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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PRINTINGGROUPLIMITED
汇星印刷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27)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业绩公布
经审核业绩
汇星印刷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提呈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3 1,615,831 1,754,640
直接经营成本 (1,158,102) (1,257,302)
毛利 457,729 497,338
其他收入 5 70,449 49,201
销售及发行成本 (196,269) (204,531)
行政费用 (109,767) (124,458)
其他费用 (7,223) (11,273)
财务费用 6 (2,919) (3,562)
除所得税前溢利 7 212,000 202,715
所得税开支 8 (41,479) (13,800)
本年度溢利 170,521 188,915
*仅供识别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续)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全面收益
可能於其後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
产生之汇兑亏损 (5,785) (47,476)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益,扣除税项 (5,785) (47,476)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164,736 141,439
以下人士应占本年度溢利:
公司拥有人 146,146 163,241
非控股权益 24,375 25,674
170,521 188,915
以下人士应占全面收益总额:
公司拥有人 140,706 120,238
非控股权益 24,030 21,201
164,736 141,439
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溢利之
每股盈利 10
基本 18.98港仙 21.20港仙
摊薄 不适用 不适用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资产与负债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1 133,919 194,492
无形资产 12 150,462 150,462
其他非流动资产 5,633 8,079
递延税项资产 35,676 29,615
325,690 382,648
流动资产
存货 13 82,850 123,458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押金 14 430,190 536,013
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财务资产 15 5,472 -
现金及银行结余 461,155 262,895
979,667 922,366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6 223,663 247,341
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财务负债 15 - 220
银行借贷 17 94,766 131,487
融资租约负债 18 162 896
拨备 21,816 27,920
税项拨备 6,133 13,780
346,540 421,644
流动资产净值 633,127 500,722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958,817 883,370
非流动负债
拨备 7,479 7,500
融资租约负债 18 507 174
递延税项负债 5,092 845
13,078 8,519
资产净值 945,739 874,851
权益
股本 7,700 7,700
储备 882,201 809,177
公司拥有人应占之权益 889,901 816,877
非控股权益 55,838 57,974
权益总额 945,739 874,851
综合股本变动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公司拥有人应占 非控股权益 权益总额
根据股份
雇员 奖励计划 拟派
股本 股份溢价 汇兑储备 合并储备 缴入盈余 其他储备 赔偿储备 持有之股份 末期股息 保留溢利 合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之结余 7,700 173,078 (2,736)(136,875) 310,125 (473) 4,654 (621) 34,650 364,635 754,137 38,758 792,895
已派二零一四年末期股息(附注9) - - - - - - - - (34,650) - (34,650) - (34,650)
二零一五年已派中期股息(附注9) - - - - - - - - - (19,250) (19,250) - (19,250)
已派付予非控股权益之股息 - - - - - - - - - - - (1,985) (1,985)
确认以股本结算之股份付款开支 - - - - - - 1,898 - - - 1,898 - 1,898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归属之股份 - - - - - - (1,380) 548 - (248) (1,080) - (1,080)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购入股份 - - - - - - - (4,416) - - (4,416) - (4,416)
与拥有人交易 - - - - - - 518 (3,868) (34,650) (19,498) (57,498) (1,985) (59,483)
本年度溢利 - - - - - - - - - 163,241 163,241 25,674 188,915
其他全面收益
货币换算 - - (43,003) - - - - - - - (43,003) (4,473) (47,476)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 - (43,003) - - - - - - 163,241 120,238 21,201 141,439
二零一五年拟派末期股息(附注9) - - - - - - - - 34,650 (34,650) - - -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之结余 7,700 173,078 (45,739)(136,875) 310,125 (473) 5,172 (4,489) 34,650 473,728 816,877 57,974 874,851
已派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附注9) - - - - - - - - (34,650) - (34,650) - (34,650)
二零一六年已派中期股息(附注9) - - - - - - - - - (19,250) (19,250) - (19,250)
收购非控股权益(附注20(a)) - - - - - (9,549) - - - - (9,549) 9,549 -
视作收购非控股权益(附注20(b)) - - - - - (2,358) - - - - (2,358) (8,614) (10,972)
已派付予非控股权益之股息 - - - - - - - - - - - (27,101) (27,101)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购入股份 - - - - - - - (1,005) - - (1,005) - (1,005)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归属之股份 - - - - - - (5,172) 5,489 - (1,187) (870) - (870)
与拥有人交易 - - - - - (11,907) (5,172) 4,484 (34,650) (20,437) (67,682) (26,166) (93,848)
本年度溢利 - - - - - - - - - 146,146 146,146 24,375 170,521
其他全面收益
货币换算 - - (5,440) - - - - - - - (5,440) (345) (5,785)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 - (5,440) - - - - - - 146,146 140,706 24,030 164,736
二零一六年拟派特别股息(附注9) - - - - - - - - 11,550 (11,550) - - -
二零一六年拟派末期股息(附注9) - - - - - - - - 34,650 (34,650) - - -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结余 7,700 173,078 (51,179)(136,875) 310,125 (12,380) - (5) 46,200 553,237 889,901 55,838 945,739
1. 一般资料
汇星印刷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九日在百慕达按照百慕达公司法注册成 立为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注册办事处之地址位於 ClarendonHouse, 2Church Street, HamiltonHM11,Bermuda,其主要营业地点位於香港北角英皇道625号26楼。本公司之股份於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
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此统称包括所有适用之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以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而编制。财务报表亦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之适用披露规定。
2.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2.1采纳新订立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年度,本集团已采纳对报告年度首次生效并且与本集团有关的所有新订立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除下文所解释者外,采纳此等新订立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并无令到本集团之会计政策出现重大变动。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 号之修订-对可接受的折旧和摊销方法的澄清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的修订禁止对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使用以收益为基础的折旧方法。香港
会计准则第38号的修订引入一个可推翻的推定,即以收益为基础的摊销并不适用於无形资产。
该推定可在下列情形下被推翻:无形资产是以收益的衡量表示;或收益与无形资产经济利益的消耗存在高度关联性。有关修订乃按未来适用基准应用。
由於本集团以往并无采用以收益为基础的折旧法,采纳有关修订对本财务报表并无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订―独立财务报表的权益法
有关修订允许主体在其单独的财务报表中以权益法将其於附属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公司的投 资入账。有关修订乃按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追溯应用。
由於本集团并无在其单独的财务报表中选择应用权益法,采纳有关修订对本财务报表并无影响。
2.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2.1采纳新订立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 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投资
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之例外情况
有关修订澄清,就居间母公司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之豁免,是适用於投资实体之附属公司(包括按公平价值将附属公司入账而并非将附属公司综合入账之投资实体)。只有当附属公司本身并非投资实体而附属公司之主要目的是提供与投资实体的投资活动有关之服务时,投资实体母公司将把附属公司综合入账。对属於投资实体之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应用权益法之非投资实体可保留该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就其附属公司已采用之公平价值计量。若投资实体编制之财务报表当中的旗下全部附属公司是以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方式计量,则须按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第12号之规定提供有关投资实体之披露。有关修订乃按未来适用基准应用。
由於本集团并非居间母公司亦不是投资实体,采纳有关修订对本财务报表并无影响。
2.2已经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立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公布日期,若干新订立或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已经颁布但尚未生效,亦未由本集团提前采纳。
本公司董事(「董事」)预期,本集团将於有关规定生效日期後之首个期间在会计政策中采纳所有有关规定。董事现正评估首次应用新订立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影响。迄今,董事作出之初步结论为首次应用此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将不会对综合财务报表造成重大财务影响。有关预期对本集团会计政策产生影响之新订立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资料提供如下。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披露主动性
此项准则对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会计期间生效。有关修订引入额外披露规定,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评估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变化。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就未实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此项准则对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会计期间生效。有关修订涉及确认递延税项资产,并澄清一些必要的考虑因素,包括按公平价值计量之债务工具的相关递延税项资产应如何入账。
2.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2.2已经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立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以股份为基础之支付交易之分类及计量
此项准则对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会计期间生效。有关修订规定归属及非归属条件对以现金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支付计量的会计处理;预扣税责任具有净额结算特徵的以股份为基础之支付交易;以及交易类别由现金结算变更为权益结算之以股份为基础之支付条款及条件的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财务工具
此项准则对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会计期间生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进有
关财务资产分类及计量之新要求。按业务模式持有而目的为收取合约现金流之债务工具(业务模式测试)以及具产生现金流之合约条款且仅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利息之债务工具(合约现金流特徵测试),一般按摊销成本计量。倘该实体业务模式之目的为持有及收取合约现金流以及出售财务资产,则符合合约现金流特徵测试之债务工具按透过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价值列账之方式计量。实体可於最初确认时作出不可撤销之选择,以按透过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价值列账之方式计量并非持作买卖之股本工具。所有其他债务及股本工具按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方式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就并非按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方式计量之所有财务资产纳入
新的预期亏损减值模式(取代了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之已产生亏损模式)以及新的一般对冲会
计规定,以让实体於财务报表内更好地反映其风险管理活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沿用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项下财务负债之确认、分类及计量规定,惟
指定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财务负债除外,而负债信贷风险变动引致之公平价值变动金额 於其他全面收益确认,除非会产生或扩大会计错配则作别论。此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保留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终止确认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之规定。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与客户合约之收益
此项准则对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会计期间生效。此项新准则确立一套单独的收益确认框架。该框架的核心原则为实体应确认收益以用金额描述转让承诺商品或服务予客户,该金额 反映预期该实体有权就交换该等商品及服务所收取的代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 号将取代现 行收益确认指引(包括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收益」、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约」及相关诠释)。
2.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2.2已经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立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与客户合约之收益(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要求以五个步骤确认收益: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的合约
第二步:识别合约中的履约责任
第三步:厘定交易价
第四步:将交易价分配至各履约责任
第五步:於各履约责任完成时确认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包含与特定收益相关课题的特定指引,该等指引或会更改根据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现时应用之方法。该准则亦显着提升与收益相关的质化与量化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定-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与客户合约之收益」的澄
清
此项准则对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会计期间生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 号之修订
包括对识别履约责任作出澄清;应用委托人相对於代理人之概念;知识产权之许可;及过渡规定。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此项准则对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会计期间生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 号由生效
日期起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及相关诠释,其引入单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模式,并
规定承租人就为期超过12个月之所有租赁确认资产及负债,除非相关资产为低价值资产则作别
论。具体而言,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承租人须确认使用权资产(表示其有权使用相
关租赁资产)及租赁负债(表示其有责任支付租赁款项)。因此,承租人应确认使用权资产折旧及租赁负债利息,并将租赁负债之现金还款分类为本金部分及利息部分,并於现金流量表内呈列。此外,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初步按现值基准计量。计量包括不可撤销租赁付款,亦包括承租人合理地肯定将行使选择权延续租赁或行使选择权终止租赁之情况下,将於选择权期间内作出之付款。此会计处理方法与承租人会计法显着不同,後者适用於根据原准则即(香港会 计准则第17号)分类为经营租赁之租赁。
就出租人会计处理而言,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大致沿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之出租人会
计处理规定。因此,出租人继续将其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并且对两类租赁进行不同之会计处理。
2.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2.3 会计估计变更
年内,本公司重新审视了印刷和印前机器的估计可使用年期。印刷机器的估计可使用年期由15
年改至10年而印前机器的估计可使用年期由10年改至4年。因此,22,139,000港元的额外折
旧於本年度损益中扣除。额外折旧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的直接经营成本。
3. 收益
收益代表来自本集团年内赚取之印刷收入。
4. 分部资料
执行董事已识别本集团仅有一个可呈报分部,而该唯一分部为提供印刷服务。
本集团来自外界客户之收益以及其非流动资产是划分为以下地区。
非流动资产
来自外界客户之收益 (不包括递延税项资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中国 - - 89,467 147,633
澳洲 645,356 722,810 133,162 136,480
美利坚合众国(「美国」) 458,003 444,232 241 345
英国 282,799 279,444 7 3
西班牙 78,332 69,210 - -
新西兰 23,236 58,984 175 299
德国 22,572 27,561 - -
墨西哥 16,699 26,598 - -
智利 14,379 24,572 - -
新加坡 14,372 17,528 8,331 9,350
阿根廷 7,705 121 - -
秘鲁 7,596 7,916 - -
玻利维亚 6,922 9,073 - -
哥斯达黎加 5,632 2,746 - -
香港(总部) 5,294 8,230 58,631 58,923
加拿大 5,143 2,917 - -
巴西 4,577 32,203 - -
其他地区 17,214 20,495 - -
1,615,831 1,754,640 290,014 353,033
4. 分部资料(续)
按地区市场划分之销售乃根据客户所在地而分析,而非流动资产之地理位置则是根据(1)资产之实际所在地而厘定(就物业、厂房及设备而言)及(2)营运所在位置(就无形资产而言)。
就本集团营运分部所呈列之各项总数与财务报表中呈列的本集团主要财务数据的对账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可呈报分部溢利 214,919 208,175
以股本结算之股份付款 - (1,898)
财务费用 (2,919) (3,562)
除所得税前溢利 212,000 202,715
可呈报分部负债 259,760 297,831
递延税项负债 5,092 845
借贷 94,766 131,487
集团负债 359,618 430,163
5. 其他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销售废纸及副产品 15,866 18,293
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财务资产/负债之收益 11,194 5,907
拨回贸易应收款项减值 6,710 7,384
利息收入 1,868 719
租金收入 163 186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附注19) 27,579 -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收益 - 3,491
政府拨款 1,225 419
拨回应计开支 2,341 -
拨回联营公司减值 - 236
股息收入 21 94
出售新西兰业务之收益 - 9,040
收购资产之递延付款之超额拨备 - 926
杂项收入 3,482 2,506
70,449 49,201
6. 财务费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银行借贷(当中包含须按要求还款之条款)之
利息支出 2,877 2,462
融资租约支出 42 803
就未有如期缴税所支付之利息 - 297
2,919 3,562
7. 除所得税前溢利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除所得税前溢利已扣除/(计入)下列各项:
核数师酬金(附注(i)) 2,392 2,746
应收账款减值 7,222 10,175
撇销坏账 1 1,098
确认为支出之存货成本 1,158,102 1,257,302
撇减存货 3,620 6,264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附注(ii))
-自置 61,044 52,818
-根据融资租约持有 452 307
其他非流动资产之摊销 2,858 835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收益) 663 (3,491)
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 9,266 -
有关租赁物业及生产设施之经营租约的
已付最低租金 30,861 32,222
汇兑亏损净额 3,385 6,497
员工福利开支(附注(iii)) 312,648 353,972
附注:
(i) 年内已确认其他非审核服务之核数师酬金为183,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42,000港元)。
(ii) 折旧支出57,35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47,236,000港元)及4,146,000 港元(二零一五
年:5,889,000港元)已分别计入直接经营成本及行政费用内。
(iii) 员工福利开支213,255,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41,884,000 港元)、51,661,000港元(二
零一五年:54,329,000港元)及47,732,000 港元(二零一五年:57,759,000港元)已分别
计入直接经营成本、销售及发行成本及行政费用内。
8. 所得税开支
香港利得税拨备乃就年内估计应课税溢利按16.5%(二零一五年:16.5%)拨备。海外所得税乃
按本集团经营业务所在国家之现行税率就年内之估计应课税溢利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年度税项-香港利得税
本年度税项 25,206 24,149
过往年度之超额拨备 (56) (787)
25,150 23,362
本年度税项-海外税项
本年度税项 20,429 9,249
过往年度之拨备不足 211 988
20,640 10,237
递延税项
本年度 (4,311) (19,799)
41,479 13,800
9. 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已派付之上年度末期股息每股0.045港元(二零一五
年:0.045港元) 34,650 34,650
已派付之本年度中期股息每股0.025港元(二零一五
年:0.025港元) 19,250 19,250
53,900 53,900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举行的会议,董事建议末期股息为每股普通股0.045港元及特别股
息为每股普通股0.015港元。该等建议派付之股息并未於此财务报表确认为应付股息,惟已反
映为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保留溢利分派。
10. 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据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146,146,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63,241,000港元)
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减去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持有而并未无条件归属予雇员的股份之加权平均数 769,999,698股(二零一五年:770,000,000股)计算。
由於本集团在年内并无潜在摊薄普通股,因此并无呈列每股摊薄盈利(二零一五年:无)。
11. 物业、厂房及设备
永久业权
土地及 家�h及 办公室 电脑设备
楼宇 装置 设备 租赁装修 及系统 汽车 机器 合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成本 12,536 5,116 6,727 55,373 14,286 2,950 347,831 444,819
累计折旧 (184) (4,143) (4,217) (34,035) (10,791) (810) (141,453) (195,633)
账面净值 12,352 973 2,510 21,338 3,495 2,140 206,378 249,186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
期初账面净值 12,352 973 2,510 21,338 3,495 2,140 206,378 249,186
汇兑差额 (1,454) (2) (155) (504) (232) (85) (14,292) (16,724)
添置 - 7 1,157 459 312 627 14,707 17,269
出售 - - (11) - (84) - (2,019) (2,114)
折旧 (1,692) (387) (843) (7,217) (1,911) (710) (40,365) (53,125)
期末账面净值 9,206 591 2,658 14,076 1,580 1,972 164,409 194,492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成本 11,031 5,105 7,593 55,006 14,315 3,566 345,145 441,761
累计折旧 (1,825) (4,514) (4,935) (40,930) (12,735) (1,594) (180,736) (247,269)
账面净值 9,206 591 2,658 14,076 1,580 1,972 164,409 194,492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
期初账面净值 9,206 591 2,658 14,076 1,580 1,972 164,409 194,492
汇兑差额 18 (2) (118) (94) (11) (24) (2,832) (3,063)
添置 - 9 1,853 1,245 606 705 17,854 22,272
出售 - - - - (330) - (1,389) (1,719)
撇销 - - (374) - - - (8,892) (9,266)
透过出售附属公司而出售 - - (161) (417) (109) (36) (6,578) (7,301)
折旧 (987) (260) (744) (5,155) (1,163) (773) (52,414) (61,496)
期末账面净值 8,237 338 3,114 9,655 573 1,844 110,158 133,919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11,031 5,086 7,580 55,607 12,275 3,284 305,825 400,688
累计折旧 (2,794) (4,748) (4,466) (45,952) (11,702) (1,440) (195,667) (266,769)
账面净值 8,237 338 3,114 9,655 573 1,844 110,158 133,919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永久业权土地及楼宇乃位於澳洲。
物业、厂房及设备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账面净值包括根据融资租约持有之账面净值 674,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830,000港元)的资产。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办公室设备及机器之撇销分别为 374,000港元及
8,892,000港元,乃由於已不再使用及未能转售该等资产(二零一五年:无)。
12. 无形资产
商誉
千港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之账面值 175,836
汇兑差额 (25,374)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账面值 150,462
13. 存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原料 55,750 82,742
在制品 23,842 36,378
制成品 3,258 4,338
82,850 123,458
14.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押金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贸易应收款项按发单日期及扣除拨备後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0至30天 141,426 133,402
31至60天 80,355 96,385
61至90天 68,225 88,978
91至120天 50,163 71,319
121至150天 39,085 62,514
150天以上 21,637 53,807
贸易应收款项总额 400,891 506,405
其他应收款项及押金 29,299 29,608
430,190 536,013
本集团一般给予其客户30至150天(二零一五年:30至150天)之信贷期。
15. 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财务资产/(负债)
此与管理层认为属经济对冲安排一部份,惟并未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正式指定为对冲之外
汇远期合约有关。此等外汇合约按公平价值列账。
16.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贸易应付款项按发单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0至30天 63,487 59,254
31至60天 20,262 36,437
61至90天 5,466 11,670
91至120天 461 2,648
120天以上 2,660 1,094
92,336 111,103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131,327 136,238
223,663 247,341
供应商给予之信贷期一般为0至90天(二零一五年:0至90天)。
17. 银行借贷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流动部份
-於一年内到期偿还之银行贷款 25,400 36,721
-於一年後到期偿还之银行贷款(当中包含须按要求还款
之条款) 69,366 94,766
银行借贷总额 94,766 131,487
假设银行并无要求引用须按要求还款之条款,根据贷款协议所订之还款日期,本集团於各报告日期到期还款之银行借贷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一年内到期 25,400 36,721
於第二年内到期 28,401 25,401
於第三年至第五年内到期 40,965 69,365
全数於五年内到期 94,766 131,487
18. 融资租约负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最低租约付款总额:
於一年内到期 201 939
於第二年至第五年内到期 573 184
774 1,123
融资租约之未来财务费用 (105) (53)
融资租约负债之现值 669 1,070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最低租约付款之现值:
於一年内到期 162 896
於第二年至第五年内到期 507 174
669 1,070
减:於一年内到期,列作流动负债之部份 (162) (896)
列作非流动负债之非即期部份 507 174
本集团就各种不同项目之机器及汽车订立融资租约,初步租期为五年(二零一五年:五年)。该等租约并无续约选择或任何或然租金规定。
融资租约负债实际上是以相关资产作抵押,原因为倘若本集团未有如期还款,租赁资产之权利将会复归予出租人。
19. 出售附属公司
於二零一六年八月,本集团完成以约33,525,000港元之现金代价出售其於Cactus Imaging
HoldingsPtyLimited及其全资拥有之CactusImagingPty
Limited(「Cactus集团」)的61.88%间接
权益,产生出售收益约27,579,000港元。Cactus集团从事户外媒体印刷及展示业务。
19. 出售附属公司(续)
Cactus集团於出售日期之资产净值如下:
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7,301
存货 2,664
预付款 66
递延税项资产 2,017
应计开支 (812)
融资租约负债 (194)
拨备 (5,226)
5,816
交易成本 130
计入本年度损益的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27,579
总代价 33,525
支付方式:
现金 33,525
出售产生之现金流入净额:
现金代价 33,525
20. 非控股权益
(a) 於二零一六年五月,本公司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以63,845,000港元的代价向一间由本公司拥有
61.88%权益的附属公司收购C.O.S.PrintersPteLtd(「COS」)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由於此项
交易,本集团实际上从非控股股东收购COS的额外38.12%权益而COS已於其後成为本公司
的全资附属公司。按比例应占资产净值之账面值与就额外权益已支付之代价间之差额
9,549,000港元已借记入其他储备。
有关交易已入账列作与非控股权益之股本交易,详情如下:
COS
千港元
就38.12%拥有权权益已付之代价 24,340
38.12%拥有权权益应占之资产净值 (14,791)
公司拥有人应占之权益减少(计入其他储备) 9,549
20. 非控股权益(续)
(b)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OPUS进行股份回购而回购之股份已於其後注销。由於此项交易,本
集团持有的OPUS股权已由61.88%增加至64.66%,而本集团实际上从非控股股东收购
OPUS的额外2.78%权益。按比例应占资产净值之账面值与就额外权益已支付之代价间之差
额2,358,000港元已借记入其他储备。
有关交易已入账列作与非控股权益之股本交易,详情如下:
OPUS
千港元
就2.78%拥有权权益已付之代价 10,972
2.78%拥有权权益应占之资产净值 (8,614)
公司拥有人应占之权益减少(计入其他储备) 2,358
主席报告书
本集团在发展路上首次录得销售额及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溢利均告下跌之情况,两者分别减少8%及10%。总体而言,本集团在营运方面的表现理想,除所得税前溢利取得约5%之改善。集团是在艰难经营环境中取得此项成就,当中要克服四项主要挑战,分别是:利润被蚕食、英镑及欧罗贬值、劳动力成本上涨及书籍出版业的整合而集团部份客户被其他出版商收购後已退出市场。
经历二零一五年成人填色书的需求急升及於其後回落後,汇星印刷和APOL服务的全
球彩色图书市场在二零一六年可说是颇为平静。然而,我们对未来前景感到乐观,因为曾令业界担忧的电子书的增长已显着放缓,彩色图书的市场依然存在。
出版商方面一直以来的定价压力将会持续。由於本集团的核心客户是中小型出版商,愿意支付较高的价格以获得汇星印刷给予更长信贷期及提供技术支持,因此本集团已确立优越定位。在过去数年,本集团致力开发足够的新客户以取代被其他出版商收购的客户,惜成效未见显着。新业务发展将会是本集团未来重点所在。
二零一七年对本集团来说将会是关键一年,因为OPUS集团主席RichardCelarc先生以
及执行董事李海先生(彼负责Oceanic Graphic附属公司及汇星印刷的美国销售活动)
将荣休而本集团需对此作出调整。两人将於二零一七年中淡出日常执行角色,惟同意继续担任本集团顾问以确保顺利交接。本人谨代表董事会同仁,对Celarc先生及李先生的贡献致以衷心感谢,并预祝他们退休後的生活继续称心如意。
汇星印刷集团已经成功实现业务多元化发展,由最初以中国园州的单一生产基地经营的印刷业务起步,发展成今天拥有三大业务支柱,分别是一直以来的汇星印刷业务、服务澳洲市场的澳洲上市附属公司OPUS,以及从事印刷管理业务的附属公司APOL。为了更贴切地反映集团业务现况,待股东及百慕达相关机构给予批准後,本集团将尽快更改名称为狮子山集团有限公司并预计将於二零一七年第二季度生效。
在汇星印刷,我们确信员工悉力以赴是集团的成功关键,集团将继续投资於员工培训和发展工作。本人谨此感谢集团的精锐雄师过去一年的辛勤工作和宝贵贡献。
主席
杨家声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二零一六年销售额下降是由於:a)三个业务部门的利润持续被蚕食。我们的工作量增加但所得减少;及b)出售旗下的大幅面印刷业务―Cactus(二零一六年较二零一五年减少42,000,000港元)。
分析除税後纯利时的相关因素为:1)利润被侵蚀;2)人民币贬值;3)出售Cactus的收益
(28,000,000 港元);4)机器折旧率改变,以更准确地反映机器的可使用年期(产生额
外支出22,000,000港元);5)由於结转自以往年度未确认的税务亏损已全数运用及於二
零一五年确认之前并无确认之递延税项资产,OPUS 的所得税开支较二零一五年增加
30,000,000港元。面对上述情况,本集团仍表现理想,本年度溢利改善18,000,000港元。
OPUS 表现继续好转并通过出售从事大幅面印刷业务的附属公司 Cactus 而精简其营
运。OPUS 向汇星印刷出售位於新加坡的商业印刷商COS,使汇星印刷能够全面掌控
COS的营运。OPUS的其余三个业务部门为McPhersons、Canprint及Ligare,均在澳洲
相关界别内领导同侪,并在二零一六年录得单位数的销售额增长。展望未来,随着大部分成本控制措施均已完成,管理层将专注於通过收购及自然增长来推动销售额增长。
汇星印刷等印刷商过去在全球书籍印刷行业中的竞争优势源自中国造纸厂生产的低成本纸张,但我们在二零一四年便已预测此时代势将告终。自二零一七年一月开始,中国造纸厂生产的纸张价格接连急升,瓦楞纸价上涨了 40%而无涂层无木纸(为书籍印刷的主要用张)则上涨了 15%。目前未能断言纸价升势会否持续。我们目前的看法是升势未止。本集团在中国的营运目前已备有以有利价格购入的6个月纸张供应。其後,监於纸价升幅无法全数转嫁给客户,我们将须应对纸张成本上涨造成的更激烈竞争环境。
本集团已就於美国设立自有生产设施着手初步研究,考虑采纳的方式包括以外国投资者身份直接在当地投资创建营运、进行收购,又或与当地现有的印刷商成立合营企业。
前景
本集团业务於二零一七年的起步较慢,首两个月的订单较去年同期减少 7%。我们相
信,通过自动化和供应链管理可达致的节省成本效益大部分已经实现。集团的经营利润率从今起相当可能会受到影响。
本集团继续物色合适人选出任行政总裁,惟暂未见重大进展,当中要面对的挑战是需吸引到资深的经理人才加盟,彼既须富有企业家精神以打理汇星印刷的全球业务版图,亦要兼备以客为尊的独有专业精神。刘竹坚先生已同意并告知董事会,如有需要,彼可继续出任执行职位直至二零一九年。本集团务须把握剩余时间,加快物色人才的步伐。
财务回顾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收益约为 1,615,800,000 港元,较去年减少
8%(二零一五年:1,754,600,000港元)。收益减少是由於OPUSGroupLimited(「OPUS」)
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及二零一六年八月分别出售新西兰及澳洲的户外印刷业务後带来的销售贡献减少所致。此外,本集团亦不再接受过去利润率偏低的客户订单。
毛利率与去年相比保持稳定,为 28%。年内,本集团重新审视了印刷和印前机器的估
计可使用年期。印刷机器的估计可使用年期由15年改至10年而印前机器的估计可使
用年期由10年改至4年。因此,约22,100,000港元的额外折旧已於直接经营成本扣除。
另一方面,原材料和消耗品成本、直接劳工成本减少,抵销了本年度折旧开支增加的影响。
其他收入由二零一五年的49,200,000港元增加至二零一六年的70,400,000港元,主要
源自出售澳洲户外印刷业务的收益 27,600,000港元以及透过损益表按公平价值列账之
财务资产的收益增加5,300,000港元。有关增加部分被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减
少3,500,000港元及於二零一五年曾录得出售新西兰户外印刷业务的销售收益9,000,000
港元所抵销。
销售及分销成本跟随销售回落而减少 4% 至 约 196,3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204,500,000港元)。
行政费用由二零一五年约124,500,000港元减少至二零一六年约109,800,000港元。减
少主要是由於二零一五年中实施控制成本措施後OPUS的企业费用大幅下降,以及於
二零一五年十月及二零一六年八月分别出售新西兰及澳洲的户外印刷业务後间接费用因而减少及汇兑亏损减少约3,100,000港元。行政费用减少的部份影响被出售及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约9,900,000港元所抵销。
本年度的其他费用代表贸易应收款项的减值拨备并因本年客户结付款项的表现改善而减少约4,100,000港元。
本年度的所得税开支增加至约 41,500,000 港元。二零一五年的所得税开支较低,为
13,800,000港元,主要是因为动用OPUS实体以往年度未确认的税务亏损和确认之前并
无确认之递延税项资产。
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溢利约为146,1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63,200,000港元)。
流动资金及财政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流动资产净值约为633,100,000 港元(二零一
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00,700,000 港元),当中的现金及银行结余约为461,200,000港
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62,900,000 港元)。本集团之流动比率约为2.8(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2)。
本集团之银行借贷及融资租约负债合共为95,400,000 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132,600,000 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94,800,000港元之银行借贷
是以港元计值,而 100,000 港元及500,000 港元之融资租约负债是分别以美元及澳元
计值。所有银行借贷是按浮动利率计息及融资租约是按固定利率计息,而所有借贷须於五年内偿还。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资本负债比率为10.1%(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5.2%),此乃根据本集团之计息债务总额除以股东权益总额而计算。
本集团采纳集中的融资及库务政策,确保本集团资金得到有效运用。本集团亦定期监察其流动资金需求,其遵守贷款契约的情况以及其与往来银行之关系,确保其保持充裕的现金储备以及获主要金融机构承诺提供足够的资金额度,以此应付短线以至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外汇管理
本集团之销售额以不同货币计值,主要为美元、澳元、欧罗及英镑。此外,本集团之成本及开支主要以美元、港元及人民币计值。本集团不时订立外汇合约以对冲其货币风险。
资本开支
年内,本集团购置约22,300,000 港元之物业、厂房及设备,所需资金主要以内部资源
拨付。物业、厂房及设备之账面净值中,包括根据融资租约持有而账面净值为约700,000
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800,000 港元)之资产。
或然负债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重大或然负债。
雇员及酬金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聘用约1,287 名全职员工(二零一五年:1,436
名)。本集团雇员之薪级具竞争力,而雇员亦会根据本集团整体之薪金及花红制度架构,因应个别之表现获得奖励。其他雇员福利包括公积金、保险及医疗保障。
末期股息及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董事会已议决,建议向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普通股持有人登记册的普通股持有人,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0.045 港元(二零一五年:0.045 港元)(「末期股息」)及特别股息每股0.015 港元(二零一五年:无)(「特别股息」)。股东登记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暂停,於该期间内将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领取末期股息及特别股息,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 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 号�m,方为有效。有关股息单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或前後寄发予股东。
购买、出售或赎回股份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除股份奖励计划的受托人根据股份奖励计划的规则及信托契约,以总代价约1,000,000 港元购买合共772,000 股本公司股份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於本年度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有三名成员,包括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家声先生、徐景松先生及吴丽文博士。审核委员会之权责范围乃按照上市规则而制订。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业绩。
承董事会命
执行董事
刘竹坚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刘竹坚先生、李海先生、林美兰女士、林永业先生及朱震环先生;非执行董事郭俊升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家声先生、李效良教授、徐景松先生及吴丽文博士组成。
本年度业绩公布於香港联交所之网站www.hkex.com.hk 及本公司之网站www.1010printing.com
刊载。本公司之二零一六年度年报亦於适当时候在上述网站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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