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BEP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
百灵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326)
内幕消息
有关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三十一日期间
业务回顾之进一步公布
本公布乃由百灵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发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之公布(「该公布」),内容有关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三十一日期间业务回顾。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於十个月期间的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作出的初步审阅,对比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之亏损净值,预期本集团於十个月期间之财务业绩有所扭转。该十个月期间财务表现改善主要由於:
1. 於采购及销售金属矿物及相关工业原料业务之收益及毛利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一
日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三十一日四个月期间相较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上升;
2. 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宁夏天元发电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已开始生产及
销售公用产品,并於下半财政年度运营稳步上轨而持续录得收益及溢利;
3. 於生产及销售工业用产品业务运营稳定及具有盈利;及
4. 本集团已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中旬悉数偿还其银行贷款,令财务费用自二零一六年
八月减少。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主席
张虹海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张虹海先生(主席)、王仲何先生(副主席)、张明先生(行政总裁)及任海升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广发先生、萧喜临先生及吴梓坚先生组成。
* 仅供识别
百灵达国际控股
0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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