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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布仅供说明用途,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任何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EMINENCEENTERPRISELIMITED
高山企业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16)
完成根据特别授权
配售新股份
配售代理
董事谨此宣布,配售事项之全部条件已获达成,而配售事项已於2017年2月27日
完成。根据配售协议之条款及条件,350,000,000股配售股份已由配售代理按配
售价每股配售股份0.16港元成功配售予不少於6名承配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1月3日之公布(「该公布」),内容有关配售事项。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完成配售新股份
董事谨此宣布,配售事项之全部条件已获达成,而配售事项已於2017年2月27日
完成。根据配售协议之条款及条件,350,000,000股配售股份已由配售代理按配
售价每股配售股份0.16港元成功配售予不少於6名承配人。经董事作出一切合理
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承配人及彼等各自之最终实益拥有人皆为独立专
业、机构或个人投资者。彼等并非与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定义见公司收购、合
并及股份回购守则)之一致行动人士,且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之任何董事、
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及其联系人士概无关连。概无承配人及彼等各自之联
系人士於配售事项完成後成为本公司主要股东。
经扣减本公司应付之配售佣金及其他相关开支後,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为约
55,000,000港元,拟用於收购丰华余下单位。
对股权架构的影响
350,000,000股配售股份占(i)紧接配售事项完成前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2.41%;
及(ii)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後经扩大之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8.31%。
紧接配售事项完成前 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後
股份数目 % 股份数目 %
主要股东
LandmarkProfits 93,549,498 5.99 93,549,498 4.90
佳豪
-股份 363,781,194 23.29 363,781,194 19.02
-2014年可换股票据相
关股份(附注2) 880,281 - 880,281 -
小计 457,330,692 29.28 457,330,692 23.92
票据持有人
-2015年可换股票据
相关股份(附注3) 260,606,060 - 260,606,060 -
公众
承配人(附注1) 0 0 350,000,000 18.31
其他公众股东 1,104,501,367 70.72 1,104,501,367 57.77
总计 1,561,832,059 100.00 1,911,832,059 100.00
附注:
1.据董事所深知,承配人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皆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各自之关连人
士之第三方,且与彼等概无关连。概无承配人及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士成为本公司
之主要股东。因此,承配人被视为公众股东。
2.根据2014年可换股票据之条款,佳豪可以在2014年3月27日开始5年期限内的任何
时间,按当时之可换股票据每股兑换价22.72港元兑换。
3.根据2015年可换股票据之条款,Madian Star Limited可以在2015年6月12日开始2
年期限内的任何时间,按当时之可换股票据每股兑换价0.33港元兑换。
承董事会命
高山企业有限公司
主席兼首席行政总裁
邝长添
香港,2017年2月27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邝长添先生、雷玉珠女士及官可欣女士、非执行董事谢永超先生及赖罗球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简嘉翰先生、刘善明先生、傅德桢先生及吴冠贤先生。
完成根據特別授權配售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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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企业
2017-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