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SANDI HOLDINGS LIMITED
中国三迪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10)
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中国三迪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之公告(「该公
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收购事项。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该公告所
界定之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一份有关收购事项之通函(「通函」)预计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於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以编制及落实通函之内容,通函之寄发将延迟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或之前之日期。
承董事会命
中国三迪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郭加迪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郭加迪先生、Amika Lan E Guo女士及严平峰先
生;非执行董事黄润权博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贻平先生、余伯仁先生、郑金云先生及郑玉瑞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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