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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消息公布–盈利警告

- 1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 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 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ESE ESTATES HOLDINGS LIMITED �x寿团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7) 内幕消息公布 盈利警告 本公布乃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下之内幕消 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发出。 董事会谨此通知股东及有意投资人士,根据管理层目前所得资料,本集团预期於本 年度之收入可能录得介乎138%至148%之增长,而溢利则可能录得介乎13%至23%之 跌幅(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收入1,542,000,000港元及本公司拥 有人之应占综合净溢利7,727,000,000港元相比)。此外,本集团预期於本年度可能录 得重大之本公司拥有人之应占其他全面支出约2,942,000,000港元(与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207,000,000港元相比)。 本公司仍在编制本集团截至本年度之全年业绩。本公布所载之资料仅根据管理层对 本集团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初步评估,并非根据任何已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 或审阅之数据或资料,有关数据或资料亦可能需作出修订。本集团之财务资料详情 将在预期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发出之全年业绩公布内披露。 股东及有意投资人士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必审慎行事,倘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 或财务顾问寻求独立意见。 本公布乃Chinese Estates Holdings Limited(「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 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下之内幕消息条文 (定义见上市规则)发出。 - 2 - 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 股东」)及有意投资人士,根据 本公司管理层(「 管理层」)目前所得资料,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 本年度」)之收入(「 收入」)可能录得介乎 138%至 148%之增长,而本 公司拥有人之应占综合净溢利(「 溢利」)则可能录得介乎 13% 至 23%之跌幅(与截 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收入 1,542,000,000 港元及本公司拥有人之应占 综合净溢利 7,727,000,000 港元相比)。 以下为数项引致收入增加而溢利减少之原因:- (1) 出售附属公司。出售持有美国万通大厦(现名为中国恒大中心)(「美国万通大厦出 售」)、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上海市之爱美高大厦(「 上海爱美高大厦出售」) 及皇室大厦(「 皇室大厦出售」)之附属公司分别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月及九月完成。 此外,出售持有 The ONE(「 One 出售」)之附属公司已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完成。随着 美国万通大厦出售、上海爱美高大厦出售、皇室大厦出售及 One 出售,本集团於本年 度之租金收入较二零一五年度显着减少介乎 33%至 43%,以致租金收入净额下降。 然而,本集团於本年度完成美国万通大厦出售、上海爱美高大厦出售及皇室大厦出 售时录得出售附属公司之重大收益总额约 2,311,000,000 港元(有待审核及调整)(与 二零一五年 941,000,000 港元相比)。该收益主要来自确认本集团於美国万通大厦之自 用部分(按成本减累积折旧列账)之已变现公平值收益。 (2) 买卖物业销售增加。於本年度,买卖物业销售包括�H珀(占 70%权益)之住宅单位 及私家车车位、南里壹号(占 100%权益)之住宅单位及尚翘峰之私家车车位(占 87.5%权益),录得收入约 2,943,000,000 港元(与二零一五年 152,000,000 港元相比); 以及带来应占溢利(包括摊占联营公司业绩)约 1,015,000,000 港元(与二零一五年 66,000,000 港元相比)。 (3) 应收递延代价所产生之名义利息收入。随着二零一五年下半年出售持有成都项目及 重庆项目之附属公司以及美国万通大厦出售,各出售事项之部分代价将於各自之完 成日起逾一年後收取。据此,应收递延代价初步按公平值确认并其後按摊销成本计 量。於本年度,本集团录得应收递延代价所产生之名义利息收入约 1,832,000,000 港 元(二零一五年:209,000,000 港元)。 (4) 持作买卖之上市投资及财资产品所得收入。本集团历年来在一般及正常业务过程中 进行证券投资活动。於本年度,根据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将录得分类为持作买卖 之 上 市 投 资 及 财 资 产 品 所 产 生 之 净 溢 利 约 905,000,000 港 元 ( 与 二 零 一 五 年 860,000,000 港元相比)。该净溢利包括已变现出售收益 (亏损);未变现公平值变动收 益 (亏损);及利息收入、其他投资收入净额及其他财务费用净额之收入净额。该增 长主要来自(其中包括)债券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5) 通过其他全面收益以反映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定义见下文)而产生之收入。本 集团於本年度将录得来自盛京银行(定义见下文)之股息收入约 171,000,000 港元 (扣除预提税及交易成本後)。然而,於二零一五年并无收取相关股息。 - 3 - (6)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收益减少。本集团就投资物业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进行 重估,於本年度可能录得之公平值变动收益约 139,000,000 港元(与二零一五年 4,689,000,000 港元相比)。於二零一六年之公平值变动收益主要来自夏�U大厦,而 於二零一五年则主要来自美国万通大厦及夏�U大厦。公平值变动为非现金项目,对 本集团之现金流量并无构成影响。 (7) 摊占联营公司业绩减少。於二零一五年,一间联营公司(占 50%权益)出售最终持 有位於中国上海市名为新茂大厦之办公楼之公司,本集团录得摊占该联营公司有关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除税後) 514,000,000 港元。然而,於本年度并无产生相关溢 利。 除收入增加而溢利减少外,本集团预期於本年度可能录得重大之本公司拥有人之应占 其 他 全 面 支 出 约 2,942,000,000 港 元 ( 与 截 至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1,207,000,000港元相比),当中主要包括: 通过其他全面收益以反映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 通过其他全面收益以反映公 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而产生之公平值变动。本集团历年来在一般及正常业务过 程中进行证券投资活动。於二零一六年五月,本集团收购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盛 京 银 行 」 ) 577,180,500 股 H 股 股 份 ( 股 份 代 号 : 2066 ) , 总 代 价 约 6,926,000,000港元。根据盛京银行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於本年度之最後交 易日) 之收市价作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一项通过其他全面收益以反映公平值计量 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变动产生之未变现亏损约2,366,000,000港元,将於本年度录入 其他全面支出(此项目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公平值变动为非现金项目,对本集 团之现金流量并无构成影响。 本公司仍在编制本集团截至本年度之全年业绩。本公布所载之资料仅根据管理层对本 集团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初步评估,并非根据任何已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 阅之数据或资料,有关数据或资料亦可能需作出修订。本集团之财务资料详情将在预 期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发出之全年业绩公布内披露。 股东及有意投资人士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必审慎行事,倘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或 财务顾问寻求独立意见。 承董事会命 执行董事兼公司秘书 林光蔚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陈诗韵女士、陈凯韵女士、陈诺韵女士及林光蔚先 生,非执行董事刘鸣炜先生及刘玉慧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国伟先生、罗丽萍女 士及马时俊先生组成。 网址:http://www.chineseestates.com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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