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УН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662)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承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星期
三)下午二时正假座香港中环遮打道10号太子大厦12楼1225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股
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不论有否修订)下列普通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1. 「动议:
(a)批准、确认及追认Excel StarGroupLimited(「卖方」)与TimeChain
HoldingsLimited(「买方」)就出售TimeAllyGlobalLimited(「目标公司」)
的已发行股本中50,000股普通股及卖方向买方转让目标公司及其附属
公司结欠卖方的无抵押免息贷款而订立的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十五日之买卖协议(「买卖协议」);及
(b)授权本公司任何董事采取其全权酌情认为必要或适宜的行动,作出相
关事项及签署相关其他文件,以实施及�u或落实买卖协议。」
承董事会命
承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罗静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C1�C
附注:
(a)有权出席本通告所召开大会并投票的股东,有权委任一名或多名代表出席及(遵守
本公司之公司细则的条文)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b)如任何股份存在联名登记持有人,任何一名该等人士可亲自或委派代表於大会上
就该等股份投票,犹如其为唯一有权投票者;但如超过一名该等联名持有人亲自
或委派代表出席大会,则只有於本公司股东名册中就该等股份名列首位的出席人
士有权就该等股份投票,彼等的投票将获接纳,而不考虑其他联名登记股份持有人
的投票。
(c)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签署证明之授权书或
授权文件副本,必须尽快及最迟须於大会或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抵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宝德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电气
道148号31楼),方为有效。
(d)委任代表的文据须为书面形式,并由委任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如委任人为法团,
则须由正式授权高级职员代为签署,并盖上公司印监。
(e)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东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及於会上投票,於此情况下,
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作已撤销论。
(f)本通告的中文翻译仅供参考。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版为准。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本公司执行董事罗静女士及刘晖女士及本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雷俊先生、萧景升先生及郑屹磊先生。
�C2�C
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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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达
2017-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