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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0日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A股類別股東大會及H股類別股東大會投票表決結果;董事會換屆;監事會換屆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 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 何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MINSHENG BANKING CORP., LT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988) (美元优先股股份代号:04609) 2017年2月20日召开的 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 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会换届 监事会换届 兹提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有关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 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 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连同临时股东大会及A股类别股东大会,统称为「该 等会议」)日期为2017年1月5日的通知(「通知」)及日期为2017年1月24日的通函(「通函」)。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於2017年2月20日(星期一)假座中国北京市海 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北京友谊宾馆嘉宾楼第五会议室举行的该等会议的投票表决结果。 关於在该等会议中审议的决议案的详细内容,各位股东可参见通知及通函,有关通知及 通函可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 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www.cmbc.com.cn)下载。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有关通函所用词汇在本公告具有相同 涵义。 一、该等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该等会议召开情况 该等会议於2017年2月20日(星期一)在中国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 宾馆嘉宾楼第五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及A股类别股东大 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 易系统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投票系统进行,由本公司A股股东参与。H股 类别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 该等会议由董事会召集,洪崎董事长主持,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该等会议出席情况 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本公司於会议登记日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36,485,348,752股,此乃有权出席并可 於临时股东大会对决议案投票的股份总数。就临时股东大会任何决议案进行表 决时,没有股东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没有股东须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放弃表决权。此外,并 无股东表示有意就通函中相关决议案 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现场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或通过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授权代表共187人,合共持有24,360,366,194股股份,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6.767530%。其中,A股股东或授权代表有174人,持有21,770,702,117股 A股,占 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69711%;H股股东或授权代表有13人, 持有2,589,664,077股H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7819%。 A股类别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本公司於会议登记日已发行的A股总数为29,551,769,344股,此乃有权出席并可 於A股类别股东大会对决议案投票的股份总数。就A股类别股东大会任何决议案 进行表决时,没有A股股东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 没有A股股东须根据香港上市规则放弃表决权。此外,并无A股股东表示有意就 通函中相关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现场出席A股类别股东大会或通过网 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A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75人,合共持有21,770,824,617股A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A股总数的73.670123%。 H股类别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本公司於会议登记日已发行的H股总数为6,933,579,408股,此 乃有权出席并可於 H股类别股东大会对决议案投票的股份总数。就H股类别股东大会任何决议案 进行表决时,没有H股股东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 没有H股股东须根据香港上市规则放弃表决权。此外,并无H股股东表示有意就 通函中相关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现场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有表决 权的H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1人,合共持有2,114,448,187股H股,占本公司有表 决权H股总数的30.495768%。 二、该等会议表决结果 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本公司两名股东代表及 一名监事以及国浩律 师( 北京)事务所律师张丽欣律师、田璧律师获委任为该等会议 的监票人。 (一)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以记名方式,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案,投票结果如下: 投票数目及占总票数的百分比 普通决议案 赞成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1.关於选举产生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的议案 1.01审议及批准委任张宏伟先生为 22,345,942,529 146,152,573 1,868,271,092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91.730733%) (0.599961%) (7.669306%)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 过半数赞成,此项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1.02审议及批准委任卢志强先生为 23,248,227,556 28,843,692 1,083,294,946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95.434639%) (0.118404%) (4.446957%)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 过半数赞成,此项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投票数目及占总票数的百分比 普通决议案 赞成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1. 1.03审议及批准委任刘永好先生为 23,127,375,495 149,695,753 1,083,294,946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94.938538%) (0.614505%) (4.446957%)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 过半数赞成,此项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1.04审议及批准委任史玉柱先生为 23,248,340,708 28,730,540 1,083,294,946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95.435104%) (0.117939%) (4.446957%)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 过半数赞成,此项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1.05审议及批准委任吴迪先生为本 23,104,233,201 172,836,047 1,083,296,946 公司非执行董事 (94.843538%) (0.709497%) (4.446965%)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 过半数赞成,此项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1.06审议及批准委任姚大锋先生为 20,842,554,178 28,470,940 3,489,341,076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85.559281%) (0.116874%) (14.323845%)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 过半数赞成,此项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1.07审议及批准委任宋春风先生为 23,248,105,108 28,820,740 1,083,440,346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95.434136%) (0.118310%) (4.447554%)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 过半数赞成,此项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投票数目及占总票数的百分比 普通决议案 赞成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1. 1.08审议及批准委任田志平先生为 20,723,986,330 147,040,788 3,489,339,076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85.072557%) (0.603606%) (14.323837%)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 过半数赞成,此项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1.09审议及批准委任翁振杰先生为 23,129,872,060 147,040,788 1,083,453,346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94.948786%) (0.603607%) (4.447607%)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 过半数赞成,此项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1.10审议及批准委任刘纪鹏先生为 23,120,391,682 156,534,166 1,083,440,346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94.909869%) (0.642577%) (4.447554%)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 过半数赞成,此项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1.11审议及批准委任李汉成先生为 21,132,134,012 116,384,616 3,111,847,566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86.748015%) (0.477762%) (12.774223%)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 过半数赞成,此项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1.12审议及批准委任解植春先生为 23,273,155,034 3,680,814 1,083,530,346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95.536967%) (0.015110%) (4.447923%)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 过半数赞成,此项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投票数目及占总票数的百分比 普通决议案 赞成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1. 1.13审议及批准委任郑海泉先生为 22,857,453,123 419,616,135 1,083,296,936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93.830499%) (1.722536%) (4.446965%)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 过半数赞成,此项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1.14审议及批准委任彭雪峰先生为 23,160,634,519 116,344,729 1,083,386,946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95.075067%) (0.477599%) (4.447334%)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 过半数赞成,此项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1.15审议及批准委任刘宁宇先生为 23,160,637,319 116,343,929 1,083,384,946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95.075079%) (0.477595%) (4.447326%)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 过半数赞成,此项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1.16审议及批准委任洪崎先生为本 23,099,786,197 175,896,393 1,084,683,604 公司执行董事 (94.825283%) (0.722060%) (4.452657%)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 过半数赞成,此项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1.17审议及批准委任梁玉堂先生为 23,069,199,994 207,781,254 1,083,384,946 本公司执行董事 (94.699726%) (0.852948%) (4.447326%)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 过半数赞成,此项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投票数目及占总票数的百分比 普通决议案 赞成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1. 1.18审议及批准委任郑万春先生为 23,251,060,327 25,854,721 1,083,451,146 本公司执行董事 (95.446268%) (0.106134%) (4.447598%)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 过半数赞成,此项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2.关於选举产生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的议案 2.01审议及批准委任王航先生为本 23,213,192,100 4,098,776 1,143,075,318 公司股东监事 (95.290818%) (0.016825%) (4.692357%)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 过半数赞成,此项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2.02审议及批准委任张博先生为本 23,213,213,800 4,077,076 1,143,075,318 公司股东监事 (95.290907%) (0.016736%) (4.692357%)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 过半数赞成,此项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2.03审议及批准委任鲁钟男先生为 23,097,363,800 4,077,076 1,258,925,318 本公司股东监事 (94.815339%) (0.016737%) (5.167924%)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 过半数赞成,此项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投票数目及占总票数的百分比 普通决议案 赞成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2. 2.04审议及批准委任王玉贵先生为 23,216,826,072 464,804 1,143,075,318 本公司外部监事 (95.305735%) (0.001908%) (4.692357%)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 过半数赞成,此项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2.05审议及批准委任包季鸣先生为 23,101,026,172 414,704 1,258,925,318 本公司外部监事 (94.830373%) (0.001703%) (5.167924%)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 过半数赞成,此项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2.06审议及批准委任程果琦先生为 20,753,700,354 414,704 3,606,251,136 本公司外部监事 (85.194534%) (0.001702%) (14.803764%)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 过半数赞成,此项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投票数目及占总票数的百分比 特别决议案 赞成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3.关於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24,239,270,130 414,104 120,681,960 公司章程》的议案 (99.502897%) (0.001700%) (0.495403%)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过三 分之二赞成,此项特别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投票数目及占总票数的百分比 普通决议案 赞成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4.关於延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23,100,866,420 455,956 1,259,043,818 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 (94.829717%) (0.001872%) (5.168411%)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 权人士处理有关事项授权期的议案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过半 数赞成,此项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二)A股类别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本公司出席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以记名方式,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案,投票结果如下: 投票数目及占总票数的百分比 普通决议案 赞成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1.关於延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20,630,874,563 443,736 1,139,506,318 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 (94.76386%) (0.002038%) (5.234098%)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 权人士处理有关事项授权期的议案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 过半数赞成,此项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三)H股类别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本公司出 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以记名方式,通过现场投票,审议并通 过了如下决议案,投票结果如下: 投票数目及占总票数的百分比 普通决议案 赞成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1.关於延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2,110,753,467 12,220 3,682,500 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 (99.825263%) (0.000578%) (0.174159%)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 权人士处理有关事项授权期的议案 由於决议案获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超 过半数赞成,此项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董事会换届 兹提述有 关(其中包 括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通函。临时股东大会合共选举产生9名非 执行董事、6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3名执行董事加入第七届董事会(合称为「获选董事」)。 因此,第七届董事会包括以下成员: 非执行董事:张宏伟先生、卢志强先生、刘永好先生、史玉柱先生、吴迪先生、姚 大锋先生、宋春风先生、田志平先生及翁振杰先生(「获选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刘纪鹏先生、李汉成先生、解植春先生、郑海泉先生、彭雪峰先 生及刘宁宇先生(「获选独立非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洪崎先生、梁玉堂先生及郑万春先生(「获选执行董事」) 各获选董事的任期自本公告日期起为期三年。 刘纪鹏先生、李汉成先生、解植春先生、郑海泉先生、彭雪峰先生及刘宁宇先生确认彼 等已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规定的独立性因素。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独立性指引, 本公司认为获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属独立人士。 获选董事的履历及更多资料载於本公告附录一。 王玉贵先生、王航先生、王军辉先生、郭广昌先生、王立华先生及韩建�F先生於临时股 东大会结束後退出董事会。彼等确认与董事会概无分歧,亦无其他须提请股东注意的退 任相关事宜。本公司衷心感谢王玉贵先生、王航先生、王军辉先生、郭广昌先生、王立 华先生及韩建�F先生於任期内对董事会作出的重大贡献。 监事会换届 兹提述有关(其中包括)选举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的通函。临时股东大会合共选举 产生3名股东监事及3名外部监事。本公司於2017年2月20日收到本公司工会委员会《关於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报告》,根据国家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全体职工大会提名及选举3名职工监事。 上述9名监事构成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获选监事」): 股东监事:王航先生、张博先生及鲁钟男先生(「获选股东监事」) 外部监事:王玉贵先生、包季鸣先生及程果琦先生(「获选外部监事」) 职工监事:王家智先生、张俊潼先生及郭栋先生(「获选职工监事」) 各获选监事的任期自本公告日期起为期三年。 获选监事的履历及更多资料载於本公告附录二。 段青山先生、张克先生、张迪生先生及王梁先生於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後退出监事会。彼 等确认与董事会及�u或监事会概无分歧,亦无其他须提请股东注意的退任相关事宜。本 公司衷心感谢段青山先生、张克先生、张迪生先生及王梁先生於任期内对监事会作出的 重大贡献。 律师见证情况 该等会议经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证实该等会议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该等会议的投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承董事会命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洪崎 中国,北京 2017年2月2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洪崎先生、梁玉堂先生及郑万春先生;非执行董事为张宏伟先生、卢志强先 生、刘永好先生、史玉柱先生、吴迪先生、姚大锋先生、宋春风先生、田志平先生及翁振杰先生;独立非执行董 事为刘纪鹏先生、李汉成先生、解植春先生、郑海泉先生、彭雪峰先生及刘宁宇先生。 附录一:获选董事的履历 获选非执行董事 张宏伟先生,1954年出生,自2000年4月30日起出任本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张 先生为本 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张先生现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600811))之董事长、联合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467))之董事局主席、东方集团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张先生亦曾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份代码:600190/900952))之董事长、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全国政 协常务委员,张先生於1997年至2007年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张先生於1996年获得哈尔 滨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於本公告日期,张宏伟先生通过其所控制的企业间接持有本公司1,066,674,269股A股,该 等股份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2.92%。 卢志强先生,1951年出生,自2006年7月16日起出任本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卢 先生为本 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卢先 生自本公司创立起至2003年6月止出任本公司董事,并於2006年重新出任本公司董事。 卢先生现任泛海集团有限公司、通海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长兼总裁、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0046))董事 长、中 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 份代号:03396))之非执行董事。卢先生亦为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 委员,并於2012年任全国工商联副会长。卢 先生於2003年6月至2004年12月任本公司监事 长,於2004年12月至2006年6月任本公司副监事长,亦 曾任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600837))董事。卢 先生於1998年至2012年先後任全国工商联常务委员、副主席。卢先生於1995年获得复旦 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为研究员。 於本公告日期,卢志强先生通过其所控制的企业间接持有本公司 1,682,652,182股A股及 410,448,725股H股,该等股份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5.74%。 刘永好先生,1951年出生,自2009年3月23日起出任本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刘 先生为本 公司非执行董事和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於本公司创 立起至2006年止亦曾出任本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刘先生现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长、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00876))董事、四 川省川商总会会长,以及新希望全球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刘先生於1993年至2013年出任 全国政协委员,期间先後出任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并於2013年 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刘先生亦曾出任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彩事业促进 会副会长以及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於本公告日期,刘永好先生通过其所控制的企业间接持有本公司1,608,929,324股A股,该 等股份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4.41%。 史玉柱先生,1962年出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委 员。史先生现任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巨人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巨人投资有限公 司及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02558))董事 长、上海征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巨人慈善 基金会理事长。史先生曾於2006年至2014年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史先生於1984年获得 浙江大学数学学士学位,1990年毕业於深圳大学软科学研究生班。 於本公告日期,史玉柱先生通过其所控制的企业间接持有本公司665,020,111股H股,该 等股份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1.82%。 吴迪先生,1965年出生,自2012年6月15日起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亦是本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吴先生现为福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兼 CEO,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董事。此外,吴先生现任国际拳击联合会(AIBA)副主席、 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主席团常任主席、福建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厦门经济 学会副会长、民建厦门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 建厦门市委第五届企业工作研 究会副会长、厦门市海峡两岸交流促进会副会长。吴先生曾任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副处 长、深圳天马新型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吴先 生於2013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高级经济 师。 姚大锋先生,1962年出生,自2014年12月23日起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亦是本公司董事 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姚先生自2011年7月至今担任安 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主要股东)董 事、副总裁,及自2010年7月至今担任安 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主要股东)董事、董事长。姚先生亦於2014年4月至 今担任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600383))董事及 自2016年3月起担任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3377))非 执行董事。姚先生曾於2004年9月至2011年7月担任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於2002年11月至2004年9月担任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於2002年8月 至2002年11月担任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於1981年8月至2002年7月相继担任中 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信贷员、科长、副处长及处长职务。姚大锋先生於1998年9月至2001年 6月就读於浙江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并於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就读 於浙江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现为高级经济师。 宋春风先生,1969年出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风险管 理委员会委员。宋先生现任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总经理。宋 先生还担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600837)及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 06837))监事。宋先生曾任中远(香港)保险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中远保险经 纪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远(集团)总公司�u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601919))运输部商务室经理、中远(集团)总公司运输部 商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商务室经理。宋先生於2006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田志平先生,1966年出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 员。田先生现任北京复朴道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田先生曾任浦发银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600000))新加坡分行筹备工作组负责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601398)及香 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1398))四川省分行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伦敦)有限公 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中东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田先生於2002年获得西 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於2003年获得香港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现为高 级经济师。 翁振杰先生,1962年出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及 审计委员会委员。翁先生现任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 翁先生还担任国都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重庆渝 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民建十届中央财 政金融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四届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常委、民建重庆市委员会副主 委、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翁先生曾任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首 席执行官(CEO)、董事长(代)和首席执行官(CEO)、首席执行官(CEO)和董事、西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600369))董事长、民建九届中央经 济委员会委员、重庆市三届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常委、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北 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解放军通信学院教官。翁先 生於1986年获得工学硕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各获选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将按照《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确定。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各获选非执行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 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亦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 所定义之任何本公司股份权益。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各获选非执行董事概无任何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 第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其他资料,亦无参与且过去未曾参与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3.51(2)(h)条至第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任何事项。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各获选非 执行董事於过去三年概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无在本公司及其附属 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概无其他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 获选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纪鹏先生,1956年出生,自2016年10月28日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 尚待有关监管部门核准),现为本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刘先生自2015年6月至今担任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 融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自2016年11月至今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 现亦担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副主任及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 长。刘纪鹏先生自2011年5月至今担任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份代码:600705))独立董事,自2014年5月至今担任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600489))独立董事,并自2016年3月至今担任重庆长安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00625))独立董事,自2013年 7月至今担任万达酒店发展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0169))独立非执 行董事,并 自2014年11月至今担任中泛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 00715))独立非执行董事。刘纪鹏先生曾於2012年12月至2016年1月担任大连万达商业地 产股份有限公司(曾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3699(已除牌)))独立非执行董 事,2006年4月至2015年6月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与经济研究中心教授,自2001年9月 至2006年4月担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公司研究中心主任,自1993年2月至1996年6月 担任北京标准谘询有限公司董事长,自1989年4月至1997年1月担任中信国际研究所室主 任、副研究员,及自1986年7月至1989年3月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处级 学术秘书、助理研究员。刘纪鹏先生於1983年7月毕业於北京经济学院工业经济系,获 学士学位,并於1986年7月毕业於中国社会科学院,获硕士学位。刘纪鹏先生为高级经 济师,拥有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 李汉成先生,1963年出生,自2016年10月28日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 尚待有关监管部门核准),现为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先生现任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夥人、专职律师,拥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为中国海商法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北京市律师协 会之会员,自2008年12月至今担任大�R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 00211))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5年2月至今担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李汉成先生自2000年5月至2004年12月曾先後担任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主 任;自1984年7月至2000年4月曾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人事厅科员、主任科 员、副处长,经济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高级法官。李汉成先生於1984年获得西 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解植春先生,1958年出生,自2016年10月28日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 任职资格尚 待有关监管部门核准),现为本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解先生现任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及前海深港合作区谘询委员会副主 任委员、深圳大学中国特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特聘教授及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硕 士研究生导师,解先生自2017年1月担任中国富强金融集团有限公 司( 香港联交所上市公 司(股份代码:00290))执行董事及主席,自2016年11月担任易生活控股有限公司(香港 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0223)(原名:神州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亦自 2015年至今担任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0966)) 独立非执行董事。解植春先生自2014年至2015年曾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并兼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自2008年至2014年曾任中国光大 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光大永明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06年至2008年任中国光大银行副行长(兼任中国光大 银行重组上市办公室主任),自2001年至2006年任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 期间兼任中国光大集团执行董事、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 代码:00165))执行董事、新加坡中资企业协会副会长(不驻会)、申银万国证券公司董 事、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不驻会);自1997年至2001 年曾任中国光大亚太有限公 司(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执行董事兼总裁、申 银万国证券 公司董事、光大亚太(新西兰 )公 司董事长、中国光大(南非)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大亚太 工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董事、泰国向日葵公司董事;自1996年至1999年任光大证券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601788))董事、副总裁,中国光大金融控股公司 (香港)董事、光大证券公司北方总部总经理、大成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董事;自1994 年至1996年任中国光大银行大连分行筹备组副组长、副行长,自1992年至1994年任中国 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解植春先生於1982年获得黑龙江大学哲学学士 学位,於1993年获得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於2004年获得南开大学经济学博 士学位,於2013年在中央党校战略和领导力专题培训班学习,於2011年8月至9月在美国 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学习,於2005年至2006年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第 21期培训学习,於1999年4月至7月在哈佛大学商学院AMP156期高级管理培训班学习, 并在中央党校第四期正规化青年後备干部培训班学习。解植春先生现为高级经济师。 郑海泉先生,1948年出生,自2012年6月15日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是本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郑先生现为中电控股 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0002))、鹰君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 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0041))、香港铁路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 00066))、�笙头客泄芾碛邢薰�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87001))、上海实业 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0363))、永泰地产有限公司(香港联交 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0369))及长江和记实业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 码:00001))独立非执行董事。郑先生是香港太平绅士,英国官佐勋章、香港金紫荆星 章获得者。郑先生曾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香港上海�蠓嵋�行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 家、财务总监、恒生银行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0011))副董事长 及行政总裁、香港上海�蠓嵋�行有限公司主席、�蠓嵋�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记 黄埔有限公司(其股份於2015年6月撤销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地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 此外,郑先生还曾任香港政府中央政策组顾问、行政局议员、立法局议员,及中华人民 共和国港事顾问。郑先生於1973年获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学士学位,於1979年获新西 兰奥克兰大学哲学硕士学位,於2002年获香港中文大学荣誉院士,於2005年获香港公开 大学荣誉工商管理博士学位,於2005年获香港中文大学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 彭雪峰先生,1962年出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彭先生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600595))独立董事、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 限公司外董、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彭先生曾任北京市第四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燕山区律师 事务所律师、副主任、河北省沧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601101))独立董事、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02657))独立董事、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600246))独立董事、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 司(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代码:835589))独立董事、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中 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四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第六届及第七届北京市律 师协会副会长、第四届及第五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第十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常务委员、第 八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第九届北京市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监事 长、第七届及第八届北京市青年联合会委员。彭先生於2008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 位,拥有律师资格、证券法律事务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 刘宁宇先生,1969年出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提名委 员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贝。刘先生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管理合 夥人、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夥)管理合夥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总裁、辽宁万隆金汇会计师事务 所主任会计师、辽宁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份代码:600190))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宁宇先生於2004年在澳门科技大学获 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2年至2013年在北京大学现代企业管理(EMBA)高级研修班学 习。刘先生现为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澳州注册会 计师。 各获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将按照《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制度》 确定。 各获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其具备香港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述的各项关於独立性的因 素。本公司认为根据香港上市规则所述有关独立性的指引,各获选独立非执行董事乃为 独立人士。 各获选独立非执行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 任何关系,亦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义之任何本公 司股份权益。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各获选独立非执行董事概无任何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h) 条至第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其他资料,亦无参与且过去未曾参与根据香港上市规 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任何事项。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各获 选独立非执行董事於过去三年概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无在本公司 及其附属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概无其他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 获选执行董事 洪崎先生,1957年出生,自2004年1月8日起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现为本公司董事长、 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洪先生任民生商银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名誉副董事长、全 国工商联中华红丝带基金副理事长、全国工商联扶贫基金会副理事长、全国工商联扶贫 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理事长、中国国际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及 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委员。洪先生於2000年至2009年3月担任本公司副行长,并於 2009年3月出任行长。洪先生於1996年1月至1996年9月任本公司总行营业部主任。洪先生 於1996年9月至1998年4月出任本公司北京管理部副总经理,并於1998年至2000年升任为 总经理。加入本公司前,洪先生於1994年至1995年曾任交通银行北海分行行长兼党组书 记,1991年至1994年任中国人民大学证券研究所副所长,1985年至1991年任中国人民银 行总行主任科员。洪先生在银行管理和金融业方面积逾31年经验。洪先生於1994年获得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梁玉堂先生,1958年出生,自2009年3月23日起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现为本公司副董 事长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梁先生 於本公司创立时加入本公司并出任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於1996年至2002年出任本公司 资金计划部总经理及金融同业部总经理。梁先生於2003年至2005年任本公司行长助理, 2002年至2007年任本公司北京管理部总经理并於2005年2月成为本公司副行长。加 入本公 司前,梁先生於1994年至1995年任交通银行综合计划部经理,1992年至1994年任交通银 行郑州分行豫通房地产开发投资公司总经理。梁先生於1990年至1992年任河南金融管理 学院教务处副处长,以及於1985年至1990年任河南金融管理学院管理教研室副主任、主 任。梁先生在金融方面积逾34年经验。梁先生於1993年获得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现为高级经济师。 郑万春先生,1964年出生,自2016年2月1日起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现为本公司行长及 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加入本公司前,郑先生自 2013年9月至2015年10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自2011年2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长城资 产管理公司总裁,自2004年12月至2011年2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自2003年 9月至2004年12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助理,自2002年4月至2003年9月任中国华 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管理部总经理,自2000年6月至2002年4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债权管理部总经理,自1999年10月至2000年6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工商信贷部副总经 理,自1998年11月至1999年10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助理兼营业部总经理。 郑先生於2000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获选执行董事的薪酬将按照《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确定。 获选执行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 系,亦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义之任何本公司股份 权益。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获选执行董事概无任何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 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其他资料,亦无参与且过去未曾参与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3.51(2)(h)条至第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任何事项。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获选执行 董事於过去三年概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无在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担任其他职务。概无其他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 附录二:获选监事的履历 获选股东监事 王航先生,1971年出生,现任北京厚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夥)创始合夥人,新希望集 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王先生自2011年11月29日起出任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00876))的非执行董事。王先生曾任本公司第四至六 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王先生亦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公务员、昆明大商汇实业有 限公司董事长、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四 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北京首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先生 获得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张博先生,1973年出生,现任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裁,泛海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0046))董事,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张先生曾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侯马市 支行副行长,本公司太原分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公司银行部总经理、本公司公司银 行部筹资理财处负责人、长沙分行筹备组副组长,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 员、风险总监、副总裁、兼任飞机租赁事业部总裁。张先生获得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学位,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在读,现为经济师。 鲁钟男先生,1955年出生,自2007年1月16日起出任本公司股东监事、亦为本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及监督委员会委员,现任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公司(股份代码:832666))独立董事。鲁先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黑 龙江省分行处长,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副行长,中 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 长、常务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渖阳分行副行长,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华人 寿保险公司董事,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深圳市新产业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主席。鲁 先生毕业於经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进修班,现为高级经济师。 获选股东监事的薪酬将按照《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确定。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获选股东监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 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亦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 义之任何本公司股份权益。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获选股东监事概无任何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 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其他资料,亦无参与且过去未曾参与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3.51(2)(h)条至第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任何事项。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获选股东 监事於过去三年概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无在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担任其他职务。概无其他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 获选外部监事 王玉贵先生,1951年出生,现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王先 生曾任本公司第一至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亦曾任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总经理、中 国 海商法协会、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常务理事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份代码:600837))监事。王先生於1977年毕业於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现为高 级经济师。 包季鸣先生,1952年出生,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EMBA学术主任、美尚生态景观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300495))独立董事。曾任复旦大学 管理学院培训部副主任、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复旦发展研究院秘书长、讲师、副教授、 硕士研究生导师;上海教育委员会科技处副处长;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总 经理、海外事业部总经理、企业管理部总经理、集团执行董事兼海外公司董事长。包先 生为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後。 程果琦先生,1975年出生,现创业筹建公司。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授信业务部高级经 理,授信审批部副处长、处室负责人、境外机构副职後备干部。程先生获得中央财经大 学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获选外部监事的薪酬将按照《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确定。 获选外部监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 系,亦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义之任何本公司股份 权益。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获选外部监事概无任何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 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其他资料,亦无参与且过去未曾参与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3.51(2)(h)条至第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任何事项。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获选外部 监事於过去三年概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无在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担任其他职务。概无其他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 获选职工监事 王家智先生,1959年出生,自2012年4月10日起出任本公司职工监事。王先生为本公司第 六届监事会副主席,并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王先生自1998年加入本 公司,曾任本公司石家庄分行行长、党委书记,曾於2001年至2002年任本公司石家庄支 行行长、党委书记,於2000年至2001年为本公司福州分行筹备组成员,於1998年至2000 年任本公司信贷业务部业务一处处长等职。加入本公司前,王先生於1996年至1998年任 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市南办副主任(主持工作)、发展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於1992 年至1996年任中信实业银行青岛分行办公室科长,於1987年至1992年任山东临沂经委、 体改委办事员、副科长(科级),於1986年至1987年任中国工商银行山东临沂地区中心支 行信贷科信贷员,於1983年至1986年在山东电大脱产学习,於1981年至1983年任中国人 民银行山东临沂地区中心支行计划统计员,於1980年至1981年任中国人民银行费县支行 统计员、信 贷员。王先生获得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哲学专业博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张俊潼先生,1974年出生,於2016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加入本公司 前,张先生曾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办公厅办公室主任;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调研员、副 处长。张先生亦曾就职於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张先生获得北京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学位。 郭栋先生,1961年出生,於2015年2月加入本公司,自2016年3月30日起当选本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副主席,并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郭先生曾任中央统战部 五局巡视员(正局级)、副巡视员(副局级)、处 长、副处长;北京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副处长、主任科员;北京市国家机关工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解放军 52958部队机要参谋;河北省长征汽车制造厂工人等职务。郭先生获北京理工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学位。 获选职工监事的薪酬将按照《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确定。 获选职工监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 系,亦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义之任何本公司股份 权益。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获选职工监事概无任何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 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其他资料,亦无参与且过去未曾参与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3.51(2)(h)条至第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任何事项。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获选职工 监事於过去三年概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无在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担任其他职务。概无其他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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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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