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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出購股權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 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 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ysan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希 慎 兴 业 有 限 公 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014) 授出购股权 此公告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7.06A条发出。 董事会谨此宣布,根据於2015年5月15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於2017年2月23日向本公司主 席授出可认购300,000股股份之购股权(惟须待她接纳方可作实),详情如下: 获授人姓名 : 利蕴莲 授出日期 : 2017年2月23日 授出购股权数目 : 300,000 行使价 : 36.25港元 股份於授出日期之收市价 : 36.25港元 有效期(行使期) (附注) : 2018年2月23日�C 2027年2月22日 附注: 所有授出之购股权之归属期为 3 年,由授出日期的第 1 周年起平均分为 3 段时期授予,到第 3 周年全部 授予。行使期於授出日期的第 1 周年後开始。 释义 於本公告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 本公司之董事会; 「董事」 本公司之董事; 「港元」 港币,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2 「本公司」 希慎兴业有限公司,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上市规则」 联交所证券上��规则; 「购股权」 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之购股权; 「股份」 本公司之普通股; 「购股权计划」 於 2015 年 5 月 15 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所 采纳之购股权计划,其有效期为 10 年,并将於 2025 年 5 月 14 日届满;及 「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承董事会命 公司秘书 张嘉琪 香港,2017 年 2 月 23 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利蕴莲(主席)、卓百德**、范仁鹤**、刘遵义**、潘仲贤**、Hans Michael JEBSEN* (杨子信为其替任董事)、刘少全*、利宪彬* (利蕴莲为其替任董事)、利乾*以及利子厚*。 * 非执行董事 ** 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告登载於本公司网站(www.hysan.com.hk)及联交所发放发行人资讯的专用网站(www.hkexnews.hk)。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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