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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
兹提述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2014年12
月15日、2015年1月13日、2015年1月26日、2015年3月13日、2015年3月30日、2015年4
月10日、2015年10月27日、2015年11月12日、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2日、2015
年12月29日、2016年3月29日、2016年5月16日、2016年9月26日、2016年11月30日及2017
年2月8日之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15年2月5日的通函(「该通函」),有关(其中包括)回购注销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除非在本公告中另有定义,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於2015年3月13日,限制性 A股激励计划及建议授予於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
别股东会已通过特别决议案方式予以批准(「股东决议」),根据股东决议已授权董事会(其中包括)适当修订本公司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於2017年2月20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包括)因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而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
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
根据股东决议及董事会决议,本公司现对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本公司的股本由425,730,126股(包括280,138,766股A股和145,591,360股H股)减少至425,596,852股
(包括280,005,492股A股和145,591,360股H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由人民币425,730,126元减少
至人民币425,596,852元。修改後的公司章程第六条及第二十一条载列如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5,596,852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成立後,经过公开发行股份、配股、资本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份以及外资股回购,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普通股295,721,852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183,728,498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62.13%,境内上市外资股111,993,354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37.87%。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作为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介绍上市方式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
经前述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作为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介绍上市方式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後,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95,721,852股,其中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持有111,993,354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37.87%;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东持有183,728,498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62.13%。
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画下的首次授予後,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普通股304,382,252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192,388,898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63.21%;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111,993,354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36.79%。
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转增完成後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普通股395,696,927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250,105,567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63.21%;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145,591,360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36.79%。
基於股东大会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後,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普通股396,889,547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251,298,187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63.32%;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145,591,360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36.68%。
基於股东大会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普通股396,631,923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251,040,563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63.29%;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145,591,360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36.71%。
基於股东大会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登记完成後,公司的股本结构
变更为:普通股425,730,126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280,138,766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
数的65.80%;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145,591,360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34.20%。
基於股东大会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後,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普通股425,596,852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280,005,492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65.79%;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145,591,360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34.21%。
承董事会命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LivzonPharmaceuticalGroupInc.*
公司秘书
杨亮
中国,珠海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陶德胜先生(副董事长兼总裁)、傅道田先生(副总裁)及杨代宏先生(副总裁);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朱保国先生(董事长)、邱庆丰先生及锺山先生;而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徐焱军先生、郭国庆先生、王小军先生、郑志华先生及谢耘先生。
* 仅供识别
變更註冊資本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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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
2017-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