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PINGANSECURITIESGROUP(HOLDINGS)LIMITED
平安证�患�团(控股)有限公司
(以万安证�患�团有限公司之名称在香港经营业务)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31)
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谨此提述平安证券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 (「本公司」)、要约人、中国信贷科技控股有
限公司及弘达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共同发出之公告 (「联合公
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联合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宣布,兆邦基国际融资有限公司(「兆邦基国际」),一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可从事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6类(企业融资顾问)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就有关要约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意见。该委任已获独立董事委员会按照守则第2.1条批准。
兆邦基国际的意见函件及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就有关要约提出的建议,将载於有关要约之综合文件内,并会由本公司与要约人共同寄予所有股东(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除外)及所有可换股债券持有人(有关认购新可换股债券之Topsource在认购完成後成为要约人的一致行动人士除外)。
承董事会命
平安证�患�团(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梁惠欣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执行董事梁惠欣女士及张锦辉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董安生博士、黄以信先生及曾华光先生。
董事就本公告所载资料的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并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深知,本公布所表达的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後达致,且本公告概无遗漏其他事实致使本公告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平安证券集团控股
00231
平安证券集团控股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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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集团控股(00231)回购
平安证券集团控股(00231)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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