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
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OLDINFINANCIALHOLDINGSLIMITED
高银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30)
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i)有关投标获接纳之内幕公告;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
日之公告,内容有关(a)就投标及(倘投标成功)发展项目成立合营公司订立合
营协议;及(b)就发展该地块订立发展协议(统称「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
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载有(其中包括)(i)发展项目及合营协议之详情;及(ii)本
集团之财务资料之通函(「通函」)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或之前寄
发予股东。
由於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落实载入通函之若干资料,预期通函之寄发日期将
延迟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
承董事会命
GoldinFinancialHoldingsLimited
高银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潘苏通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分别包括潘苏通先生(主席)、黄孝建教授、周晓军先生
及侯琴女士为执行董事;及石礼谦议员
(GBS,
JP)、许惠敏女士、邓耀荣先生及高
敏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仅供识别
延遲寄發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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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银金融
2017-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