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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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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授出购股权 授出购股权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联交所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 上市规
则 则则 则」)第 17.06A 条刊发。
香港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谨此宣布,於二零一
七年二月二十一日,根据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采纳之购股权计
划,向若干合资格人士(「承授人 承授人 承授人」)授出可认购合共 18,500,000 股本公司普通股
(「股份 股份股份 股份」)之购股权(「购股权 购股权 购股权」),惟须待承授人接纳後方可作实。已授出购股
权之详情载列如下:
授出日期 :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授 授授 授出日期 出日期 出日期」)
购股权之行使价 : 每股股份 1.450 港元,相当於下列之最高
者: (i)授出日期股份於联交所每日报价表
所列的当日股份收市价 1.450 港元;及(ii)
紧接授出日期前股份连续五个营业日於
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的股份平均收市
价 1.436 港元
已授出购股权数目 : 18,500,000 份购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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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於授出日期之股份收市价 : 每股股份 1.450 港元
购股权之有效期 : 购股权之有效期由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
一日至二零二七年二月二十日(包括首尾
二日),为期十年
购股权之归属日期 : 该等 18,500,000 份购股权的有效期如下:
(i) 其中 12,295,000 份购股权将於二零
一八年三月一日归属;及
(ii) 其中 6,205,000 份购股权将於二零一
八年三月一日归属,须待达至董事会
所定的若干表现目标。
概无承授人为本公司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的任何联系人
(定义见上市规则)。
承董事会命
香港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香港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主席
王 维 基 王 维 基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王维基先生(主席)、张子建先生(副主席
兼行政总裁)、黄雅丽女士(财务总裁);非执行董事为杜惠冰女士、及独立非
执行董事为李汉英先生、白敦六先生及麦永森先生。
授出購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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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电视
2017-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