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表明不会就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可能需予披露交易
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本集团有意向通过竞标的方式竞投位於上海的相邻的两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该竞标预期於二零一七年的第—季度进行。本公司有意向将该土地用於商业用途,其中部份用於本集团的总部,部份用於出租予第三方,其余部份将出售。考虑目前地产市场的状况,如果本集团参与竞拍,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条,有可能构成为主要交易。
於公开竞标前,如果本公司决定参予竞标,本公司将另行公告相关细节并遵守上市规则之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布当日,由於并无就潜在收购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之协议,潜在收购可能会或可能不会实现。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敏华控股有限公司
黄敏利
主席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於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黄敏利先生、许慧卿女士、王贵升先生、Alan Marnie先
生、戴全发先生及黄影影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周承炎先生、李德龙先生、王祖伟先生及简松年先生。
自願性公告 可能需予披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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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华控股
2016-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