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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收購富林(亞洲)有限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的5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 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卡姆丹克太阳能系统集团有限公司 ComtecSolarSystemsGroupLimited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12) 完成收购富林(亚洲)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51% 兹提述卡姆丹克太阳能系统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 四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的公布(「该等公布」)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 六年十二月十二日的通函(「通函」),内容有关建议收购事项。除另有指明者外, 本公布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完成建议收购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布,由於所有先决条件已达成,建议收购事项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一 日完成。完成建议收购事项後,富林(亚洲)由本集团持有51%权益,并成为本集 团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其财务报表将综合并入本集团。 诚如该等公布及通函所披露,作为销售股份的代价,本公司将向卖方分期发行最 多166,479,449股代价股份,惟须待目标集团达成若干利润目标後方可作实及厘 定。请参阅通函以了解支付代价的进一步详情。 �C 1�C 目标集团主要於中国从事发展住宅屋顶太阳能项目。目前预期目标集团将於截至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完成约15兆瓦下游住宅太阳能项目,并於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十六个月完成不少於77兆瓦下游住宅太阳能 项目。完成建议收购事项标志着本集团进一步扩展至下游太阳能项目发展业务, 董事相信有助推动本集团增长。 承董事会命 卡姆丹克太阳能系统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张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 截至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张屹先生、邹国强先生及张桢先生;非执行董事为 Donald Huang先生及王益新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梁铭枢先生、Kang Sun先生 及Daniel DeWitt Martin先生。 �C 2�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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