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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何责任。
中电控股有限公司
CLPHoldingsLimited
(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002)
宣布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全年业绩、
宣派股息及暂停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财务摘要
受惠於海外业务贡献增加10%,集团营运盈利上升7.1%,达12,334百万港元。
本地电力业务的营运盈利增加4.6%至8,640百万港元。
总盈利减少18.8%至12,711百万港元,主要是由於2015年出售澳洲Iona燃气厂获
得可观收益。
综合收入减少1.6%至79,434百万港元。
第四期中期股息为每股 1.09 港元,连同首三次已付中期股息,2016 年度总股息为
每股2.80港元(2015年为每股2.70港元)。
主席报告
於 2016 年,中电的业务在多方面均稳步发展,令人欣喜。年内,集团的营运盈利较去年
上升7.1%至12,334百万港元,但总盈利则下跌18.8%至12,711百万港元,这主要是由影
响可比性的单次性项目所致,其中包括於2015年出售澳洲Iona燃气厂获得的可观收益。
董事会建议派发 2016 年第四期中期股息每股 1.09 港元,连同三次已付中期股息,2016
年的总股息为每股2.80港元,较去年每股2.70港元有所上升。
回顾 2016 年,多个国家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采纳及确认巴黎的气候变化协议,成��国际间
一项大事。协议不单体现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极大决心和加快减碳步伐的承诺,还引证了多年来当国际社会在气候变化议题上仍举棋不定时,中电已为减碳采取行动的重要性。 第2页,共50页
虽然要汇报的事情不少,但我希望重点讨论集团在迈向低碳未来方面的一项重要里程,就是年内中电与中广核电力签订了有条件协议,收购阳江核电有限公司17%股权。
阳江项目对中电来说,别有一番意义。七十年代後期,在先父嘉道理�炀舻牧斓枷拢�中电投资兴建广东大亚湾核电站,为走进核电时代踏出了勇敢一步。大亚湾是内地首座商运核电站,项目的成功彰显了核电在洁净能源供应方面扮演的重要角色,尤其在全球正需要迫切应对气候暖化和空气质素问题之际。事隔多年,我对现时收购阳江项目尤感喜悦。此举不但肯定了先父的建树和远见,更延续了集团与中广核透过大亚湾核电站所建立的成功夥伴关系。此外,珠江三角洲以面积及人口计算,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都会区,中电透过投资阳江项目,将可受惠於区内未来的蓬勃发展。
我过去多次提及中电透过《气候愿景2050》,承诺於2050年把集团的碳强度从2007年
水平降低75%,阳江项目让我们向此目标又迈进了一步。阳江项目的总投资额约80亿港
元,金额之庞大、营运期之漫长,均凸显我经常提及的能源业特性。电力行业复杂并需要长远投资,因此,经营环境必须明确和可以预测,这样我们才能将目光放远,有信心地规划未来。
股东们都知悉中电与香港政府正就检讨规管本港电力行业的管制计划进行磋商。我们在许多场合中都清楚表示,管制计划在超过半个世纪以来一直行之有效,并因时制宜作出修订以符合社会大众的期望。管制计划为电力行业提供了明确的规管环境和经济条件,使集团能够以合理的电价满足客户所需,提供全球极少数城市能够媲美的可靠电力服务。
在我们等待磋商结果的同时,集团承诺会继续以香港的长远利益为依归。年内,我们获政府批准在龙鼓滩发电厂增建一台燃气发电机组,以配合政府於 2020 年底前提升本港燃气发电比例的目标。新机组的一大特色,是其先进的设计能将运行效率提升大约五分之一,让我们可以既满足本地电力需求,又进一步减低排放。我们将继续克尽己任,与政府紧密合作,以达致香港长远的减排目标,满足广大市民的期望。
另外,可再生能源也是我们迈向低碳未来的重要一环。作为集团「专注成效增长」策略的一部分,中电自2014年1月至今在中国内地和印度共有超过650兆瓦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投产,集团在印度的首个太阳能光伏电站更将如期於今年稍後时间投产。此外,EnergyAustralia最近承诺向数个合共最高达500兆瓦的待建风电和太阳能光伏项目购入电力,以推动这些洁净能源项目的发展。现时,可再生能源占集团整个发电组合16.6%。
与此同时,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正为各行各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而电力行业也不例外。
智能电网、智慧城市和共享经济的理念都在衍生新的商业模式。能源行业的竞争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激烈,竞争除了来自传统的电力企业外,更有愈来愈多行业新贵参与。
我们非常关注这些发展。凭藉过去 115 年在电力行业各个环节所累积的经验,以及乐於
接受转变及新科技的态度,中电采取了实际行动应对和把握当中的挑战和机遇。其中一个 第3页,共50页
例子是我们与香港电讯新成立合营公司SmartCharge,旗下品牌「全线充」为本港数目众
多的电动车提供一站式充电服务。这正正显示我们已作好准备,能在数码化和以客为本的时代攫取新思维和把握先机。
最後,我希望以一个既特别又愉快的经历作结。作为这家大型上市公司的主席,我早已习惯收到各式各样的来函,内容有褒有贬,也有不少评论和意见,但最近一封来自印度古加拉特邦一名16岁男童的亲笔信,却令我感到欣喜莫名。写这封信的JigarS.Mahedu笔触优美,心思细密。在信中,他就现今科技发展和如何加以善用分享了意见,并探讨对风电业务带来的好处和限制。我向 Jigar 表示非常感谢他的建议,并且告诉他,他所说的种种早已是集团的着眼点。中电重视创新、创意和放远目光的精神,在这里,我们期待着一个崭新时代的降临。
米高嘉道理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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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执行官策略回顾
相信 2016 年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国际时局变幻莫测,在英国、美国及中国皆发生难以
预测的大事。与此同时,国际间应对气候变化的举措和科技日益进步,也��电力行业带来冲击。年内,世界不同地区,特别是在澳洲,均发生大型停电事故,这正正提醒我们,为确保可靠供电需作正确投资的重要性。
尽管中电在如此环球形势影响下不能独善其身,但集团整体业务营运仍然可靠,并能保持稳健增长。我希望在这阐述集团去年在五大市场的业务情况,以及我们如何装备自己,应对电力行业的挑战和机遇。
香港
香港是中电的核心业务所在地。虽然不少人都认为香港是一个成熟的市场,但实际上香港的电力市场仍有发展空间,这源於本港人口及客户数目有所增长,大型基建项目如港铁延线网络、高铁及港珠澳大桥等,均带动用电需求以及相关输配基建的需要。因此,我们不断掏尽心思,并利用日新月异的科技,务求向客户提供更多具创意的优质服务。在这情况下,香港业务在年内持续稳步增长,继续维持世界级的供电可靠度及安全纪录。营运盈利上升4.6%至8,640百万港元。
年内,我们有两个新投资项目取得理想进度。其一是中电获批在龙鼓滩发电厂兴建一台新燃气发电机组,另一项是就香港水域建造海上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展开环境影响评估。这些项目都是为了配合政府的 2020 年发电燃料组合政策方向,及新公布的 2030 年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目标,以长远减少香港的碳强度及保障香港的能源安全。
香港的经营环境稳定,让集团得以作出上述的投资。股东在决定是否支持中电作出长远投资计划时,一个清晰的规管机制和合理的回报,均是他们最基本的考虑因素。香港的管制计划协议一直行之有效,让投资者可作出适当投资以迎合社会需要,并配合香港稳健的发展步伐。我们正就新管制计划协议与政府磋商,中电希望将来的规管架构,能继续让我们为香港市民服务,及为政府的长期能源目标作贡献。
中国内地
年内,集团在中国内地的业务受到经济增长放缓及电力需求减弱所影响,而我们的燃煤发电项目更是首当其冲。相对而言,可再生能源业务则保持稳定,大亚湾核电站业务表现更是理想。综合以上因素,2016年中国内地业务的营运盈利有所下降,由2015 年的1,977百万港元跌至1,521百万港元。
燃煤发电业务表现逊色,主要因��机组使用率下降、煤炭成本增加以及电价下调这三项因素所致。来年,我们将继续透过参与电价较低的直接售电计划,纾缓机组使用率受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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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16 年底,我们宣布投资阳江核电站,预计交易於数月内完成。凭着大亚湾核电站多
年来卓越的营运及安全表现,我们对在中国内地发展核电项目充满信心。在中央人民政府对核电行业的大力政策支持下,项目将为集团提供一个稳定可靠的盈利来源。这项投资反映我们对核电发展的信念,核能技术凭藉其零碳排放的特性,在中国内地能源转型过程中定将肩负重任。
2016 年,我们继续投资可再生能源项目,增加超过 275 兆瓦的容量,把集团在中国内地
的可再生能源组合规模提升至2,000兆瓦以上。与此同时,我们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防城
港二期电厂投产,电厂采用最洁净及最先进的超超临界燃煤技术,确保能符合新订立的环境条例。
印度
2016年,哈格尔燃煤电厂及Paguthan燃气电厂营运表现稳定,哈格尔电厂的可用率更达
创记录的93%,而Paguthan电厂也录得94%。然而,由於2016年并没有如2015年般录
得数项单次性收益,因此印度业务的营运盈利下跌至469百万港元。
年内,我们继续专注发展可再生能源项目。中电在印度南部首个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进度理想。此外,在2015下半年投产的风电项目带动下,2016年的风电产量上升,较前一年增加16%。新项目投产巩固了中电作��印度其中一家最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商的地位。虽然印度发电业仍然高度倚赖煤炭,但政府已开始采取具体措施,以减低对化石燃料的依赖。中电一向倡导以洁净能源发电,我们将透过进一步投资可再生能源继续支持该政策,并视之为具有长远增长机会的领域。
东南亚及台湾
年内,集团在东南亚及台湾的营运表现保持稳健。营运盈利轻微减少至 274 百万港元,
主要由於 2015 年煤价下调的滞後效应,致使和平电厂 2016 年的电价下降所致。至於中
电在越南发展的两个燃煤发电项目,我乐见其进展理想。
澳洲
虽然澳洲电力行业的营运环境於2016年仍然充满挑战,但EnergyAustralia的财务表现持
续改善。这归功於我们以客为先的策略,以及发电机组在电力批发市场供应紧缩的情况下,保持高可用率并增加产能,使 2016 年的营运盈利倍增至 1,849 百万港元。此外,出售Iona项目後负债减少,使整体利息开支下降。
我很高兴向大家汇报EnergyAustralia的零售业务持续改善。尽管市场竞争激烈,客户数目
仍能保持稳定,更重要的是,客户的忠诚度提高,流失率下降,投诉也减少了,足以证明我们的服务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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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EnergyAustralia宣布将签署协议,向数个位於澳洲东部合共约500兆瓦的
待建风电及太阳能光伏项目购电,展现了对澳洲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大力支持,以及
EnergyAustralia 积极配合澳洲政府,在 2020 年底前将可再生能源占国家电力市场总能源
量比重增至23.5%的目标。
至於澳洲能源批发市场,则面对较严重的问题。去年 9 月南澳省的大停电事件,便是一
个痛苦的教训,它提醒了我们,澳洲需要一个全面、稳定及能协调各方的全国能源政策。
我们希望澳洲政府能制订出一套能源政策,以管理由燃煤主导的电力系统转向更洁净能源的过程,而这政策必须平衡环境保护、市民负担能力和供电可靠度各因素。
安全
中电一直恪守安全第一的核心价值,致力在各工作环境达致零受伤的目标。虽然集团
2016 年的受伤率有所下降,但很不幸,在中电拥有营运权的电厂发生了三宗致命意外事
故,涉及三名承办商员工,其中两人由高处堕下,而另一宗事故则是一名保安员,在位於偏远地区的项目受袭。我们深深明白致命事故一宗也嫌太多,并在此向死者家人致以最深切的慰问。我们已经彻底调查所有事故原因,并已采取一系列措施改善运作安全,以及加强承办商的安全意识和专业认知,避免将来再次发生同类事故。
源源动力
电力行业是全球经济增长和社区发展的重要支柱,过去数十年来,行业经历了不少转变。
当前,两大趋势正为电力行业带来挑战和机遇,业界必须正视。首先,是能源业在应对气候变化所担当的重要角色;其次,是如何在数码革命洪流中造就有利业界发展的机会。
气候变化
我们乐见巴黎的气候变化协议获多国确认,并已即时开展减碳行动。然而,单凭电力行业一己之力难以成事,要达致纾缓气候变化的协定目标,绝对需要工商界、政府及社会各方群策群力。
要过渡至一个更洁净的能源组合,我们需要三个重要元素,包括一套可持续的规管架构、能支持低碳转型的融资机制,以及具备传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组合,足以提供可靠和价格合理的电力供应。虽然业界已积极准备,但我们必须明白不同地区需要不同的能源方案。
如发展中的经济体,煤炭便仍会有一段时间不能避免地继续作��主导能源。在这方面,中电将致力配合政府及社会所选择的能源方案,以最洁净的技术提供我们的服务。
我们会继续与各政府就制定能源转型所需法规积极交流。在香港,政府已就 2030 年底的
减碳愿景订立目标,中电欢迎政府��香港划定明确的路线图,让我们迈向低碳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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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科技
中电成立至今超过 115 年。我们经历几许社会变迁,业务仍然蓬勃发展,这全赖我们的
应变能力。数码革命正在改变电力行业的面貌,并提供不少发展良机。我们的业务,已不能单纯��客户提供电力,而是要不断提升服务的范畴和质素,以及秉持对客户的承诺。随着科技进步和竞争加剧,如其他行业一样,中电在能源业的经营模式亦可能受到冲击。
在未来五至十年间,中电的业务或会以全新面貌示人。我们将在智慧城市的基建发展中扮演一个积极主动的角色。我们需要自我装备提升实力,制订管理庞大数据量的策略。我们还需要构建一个平台,让所有智能设备都能够接驳至中电的电力系统。这些绝非空谈,定必会在集团不同的业务范畴及电网系统上实现。
为落实上述目标,集团已设立了一支团队,专注创新方面的工作,并已取得良好进展。团队专注两大范畴,其一是善用各种相关技术和资讯,以提升营运表现。例如,我们正检视集团所有资产,研究如何透过建立数码技术平台,优化旗下发电机组的表现。另外是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例子便是与香港电讯共同创立的SmartCharge「全线充」服务。现时香港有超过7,000辆电动车,数目超逾全球多个城市。「全线充」为电动车车主及司机提供安全便利的一站式充电服务。从业务发展角度来看,「全线充」项目不但反映中电可通过不同方式来扩展业务,更可同时推动香港的城市智能化发展。
另外,我们在澳洲对RedbackTechnologies作出投资,以拓展结合智能家居科技和蓄电池
的业务。EnergyAustralia 将继续发掘针对市场需要的不同业务,希望在能源业不断转变的
进程中,仍能保持蓬勃发展。我们深明,业务要取得成功,研发的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日益提高的客户期望。
展望
我们贯彻以「专注成效增长」为核心的策略,在过去两年成效显着。
香港是我们的家。展望未来,我们将会继续在香港投资。一如既往,我们会努力��客户提供可靠、安全的电力服务。我们亦将集中资源,以具创意的方案推行减排措施,以支持政府的气候政策目标,为广大市民打造一个更绿色的香港。
我们有信心,新管制计划协议订立後,将能��我们提供清晰明朗的前景,让我们可应对未来的挑战。我们亦深信,香港的基建及城市发展,将为集团的业务带来更多需求。
在香港以外,我们将继续探索中国内地及印度这两个主要增长市场在洁净能源方面的投资机会。越南人口和经济的增长,对低成本能源需求殷切,我们将致力完成VungAng二期和 VinhTan三期两个项目。澳洲方面,我们将继续聚焦客户服务以及提供新产品,并透过缔结新的夥伴关系研发创新的能源效益技术,以循序渐进方式迈向更洁净和较低排放的发电业务领域,重新体现澳洲业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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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的《气候愿景 2050》为集团支持《巴黎协议》中订下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
将与业务有关人士并肩努力,寻求实现协议的方法。我们会以谨慎和具创意的方式,为迎接数码革命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做好准备。
中电一直以来业务持续增长,财务稳健。我们深信,这卓越表现将会延续下去。
蓝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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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表现
集团营运盈利上升7.1%至12,334百万港元。总盈利下跌18.8%至12,711百万港元,主要
是由於2015年出售澳洲Iona燃气厂获得可观收益。
增加/
(减少)
2016 2015# %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香港 8,640 8,260 4.6
与香港有关* 203 206
中国内地 1,521 1,977 (23.1)
印度 469 614 (23.6)
东南亚及台湾 274 312 (12.2)
澳洲 1,849 836 121.2
其他盈利 62 (60)
未分配财务收入净额 33 17
未分配集团支销 (717) (643)
营运盈利 12,334 11,519 7.1
影响可比性项目
物业重估及交易 497 99
防城港减值拨备 (199) �\
北京一热电厂减值拨备 (58) (243)
资产增值税超额计提拨回 83 �\
发电资产亏损性合约拨备回拨/(减值及亏损性 54 (1,480)
合约拨备)
出售lona燃气厂收益 �\ 6,619
提前终止债务的相关费用 �\ (858)
总盈利 12,711 15,656 (18.8)
#比较数字已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2014)「金融工具」有关若干对冲会计要求的过渡性条款予以重列。详情
载列於随附的财务资料附注3。
*「与香港有关」包括港蓄发、香港支线及香港售电予广东
个别业务表现的分析详载於每个业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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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表现
香港电力业务
财务及营运表现
概述
2016 年,我们继续为香港的 250 万名客户提供安全可靠、洁净和价格合理的电力服务。
香港电力业务的营运盈利为8,640百万港元,较2015年上升4.6%。
为满足当前和未来的电力需求,中电於年内投资 73 亿港元在供电系统及发电资产上,以
确保其可靠运行并作技术提升。这包括提升现有发电机组、加建变电站以配合新发展地区和香港铁路网络的扩展,及连接新线路以强化输配电网络。
新基建项目及持续的城市发展带动了香港对电力及其相关建设的需求,2016 年的本地售
电量比去年增加 0.6%至 33,237 百万度。同期,售予中国内地的电量亦上升了 1.5%至
1,205百万度。合共计算,2016年的总售电量较去年上升0.6%至34,442百万度。
中电深明客户对合理电价的关注,因此一直审慎管理成本。2017 年,我们将平均总电价
冻结在每度电1.132港元,同时向客户发放总额接近8亿港元的燃料费特别回扣,相等於
2016年用电量每度电2.3港仙的总和。
我们的本地电力业务受香港政府透过管制计划协议规管。监於现有协议将於2018年9月
届满,我们正就新管制计划协议与政府进行磋商。超过半个世纪以来,管制计划协议一直行之有效,能达致政府的能源目标及满足大众期望,我们期待能与政府达成新的协议。
气候变化
中电一直致力减低发电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为香港成为一个更智能、更环保的城市出一分力。我们继续采取多项重要措施,支持政府於 2020 年提高天然气占整体发电燃料组合至约50%的政策目标。
我们於2016年12月获政府批准在龙鼓滩发电厂增建一台550兆瓦的燃气发电机组。新
机组将采用先进的联合循环燃气涡轮技术,其建造工程已经展开,预计可於 2020 年之前
投产。新燃气机组的总资本支出估计约55亿港元。
此外,我们继续就在香港水域兴建海上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的建议,与政府及其他业务有关人士磋商。该项设施让我们可直接从全球多个气源采购天然气,并使香港的燃料供应更加稳定。我们正继续就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进行各项研究,并积极联系潜在供应商,安排额外天然气供应以满足长远需要。我们预期在2018年底前作出最终的投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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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为满足短期的天然气需求,及因现有崖城气田日渐枯竭,我们与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正紧密合作,把位於南中国海正在开发的文昌新气田接驳至中电现有的输气管道,使气田可由2018年起为香港供气。
为应对气候变化和支持政府最近宣布於 2030 年底前,把香港的碳强度从 2005 年的水平
降低65%至70%的目标,中电将以减缓、适应及应变为着眼点,在供电及客户用电两方面
采取应对措施。
减缓措施
作为电力供应商,中电致力纾缓业务运作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在供电方面,我们使用更洁净的燃料发电以减少排放,而尽管香港发展可再生能源存在不少限制,我们仍在可行的情况下努力推广。针对现有发电机组,我们於 2016 年为龙鼓滩发电厂和青山发电厂各一台发电机组进行提升工程,以先进的减排技术提高效率并改善排放。我们又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至今已把逾 250 个可再生能源系统接驳至中电电网。举例说,我们为渠务署提供支援,在机场附近兴建全港规模最大的太阳能光伏电站。该电站由超过4,200块太阳能板组成,总容量1.1兆瓦,足够供应大约230个家庭一年的电力所需。我们亦正在向政府申请环境许可证,以在龙鼓滩发电厂附近发展香港最大的堆填沼气发电项目,可生产 10兆瓦的可再生能源电力。
用电需求方面,我们致力透过以下的环保项目和教育计划,专注推广能源效益和节约能源。
环保项目
为客户提供能源效益和节约能源方面的支援
为部分工商客户进行了160次免费能源审计服务,共节省了15.8百万度电。
推出「悭电6重赏 齐撑中小企」活动,协助中小企降低用电量。
「智能全方位」
推出进阶版家居用电评估网上平台,鼓励客户智慧用电。
「电表在线」
开发创新的能源管理工具,根据天气资讯提供未来九天的用电预测,协助大型客户
估计和管理用电量。
「绿适楼宇基金」
资助住宅楼宇业主进行公共地方的能源效益提升工程。
批核了83宗申请,资助总额达36.4百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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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计划
《看到的电力》
透过提供《看到的电力》幼稚园教材套,以互动方式让 135,000 名幼稚园学童学习
电力及能源效益知识。
绿D班
全港首个流动教室,设互动 4D 电影及实境虚拟教育游戏,2009 年至今已接待超过
110,000名访客。
校园工程师
接触约 3,000 名中学生,加深他们对能源课题的了解,并鼓励他们考虑投身电力和
工程行业。
绿优校园认证计划及「绿战士」奖励计划
为 11 间小学颁发认证,并向超过37,000名登记成为绿战士的学生,推广环保教
育。
适应及应变
当我们透过上述措施减低引致气候变化的碳排放之际,我们亦需要改造及提升电力设施,以加强能力抵御愈来愈频繁的极端天气。
2016 年,我们为 400 千伏架空电缆输电塔以及青山发电厂部分主要设施完成加固工程,
使电塔可抵御超强台风。我们更在多个位处低洼地区的变电站,安装减低水浸破坏系统和水位警报器,以抵御风暴潮。
此外,我们还进行定期演习及台风灾後检讨,以确保应变计划在必要时能顺利执行。在未来,我们计划研发系统,以更准确预测即将袭港台风对电网的影响,从而作出更周全的准备。
创新举措
近数十年来,资讯及通讯科技的发展惊人,带来更多无远弗届的联系和智能自动化。「智慧城市」的概念应运而生,世界各地的城市都各自推行相关计划。作为一家重视创新的能源供应商,中电具备条件支持香港迈向智慧城市的发展。
��向住宅客户进一步宣传能源效益及家居节能,我们推出「智能积赏」计划,客户可透过减少用电量,赢取积分以换领�\赏。除了为客户提供多项智能环保工具,增加他们的选择外,我们最近与香港科技园合作,在中电全新装修的客户服务中心,展出由本地初创企 第13页,共50页
业设计的崭新数码技术,为客户提供更多有趣又互动的体验,让他们了解最新的节能产品和智能家居方案。中电希望这次合作能有助推动香港的创新科技发展。
此外,中电支持政府以九龙东为试点,研究把香港发展成为智慧城市的可行性。我们将把握每个应用新兴技术的机会,为客户提供可靠、智能化及更环保的电力。
2016 年,我们与香港电讯合作推出「全线充」服务,目的是在香港推动绿色驾驶。此外,
中电在其供电范围建立了覆盖多个地区的电动车充电网络,驾驶人士平均每行驶约 10公
里,便能找到中电的快速充电站。
环境表现
气体排放
我们为香港的发电组合建立了完善的系统,以管理尤其是气体排放等环境问题,并透过定期评估以确保环境控制措施切合时宜。
2016年,我们继续达到政府严紧的排放上限要求,从2014年的严格水平再把排放降低至
最高65%。我们在营运上所采取的措施包括:
进一步优化燃料组合,
继续使用低排放煤,及
提升减排设施的效率以达致减排目标,同时维持供电高度可靠。
年内,我们已跟政府就中电电厂自 2021 年起须遵守的排放上限完成讨论。新排放上限从
2020 年的严格标准再进一步收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排放量。随着
政府批准龙鼓滩发电厂兴建一台新燃气机组,中电正稳步朝着於 2020 年提升天然气占发
电燃料组合至大约50%的目标迈进。
符合环保规例
2016年,中电在香港的所有资产再次全面符合各项环保规例。
展望
我们期望能在不久的将来,就新的管制计划协议与政府达成共识,让我们继续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环保和价格合理的电力服务。
我们将继续致力为客户提供优质和创新的服务,并透过新工具及设施加强与他们的联系,例如设立不同的电子平台以及安排参观中电新的智能体验馆。在新基建项目和人口增长的带动下,我们预期中电供电范围的电力需求将持续增长,因此,我们需要紧贴客户的需要, 第14页,共50页
协助他们进行能源管理,并为他们提供更多选择。
作为香港最大的电力公司,中电会与政府紧密合作,为实现 2030 年气候目标出一分力,
支持香港迈向更环保、更智能化的明天。
中国内地电力业务
财务及营运表现
概述
2016 年,中国内地经济以较慢速度持续增长,但大部分火电厂的使用率仍然偏低,部分
原因是国家经济正经历结构性改革,将重心逐渐移离重工业及其他传统增长行业,加上火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容量均持续增加,华北及华西地区因此电力供应过剩,并连带出现上网限制及上网电量被削减的情况,尤以可再生能源��甚。此外,环境控制措施收紧,同样对火电厂造成冲击。相关举措符合国家在 2016年 12 月公布的「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减少煤炭占能源组合比重的承诺。
在这种情况下,中电 2016 年中国内地业务的营运盈利下跌 23.1%,主要由於燃煤项目的
电价大幅下调、发电厂使用时数偏低,以及煤价於下半年反弹。然而,可再生能源组合的盈利却增加27.4%至404百万港元,主要受惠於现有水电项目的贡献上升,以及新增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在中国内地,集团可再生能源组合的盈利贡献逐步与煤电项目看齐。另外,集团拥有 25%权益的大亚湾核电站保持可靠运行和高使用率,带动盈利上升2.3%。
下表概述中国内地业务过去两年的表现。
营运盈利 2016年 2015年 变动幅度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可再生能源 404 317 +27.4%
火电 429 941 �\54.4%
核电 863 844 +2.3%
营运和发展开支 (175) (125) +40.0%
总计 1,521 1,977 �\23.1%
可再生能源项目
为支持中国政府的低碳转型以及实践中电《气候愿景2050》的承诺,我们於2016年新增
了275兆瓦可再生能源发电容量,包括230兆瓦的风电及45兆瓦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使我们的可再生能源总发电容量超越2,000兆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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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我们的水电项目整体表现强劲。由於降雨量充沛,广东怀集项目的发电量大幅增长。
云南西村二期於2015年下半年投产,计入项目於2016年的全年营运,加上中电於7月
向合资夥伴收购了江苏泗洪项目余下的49%股权,使我们的太阳能光伏发电业务有所增长。
与2015年相比,我们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量上升17%。
随着云南寻甸一期、贵州三都一期及山东中电莱州一期风电项目陆续投产,中电在内地的风力发电量亦较去年上升。
尽管我们的整体可再生能源发电组合录得盈利增长,但由於上网电量被削减,加上地方政府就不同直接售电计划所订立的电价较低,影响了我们在云南、四川、甘肃和吉林多个可再生能源项目於2016年的财务表现。
2016 年,漾洱水电和蓬莱风电凭着严谨的安全、健康与环境标准,首次获得国际认可组
织NationalOccupationalSafetyAssociation(NOSA)确认为白金五星企业。
火电项目
年内,防城港电厂的使用率受经济增长放缓,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核电与水电项目的竞争所影响。此外,直接售电量上升但电价下调,也影响到项目的财务表现。监於短期情况不利,加上面对市场供应过剩,电厂需要作相当投资加强环保表现以提升竞争力,我们��防城港作为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作出减值 199 百万港元。尽管如此,防城港处於策略性的地理位置,毗邻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成员国,我们对项目的长远前景仍然充满信心。
随着中央人民政府提出「一带一路」这重大策略,使更多投资者前往广西经营业务,藉此打通发展中的「一带一路」市场,我们相信当地电力需求将会上升。
於2016 年第四季,防城港燃煤电厂二期两台使用最先进超超临界技术的新机组成功投产。
2016 年,我们获广西政府邀请,成为广西电力交易中心的始创成员。藉此机会,我们能
分享集团在澳洲等竞争市场的知识与经验。
此外,我们持有少数权益的火电项目,也因电价下调、使用率低和 2016 年下半年煤价较
高而影响表现。
核电项目
中电深信在中国以至全球迈向低碳经济的过程中,核能将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2016年
11 月,中电与中广核电力订立有条件股份转让协议,藉此收购阳江核电有限公司的 17%
股权。收购项目为中电缔造良机,加强我们在内地核电行业以及在广东省的地位。
年内,大亚湾核电站运行保持稳定,并在世界核电运营者协会的排名中有良好的安全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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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表现
气体排放
防城港是中电目前在中国内地唯一拥有营运权的化石燃料电厂。由於调度水平低,电厂2016年的气体排放较2015年下降。
新投产的防城港二期项目,在设计和建造上均符合中国内地最新、最严格的气体排放规定。
我们已开始为防城港一期的大型改装工程进行招标,以提升两台超临界机组的效率与排放表现,务求於2020年底前达到相关的排放规定。
符合环保规例
年内,贵州三都一期风场发生一宗与环境相关的事件,当中涉及建造通往风场的道路及风机平台的工程,对环境及林地的影响超出当局原先批准的上限。至 2016 年底,当地林业部门已判处合共人民币 14 百万元的罚款。中电透过复修计划已缓解大部分对环境的影响,并将於 2017 年展开季节性的再植林工程。与此同时,我们改进了项目管理和技术程序,以改善日後在这类地势较复杂的地区进行工程的表现。
展望
中电拥有多元化的发电组合,加上零碳发电容量比例不断提高,我们已具备足够条件,参与中国内地能源转型的进程,并应对煤电项目使用率下降的影响。未来数年,尽管我们预期对新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竞争将愈趋激烈,而市场制度不断变迁也会影响有关项目的表现,但我们仍会致力进一步拓展洁净能源组合。与此同时,我们预期在 2017 年上半年完成收购阳江项目後,将对集团盈利带来正面影响。
我们还注意到,随着中国继续进行电力行业改革,向大型电力用户直接售电将越趋普遍。
因此,我们将寻求签订更多直接售电合约来提高电厂的使用率。
为应对气候变化及减少排放,中央人民政府将於 2017 年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为低碳能
源技术的研发、生产与运作注入更强的市场力量。中电将继续留意这个新市场的发展,并研究如何利用我们的国际经验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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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电力业务
财务及营运表现
概述
2016 年,印度的火电厂获得稳定的煤炭供应,加上可再生能源的电网管理有所提升,改
善了当地电力行业的营运环境。然而,经济增长放缓以及负担能力问题,使印度的电力需求於近数月转弱。尽管如此,印度仍继续朝着低碳未来迈进,致力实现於 2022 年底前可再生能源发电容量达16万兆瓦的目标。
年内,中电旗下两个火电项目的可用率均超越90%,哈格尔电厂更录得93%的可用率,创
历史新高。在新机组投产的带动下,风电产量从2015年的1,500百万度增加至2016年的
1,700百万度。尽管表现正面,但印度业务的营运盈利却减少145百万港元至469百万港
元,这主要由於中电在2015年受惠於合共204百万港元的多项单次性收入,以及哈格尔
电厂於2016年按合同下调电价。
下表概述印度业务过去两年的表现。
营运盈利 2016年 2015年 变动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可再生能源 135 134 +0.7%
火电 334 480 �\30.4%
总计 469 614 �\23.6%
可再生能源
2016年,中电首次进军印度太阳能光伏发电市场,与SuzlonGroup组成合资公司,发展
位於泰伦加纳邦(Telangana)的100兆瓦Veltoor太阳能光伏电站。中电持有项目的49%
权益,日後并可选择收购余下的51%权益。该项目预计於2017年中前投产。
截至2016年底,中电营运中的风电容量共达924兆瓦。Tejuva及Chandgarh风场於2015
年下半年投产,提升了我们2016年的风电量。
年内,泰米尔纳德邦(TamilNadu)Theni项目上网电量被削减的情况较2015年有所纾缓,
而另外三个位於拉贾斯坦邦(Rajasthan)的风场,则继续面对电网限制,然而情况在第四季已有所改善。这些挑战并非中电独有,我们正与其他同业紧密合作,共谋对策解决问题。
此外,中电的其中一个承办商因财务问题,导致我们部分项目的可用率下降。我们正就此拟定应对方案,务求减低对业务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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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项目
於2016年,Paguthan电厂和哈格尔电厂均表现稳定。
Paguthan电厂录得94%可用率。在缺乏竞争的情况下,印度政府自2016年3月起取消拍
卖受补贴的进口天然气。由於燃气价格昂贵,引致电厂客户 GujaratUrjaVikasNigam
Limited向我们购电有所却步,使电厂的使用率维持於10%左右。
哈格尔电厂的可用率维持在 93%以上的高水平,但由於哈里亚纳邦(Haryana)发电量过
剩,电力需求又疲弱,使电厂的调度电量下降及使用率低企。
虽然上述两家电厂的收入主要取决於可用率,但我们正与客户努力提高电厂的使用率,务求发电机组能更有效地运行。
环境表现
新环保规例
一系列适用於哈格尔电厂的新法定排放上限要求,将於 2017年 12 月正式生效,涵盖对
粒状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及水银的规管,还有用水强度方面的规定。哈格尔电厂已配备环境监控系统,能符合大部分新的排放规定。集团特别成立了跨部门小组,以确保能达到所有新要求。
气体排放
由於调度电量低,哈格尔及Paguthan电厂的气体排放量均较2015年��低。然而,哈格尔
电厂由於增加使用燃油,使2016年的二氧化硫排放水平稍微增加。
符合环保规例
2016 年,我们在印度拥有营运控制权的资产,并没有因违反与环保相关的规例而被罚款
或检控。
展望
近数月来,印度经济放缓,导致电力需求下降,再加上政府於 2016年 11 月为打击黑钱
活动而推出的废钞措施,以及商品服务税改革,预计短期内将进一步压抑经济增长。但长远而言,我们相信有关改革将能为印度打造提升透明度和守法精神的更佳基础,有利营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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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印度政府於2016年批出UjjwalDiscomAssuranceYojana(UDAY)债务重组方案,旨
在协助当地负债累累的配电公司改善财政能力,使它们可以长远稳健营运和取得盈利。若计划成功,预计可解决印度电力行业面对的最大问题。
我们对印度电力行业的前景充满信心,并将透过投资可再生能源项目,包括考虑分散式发电业务,以及相关的输电基建,继续为印度迈向低碳未来作出贡献。
东南亚及台湾电力业务
财务及营运表现
概述
2016 年,中电在东南亚和台湾的资产运行持续可靠,惟营运盈利下跌 12.2%至 274 百万
港元。
虽然台湾和平燃煤电厂持续表现良好,但由於合同电价调整机制滞後,引致 2016 年电价
需基於2015年煤价下降而被调低,电厂利润因此受到影响。
在泰国,Lopburi太阳能光伏电站於2016年表现仍保持稳健,但年内因太阳能资源略逊使
收入减少。
在越南,燃煤发电项目VungAng二期及VinhTan三期的开发均取得重大进展。我们与越
南政府就有关「建造、营运、移交」合约及购电协议的磋商,现已进入最後阶段,而项目融资安排也进展理想。
下表概述东南亚及台湾业务过去两年的表现。
营运盈利 2016年 2015年 变动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可再生能源 60 65 �\7.7%
火电 249 274 �\9.1%
营运和发展开支 (35) (27) +29.6%
总计 274 312 �\12.2%
展望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聚焦和平电厂与Lopburi项目的营运,以及VungAng二期和Vinh
Tan 三期项目的发展。此外,我们将继续在业务所在地探索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机会,以支
持集团过渡至低碳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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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能源业务
财务及营运表现
概述
2016年EnergyAustralia业绩表现良好,营运盈利上升121.2%至1,849百万港元。我们以
客为先的策略继续取得成果,发电业务表现亦因售电量增加和批发电价上升而有所改善。此外,EnergyAustralia在2015年12月偿还债务後财务开支减少、能源衍生工具按市值计算录得非现金收益,加上折旧及摊销支出下降,均对盈利增长有所贡献。整体而言,上述佳绩反映公司在重新体现澳洲业务价值的目标上,继续取得理想进度。
事实上,2016年是澳洲电力行业充满挑战的一年,EnergyAustralia的理想业绩因此更显特
出。年内,南澳洲省发生大停电、产电商及输配电网络的稳定性出现问题、多间燃煤电厂关闭、零售业竞争激烈,再加上澳洲政府应对气候变化所作的承诺,均意味着澳洲有需要订立一套全国性的能源政策。
客户服务
2016 年,澳洲市场的客户争夺战持续激烈,零售商主要以折扣和回赠来吸引顾客。尽管
如此,在面对活跃於新南威尔斯省及维多利亚省主要市场上约 30 家零售商的竞争下,
EnergyAustralia 仍能透过改善客户服务,以及投资研发新产品和服务,成功挽留顾客;公
司在评估客户满意度的NetPromoterScore评分中亦录得较去年为佳的表现,整体客户数
目保持稳定。
提升服务质素对提高客户忠诚度起着关键作用。EnergyAustralia 在新南威尔斯省和维多利
亚省的客户流失率分别为13%和19%,低於业界平均水平的17%和24%。另一方面,省政
府申诉专员接获有关对EnergyAustralia的服务投诉宗数较去年减少,而我们在追收及处理
客户账款方面也有所改善,使坏账显着下降。
在客户服务方面,我们获得多个奖项和高度评价。其中,吉隆(Geelong)客户热线中心获
选为维多利亚省最佳客户热线中心。同时,我们在菲律宾新设的客户热线中心,已於
2016年3月启用,让我们可以较低的成本延长服务时间。
此外,EnergyAustralia於2016年12月推出政府认证的碳中和产品GoNeutral,让住宅客
户可免费抵销其家居所有用电的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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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业务
2016 年,由於一系列的短期和长期因素,电力供过於求的情况得到纾缓。这些因素包括
塔斯曼尼亚天气乾旱、联网系统和电厂可靠度出现问题、燃气市场供应紧张,以及多家电厂关闭。
与此同时,2016 年全国电力市场的需求有所上升,主要受昆士兰省的液化天然气生产量
增加带动,使电力需求上升 4%。但由於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亦有增加,使批发电价变得波
动。
基於上述的市况,加上我们主要机组的使用率领先同行,造就了EnergyAustralia发电业务
的出色表现。由於煤炭供应问题得到解决,EnergyAustralia在新南威尔斯省的 Mount
Piper 电厂使用率有所上升。此外,��确保电厂的长远发展,EnergyAustralia 与合作夥伴
CentennialCoal 宣布,会为拟建的的污水处理厂计划进行优化,以配合扩建斯普林瓦尔
(Springvale)煤矿场的需要,该煤矿场是MountPiper电厂的主要煤炭供应来源。这项优
化工程不但可改善污水处理项目的环境表现,更是对当地社区的一项重要和长期投资。
在澳洲电力市场,关闭发电厂一向是个热门话题。过去三年,全国电力市场上四间合共逾3,000兆瓦的基载燃煤发电厂,已关闭或宣布关厂计划。最新一宗,是法国的ENGIE电力公司於11月宣布,将於2017年3月31日之前关闭其1,600兆瓦的Hazelwood燃煤发电厂,该发电厂目前供应维多利亚省逾20%的电力。虽然关闭发电厂将大幅降低澳洲的碳排放,但同时亦会使全国电力市场的基载供电量减少。
随着澳洲订下在 2020 年底前可再生能源占全国总能源供应 23.5%的目标,基载燃煤发电
容量有很大机会被时断时续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取替。
支持低碳投资
EnergyAustralia 一直支持循序渐进迈向更洁净能源,并承诺配合实现全国可再生能源目标。
公司在2016年12月宣布会签署协议,向在澳洲东部共约500兆瓦的待建风电及太阳能
光伏项目购电,以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作为这项承诺的一部分,EnergyAustralia 已宣布
向新南威尔斯省Manildra、昆士兰省RossRiver和维多利亚省Gannawarra三间太阳能光
伏电站购电。
我们相信这种方案能鼓励发展新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并以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营运,有助减低澳洲发电行业的碳排放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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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务
EnergyAustralia於2015年成立新业务单位「NextGen」,负责开发创新产品和服务,以满
足客户当下和未来的需要,并利用新科技协助客户节能,从而节省开支和减低对环境的影响。
2016年10月,EnergyAustralia向一家澳洲企业RedbackTechnologies承诺投资9百万澳元。
Redback的旗舰产品��混合太阳能逆变器系统(SmartHybridSolarInverterSystem),这系统集智能太阳能光伏逆变器、电池盒及精密的能源管理软件於一身,让客户可透过智能手机,决定如何使用、储存、甚至出售屋顶太阳能板所收集的能源。此合作项目更计划於2017年上半年推出第二代技术。
环境表现
气体排放
年内,EnergyAustralia 的环境表现大致稳定。与 2015 年相比,集团澳洲火电厂的气体排
放增加了 10.7%,但水平仍较 2014 年��低。这主要因为电力需求上升,带动燃煤发电增
加,但天然气价格昂贵导致燃气发电减少,则抵销了部分排放。
符合环保规例
2016 年,我们在澳洲拥有营运控制权的资产,并没有因违反与环保相关的规例而被罚款
或检控。
维多利亚省环境监管机构对雅洛恩电厂进行了审计,并无发现任何违规情况或值得关注事项。年内,新南威尔斯省环境监管机构亦对MountPiper电厂和Wallerawang电厂的煤灰堤坝进行了审计。我们已正在按监管机构的建议,加强MountPiper电厂污染事件的应变管理,以及改善Wallerawang电厂数据的监测和汇报情况。
展望
2016 年,澳洲能源批发市场波动,能源价格居高不下。随着 Hazelwood 电厂宣布关闭,
新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推出,加上天然气供应受到限制,我们预期批发电价将持续高企,但短期内会更趋波动。以上均凸显澳洲急切需要制订一套全国能源政策,以��客户提供可靠、合理和洁净的能源。
虽然EnergyAustralia的发电资产的使用率,或将受惠於转强的市况,但由於供应成本持续
增加,预期天然气组合的利润将显着低於2016年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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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预期零售市场竞争持续激烈。在此情况下,EnergyAustralia 将继续专注以客为先来提
升服务质素,并且支持研发具创意的新节能技术方案。
安全
每年,我们会评估资产的安全状况以提升安全表现,致力迈向零受伤事故的终极目标。
中电的健康、安全、安保和环境(HSSE)标准适用於集团拥有营运控制权的资产,为我们工作的所有人员,均须遵守中电 HSSE 管理系统标准及关键风险标准所订立的安全规定。中电於 2014 年引入两项标准,让我们能有系统地在所有业务营运中执行相关 HSSE标准。如遇紧急情况,集团的危机管理计划能协助我们迅速、审慎地应对情况。
不幸地,於 2016 年,有三名人士在集团拥有营运权的项目工作时意外丧生。该三宗事故
分别发生在中国内地泗洪太阳能光伏电站,以及印度的哈格尔电厂和 Tejuva 风场,涉及
三名承办商员工,其中两人由高处堕下,而另一宗事故则是一名保安员,在位於偏远地区项目受袭。我们已向死者家属致以最深切的慰问,并已就事故进行彻底调查,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其後,我们已提醒在中电项目工作的所有雇员和承办商,要特别注意采取预防意外措施。
我们并审视了与事故地点相类似的设施,检讨其安全状况,以确保符合中电的安全标准。
2016 年,中电在提供安全工作环境及保障雇员免受职业安全危害方面,并无出现违反相
关法例或法规的情况。
为减低严重伤亡事故的风险,我们藉着识别未受管控,或相关措施成效不足甚至违规的高风险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减低风险。此外,我们还制定一套保命规条,避免雇员承受严重伤亡的风险。中电将於 2017 年第一季,在我们拥有营运控制权的资产落实有关规条。
我们以量度「损失工时工伤事故率」(LTIR)及「总可记录工伤事故率」(TRIR)作为厘定安全表现的参考基准。这两个比率是按每200,000工作小时(大概相等於每年每100名人员的工作时数)中,所发生的损失工时工伤事故数目和可记录的工伤事故数目计算。虽然发生了不幸的意外致命事故,但集团整体的安全表现仍较去年改善。中电集团的 LTIR及 TRIR分别为0.06及0.15(2015年分别为0.07和0.25)。
一如以往,安全是中电的首要目标。我们希望现行和新的措施,可有助减低雇员及承办商发生严重伤亡事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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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
於2016年12月31日,集团共聘用7,428名雇员(2015年为7,360名),其中4,233名
受聘於香港电力业务及相关业务、2,925 名受聘於集团在中国内地、印度、东南亚及台湾
与澳洲的业务,以及270名则受聘於中电控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薪酬总
额为5,151百万港元(2015年为4,855百万港元),其中包括退休福利开支440百万港元
(2015年为384百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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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料
财务资料已由审核委员会审阅以及经董事会批核,并由集团的外聘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与经审计财务报表所载数字核对一致。
综合损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 2015
附注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经重列)*
收入 5 79,434 80,700
支销
购买电力、燃气及分销服务 (31,743) (31,280)
员工支销 (3,892) (3,649)
燃料及其他营运支销 (19,744) (25,886)
折旧及摊销 (6,909) (6,765)
(62,288) (67,580)
其他收益 �\ 8,900
营运溢利 6 17,146 22,020
财务开支 7 (2,261) (4,106)
财务收入 7 137 170
所占扣除所得税後业绩
合营企业 8 737 1,357
联营 904 888
扣除所得税前溢利 16,663 20,329
所得税支销 9 (2,855) (3,580)
年度溢利 13,808 16,749
应占盈利:
股东 12,711 15,656
永久资本证券持有人 247 247
其他非控制性权益 850 846
13,808 16,749
每股盈利,基本及摊薄 11 5.03港元 6.20港元
*比较数字已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2014)「金融工具」(HKFRS9)有关若干对冲会计要求的过
渡性条款予以重列。详情载列於附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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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报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 2015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经重列)*
年度溢利 13,808 16,749
其他全面收入
可重新分类至溢利或亏损的项目
折算产生的汇兑差额 (1,443) (3,728)
现金流量对冲 838 (37)
对冲成本 (187) (127)
权益投资的公平价值变动 �\ (63)
所占合营企业的其他全面收入 20 16
(772) (3,939)
不可重新分类至溢利或亏损的项目
权益投资的公平价值变动 (115) �\
所占合营企业的其他全面收入 34 79
(81) 79
年度除税後其他全面收入 (853) (3,860)
年度全面收入总额 12,955 12,889
应占全面收入总额:
股东 11,865 11,800
永久资本证券持有人 247 247
其他非控制性权益 843 842
12,955 12,889
*比较数字已按照HKFRS9有关若干对冲会计要求的过渡性条款予以重列。详情载列於附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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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状况报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2016 2015
附注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2 130,189 127,801
营运租赁的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 12 5,444 5,542
投资物业 12 3,788 2,669
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 27,653 28,257
合营企业权益及借款 9,971 11,250
联营权益 813 785
应收融资租赁 713 799
递延税项资产 981 1,690
衍生金融工具 1,519 1,078
权益投资 1,528 1,64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1 174
182,780 181,689
流动资产
存货─物料及燃料 2,565 3,110
可再生能源证书 1,424 902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13 13,799 13,812
应收融资租赁 51 52
衍生金融工具 692 600
银行结存、现金及其他流动资金 4,667 3,799
23,198 22,275
流动负债
客户按金 (4,999) (4,829)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14 (19,921) (19,023)
应缴所得税 (792) (651)
银行贷款及其他借贷 (10,651) (13,189)
衍生金融工具 (977) (595)
(37,340) (38,287)
流动负债净额 (14,142) (16,012)
扣除流动负债後的总资产 168,638 16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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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状况报表(续)
於2016年12月31日
2016 2015
附注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资金来源:
权益
股本 23,243 23,243
储备 16 74,767 69,875
股东资金 98,010 93,118
永久资本证券 5,791 5,791
其他非控制性权益 1,972 2,023
105,773 100,932
非流动负债
银行贷款及其他借贷 40,995 42,294
递延税项负债 13,819 13,476
衍生金融工具 1,580 2,802
燃料价格调整条款账 2,867 2,226
管制计划储备账 15 860 1,009
资产停用负债 916 1,025
其他非流动负债 1,828 1,913
62,865 64,745
权益及非流动负债 168,638 16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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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资料
本公司是一家在香港注册成立及於香港联合交易所上��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而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香港、印度和澳洲的发电及供电业务,同时投资於中国内地、东南亚及台湾的电力项目。
本公司主要附属公司中华电力有限公司(中华电力)及青山发电有限公司(青电)的财务运作受与香港政府签订的管制计划协议规管,因此集团在香港的电力业务亦被称为管制计划业务。
集团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已就初步业绩公布所载,集团截至2016年12月
31 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状况报表、综合损益表及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报表以及
相关附注,与集团该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数字核对一致。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就此执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业务准则》或《香港鉴证业务准则》所进行的鉴证业务,因此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并无对初步业绩公布发表任何核证。
此2016年度初步业绩公布所载有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资料并不
构成本公司於该年度的法定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惟摘录自该等财务报表。根据《公司 条例》第436条规定所须披露之有关法定财务报表之进一步资料如下:
本公司将按照《公司条例》第662(3)条及附表6第3部之规定,於适当时候向公司注
册处处长呈交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
本公司核数师已就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报告。核数师报告并无保留意见,亦无载有该核数师在不就其报告作保留意见之情况下,以强调方式促请关注之任何事宜作出提述,亦无载有根据《公司条例》第406(2)、407(2)或(3)条须作出之陈述。
2. 会计政策的变更
集团已采纳下列自2016年1月1日起生效的准则修订。采纳这些修订对集团的业绩
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1 号「披露倡议」的修订。这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项目,目
的为提高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及披露水平。有关修订厘清关键性规定,并明确允许有关公司灵活编排财务报表附注的列报次序。若能为使用者提供有用资讯,则应 在主要报表中将项目分开列报,而若香港会计准则第1 号所指定作披露的列项并不重要,则可在财务状况报表中汇总列报。所占联营及合营企业的其他全面收入,将区分为可重新及不可重新分类至溢利或亏损的项目,并於该两个组别内汇总作为单一项目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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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会计政策的变更(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012至2014周期的年度改进。准则改进包括厘清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5 号「持作出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已终止经营业务」中处置方式的变更;
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 号「金融工具:披露」下服务合约的持续参与;及香港
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中应用的贴现率。
3. 采用HKFRS9的影响
集团已於2016年1月1日(首次应用日)提早采用HKFRS9,导致会计政策转变,
以及对财务报表中若干已确认的金额作出调整。新会计政策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 39
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HKAS39)的以下条文:(i)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
确认、分类和计量;(ii)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iii)金融资产的减值;及(iv)对 冲会计。HKFRS9 同时也大幅修订其他准则中有关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例如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新会计政策为使用者提供更可靠和相关的资料,以评估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
金融工具的确认、分类和计量以及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的变更,对集团的业绩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
集团自2016年1月1日起应用新的对冲会计模型。先前根据HKAS39指定的所有对
冲会计关系,按HKFRS9的规定继续成为有效的对冲会计关系。对冲有效性测试及现
金流量对冲会计的改变,并无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HKAS39,期权工具时间值的公平价值变动须确认为溢利或亏损,因而产生波动
性。然而,HKFRS9 允许期权时间值的公平价值变动递延至其他全面收入。在过渡至
HKFRS9时需要对期权时间值作出追溯调整,导致集团於2015年1月1日的储备作
出重新分类调整。
在过渡至HKFRS9时,集团选择自指定的对冲关系中剔除远期合约的远期元素及金融
工具的外币基础价差。此会计政策的变更以追溯方式应用,导致集团在2015年1月
1日的储备作出重新分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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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采用HKFRS9的影响(续)
下表概述因采用HKFRS9而作出的调整:
2016年1月1日 2015年1月1日
现金流量 对冲成本 现金流量 对冲成本
保留溢利 对冲储备 储备 保留溢利 对冲储备 储备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根据HKAS39先前呈列(附注16) 72,953 360 �\ 63,994 561 �\
对冲成本重新分类
期权时间值 (4) �\ 4 (6) �\ 6
远期合约内的远期元素 �\ (19) 19 �\ 29 (29)
外币基础价差 (66) (179) 245 (50) (368) 418
根据HKFRS9重列(附注16) 72,883 162 268 63,938 222 395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根据 根据
HKAS39 HKFRS9
先前呈列 调整 重列
综合损益表
财务开支(百万港元) (4,090) (16) (4,106)
所得税支销(百万港元) (3,582) 2 (3,580)
股东应占盈利(百万港元) 15,670 (14) 15,656
每股盈利,基本及摊薄(港元) 6.20 �\ 6.20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报表
现金流量对冲(百万港元) (178) 141 (37)
对冲成本(百万港元) �\ (127) (127)
4. 分部资料
集团透过其附属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於五个主要地区─香港、中国内地、印度、
东南亚及台湾,以及澳洲营运业务。根据集团的内部组织及汇报架构,营运分部按地区划分。集团於各地区的主要业务绝大部分为发电及供电,这些业务均以综合方式管理和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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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分部资料(续)
集团的业务营运资料按地区载述如下:
东南亚 未分配
香港 中国内地 印度 及台湾 澳洲 项目 总计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37,968
收入 1,197 3,808 13 36,441 7 79,434
17,703
附属公司的EBITDAF* 951 1,954 (12) 3,796 (678) 23,714
所占扣除所得税後业绩
(12)
合营企业 461 �\ 283 5 �\ 737
�\
联营 907 �\ �\ (3) �\ 904
17,691
集团的EBITDAF 2,319 1,954 271 3,798 (678) 25,355
(4,432)
折旧及摊销 (583) (571) �\ (1,284) (39) (6,909)
(26)
公平价值调整 �\ �\ �\ 367 �\ 341
(1,020)
财务开支 (200) (802) �\ (215) (24) (2,261)
�\
财务收入 44 25 3 8 57 137
12,213
扣除所得税前溢利/(亏损) 1,580 606 274 2,674 (684) 16,663
(1,880)
所得税支销 (67) (137) �\ (771) �\ (2,855)
10,333
年度溢利/(亏损) 1,513 469 274 1,903 (684) 13,808
应占盈利
(247)
永久资本证券持有人 �\ �\ �\ �\ �\ (247)
(831)
其他非控制性权益 (19) �\ �\ �\ �\ (850)
9,255
股东应占盈利/(亏损) 1,494 469 274 1,903 (684) 12,711
(497)
不包括:影响可比性项目 174 �\ �\ (54) �\ (377)
8,758
营运盈利 1,668 469 274 1,849 (684) 12,334
8,498
资本性添置 918 115 �\ 943 27 10,501
减值拨备
固定资产及营运租赁的 �\
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 �\ �\ �\ 38 �\ 38
3
应收账款及其他 �\ 20 �\ 336 �\ 359
於2016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租赁土地及 112,014
土地使用权和投资物业 7,679 10,854 �\ 8,746 128 139,421
5,545
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 4,945 28 �\ 17,135 �\ 27,653
50
合营企业权益及借款 8,127 �\ 1,764 30 �\ 9,971
�\
联营权益 786 �\ �\ 27 �\ 813
�\
递延税项资产 86 �\ �\ 895 �\ 981
4,846
其他资产 5,528 4,839 100 9,584 2,242 27,139
122,455
资产总额 27,151 15,721 1,864 36,417 2,370 205,978
37,814
银行贷款及其他借贷 4,973 7,591 �\ 1,268 �\ 51,646
12,895
本期及递延税项负债 1,270 182 �\ 264 �\ 14,611
24,892
其他负债 1,454 377 2 6,913 310 33,948
75,601
负债总额 7,697 8,150 2 8,445 310 100,205
*EBITDAF是指扣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以及公平价值调整前盈利。就此而言,公平价值调整包括与不符
合对冲资格的交易和现金流量对冲无效部分相关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平价值收益或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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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分部资料(续)
东南亚 未分配
香港 中国内地 印度 及台湾 澳洲 项目 总计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经重列)
收入 38,937 937 5,104 9 35,707 6 80,700
附属公司的EBITDAF 16,548 786 1,985 (12) 10,315 (600) 29,022
所占扣除所得税後业绩
合营企业 1 1,031 �\ 322 3 �\ 1,357
联营 �\ 888 �\ �\ �\ �\ 888
集团的EBITDAF 16,549 2,705 1,985 310 10,318 (600) 31,267
折旧及摊销 (4,201) (517) (556) �\ (1,448) (43) (6,765)
公平价值调整 4 �\ �\ �\ (241) �\ (237)
财务开支 (1,110) (206) (827) �\ (1,928) (35) (4,106)
财务收入 2 59 35 2 20 52 170
扣除所得税前溢利/(亏损) 11,244 2,041 637 312 6,721 (626) 20,329
所得税支销 (1,806) (147) (23) �\ (1,604) �\ (3,580)
年度溢利/(亏损) 9,438 1,894 614 312 5,117 (626) 16,749
应占盈利
永久资本证券持有人 (247) �\ �\ �\ �\ �\ (247)
其他非控制性权益 (837) (9) �\ �\ �\ �\ (846)
股东应占盈利/(亏损) 8,354 1,885 614 312 5,117 (626) 15,656
不包括:影响可比性项目 (99) 243 �\ �\ (4,281) �\ (4,137)
营运盈利 8,255 2,128 614 312 836 (626) 11,519
资本性添置 7,588 1,648 1,396 �\ 825 26 11,483
减值拨备
固定资产、营运租赁的租赁土地及
土地使用权 �\ �\ �\ �\ 1,865 �\ 1,865
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 �\ �\ �\ �\ 138 �\ 138
应收账款及其他 4 �\ 37 �\ 418 �\ 459
於2015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租赁土地及
土地使用权和投资物业 108,586 6,576 11,572 �\ 9,139 139 136,012
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 5,545 5,208 28 �\ 17,476 �\ 28,257
合营企业权益及借款 18 9,498 �\ 1,709 25 �\ 11,250
联营权益 �\ 785 �\ �\ �\ �\ 785
递延税项资产 �\ 90 �\ �\ 1,600 �\ 1,690
其他资产 5,938 4,496 5,177 71 8,311 1,977 25,970
资产总额 120,087 26,653 16,777 1,780 36,551 2,116 203,964
银行贷款及其他借贷 40,976 4,402 8,835 �\ 964 306 55,483
本期及递延税项负债 12,408 1,452 215 �\ 52 �\ 14,127
其他负债 24,232 1,411 540 3 7,005 231 33,422
负债总额 77,616 7,265 9,590 3 8,021 537 10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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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收入
集团的收入分析如下:
2016 2015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电力销售 68,053 68,566
燃气销售 7,382 6,490
根据购电协议的营运租赁收入 2,138 3,409
根据购电协议的融资租赁收入 117 134
根据购电协议的租赁服务收入 533 631
其他收入 951 1,289
79,174 80,519
管制计划调拨往收入(附注) 260 181
79,434 80,700
附注:根据管制计划协议,倘於某一期间香港的电费收入毛额低於或超过管制计划经营费用总额、准许利润及税项的总和,不足数额须从电费稳定基金中扣除,而超出之数额则须拨入电费稳定基金。於任何期间,扣除或拨入电费稳定基金的金额确认为收入调整,并以确认至溢利或亏损的管制计划利润及开支的金额为限。
第35页,共50页
6. 营运溢利
营运溢利已扣除�u(计入)下列项目:
2016 2015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扣除
退休福利开支(a) 334 302
核数师酬金
审计服务 39 39
获许可与审计相关及非审计服务(b) 9 8
Ecogen协议的营运租赁开支 204 230
减值
固定资产及营运租赁的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c) 38 1,865
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c) �\ 138
存货─物料及燃料 10 7
亏损性合约(拨备回拨)/拨备(c) (78) 74
出售合营企业亏损 �\ 42
汇兑亏损净额 228 101
投资物业重估亏损/(收益) 146 (99)
计入
出售固定资产(收益)/亏损净额 (386) 343
非债券相关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平价值(收益)/亏损净额
从现金流量对冲储备及对冲成本储备重新分类至
购买电力、燃气及分销服务 (267) (261)
燃料及其他营运支销 (36) (176)
不符合对冲资格的交易 (341) 237
投资物业租金收入 (35) (4)
权益投资股息 (43) (46)
出售附属公司收益 �\ 8,900
附注:
(a)年内退休福利开支合共440百万港元(2015年为384百万港元),其中106百万港元(2015年为
82百万港元)已被资本化。
(b)获许可与审计相关及非审计服务包括可持续发展报告的鉴证、持续关连交易的有限度鉴证、中电公
积金的审计、核数师认证及会计/税务谘询服务。
(c)在2015年,澳洲电力批发市场供过於求的情况严重,电价远远低於足以为发电投资项目提供充足
所需长期回报的水平。因此,集团对其於澳洲的三个发电资产(雅洛恩电厂、MountPiper电厂及
Tallawarra电厂)确认减值及为Ecogen主对冲协议(Ecogen协议)的亏损性合约拨备,合共363百
万澳元(2,058百万港元)(除税後为261百万澳元(1,480百万港元))。亏损性合约拨备经重新
评估後於2016年回拨。
第36页,共50页
7. 财务开支及收入
2016 2015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经重列)
财务开支
利息支销
银行贷款及透支 924 1,196
其他借贷 893 1,096
电费稳定基金(附注) 2 2
客户按金及燃料价格调整条款账多收回部分 151 116
融资租赁财务支出 2 2
提前终止澳洲债务的相关费用 �\ 1,226
其他财务支出 281 259
债务相关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平价值亏损�u(收益)净额
从现金流量对冲储备及对冲成本储备重新分类 34 (221)
公平价值对冲 (9) (110)
不符合对冲资格的交易 (70) 45
现金流量对冲无效部分 7 (16)
公平价值对冲无效部分 6 (7)
公平价值对冲之被对冲项目亏损 9 110
融资活动的其他汇兑亏损净额 268 710
2,498 4,408
扣除:资本化金额 (237) (302)
2,261 4,106
财务收入
短期投资、银行存款及借款予合营企业的利息收入 137 170
附注:根据管制计划协议内的条款,中华电力须就电费稳定基金的平均结余,按一个月香港银行同业拆息的全年平均值计算一笔费用存入其财务报表中的减费储备金。
8. 所占扣除所得税後合营企业业绩
受到经济放缓、直接售电电价折扣及广西省市场供应过剩等多项因素影响,中电广西 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的表现逊於管理层的预期。经重新评估其账面值後,在 2016年 所占业绩中已包括199百万港元(中电摊占的部分)的减值拨备。此外,集团所占业 绩也包括神华国华国际电力有限公司就北京一热电厂的减值拨备 58 百万港元(2015 年为243百万港元)。
第37页,共50页
9. 所得税支销
综合损益表内的所得税是指公司及附属公司的所得税,分析如下:
2016 2015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经重列)
本期所得税 2,032 1,818
递延税项 823 1,762
2,855 3,580
香港利得税乃根据年度估计应课税溢利以16.5%(2015年为16.5%)税率计算。香港
以外地区应课税溢利的所得税乃根据所属司法权区的适用税率计算。
10. 股息
2016 2015
每股港元 百万港元 每股港元 百万港元
已派第一至三期中期股息 1.71 4,320 1.65 4,169
已宣派第四期中期股息 1.09 2,754 1.05 2,653
2.80 7,074 2.70 6,822
董事会於 2017年 2月 27 日的会议中,宣布派发第四期中期股息每股 1.09 港元
(2015年为每股1.05港元)。第四期中期股息在财务报表中并不列作应付股息。
11. 每股盈利
每股盈利的计算如下:
2016 2015
(经重列)
股东应占盈利,百万港元计 12,711 15,656
已发行股份的加权平均股数,千股计 2,526,451 2,526,451
每股盈利,港元计 5.03 6.2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全年度,公司并无任何摊薄性的权益工具(2015年无摊薄
性的权益工具),故每股基本及全面摊薄盈利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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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固定资产、营运租赁的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和投资物业
固定资产、营运租赁的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和投资物业总额为 139,421 百万港元
(2015年为136,012百万港元),其中在建资产的账面值为12,966 百万港元(2015
年为14,364百万港元)。以下为账目变动详情:
固定资产 营运租赁的
土地 厂房、机器 租赁土地及
总计
永久业权 租赁 楼宇 及设备 土地使用权 投资物业(a)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於2016年1月1日
的账面净值 642 473 19,606 107,080 127,801 5,542 2,669
收购附属公司(b) 31 �\ 1 1,025 1,057 2 �\
添置 11 �\ 838 7,910 8,759 81 1,265
重估亏损 �\ �\ �\ �\ �\ �\ (146)
调拨及出售 77 (43) (121) (411) (498) �\ �\
折旧/摊销 �\ (13) (622) (5,338) (5,973) (174) �\
减值支出 �\ �\ �\ (38) (38) �\ �\
汇兑差额 (16) �\ (201) (702) (919) (7) �\
於2016年12月31日
的账面净值 745 417 19,501 109,526 130,189 5,444 3,788
原值/估值 842 539 31,629 195,507 228,517 6,344 3,788
累计折旧/摊销及减值 (97) (122) (12,128) (85,981) (98,328) (900) �\
於2016年12月31日
的账面净值 745 417 19,501 109,526 130,189 5,444 3,788
附注:
(a) 年内,集团购入海逸坊商场的商业权益。集团的另一个投资物业位於九龙亚皆老街。
(b) 2016年6月,集团购入SESolarLimited的49%权益,并附有可於其投产一年後购买剩余51%权益的期权,藉
此在印度泰伦加纳邦(Telangana)发展一个100兆瓦的太阳能光伏电站。集团拥有SESolarLimited的控制权,
因此视其为附属公司。
2016年7月,集团以234百万港元(人民币201百万元)作价,向合营夥伴收购泗洪天岗湖光伏发电有限公
司(泗洪太阳能)余下的49%股权,泗洪太阳能拥有及营运位於中国江苏省的93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自收
购後,泗洪太阳能成为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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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2016 2015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应收账款 9,772 10,061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2,814 2,613
应收股息
合营企业 105 80
联营 895 877
借款予及往来账
合营企业 212 180
联营 1 1
13,799 13,812
集团已为各零售业务的客户制订相关的信贷政策。在香港,集团容许客户在电费单发出後两星期内缴付电费。为了减低信用风险,客户的应收款项结余一般以现金按金或 客户的银行担保作抵押,其金额不超过 60 天用电期的最高预计电费金额。在澳洲, 集团容许客户在电费单发出後7至45天内缴付电费。在印度和中国内地,售电予购 电商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分别须於发单後15至60天和30至90天内缴付。
於12月31日,应收账款根据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6 2015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30天或以下 6,832 7,788
31�C90天 763 744
90天以上 2,177 1,529
9,772 1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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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2016 2015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应付账款 6,019 5,904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项目 6,512 5,599
来自非控制性权益的垫款 6,692 6,720
往来账
合营企业 1 1
联营 606 577
递延收入 91 222
19,921 19,023
於12月31日,应付账款根据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6 2015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30天或以下 5,632 5,759
31�C90天 188 106
90天以上 199 39
6,019 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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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管制计划储备账
集团主要附属公司中华电力的电费稳定基金、减费储备金,以及地租及差饷临时退款,统称为管制计划储备账。於年终各结余如下:
2016 2015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电费稳定基金 786 935
减费储备金 2 2
地租及差饷临时退款(附注) 72 72
860 1,009
附注: 中华电力不同意政府就2001/02课税年度起所徵收的地租及差饷款额。虽然土地审裁处的原
裁决及其後就估值事宜的覆核裁决,以及上诉法庭就一法律观点的裁决均有利於中华电力,但有关诉讼的最终裁决,将视乎香港政府就上诉法庭的裁决向终审法院进一步提出上诉的结果而定。
中华电力於2012年至2014年收取从香港政府退回合共1,713百万港元的临时退款。此等由香港
政府退回的临时款项,是在不损害上诉最终结果的前提下作出,即意味有关金额将因应土地审裁处及任何随後提出的上诉的裁决而须作出调整。
根据此案的最新发展,中华电力坚信其按上诉最终结果所能收回的金额应不会少於至今已收
取的临时退款。临时退款继续被归类为管制计划储备账。於2012年及2013年向客户提供的地租及差饷特别回扣相等於2012年及2013年收取的临时退款合共1,641百万港元,并已互相抵销。
若上诉完结後所收回的最终金额低於向客户退回的款项总额,中华电力将收回多付予客户的
地租及差饷特别回扣。同样地,若收回的最终金额超过已付出的特别回扣,此超出的款额将会退还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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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储备
现金流量 对冲
折算储备 对冲储备 成本储备 其他储备 保留溢利 总计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於2016年1月1日的结余 (6,221) 360 �\ 2,783 72,953 69,875
采用HKFRS 之除税後影响(附注 ) �\ (198) 268 �\ (70) �\
於2016年1月1日的结余(经重列) (6,221) 162 268 2,783 72,883 69,875
股东应占盈利 �\ �\ �\ �\ 12,711 12,711
其他全面收入
折算产生的汇兑差额
附属公司 (857) �\ �\ �\ �\ (857)
合营企业 (577) �\ �\ �\ �\ (577)
联营 (2) �\ �\ �\ �\ (2)
现金流量对冲
公平价值收益净额 �\ 1,388 �\ �\ �\ 1,388
重新分类至溢利或亏损 �\ (289) �\ �\ �\ (289)
上述项目之税项 �\ (261) �\ �\ �\ (261)
对冲成本
公平价值亏损净额 �\ �\ (251) �\ �\ (251)
摊销/重新分类至溢利或亏损 �\ �\ 20 �\ �\ 20
上述项目之税项 �\ �\ 44 �\ �\ 44
权益投资之公平价值亏损 �\ �\ �\ (115) �\ (115)
所占合营企业的其他全面收入 19 1 �\ 34 �\ 54
股东应占全面收入总额 (1,417) 839 (187) (81) 12,711 11,865
因固定资产折旧而变现的重估储备 �\ �\ �\ (2) 2 �\
储备分配 �\ �\ �\ 76 (76) �\
已付股息
2015年第四期中期 �\ �\ �\ �\ (2,653) (2,653)
2016年第一至三期中期 �\ �\ �\ �\ (4,320) (4,320)
於2016年12月31日的结余 (7,638) 1,001 81 2,776 78,547(a) 74,767
附注:
(a)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宣派的第四期中期股息为2,754百万港元(2015年为2,653百万港元)。扣
除第四期中期股息後,集团的保留溢利结余为75,793百万港元(2015年为70,230百万港元(经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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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资本承担
(A) 已订约但尚未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物业以及无形资产的资本性开支金额为
5,116百万港元(2015年为4,586百万港元)。
(B)於2016年11月30日,集团与中广核电力有限公司及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
(统称为「中广核电力」)签订有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收购阳江核电有限公 司(阳江核电)的17%股权,其作价包括56亿港元(人民币50亿元)的受让 金额及协议中所指定经审计的交易完成款项。集团已支付568百万港元(人民 币 5 亿元)可退还保证金,并会於交易完成後支付已承诺的余款 50 亿港元 (人民币 45 亿元)。阳江核电拥有及营运位於广东省的阳江核电站,包括六 台各 1,086 兆瓦的发电机组:其中三台已投入商业运行,另外三台仍在施工中, 计划於2017年至2019年间陆续投产。这项收购须获所需的监管机构批准及备案,以及获取阳江核电贷款方及股东的批准,方能完成。最後交易完成日期为 2017年12月31日,集团及中广核电力的目标是於2017年上半年完成交易。
除以上所述,於2016年12月31日,就合营企业及联营所需投入的股本为24
百万港元(2015年为106百万港元)。
(C)於2016年12月31日,集团所占合营企业资本承担为490百万港元(2015年
为1,587百万港元)。
18. 或然负债
(A) CLPIndia─等同发电奖励金及等同贷款利息
这是CLPIndiaPrivateLimited(CLPIndia)与购电商GujaratUrjaVikasNigam
Limited(GUVNL)因 Paguthan 电厂的购电协议而出现的争议。当电厂的可用
率超出设定门槛,GUVNL须向CLPIndia支付「等同发电奖励金」。GUVNL自
1997年12月起一直支付此项奖励金。
2005年9月,GUVNL向GujaratElectricityRegulatoryCommission(GERC)作出
呈请,认为GUVNL不应支付在Paguthan电厂声称其可以用「石脑油」,而非
「天然气」作为发电燃料期间的「等同发电奖励金」。GUVNL的理据建基於印
度政府在 1995 年发出的一项通知,有关通知�h明以石脑油作为主要发电燃料
的发电厂一概不得获发「等同发电奖励金」。计算截至2005年 6月有关的索
偿金额连同利息合共约 7,260 百万卢比(828 百万港元)。CLPIndia 的观点
(连同其他论据)是 Paguthan 电厂并非以石脑油作为主要发电燃料,因此印
度政府的通知并不适合援引为不得获发「等同发电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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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或然负债(续)
(A) CLPIndia─等同发电奖励金及等同贷款利息(续)
GUVNL 也声称CLPIndia 於现行的购电协议中错误收取「等同贷款」的利息并
因此提出索偿,其理据主要有两点:(i)CLPIndia已同意退还GUVNL於1997
年12月至2003年7月1日期间所支付的利息;及(ii)利息应按递减结余而
非贷款期完结时的一次性还款为计算基础。索偿金额连同「等同贷款」利息合 共再增添830百万卢比(95百万港元)(2015年为830百万卢比(97百万港元))。
2009年2月,GERC就「等同发电奖励金」裁定GUVNL胜诉,但认为根据印度
的诉讼时效法,GUVNL直至2002年9月14日止的索偿已丧失时效。GERC并
且驳回GUVNL为取回「等同贷款」的利息所提出的索偿。CLPIndia就GERC的
裁决向AppellateTribunalforElectricity(APTEL)提出上诉。GUVNL亦就对其不利
的GERC命令作出上诉。2010年1月,APTEL维持GERC的裁决。CLPIndia及
GUVNL均向印度最高法院提出进一步上诉。上诉呈请已获接纳,但法院尚未定
出下次聆讯日期。
於2016年12月31日,有关「等同发电奖励金」的索偿连利息及税项的总额
为8,543百万卢比(975百万港元)(2015年为8,543百万卢比(1,000百万港
元))。根据法律意见,董事会认为CLPIndia有充分的抗辩理据向最高法院提
出上诉。因此,集团在现阶段并无就该等事项在财务报表中提拨准备。
(B) 印度风电项目─WWIL合约
CLPWind Farms(India) PrivateLimited、CLPIndia及其附属公司(「CLPIndia集
团」)已投资(或承诺投资)约 681 兆瓦的风电项目,以 WindWorldIndia
Limited(WWIL)担任项目发展商。WWIL 的主要股东 EnerconGmbH 已对
WWIL展开法律诉讼,指称WWIL侵犯其知识产权。CLPIndia集团作为WWIL
的客户也被列作被告。EnerconGmbH也正申请禁制令,要求限制CLPIndia集
团使用购自WWIL的若干转动机叶。於2016年12月31日,集团对CLPIndia
集团於该等索偿的抗辩感到乐观,并且认为相关法律诉讼将不大可能会导致集团有重大的经济利益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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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或然负债(续)
(C) 哈格尔─与购电商出现争议的费用
哈格尔与其购电商就容量费的适用电价及与运输期间损耗有关的能源费发生争
议。於2016年12月31日,争议金额合共1,917百万卢比(219百万港元)
(2015年为1,860百万卢比(218百万港元))。集团认为哈格尔理据充足,
因此并无就此提拨准备。
2013年9月,哈格尔向CentralElectricityRegulatoryCommission(CERC)入禀
控告其购电商。於2016年1月25日,CERC宣布裁定哈格尔得直,此裁决支
持了集团不提拨准备的决定。哈格尔及其购电商已向APTEL提出上诉。下次聆
讯预计在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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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务作业情况的补充参考资料
集团於2016年筹措多项新融资,以配合电力业务营运及扩展的需要。中电控股维持充裕的流动资金,以应付业务增长及不时之需,截至2016年12月底,未提取银行贷款额度为84亿港元,银行结余为22亿港元。2016年,中电控股以优惠条件为合共42亿港元的1及2年期银行贷款额度进行再融资,以支持其强健的资金流状况。中华电力以具竞争力的利率,分别安排共61亿港元的3及5年期银行贷款额度和发行一笔500百万港元的私人配售债券。中华电力的中期票据发行计划(MTN计划)乃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CLPPowerHongKongFinancingLimited於2002年设立。按该MTN计划可发行的债券累积总额最高为45亿美元,并由中华电力作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担保。於2016年12月31日,该MTN计划已发行面值合共约262亿港元的票据。对於龙鼓滩发电厂的联合循环燃气涡轮发电项目,青电已积极主动联系了一些有业务往来的银行,以在获得政府最终审批之前承诺提供资金,从而加快青电推进项目的步伐,并以较佳条款获得融资。
集团在香港以外地区的项目公司继续维持充裕的流动资金。在中国内地,中电中国安排了一笔人民币509百万元(566百万港元)的无追索权长期项目贷款,用於资助三都二期风电项目的建设。在印度,JhajjarPowerLimited(JPL)发行共22亿印度卢比(251百万港元)的7及8年期企业债券以为现有美元贷款进行再融资。中电印度等公司则降低了与现有贷款方之间的息差,并於2016年安排了总额达191亿印度卢比(22亿港元)和54百万美元(419百万港元)的融资和再融资。在澳洲,EnergyAustralia於2015年12月利用出售Iona资产所得,通过减少12.5亿澳元(70亿港元)的银行贷款额度和偿还426.5百万澳元(24亿港元)股东贷款,达致增强资产负债状况及扩大融资灵活性。越南方面,中电在VinhTan三期燃煤发电项目的无追索权项目融资踏上一个重要里程。於2016年9月,VinhTan3EnergyJointStockCompany(VTEC)(中电持有24.5%股权)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行)签署了无追索权项目融资条款书。与此同时,VTEC委任国开行担任承销商、出任中国信保的协调银行及作为牵头行,为VinhTan三期进行项目融资。
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的可用贷款额度总计为756亿港元,其中包括EnergyAustralia及印度附属公司的159亿港元。在可用贷款额度之中,已动用的贷款额为516亿港元,其中包括EnergyAustralia及印度附属公司所动用的89亿港元。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的总负债对总资金比率为31.5%,扣除银行结存、现金及其他流动资金後减少至29.5%。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EBIT(扣除利息及税项前盈利)利息盈利比率及FFO(营运现金流量)利息盈利比率分别为10倍及14倍。
中电时刻致力保持良好的投资级别信用评级。2016年5 月,标准普尔将中电控股和中华
电力的评级前景从稳定修订为正面,并分别确定这两家公司的 A�\及A 信用评级。这项评
级确认中电控股於EnergyAustralia在2015年出售Iona资产後的财务状况得到进一步增强
(负债比率下降、多项财务比率更稳健)、中华电力的营运状况更稳健,以及海外业务盈利增加。
2016年12月,穆迪分别确定中电控股及中华电力的A2和A1信用评级,前景均为稳定。
穆迪认为,中电控股的稳健财务状况将受多项因素支持,包括香港业务拥有可预测的营 第47页,共50页
运现金流及海外业务盈利上升。而中电控股的稳健流动资金状况则受以下因素支持:来自管制计划业务的稳定现金流、在本地与国际银行及资本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能力,以及备有具规模的已承诺银行贷款额度。与此同时,中电控股的信用评级亦受限於其逐步改善但表现温和的澳洲业务。
2016年7月,标准普尔将EnergyAustralia的信用评级从BBB�\提高至BBB,前景从稳定修
订为正面。这反映了EnergyAustralia 利用出售Iona资产所得的款项偿还大额外债後,财
务风险状况得到强化,并将维持理想的资本架构。标准普尔评定 EnergyAustralia 的前景
正面,并认为如果EnergyAustralia能够解决MountPiper电厂的燃料供应问题,保持营运
的稳定性和维持理想的杠杆比率,其评级可望继续提升。
集团的投资和业务营运涉及外汇、利率及信用风险,以及与在澳洲买卖电力相关的能源组合风险。我们积极管理这些风险,利用不同的衍生工具,务求将外汇、利率与价格的波动对盈利、储备及客户电价的影响减至最低。为达致风险管理的目标,中电一般选取简单、具成本效益及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要求的有效对冲工具。例如,中电於管理财务风险时选择采用远期外汇合约或交叉货币利率掉期合约,而非结构性产品。我们同时利用「盈利风险值」(Earnings�\at�\Risk)及「风险值」(Value�\at�\Risk)的计算模式来监察风险水平。
除了澳洲业务从事非常有限的价格探究买卖活动外,所有衍生工具只作对冲用途。
於2016年12月31日,集团未到期的衍生金融工具总额达869亿港元,其公平价值为净
亏损346百万港元,代表此等合约若於2016年12月31日平仓,集团所需支付的净额。
第48页,共50页
企业管治
中电企业管治守则是我们自行制定的企业管治守则(详见中电网站,或可向公司秘书索取)。中电企业管治守则纳入并在多方面超越香港联合交易所刊发的《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联交所守则)中所有的良好企业管治原则及两个层次的建议,只有季度业绩汇报一项为例外情况。
虽然我们不发表季度业绩报告,但我们发表季度简报,当中载列重要财务及业务资料。我们经详细考虑後采取这个做法,是基於我们认为,季度报告对股东来说无重大意义,并且容易令人以短线角度看待公司的业务表现及营运,这与集团营运和投资周期的长远性质并不配合。
年内,我们全面遵守联交所守则的守则条文,亦已采纳联交所守则内的所有原则。
本集团采纳的会计原则和实务,以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审核委员会审议。审核委员会亦对集团采纳经修订准则及一项新会计准则进行审议。尤其是,审核委员会考虑了提早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及在财务报表中作出相应披露所产生的影响。
2016年内,审核委员会监察和审阅管理层定期就内部监控检讨提交的最新汇报及集团的风险管理报告,并且收取由集团内部审计部及外聘核数师编制对集团监控环境作出测试的报告。於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布日期止期间,并没有发现任何重大的内部监控问题。
审核委员会亦收取及审议集团内部审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检讨报告,所提交的30份报告中,其中两份显示审计结果未如理想。有关事宜包括EnergyAustralia的薪金系统存取权限出现弱点,以及中电印度旗下哈格尔电厂的多项营运及维修程序未得到遵守。但这些事项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审核委员会亦对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成效感到满意,而於本公布日期,有关系统仍然保持有效和完备。
本公司自1989年开始已采纳自行制定的中电证券守则,其主要以上市规则附录10的《标准守则》为蓝本,守则的规定并不比《标准守则》所订的标准宽松。根据公司作出具体查询後,所有董事已确认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整个年度内,均已遵守《标准守则》及中电证券守则内所规定的标准。
我们理解一些员工可能在日常工作中接触到潜在的内幕消息,因此高层管理人员及若干员工(「特定人士」)须遵守中电证券守则的证券交易限制。
根据公司作出具体查询後,所有高层管理人员已确认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整个年度内,均已遵守《标准守则》及中电证券守则内所规定的标准。 第49页,共50页
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股份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股份。
第四期中期股息
董事会今日宣布派发2016年度第四期中期股息每股1.09港元(2015年为每股1.05港元),此股息将於经扣除截至2017年3月13日办公时间完结时任何购回及注销的股份後,按於2017年3月13日办公时间完结时全部已发行股份派发。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共2,526,450,570股。每股1.09港元的第四期中期股息将於2017年3月23日派发予於2017年3月14日已登记於股东名册内的股东。
公司将於2017年3月14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凡拟收取第四期中期股息的股
东,务请於2017年3月13日星期一下午4时30分前,将过户文件送达香港湾仔皇后大
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号�m,公司股份过户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
司办理过户手续。
股东周年大会
第19届股东周年大会(年会)谨定於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上午11时,假座香港将军澳唐德街3号香港九龙东皇冠假日酒店1楼宴会厅举行。年会通告将约於2017年3月28日刊载於公司及联交所网站,以及寄予各股东。
公司将於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5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识别股东代表投票身分。如欲出席年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股东,务请於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下午4时30分前,将过户文件送达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号�m,公司股份过户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承董事会命
公司秘书
司马志
香港,2017年2月27日
第50页,共50页
公司年报(载有董事会报告及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将约於
2017年 3月 13日载列於公司网站www.clpgroup.com及联交所网站。
年报和年会通告将约於2017年3月 28日寄予股东,并将载列於公司网站。
中电控股有限公司
CLPHoldingsLimited
(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002)
於本公布日期,中电控股的董事为:
非执行董事: 米高嘉道理爵士、毛嘉达先生、利约翰先生、包立贤先生
及李锐波博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莫伟龙先生、艾廷顿爵士、聂雅伦先生、郑海泉先生、
罗范椒芬女士、利蕴莲女士及穆秀霞女士
执行董事: 蓝凌志先生及彭达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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