
权,因此,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及就该等决议案投票之股份总数为
7,024,455,733股,占於股东特别大会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0%。
概无股东有权出席股东特别大会但须就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任何决议案放弃投赞成票。
由於各项决议案均获超过50%之赞成票,因此所有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决议案全文载於通告内。
代表董事会
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覃衡德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覃衡德先生(首席执行官)及杨宏伟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张伟先生(主席)、杨林先生、Stephen FrancisDowdle博士及项丹丹女士;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高明东先生、卢欣先生及谢孝衍先生。
* 仅供识别
公告 -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之投票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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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化肥
2017-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