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ONGKONGSHANGHAIALLIANCEHOLDINGSLIMITED
沪港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01)
补充公告
有关出售一间附属公司
之非常重大出售事项
谨此提述沪港联合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有关出售事项
之公告(「该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⒂敫霉�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该公告「出售事项之理由及裨益」分节所载,经扣除有关目标集团之融资付款金额约
834,400,000港元及有关出售事项之估计开支(「估计开支」),出售事项之现金所得款项
净额将约为 520,000,000港元。於该公告日期,估计开支总额约为 187,600,000港元,其包
含资本收益税及其他相关交易开支(包括就有关出售事项而支付予本公司委聘之有关方之谘
询费)(「估计交易开支」)。
本公司谨此更新,经董事努力与本公司就出售事项委聘之有关方作进一步磋商後,於本公告
日期,估计交易开支总额已减至约 83,600,000港元。因此,於本公告日期,预计经修订之
估计开支总额将约为 157,000,000港元。出售事项之现金所得款项净额,扣除融资付款金额及
经修订之估计开支後将约为550,600,000港元。
有关经修订之估计开支项目明细、收益用途及出售事项带来之估计利润之详情,请参阅载於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寄发之通函内之「董事会函件」中「出售事项之理由及
裨益」分节。
完成须待条件达成及�u或豁免後方可落实,故出售事项可能或可能不会进行。因此,股东及
有意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代表董事会
沪港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姚祖辉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姚祖辉先生、陆佩然女士及刘子超先生(为执行董事);唐世铭先生
(为非执行董事);谭竞正先生、徐林宝先生、谢龙华先生及杨荣�鱿壬�(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補充公告 - 有關出售一間附屬公司之非常重大出售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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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联合
2017-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