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前称震�N工程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277)
延迟框架协议相关资金拨付日期
兹提述华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 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的公布(「公
布」),内容有关订立建议认购事项的框架协议。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
汇与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框架协议,截止日期应为资金拨付日期(即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或由普通
合夥人厘定的任何其他日期。认购人已获普通合夥人发出的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
二十八日的延迟通知告知,资金拨付日期已延期,及普通合伙人将於新资金拨付日
期厘定後立即告知认购人。本公司将於认购人获知新资金拨付日期时作出进一步公
布。除延迟资金拨付日期外,框架协议所有其他条款应保持不变。
承董事会命
华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秦岭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秦岭先生、杨俊伟先生、徐晓武先生、关伟明先生、田仁灿先生及林长
华女士;非执行董事为吴清华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记煊先生、张小满先生、谢志伟先生及
吴德龙先生。
延遲框架協議相關資金撥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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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升工程
2017-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