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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全年業績公告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 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 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LIMITED ISDNHOLDINGSLIMITED 亿仕登控股有限公司 * (於新加坡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香港股份代号:1656) (新加坡股份代号:I07.SI)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全年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变动百分比 千新元 千新元 收入 258,502 235,299 9.9% 毛利 64,999 65,710 -1.1%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 5,153 8,721 -40.9% 每股基本盈利 1.45新分 2.46新分 *仅供识别 �C1�C 全年业绩 亿仕登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司 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综合业绩,连同截 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比较数字。此等业绩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新元 千新元 收入 5 258,502 235,299 销售成本 (193,503) (169,589) 毛利 64,999 65,710 其他经营收入 5 4,039 3,233 分销成本 (21,556) (22,016) 行政开支 (30,557) (27,785) 其他经营开支 (2,203) (1,950) 融资费用 6 (742) (774) 应占联营公司溢利 351 795 未计所得税前溢利 7 14,331 17,213 所得税 8 (4,288) (5,329) 年内溢利 10,043 11,884 其他全面收入: 其後或可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的汇兑差额 ―换算海外业务的亏损 (1,825) (151) ―重新分类 (260) �C 年内全面收入总额 7,958 11,733 �C2�C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新元 千新元 下列人士应占年内溢利: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5,153 8,721 非控股权益 4,890 3,163 10,043 11,884 下列人士应占年内全面收入总额: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2,940 9,063 非控股权益 5,018 2,670 7,958 11,733 每股盈利: 基本及摊薄 10 1.45新分 2.46新分 �C3�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新元 千新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27,682 35,554 投资物业 522 542 土地使用权 1,376 1,461 商誉 11,686 11,686 联营公司权益 11,649 5,033 递延税项资产 59 149 非流动资产总额 52,974 54,425 流动资产 存货 38,902 40,855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11 86,288 73,134 现金及银行结余 38,683 39,096 流动资产总额 163,873 153,085 总资产 216,847 207,510 �C4�C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新元 千新元 权益及负债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12 62,408 63,925 认股权证发行 3,384 3,384 库存股份 �C (1,517) 储备 55,425 53,935 121,217 119,727 非控股权益 14,927 19,541 权益总额 136,144 139,268 非流动负债 银行借款 263 360 融资租赁 186 339 非流动负债总额 449 699 流动负债 银行借款 13,052 13,925 融资租赁 150 160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3 65,478 51,911 即期税项负债 1,574 1,547 80,254 67,543 总负债 80,703 68,242 负债及权益总额 216,847 207,510 �C5�C 附注 1.一般资料 本公司是一家注册成立地点及总部均位於新加坡的公众有限公司,并於新加坡证券交易 所有限公司(「新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位於No.10KakiBukitRoad1,#01�C30 KBIndustrialBuilding,Singapore416175。 直接及最终控股公司为AssetraiseHoldingsLimited(一家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 AssetraiseHoldingsLimited由本公司总裁兼董事总经理张子钧先生及其配偶唐玉琴女士实 益拥有。本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提供技术谘询、培训服务及管理服务。 本公司股份(「股份」)现於新交所主板上市,期後并於2017年1月12日(「上市日期」)於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作双重上市(「上市」)。 2.编制基准 财务报表乃根据新加坡公司法第50章(「公司法」)、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包括由新加坡会 计准则委员会颁布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的有关诠释(「新加坡财 务报告准则诠释」))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的 规定而编制。 编制符合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须使用若干重要会计估计,同时亦须管理层在 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过程中作出判断。 3.采用新订或经修订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於本财政年度采纳所有与营运相关,并於本财政年度有效的新订及经修订新加坡 财务报告准则和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诠释。 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财务报告准则第27号修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财务报告准则第107号修订本 金融工具:披露 财务报告准则第111号修订本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之会计处理 采纳新订及经修订的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和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诠释不会对本集团的 会计政策带来任何重大改变,也不会对本年或往年的呈报金额产生重大影响。 4.分部资料 本集团业务分类为以下业务分部: 提供工程解决方案―运动控制 其他专业工程解决方案 工业计算解决方案 分部业绩指各分部在未经调配企业开支、租金收入、应占联营公司溢利、利息收入及融 资费用、及所得税支出的情况下所赚取的利润。分部资产�u负债为分部进行经营活动而 使用之所有经营资产�u负债,其为分部直接应占或按合理基准可分配至分部。此乃就资 源分配及分部表现评估而向管理层报告之措施。分部收入包括经营分部之间的转移。该 转移乃按对非联系客户出售类似商品的竞争性市场价格计算。该等转移乃於综合时抵销。 概无经营分部已被合并而构成上述可申报分部。 �C6�C (a)可申报营运分部 工程解决方案 其他专业 ―运动控制 工程解决方案工业计算解决方案 其他 抵销 综合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千新元千新元千新元千新元千新元千新元千新元千新元千新元千新元千新元千新元 收入 外部销售 202,767 184,101 49,670 46,127 6,065 5,071 �C �C �C �C 258,502 235,299 分部间销售 3,056 1,763 1,511 1,410 30 70 �C �C (4,597) (3,243) �C �C 205,823 185,864 51,181 47,537 6,095 5,141 �C �C (4,597) (3,243) 258,502 235,299 业绩 分部业绩 17,848 22,259 511 84 561 775 (1,122) (2,910) �C �C 17,798 20,208 应占联营公司溢利 351 795 �C �C �C �C �C �C �C �C 351 795 企业开支 (3,941) (3,990) 租金收入 598 748 利息收入 267 226 融资费用 (742) (774) 未计所得税前溢利 14,331 17,213 所得税 (4,288) (5,329) 年内溢利 10,043 11,884 资产 分部资产 109,573 103,959 29,945 30,750 2,746 2,276 15,461 19,065 (3,418) (4,897) 154,307 151,153 商誉 2,178 2,178 9,508 9,508 �C �C �C �C �C �C 11,686 11,686 联营公司 11,649 5,033 �C �C �C �C �C �C �C �C 11,649 5,033 投资物业 522 542 现金及银行结余 38,683 39,096 综合资产总值 216,847 207,510 负债 分部负债 45,896 33,442 13,195 15,295 603 698 6,389 5,628 (3,418) (4,897) 62,665 50,166 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 13,651 14,784 所得税负债 1,574 1,547 其他未分配企业负债 2,813 1,745 综合负债总额 80,703 68,242 其他资料 资本开支 ―物业、厂房及设备 763 1,720 556 900 143 �C �C 23 �C �C 1,462 2,643 ―开发中物业进度付款 �C �C �C �C �C �C �C 3,358 �C �C �C 3,358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1,282 1,367 641 676 7 6 94 129 �C �C 2,024 2,178 投资物业折旧 17 17 �C �C �C �C �C �C �C �C 17 17 其他非现金开支 ―土地使用权摊销 34 36 �C �C �C �C �C �C �C �C 34 36 ―贸易应收款项撇销 134 192 �C 18 �C �C 15 �C �C �C 149 210 ―陈旧存货拨备 681 425 376 774 �C 23 �C �C �C �C 1,057 1,222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拨备 60 (100) 37 235 �C �C 2 �C �C �C 99 135 ―物业、厂房及设备撇销 1 2 �C 1 �C �C �C �C �C �C 1 3 ―存货撇销 215 135 25 93 �C �C �C �C �C �C 240 228 ―拨回贸易应收款项拨备 (131) (1) �C (12) �C �C �C �C �C �C (131) (13) ―拨回陈旧存货拨备 (11) (114) (66) �C �C �C �C �C �C �C (77) (114) �C7�C (b)地区分部 本集团在三个主要地区营运―新加坡(所在国)、中国及马来西亚。 基於客户及资产的地理位置的收入及非流动资产资料列示如下: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 非流动资产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新加坡 36,977 35,004 26,811 20,76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180,790 165,638 23,024 30,775 香港 15,064 10,932 1,382 780 马来西亚 7,122 5,723 933 1,037 其他 18,549 18,002 824 1,068 258,502 235,299 52,974 54,425 (c)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本集团来自任一单个外部客户的收入均不足10%。 5.收入及其他经营收入 收入指已交付货品的发票价值减去货品及服务的适用税项�u增值税,再撇销本集团内公 司间销售。 本集团其他经营收入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千新元 千新元 其他经营收入 佣金收入 172 102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 11 31 出售一家附属公司权益的收益 411 �C 出售一家联营公司权益的收益 64 �C 财务收入: ―银行存款利息 197 207 ―借予一家联营公司的贷款的利息 70 19 政府补贴(附注) 336 223 杂项收入 918 484 经营租赁租金收入: ―投资物业 59 53 ―分租办公室�u仓储物业 539 695 物业管理收入 308 451 收回已撇销坏账 3 23 技术服务收入 743 818 拨回陈旧存货拨备 77 114 拨回贸易应收款项拨备 131 13 4,039 3,233 �C8�C 附注:本集团以现金捐赠形式收到政府补贴,以供本集团向授予本公司以及其新加坡及 中国附属公司的多种政府补贴(主要包括特别就业补贴(新加坡)、中小企业现金补 助(新加坡)及纳税先进单位奖(中国))作出供款。该等补贴并无附带任何未达成的 条件或或然事项。 6.融资费用 2016年 2015年 千新元 千新元 下列各项的利息开支: ―银行贷款 697 719 ―信托收据 26 32 ―融资租赁 19 23 742 774 7.未计所得税前溢利 2016年 2015年 千新元 千新元 未计所得税前溢利乃经扣除: 土地使用权摊销 34 36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确认销售成本 202 282 ―确认分销成本 260 255 ―确认行政开支 1,562 1,641 2,024 2,178 投资物业折旧 17 17 其他经营开支包括: ―贸易应收款项撇销 149 210 ―陈旧存货拨备 1,057 1,222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拨备 99 135 ―物业、厂房及设备撇销 1 3 ―存货撇销 240 228 ―外汇亏损 668 17 经营租赁租金开支 1,636 1,382 8.所得税 2016年 2015年 千新元 千新元 即期所得税 ―新加坡 113 317 ―中国 4,331 4,658 ―新加坡及中国境外 222 227 过往年度(过度拨备)�u拨备不足: ―即期所得税 (358) 125 ―递延税项 (20) 2 4,288 5,329 �C9�C 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适用於本公司及本集团旗下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 实体的企业税率均为17%。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适用於本集团旗下在马 来西亚及香港注册成立的实体的企业税率分别为25%及16.5%。 对於本集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经营的实体,中国所得税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按适用税率计算。於2007年3月16日,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於中国第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其中国内企业及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率统一为25%,自 2008年1月1日起生效(主席令[2007]第63号)。 本集团在以上国家与地区以外司法权区经营的其余实体概无应课税收入或数额并不重大。 9.已付股息 2016年 2015年 千新元 千新元 於财政年度内派付: 就上一年度支付豁免税项(单一)末期股息每股0.4新分 1,419 1,419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後,董事会根据单层免税制度建议宣派末期免税股息#每股 普通股0.3新分(2015年:0.4新分),总金额达1,184,000新元(2015年:1,419,000新元 )。 於报告 期末,建议末期股息并无确认为负债。 #新加坡已采纳单一公司税制,该制度自2003年1月1日起生效,据此,居民企业就其应课 税收入支付的税项为最终税项。股东取得的所有派息毋须纳税。向全体股东派付的股息 毋须缴纳预扣税。 10.本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盈利乃按下列数据计算: 2016年 2015年 千新元 千新元 就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而言的盈利, 即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溢利 5,153 8,721 就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354,680,950 354,680,950 股份的加权平均数已计及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库存股份变动的加权平 均影响。 已发行认股权证对本集团於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每股盈利并不具有摊 薄效应,原因是其行使价高於期内的平均股价。 �C10�C 11.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2016年 2015年 千新元 千新元 贸易应收款项,扣除减值: ―应收票据 6,147 7,336 ―第三方 59,707 45,957 ―联营公司 2,237 1,847 ―关连方 1,340 814 69,431 55,954 其他应收款: 向被投资公司提供资金 4,476 7,820 应收投资者款项 3,072 �C 垫款予 ―供应商 2,756 3,284 ―联营公司 113 149 ―关连方 24 36 按金 673 671 给予联营公司贷款 1,313 1,031 杂项应付款项 3,731 3,457 16,158 16,448 预付款项 699 732 86,288 73,134 贸易应收款项基於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千新元 千新元 30天以内 32,701 28,281 31至90天 19,711 15,424 90天以上 17,019 12,249 69,431 55,954 贸易应收款项为免息且通常於30至90天内到期。根据为将贸易应收款项售予银行透过本 公司附属公司订立的银行信贷协议所作的应收账款大宗保理安排,於2016年12月31日的 贸易应收款项包括金额为792,000新元(2015年:546,000新元)的第三方贸易应收款项。由於 附属公司仍然保留与客户延迟或拖欠付款有关的风险及回报,因此该等保理贸易应收款 项计入贸易应收款项。 �C11�C 12.股本 已发行及缴足 普通股数目 金额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千新元 於年初及年末 361,049,950 361,049,950 63,925 63,925 注销库存股份 (6,365,000) �C (1,517) �C 於年初及年末 354,684,950 361,049,950 62,408 63,925 本公司的普通股并无任何面值。普通股持有人有权收取本公司宣派之股息。所有普通股 可以在无限制的情况下投一票,且於本公司的剩余资产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13.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2016年 2015年 千新元 千新元 贸易应付款项: ―应付票据 2,083 �C ―第三方 27,641 21,152 ―联营公司 125 143 ―关连方 7,417 2,857 37,266 24,152 其他应付款项: 已收客户垫款 6,449 7,248 应计经营开支 13,600 10,431 欠付非控股权益款项 �C 4,347 欠付联营公司款项 3,784 �C 其他 4,379 5,733 28,212 27,759 65,478 51,911 �C12�C 根据发票日期所作贸易应付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千新元 千新元 90天以内 29,105 20,654 91至180天 5,046 1,474 180天以上 3,115 2,024 37,266 24,152 贸易应付款项为免息且通常於30至90天内结算。 14.报告期後事项 於2017年1月12日,本公司就上市按每股股份1.25港元之价格发行40,000,000股股份。所得 款项总额50,000,000港元(相当於约9.3百万新元)已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後於 本公司股本入账。股份於2017年1月12日於联交所开始买卖。 �C13�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於2016年,本集团总收入由2015年的235.3百万新元增加9.9%至2016年的258.5百 万新元,主要由於现代制造所需精密度及个性化整体上升所带动需求上升, 部分乃受中国及其他亚洲国家有关生产自动化的政府支援政策所推动。另一 方面,更多先进技术及定制产品的需求亦为2016年综合工程解决方案市场的 推动因素。 我们继续主要以中国为业务重心,於2016年占约70.0%(2015年:70.4%),而新 加坡、香港及马来西亚作为我们收入的其他主要来源,分别占本集团2016年 收入14.3%、5.8%及2.8%(2015年:14.9%、4.6%及2.4%)。於2016年,我们於上述所 有国家录得整体收入增长。 本集团继续於年内服务来自广大行业的客户。我们涵盖不同行业的广大客户 群有助本集团分散面对个别行业起伏的风险,并协助本集团适应2016年宏观 经济放缓。尤其是,我们於医药行业的客户录得稳定增长,抵销半导体及流 动电话行业需求周期性下跌的影响。 工程解决方案行业竞争激烈。然而,作为新加坡及中国的最大运动控制解决 方案供应商之一,我们将致力借助竞争优势及市场地位推动我们的销售并进 一步取得额外市场份额。未来,我们将继续努力透过於日益增长的行业提供 全面工程解决方案,增加我们於关键地区分部的市场份额,以巩固市场渗透率。 未来前景 我们预期在中国经济由传统劳工密集过渡至较为自动化工业环境的背景下, 整体行业格局维持竞争激烈。预期对我们的运动控制及其他专业工程解决方 案业务(为工厂自动化及机械人提供部件及解决方案)带来好消息。 我们寻求在此竞争优势上,透过更积极吸引基层及以上客户,扩大我们的市 场份额。此定制方法让我们提供具有更大技术优势及更高价值的解决方案, 而由於中国制造商日渐重视产品品质并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故对我们有利。 我们预料运动控制解决方案行业将继续占本集团大部分收入,而来自中国的 收入将维持强劲。 �C14�C 除了继续服务现有业务分部客户及争取更大市场份额,我们计划动员销售及 营销员工接触客户及推广我们的产品以扩大我们的客户群,以及向政府政策 及相应国家自然经济需求所支持的若干急速增长行业推广我们的解决方案。 举例而言,我们计划专注於「工业4.0」概念相关行业。「工业4.0」乃全球多个政 府的工业发展政策一部分,例如中国政府颁布的「中国制造2025」政策。预期 有关政府政策及工业发展趋势将促进机械人发展及应用以及制造过程的整体 技术升级,继而整体惠及运动控制解决方案及其他专业工程解决方案行业。 智能制造及工厂自动化的整体行业趋势,导致工程解决方案需求及更多先进 技术及定制产品的需求上升推动市场增长,本集团预期继续受惠并具备良好 条件把握该市场。 我们的重心将继续为中国及新加坡市场,占我们2016年收入超过84%。然而, 我们将继续於其他东南亚国家扩充业务。我们已於越南及泰国建立基础,预 期进军区内其他国家。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发展新领域,包括但不限於东 南亚新兴市场,以开拓新的业务机会。 财务回顾 收入及毛利率 我们的总收入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2015财政年度」)的235.3百万 新元增加约23.2百万新元或9.9%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2016财政 年度」)的258.5百万新元,主要由於(i)我们在提供各种专业工程解决方案及产 品满足客户广泛工程需求方面仍具有充足能力及竞争性;及(ii)我们利用我们 在区内的明显优势挽留客户,其中来自我们运动控制解决方案、其他专业工 程解决方案及工业计算解决方案的收入均录得增长,主要由於(a)我们来自中 国及香港的运动控制解决方案市场的收入有所增加,乃由於:中国整体市场 趋势导致高科技精密控制系统需求增加;我们集中在中国促销我们相对更先 进技术产品以配合市场需要;及设备及材料工业供应商订单数量增加;及(b) 我们的其他专业工程及工业计算解决方案於新加坡录得较强需求,乃由於: 工程部件及工业计算系统(如液晶体显示器 (LCD)及为铁路项目供应的相关部件) 增加;及出售更多Wonderware软件,部份为(1)来自中国的其他专业工程解决方 �C15�C 案的收入减少,乃由於我们更专注於促销我们相对更先进技术运动控制产品 以把握市场潜力,连同过往相应期间出售较多铰链及门锁以满足该期间的铁 路公司订单;及(2)来自新加坡运动控制解决方案的收入减少,乃由於国家整 体经济状况被视为相对停滞所抵销。 我们的整体毛利率由2015财政年度的约27.9%下跌至2016财政年度的约25.1%, 主要由於(i)人民币贬值导致中国客户不愿接受产品普遍涨价中的一部分;及(ii) ��场竞争加剧、市场上产品供应种类繁多及经营企业众多。 其他经营收入 我们的其他经营收入由2015财政年度的3.2百万新元增加约0.8百万新元或 24.9%至2016财政年度的4.0百万新元,主要由於(1)出售於AenergyHoldings CompanyLimited(「Aenergy」)的17.5%股份(「部份出售Aenergy」)录得收益约0.5百 万新元;(2)出售我们於SchneebergerLinearTechnologyPteLtd(当时的一间联营公司) 的全部股权录得收益约0.1百万新元;(3)政府宽免及奖励增加约0.1百万新元; 及(4)贸易应收款项拨回约0.1百万新元。 分销成本 我们的分销成本减少约0.4百万新元或2.1%至2016财政年度的21.6百万新元,主 要由於我们就主要经营成本(包括分销成本占我们总收入的百分比)采取成本 控制措施,导致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减少。 行政开支 我们的行政开支增加约2.8百万新元或10.0%至2016财政年度的30.6百万新元, 主要由於(i)产生上市开支3.5百万新元;及(ii)工资普遍上涨导致雇员福利成本 增加0.5百万新元,部份被一般办公开支及差旅开支因成本控制措施而减少所 抵销。 上市开支 上市总开支(包括我们须支付的包销费用及佣金)约为4.7百万新元,其中0.8百 万新元乃直接因股份发售中发行发售股份产生,且将作为权益扣减项入账(於 2016年12月31日尚未入账)及约3.9百万新元将作为行政开支於我们的综合全 面收益表支销,其中约3.5百万新元已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支销。 余下0.4百万新元将於2017财政年度於我们的综合全面收益表支销。实际上市 开支增加0.5百万新元乃主要由於专业团队於上市过程中产生的支出以及因 我们股份於公开发售中未能预期的超额认购所致股份登记开支增加。最终所 得款项净额为7.0百万新元(相等於37.8百万港元)。 �C16�C 本集团股份自2017年1月12日(「上市日期」)起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其他经营开支 我们的其他经营开支增加约0.3百万新元或13.0%至2016财政年度的2.2百万新元, 主要由於汇兑净亏损所致。 融资费用 我们的融资费用稳定於约0.7百万新元。 所得税开支 我们的所得税开支减少约1.0百万新元或19.5%至2016财政年度的4.3百万新元。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实际所得税税率为29.9%(2015财政年度: 31.0%)。不计及已作不可扣税处理的上市开支3.5百万新元及根据相关税务法 律法规我们的若干成本及开支不得用於抵扣的影响,2016财政年度的实际税 率为24.0%,乃由於动用过往年度税项亏损及税项抵免以抵销所得税开支。 年内溢利 净利润减少1.8百万新元或15.5%至2016财政年度的10.0百万新元。不计及於 2016财政年度产生的上市开支3.5百万新元的影响,纯利则为13.5百万新元,较 2015财政年度增加1.7百万新元或14.0%。我们的溢利增加主要由於收入增加约 23.2百万新元(因而产生毛利约5.9百万新元及令其他经营收入增加),部分被 毛利率由2015财政年度的约27.9%减少至2016财政年度的约25.1%使我们的毛 利减少6.9百万新元所抵销。 物业、厂房及设备 我们的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少7.9百万新元或22.1%至2016财政年度的27.7百万 新元,主要由於部份出售Aenergy。Aenergy不再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自2016年 6月30日起,Aenergy及其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不再作为附属公司 综合计入本集团。账面值19.6百万新元的物业、厂房及设备用作借款的抵押。 於联营公司的投资 我们的於联营公司的投资增加6.6百万新元或131.5%至2016财政年度的11.6百 万新元,主要由於部份减持Aenergy股权。自2016年6月30日起,Aenergy及其集 团公司成为本公司联营公司。 �C17�C 存货 我们的存货减少2.0百万新元或4.8%至2016财政年度的38.9百万新元,主要是由 於2016年第四季度收入与2015年第四季度相比有所增长。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我们的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增加13.2百万新元或18.0%至2016财政年度的86.3 百万新元,主要符合2016年第四季度与2015年第四季度相比的收入增长。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我们的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增加13.6百万新元或26.1%至2016财政年度的65.5 百万新元,主要是由於2016年第四季度收入与2015年第四季度相比有所增长。 银行借款 我们的银行借款减少1.0百万新元或7.0%至2016财政年度的13.3百万新元,主要 是由於偿还银行借款约13.0百万新元,部分被银行借款所得款项约10.9百万新 元所抵销。於2016年12月31日,约13.1百万新元於1年内到期而0.4百万新元於1 年後到期;约1.8百万新元按固定利率计息而11.7百万新元以浮动利率计息。 重大收购及出售 除於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所披露者外,於截 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概无重大收购及出售。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之营运资金由内部资源及银行借款拨资。 於2016年12月31日,现金及银行结余约为38.7百万新元,较於2015年12月31日约 39.1百万新元下跌约1.1%。本集团之速动比率约为1.6倍(2015年:1.7倍)。於 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长短期借款,包括融资租赁,达13.7百万新元(2015年: 14.8百万新元)。 资产负债比率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之资产负债比率约为11.3%(2015年: 12.3%),乃按借款总额(包括借款总额及融资租赁但不计及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除以股东权益总额(不计及非控股权益)得出。 �C18�C 资产负债比率下降主要是由於借款总额减少及股东权益总额增加所致。 财资政策 本集团已采纳审慎财资政策,因而於本报告期内维持良好流动资金状况。本 集团为客户之财务状况进行持续信贷评审及评估,致力减低信贷风险。为管 理流动资金风险,董事会密切监察本集团之流动资金状况,确保本集团的资产、 负债及其他承担之流动资金结构不时符合其资金规定。倘有资金需要,我们 可能向银行借款,货币与附属公司功能货币一致,作为外汇波动的自然对冲。 外汇风险 本集团之外币交易主要以人民币(「人民币」)及美元(「美元」)计值。由於中国内 地所产生之若干零部件采购乃以人民币计值,故本集团面对货币风险。本集 团面对因未来商业交易及以人民币计值之已确认资产与负债所产生之外汇风 险。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承诺以任何金融工具对冲其外 币风险。 资本开支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资本开支包括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及在建工程约2,511,000新元。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合共810名(2015年:901名)雇员。员工薪酬乃参 照市况、个别雇员的工作表现厘定,并不时进行检讨。本集团亦提供其他员 工福利,包括医疗及人寿保险。 所持重大投资 除於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之投资外,本集团於本报告期内并无持有任何其他 公司之任何重大股权投资。 �C19�C 风险管理 或然负债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或尚未解除的与任何第三 方的付款责任有关的担保。 本集团资产抵押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约1.4百万新元(2015年:零)已 抵押予银行,以作为授予本集团之一般银行融资之担保。 上市及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用途 股份自2017年1月12日起在联交所主板上市。上市最终所得款项净额总额( 涉 及发行40,000,000股每股面值1.25港元的本公司普通股 )约为7.0百万新元(相当 於37.8百万港元)。於上市日期及本公告日期间,上市所得款项净额以招股章 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所载之建议用途动用。所得款项净额将根 据招股章程所披露的用途动用。本集团於香港持牌银行的短期存款持有未动 用所得款项净额。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及注销库存股份 自上市日期直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 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於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6,365,000股普通股作为库存股份。於2016年12 月19日,本公司所有库存股份已根据新加坡公司法(第50章)第76K条注销。 建议末期股息 董事建议派付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0.3新分(相当於 1.7港仙)。建议派付股息须待本公司股东於2017年4月28日上午九时三十分(新 加坡时间)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方可作实。待股东於即将举行的股东 周年大会上批准後,建议末期股息将於2017年6月5日派付予於2017年5月17日 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 �C20�C 暂停股份过户登记 本公司将於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4月28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 过户登记手续。为确定有权出席本公司将於2017年4月28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 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填妥的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於2017年4月25 日下午四时三十分或之前送抵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宝德隆证券登 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电气道148号31楼)。 本公司将於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18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 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收取建议末期股息,所有填妥的股份过户文件连 同有关股票必须於2017年5月16日下午四时三十分或之前送抵本公司的香港 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宝德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电气道148号31楼)。 企业管治 由於本公司股份於2017年1月12日前尚未在联交所上市,故於截至2016年12月 31日止年度内,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的 守则条文并不适用於本公司。本公司已於上市日期(即2017年1月12日)采纳企 业管治守则。本公司确认,自上市日期起至本公告日期止,其一直符合企业 管治守则所载之规定标准。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由於股份於2016年12月31日尚未在联交所上市,故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 度内,上市规则附录十载列之标准守则并不适用於本公司。本公司已於2017 年1月12日采纳标准守则为规管董事买卖本公司上市证券之规则。经向董事 作出具体查询後,自上市日期起至本公告日期止,全体董事已遵守於标准守 则所载之规定标准。 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对账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按照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与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包括所有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及诠释)编制的综合财 务报表并无重大差异。 �C21�C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成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并以书面职权范围清楚列明其职 权及职责。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为审阅及监督本公司之报告过程及内部监控。 审核委员会已与管理层及本公司外部核数师马施云有限责任合夥会计师审阅 本集团所采纳之会计原则及政策,并与其讨论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 集团之财务资料及本公司之全年业绩公告。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林汕锴先生、苏明庆先生及陈顺亮先 生组成。林汕锴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主席。 核数师的工作范围 本公司的核数师马施云有限责任合夥会计师(「核数师」)已将本集团截至2016 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之初步公告有关之数据与本集团本年度草拟综合财务 报表所载之金额比较,而金额属一致。核数师在此方面履行之工作有限,并 不构成审计、审阅或其他核证业务,因此核数师并无就本公告作出任何保证。 刊载全年业绩及年度报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 本公司网站(www.isdn.com)刊载。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报 告将适时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并於上述网站刊载。 承董事会命 亿仕登控股有限公司 张子钧先生 主席及董事总经理 新加坡,2017年2月24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本公司执行董事张子钧先生及孔德扬先生;以及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林汕锴先生(主席)、苏明庆先生及陈顺亮先生。 �C22�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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