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893)
有关拟议重组的进一步更新公告
兹提述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月25日、2016年7月27日及2016年8月22日之公告,内容有关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中材集团」)与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建材集团」,原称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的重组事宜(「重组」)。
於2017年2月27日,本公司接到中建材集团告知,中建材集团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审查决定通知》(「通知」)。通知写明经审查,对中建材集团收购中材集团股权案不予禁止,从通知之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本公司股东及公众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高度审慎行事。本公司将密切监察相关进展情况,并将就重组进展事宜另行刊发公告(如需)。
承董事会命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
刘志江
中国北京
2017年2月27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刘志江先生及彭建新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李新华先生、李建伦先生、沈云刚先生及王凤廷先生;而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梁创顺先生、陆正飞先生及王珠林先生。
请同时参阅本公司网站刊登之本公告。
下一篇> 成立合營公司涉及之分銷協議及持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