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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ysan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希 慎 兴 业 有 限 公 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014)
授出购股权
此公告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7.06A条发出。
董事会谨此宣布,根据於2015年5月15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於2017年2月23日向本公司主
席授出可认购300,000股股份之购股权(惟须待她接纳方可作实),详情如下:
获授人姓名 : 利蕴莲
授出日期 : 2017年2月23日
授出购股权数目 : 300,000
行使价 : 36.25港元
股份於授出日期之收市价 : 36.25港元
有效期(行使期) (附注) : 2018年2月23日�C 2027年2月22日
附注:
所有授出之购股权之归属期为 3 年,由授出日期的第 1 周年起平均分为 3 段时期授予,到第 3 周年全部
授予。行使期於授出日期的第 1 周年後开始。
释义
於本公告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 本公司之董事会;
「董事」 本公司之董事;
「港元」 港币,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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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希慎兴业有限公司,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上市规则」 联交所证券上��规则;
「购股权」 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之购股权;
「股份」 本公司之普通股;
「购股权计划」 於 2015 年 5 月 15 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所
采纳之购股权计划,其有效期为 10 年,并将於 2025
年 5 月 14 日届满;及
「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承董事会命
公司秘书
张嘉琪
香港,2017 年 2 月 23 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利蕴莲(主席)、卓百德**、范仁鹤**、刘遵义**、潘仲贤**、Hans Michael
JEBSEN* (杨子信为其替任董事)、刘少全*、利宪彬* (利蕴莲为其替任董事)、利乾*以及利子厚*。
* 非执行董事
** 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告登载於本公司网站(www.hysan.com.hk)及联交所发放发行人资讯的专用网站(www.hkexnews.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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