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所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U1681)
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兹提述康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7年2月6日就(其中包括)建议场外股份购回及关连交易及申请清洗豁免刊发的公告(「该公告」)。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天财资本国际有限公司(「天财资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准从事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之持牌法团)已获委任为负责就股份购回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包括清洗豁免及股份购回)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无利益关系股东提供意见的独立财务顾问。有关委任已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1获独立董事委员会批准。
天财资本就股份购回及清洗豁免发出的意见函件将载入本公司即将向股东寄发的通函内。
股份购回需待若干条件达成後方可完成,故股份购回不一定会进行。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康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安郁宝
香港,2017年2月17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安郁宝先生、黎倩女士及朱荃教授;非执行董事王顺龙先生及林盛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苏元福先生、冯仲实先生及成欣欣女士。
董事对本公告所载资料之准确性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知,本公告所发表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後达致,本公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致使本公告所载任何陈述有所误导。
委任獨立財務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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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臣药业
2017-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