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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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678)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全年业绩公布
财务摘要
收入上升29.1%至人民币136.5亿元。
毛利率增加1.4个百分点至19.4%。
净利润率增加3.2个百分点至8.8%。
净利润增加103.9%至人民币12.011亿元。
股东应占溢利上升101.0%至人民币11.875亿元。
每股盈利增至人民币1.33元。
天虹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提呈本公司
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
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二零一五年度比较数字。
�C1�C
综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 2 13,647,737 10,574,854
销售成本 4 (11,002,594) (8,669,022)
毛利 2,645,143 1,905,832
销售及分销开支 4 (496,712) (368,989)
一般及行政开支 4 (546,655) (380,865)
其他收入 3 126,098 10,196
其他收益�u(亏损)―净额
3 161,673 (15,748)
经营溢利 1,889,547 1,150,426
财务收入 5 9,752 12,775
财务费用 5 (413,167) (431,515)
财务费用―净额 5 (403,415) (418,740)
分占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
撇除亏损後溢利 10,676 4,128
除所得税前溢利 1,496,808 735,814
所得税开支 6 (295,735) (146,846)
年度溢利 1,201,073 588,968
由以下各方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1,187,531 590,826
非控制性权益 13,542 (1,858)
1,201,073 588,968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之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 7 人民币1.33元人民币0.67元
―每股摊薄盈利 7 人民币1.33元人民币0.67元
�C2�C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年度溢利 1,201,073 588,968
其他全面收益�u(亏损)
其後将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楼宇重估
―总额 45,883 �C
―递延所得税 (16,354) �C
其後或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分占以权益法入账之联营公司之其他全面亏损
―分占货币兑换储备 (8,556) �C
货币兑换差额 1,134 (1,024)
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1,223,180 587,944
由以下各方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1,209,471 589,802
非控制性权益 13,709 (1,858)
1,223,180 587,944
�C3�C
综合资产负债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永久产权土地及土地使用权 695,184 551,618
物业、厂房及设备 6,231,119 4,997,844
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 99,349 63,67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7,004 160,731
7,142,656 5,773,867
流动资产
存货 9 2,931,297 1,893,107
应收贸易及票据款项 10 1,589,990 1,031,779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账款 1,308,115 453,572
衍生金融工具 12 317,882 61,087
已抵押银行存款 181,201 247,663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1,813,208 1,940,022
8,141,693 5,627,230
资产总值 15,284,349 11,401,097
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面值 96,709 94,064
股份溢价 433,777 189,218
其他储备 566,590 509,922
保留溢利 4,051,645 3,117,951
5,148,721 3,911,155
非控股权益 42,723 27,414
权益总额 5,191,444 3,938,569
�C4�C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负债
非流动负债
借贷 2,559,625 2,505,306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3,377 96,341
融资租赁承担 �C 235,546
2,673,002 2,837,193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及票据款项 11 3,044,295 2,294,638
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账款 721,658 618,767
当期所得税负债 72,006 27,988
借贷 3,549,669 1,547,754
衍生金融工具 12 32,275 12,688
融资租赁承担 �C 123,500
7,419,903 4,625,335
负债总值 10,092,905 7,462,528
总权益及负债 15,284,349 11,401,097
�C5�C
附注
1.一般资料、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
天虹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业务为制造及销售
纱线、坯布及面料和服装。
本公司乃於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二日在开曼群岛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注册成立为一间获
豁免有限公司。其注册办事处之地址为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
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
自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九日起,本公司股份已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主板上市。
於本公布所载的年度业绩并不构成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
合财务报表,惟摘录自该等财务报表。
除非另有指明,该综合财务报表以中国人民币(「人民币」)呈列。本公司董事会於二零
一七年三月三日批准及授权刊发该综合财务报表。
除另有说明外,编制该综合财务报表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在所呈报的所有年度内已被贯
彻应用。
本公司之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所用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综合财务报表按照历史成本法编制,并就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楼宇、金融资产及金融负
债(包括衍生工具)的重估(均按公平值列账)而作出修订。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财务报表需要使用若干关键会计估算。这亦需要管理层在
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过程中行使其判断。
会计政策变更及披露
(a)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采纳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新订准则及修订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之财政年度首次采纳以下新订准则及现有准则
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监管递延账目」说明监管递延账目结余为不会根据其他准
则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但符合资格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递延处理的开支或
收入金额,原因是费率监管机构现时或预期在订定实体可就受费率规管的货品或服
务向客户收取的价格时将该金额计算在内。其允许首次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合
资格人士继续沿用过往公认会计原则的费率监管会计政策,而只作有限变动。其规
定於资产负债表分开呈列监管递延账目结余及於综合收益表分开呈列该等结余的
变动。本集团须作出披露,以识别导致确认监管递延账目结余的费率监管形式的性
质及相关风险。
�C6�C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收购共同经营权益的会计法」(修订本)要求投资者,如所
收购的共同经营权益构成一项「业务」(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的定义),
则须应用企业合并的会计法原则。具体而言,投资者需要:
计量按公平值计算的可辨别资产及负债;
支销收购相关成本;
确认递延所得税项;及
确认残值为商誉。
除非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相抵触,否则必须应用企业合并会计法的所有其他
原则。该修订本同时适用於收购一项共同经营的初始权益和额外权益。当购入同一
共同经营的额外权益并维持共同控制权时,之前持有的权益不重新计量。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澄清折旧及摊销的可接纳方法」(修订本)
澄清以收入为基准的折旧或摊销方法何时适合使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修订本)
阐明,以动用资产所产生的收入为基准计量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折旧并不适合。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确立一项可驳回假设,以动用资产所得收入为基准计
量无形资产摊销并不适合。假设仅可於若干有限情况驳回:
无形资产表明为收入的计量方法;或
可证明无形资产经济利益的收入及耗用有密切关联。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生产性植物」(修订本)变更生产
性植物(如葡萄藤、橡胶树及油棕)的报告方式。生产性植物因业务运作与制造活动
相近,故其入账方式应与物业、厂房及设备相同。该等修订本将生产性植物归入香
港会计准则第16号的范围内,而非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生产性植物的产物则将保
留於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的范围内。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单独财务报表之权益法」(修订本)容许主体在各自的单独财务
报表中以权益法核算其附属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的投资主体。
二零一四年年度改进包括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的年度改进专案的变动,其
影响四项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作出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已终止经营业务」(修订本)澄
清资产(或出售集团)由「持作出售」重新分类至「持作分派」(反之亦然)的时间,这
并不构成一项出售或分派计划的变动,亦不会按有关情况入账。这意味资产(或
出售集团)无需单单因为出售方式变动,而於财务报表还原为未曾分类为「持作
出售」或「持作分派」的情况。亦解释不再持作分派但并无分类为「持作出售」的
资产(或出售集团)应采用出售计划变动的指引。
�C7�C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包括两项修订:
(i)服务合约
倘实体根据容许转让人终止确认资产的条件向第三方转让金融资产,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规定披露实体可能於所转让资产保留的所有持续参与
类别。该准则提供持续参与定义的指引。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的後续修
改给予首次采纳者相同的宽免。
(ii)中期财务报表
澄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披露―对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修改规
定的额外披露并无特别规定於所有中期期间作出,惟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
规定除外。
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澄清,厘定离职後福利责任的贴现率时,重要
的是责任的计值货币,而非责任产生的国家。於评估优质公司债券是否具有深
度市场时,乃基於以该货币计值的公司债券,而非特定国家的公司债券。同样地,
倘以该货币计值的优质公司债券并无深度市场,则应使用相关货币的政府债券。
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厘清「於中期财务报告其他部份所披露的
资料」的标准参考,亦修订了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规定中期财务报表与该资料
所在位置的交叉参考。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有关投
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之例外情况」(修订本)厘清投资实体及彼等之附属公司应用综
合入账豁免。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修订本)厘清当中介母公司为投资实体之附
属公司时可获豁免编制综合财务报表。当投资实体母公司按公平值计量其附属公司
时有关豁免则可适用。该中介母公司亦需就有关豁免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之其他标准。修订本亦厘清投资实体须将并非投资实体及为支持投资实体之投资活
动提供服务,因此成为投资实体延伸之附属公司综合入账。然而,修订本亦确认,倘
附属公司本身为投资实体,投资实体母公司须按透过损益表按公平值列值之方式计
量其於附属公司之投资。无论附属公司有否向母公司或第三方提供有关投资的服务,
均须采纳此方式。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允许并非属於投资实体惟於属於投
资实体之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中拥有权益之实体,於应用权益法时可豁免保留投资
实体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所使用之公平值计量,或解除公平值计量,惟投资实体联
营公司或合营企业须就彼等之附属公司综合入账。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披露计画」(修订本)澄清了关於重要性和汇总、小计的列报、财
务报表的结构及会计政策披露的指引。尽管修改不涉及具体变动,但是澄清了许多
关於列报的问题,并强调允许编制者对财务报表的格式及列报进行适当修改以符合
自身情况及使用者的需求。
�C8�C
通过修订来解决的关键范围如下:
实质性:实体不应以会损害有用资料的方式合并或分列资料。倘资料并不重大,
则实体毋须披露;
分列及小计:该等修订本厘清可接受的额外小计及呈列有关小计的方式;
附注:实体毋须以特定次序呈列财务报表附注,管理层应根据自身情况及使用
者需要调整附注的结构;
会计政策:应披露的主要会计政策的识别方法;
来自於权益入账的投资的其他全面收益: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其他全面收益
应分为其後会及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应占项目部分。
采纳上述新订准则及修订并无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b)已颁布但尚未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之财政年度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
新订准则及修订而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纳
多项新订准则及现有准则修订已颁布但尚未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之财政年
度生效,而本集团於编制此综合财务报表时并无提早采纳。本集团尚未评估该等新
订准则及修订之全面影响,并拟不迟於该等新订准则及修订各自之生效日期时予以
采纳。该等新订准则及修订列示如下: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所得税」,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财政
年度生效。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现金流量表」,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财
政年度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之收入」,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
始之财政年度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财政年
度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财政年度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
营企业之间出售或注入资产」,原定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财政年度
生效。生效日期目前已延後�u移除。
�C9�C
2.收入及分类资料
(i)收入
本集团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纱线、坯布及面料以及服装。於年内确认之收入来自货
品销售(扣除增值税)。
(ii)分部资料
主要经营决策者被视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委员会。经营分部以向主要经营决策者提供
内部呈报一致的形式呈报。执行董事委员会审阅本集团之内部申报,以评估表现及
分配资源。管理层已根据该等报告厘定经营分部。
执行董事委员会认为业务可按产品及地区前景分类。管理层从产品角度评估销售纱
线、坯布及面料和服装的表现。业务以地区基准(包括中国大陆(及香港)、越南、澳门
及柬埔寨)作进一步评估。
执行董事委员会根据收入及经营溢利评估经营分部之业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分部资料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纱线 面料及服装 坯布 总额
中国大陆 中国大陆
及香港 越南 澳门及香港柬埔寨 越南中国大陆 越南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总收入 10,702,807 5,754,305 10,903,975 338,403 76,037 �C 608,234 �C 28,383,761
分类间收入 (386,761) (5,564,604) (8,784,659) �C �C �C �C �C (14,736,024)
收入(来自外部客户) 10,316,046 189,701 2,119,316 338,403 76,037 �C 608,234 �C 13,647,737
分类业绩 982,782 354,307 549,931 30,979 (7,277) (9,110) 41,606 (1,584) 1,941,634
未分配费用 (52,087)
经营溢利 1,889,547
财务收入 9,752
财务费用 (413,167)
分占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
撇除亏损後溢利 10,676
所得税开支 (295,735)
年度溢利 1,201,073
折旧及摊销 (234,496) (297,331) (102) (1,166) (2,288) (356) (12,207) �C (547,946)
�C10�C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分部资料如下: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纱线 面料及服装 坯布 总额
中国大陆
及香港 越南 澳门中国大陆 柬埔寨中国大陆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总收入 8,205,466 4,434,832 8,730,751 186,609 7,463 545,381 22,110,502
分类间收入 (283,369) (4,258,440) (6,993,839) �C �C �C (11,535,648)
收入(来自外部客户) 7,922,097 176,392 1,736,912 186,609 7,463 545,381 10,574,854
分类业绩 494,003 285,237 356,380 2,472 (1,093) 30,138 1,167,137
未分配费用 (16,711)
经营溢利 1,150,426
财务收入 12,775
财务费用 (431,515)
分占以权益法入账之
投资之溢利 4,128
所得税开支 (146,846)
年度溢利 588,968
折旧及摊销 (204,372) (236,189) (110) (61) (365) (13,469) (454,566)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分部资产及负债如下: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纱线 面料及服装 坯布 总额
中国大陆 中国大陆
及香港 越南 澳门 小计及香港柬埔寨 越南中国大陆 越南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类总资产 8,845,466 3,992,467 419,211 13,257,144 362,774 52,131 324,417 440,766 358,225 14,795,457
未分配资产 488,892
本集团总资产 15,284,349
分类总负债 (6,341,931) (221,857) (5,602) (129,352) (44,328) (287,525) (7,030,595)
未分配负债 (3,062,310)
本集团总负债 (10,092,905)
资本开支 971,502 147,526 37 1,119,065 140,708 29,297 297,558 5,500 331,678 1,923,806
�C11�C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分部资产及负债如下: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纱线 面料及服装 坯布 总额
中国大陆
及香港 越南 澳门 小计中国大陆柬埔寨中国大陆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类总资产 5,967,218 3,701,032 877,756 10,546,006 119,701 48,609 420,400 11,134,716
未分配资产 266,381
本集团总资产 11,401,097
分类总负债 (4,351,356) (47,555) (10,752) (36,957) (4,446,620)
未分配负债 (3,015,908)
本集团总负债 (7,462,528)
资本开支 749,805 575,848 �C 1,325,653 1,958 12 3,049 1,330,672
3.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u(亏损),净额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其他收入
补贴收入(a) 126,098 10,196
其他收益�u(亏损)―净额
收购附属公司收益 �C 69,224
收购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收益 20,551 �C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衍生金融工具:
―已实现溢利 43,383 1,476
―未实现溢利 111,476 6,106
汇兑亏损净额 (23,289) (94,523)
票据回购亏损 (291) (4,297)
其他 9,843 6,266
其他收益�u(亏损)总额―净额 161,673 (15,748)
(a)补贴收入主要与於中国大陆新强、徐州、山东及上海发展所获得之优惠及包括由市
政府授出之津贴有关。本集团已收取全数补贴收入,以及并无有关该等补贴收入之
未来责任。
�C12�C
4.开支(按性质分类)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耗用原材料及消耗品 8,777,560 6,692,651
制成品及在制品存货变动 (125,721) 119,689
雇员福利开支 1,361,848 994,076
折旧及摊销 547,946 454,566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和土地使用权亏损 11,691 3,544
办公开支 93,301 69,408
动力及燃料 787,607 652,350
运输成本 343,957 241,555
核数师酬金
―年度审核服务 4,100 3,848
―非审核服务 450 520
楼宇及机器租金开支 42,278 42,267
应收贸易款项减值拨备之拨回净额 (2,588) (2,299)
存货减值拨备拨回净额 (7,253) (2,213)
其他开支 210,785 148,914
销售成本、销售及分销开支以及一般及行政开支总额 12,045,961 9,418,876
5.财务收入及费用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利息开支―借贷 257,709 228,374
利息开支―融资租赁承担 8,406 10,942
266,115 239,316
融资活动所得汇兑亏损净额 165,750 196,395
减:物业、厂房及设备资本化金额 (18,698) (4,196)
财务费用―净额 413,167 431,515
财务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9,752) (12,775)
财务费用净额 403,415 418,740
�C13�C
6.所得税开支
於综合收益表扣除之所得税金额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年度溢利之即期税项 250,531 138,548
过往年度调整 (1,149) (2,425)
递延所得税 46,353 10,723
295,735 146,846
(a)香港利得税
於香港成立之附属公司须按16.5%(二零一五年:16.5%)之税率缴纳利得税。
(b)中国大陆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於中国大陆成立之附属公司,须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於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六日通过之中国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
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六日批准之新企业所得税法条例实施细则(「条例实施细则」),
厘定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及条例实施细则,在中国内地成立之
附属公司於年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二零一五年:25%)。
(c)越南所得税
於越南成立的附属公司须按20%(二零一五年:22%)之税率缴付所得税。
经越南的相关税务局批准,於二零一六年、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三年及二零一一年
在越南成立的附属公司,有权於抵销过往年度结转的亏损後首个获利年度起,免缴
所得税四年,其後九年则可获税率减半优惠,并有权由业务产生收入之首个年度起
享受优惠所得税税率10%达十五年。
经越南的相关税务局批准,一家於二零零六年在越南成立的附属公司,可就其补充
投资独立计算所得税。该附属公司的初步投资有权免缴所得税三年,其後七年则可
获税率减半优惠,并有权享受优惠所得税税率15%达十二年。该附属公司的首项补
充投资有权免缴所得税三年,其後五年根据20%(二零一五年:22%)的所得税税率缴付,
可获税率减半优惠。
经越南的相关税务局批准,另外一家在越南的附属公司,可就其补充投资独立计算
所得税。该附属公司的初步投资有权以15%的税率缴付所得税,而该附属公司的补
充投资有权以20%(二零一五年:22%)的税率缴付所得税。
年内,在越南的附属公司的适用税率,介乎零至20%(二零一五年:零至22%)。
(d)其他所得或利得税
本公司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因此获免缴开
曼群岛所得税。
�C14�C
本公司於英属处女群岛成立之附属公司乃根据英属处女群岛国际商业公司法或二
零零四年商业公司法注册成立,因此获免缴英属处女群岛所得税。
於澳门成立之附属公司须按9%(二零一五年:9%)之税率缴付所得税。由於本集团於
年内概无在澳门产生或从澳门赚取应课税溢利,故概无就澳门利得税作出拨备(二
零一五年:零)。
於乌拉圭成立之附属公司按25%(二零一五年:25%)之税率缴交所得税。概无就乌拉
圭利得税计提拨备,因为本集团於年内并无於乌拉圭产生或获得应课税溢利(二零
一五年:零)。
於土耳其成立之附属公司须按20%之税率缴付利得税。由於本集团於年内概无在土
耳其产生或从土耳其赚取应课税溢利,故概无就土耳其利得税作出拨备(二零一五年:
零)。
於柬埔寨成立之附属公司须按20%之税率缴付利得税。经柬埔寨的相关税务局批准,
该附属公司於年内获豁免利得税(二零一五年�U零)。
7.每股盈利
(a)基本
每股基本盈利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除以年内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计算。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人民币千元) 1,187,531 590,826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以千计) 892,932 884,681
每股基本盈利(每股人民币元) 1.33 0.67
(b)摊薄
每股摊薄盈利乃透过调整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以假设所有具摊薄影
响之潜在普通股获转换。就本公司之购股权而言,本公司已根据未行使购股权附带
之认购权之币值,计算能够按公平值(厘定为本公司股份之平均年度市价)收购的股
份数目。上述计算所得之股份数目与假设购股权获行使的情况下,已发行的股份数
目比较。
�C15�C
二零一六年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人民币千元) 1,187,531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以千计) 892,932
调整:
―购股权(以千计) 555
每股摊薄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以千计) 893,487
每股摊薄盈利(每股人民币元) 1.33
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股份之平均年度股份市价低於认
购价,故此行使购股权对每股盈利之影响属反摊薄性质。
8.股息
於二零一六年,已支付股息金额为人民币226,39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43,177,000元),
每股普通股0.30港元(二零一五年:每股普通股0.20港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之拟派末期股息为每股0.26港元(二零一五年:0.12港元),股息总金额达人民币
212,802,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89,155,000元),将於本公司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三日之股
东周年大会上提呈批准。此等财务报表并不反映此项为应付股息。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已付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0.18港元(二零一五年:0.12港元) 137,235 87,329
拟派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0.26港元(二零一五年:0.12港元) 212,802 89,155
350,037 176,484
9.存货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2,168,041 1,255,572
在制品 117,580 66,008
制成品 645,676 571,527
2,931,297 1,893,107
确认费用且列入「销售成本」的存货成本为人民币8,651,839,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6,812,340,000元)。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拨回存货拨备约人民币7,253,000 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2,213,000元)。
该等金额已计入综合收益表之「销售成本」中。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总账面净值为人民币393,000,000元的存货(二零一五年:零)
已作质押,以作为本集团取得银行借贷之抵押品。
�C16�C
10.应收贸易及票据款项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应收贸易款项 391,614 312,214
减:减值拨备 (5,407) (7,995)
386,207 304,219
应收票据款项 1,203,783 727,560
1,589,990 1,031,779
应收贸易及票据款项之公平值接近其账面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总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06,797,000元之应收票据(二零一五年:
零)已作质押,以作为本集团取得银行借贷之抵押品。
本集团授予其中国大陆客户之信贷期一般为90日内,而授予其他国家客户之信贷期为
120日内。应收贸易及票据款项按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30日内 788,378 600,610
31日至90日 668,960 355,858
91日至180日 128,085 74,278
181日至1年 2,590 1,002
1年以上 7,384 8,026
1,595,397 1,039,774
减:减值拨备 (5,407) (7,995)
应收贸易及票据款项―净额 1,589,990 1,031,779
11.应付贸易及票据款项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应付贸易款项 296,039 184,473
应付票据款项 2,748,256 2,110,165
3,044,295 2,294,638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付贸易款项包括应付关连方款项人民币4,341,000元(二
零一五年:应付一间联营公司款项人民币221,000元)。
�C17�C
应付贸易及票据款项(包括应付关连方之贸易款项)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90日内 1,848,405 1,822,606
91日至180日 1,181,040 361,999
181日至1年 9,347 1,232
1年以上 5,503 108,801
3,044,295 2,294,638
12.衍生金融工具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资产:
远期外汇合约(附注(a)) 317,882 61,087
负债:
利率掉期合约(附注(b)) 40 9,899
远期外汇合约(附注(a)) 24,260 2,789
交叉货币掉期合约(附注(c)) 7,975 �C
32,275 12,688
非对冲衍生工具分类为流动资产或负债。
附注:
(a)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远期外汇合约包括二十份合约,名义本金额总计为
人民币5,555,718,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份合约名义本金额总计为人民币2,402,632,000元)。
(b)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利率掉期合约包括一份合约,名义本金额为人民币
173,425,000元(二零一五年:五份合约名义本金额总计为人民币1,694,836,000元)。
(c)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交叉货币掉期合约包括三份合约,名义本金额总计
为人民币626,150,000元(二零一五年:无)。
�C18�C
主席报告书
业绩
二零一六年度,中国棉纺行业受惠国内棉花价格触底反弹,中国纱线价格在
年中开始稳步上升,对於有一定原材料库存的纺纱企业特别有利,相反,中
游企业如织布、染整企业若未能有效调整价格则面对一定的经营困难。至於
国内外的棉花价差则相对平稳,对本集团的总体经营起了稳定作用。
本集团持续充分利用纱锭产能,年内位於新疆及越南的两家新纺纱厂陆续投产,
於二零一六年底基本上已达高效率运转状态,致使下半年的纱线产量持续提高,
满足客户对本集团差异化产品的强劲需求。本集团纱线销量连续10年创出历
史新高达约60万吨,相比去年强势增长约26%,纱线销售收入突破人民币120
亿元。随着国内棉花价格上升,棉纱线销售价格上升,棉纱销售价格也跟随
反弹,随着低成本原料完全消耗,纱线毛利率超出正常水平,从去年的18.4%
增至20.1%,并带动本集团的盈利水平大幅提升。於本年,本集团的股东应占
溢利打破历史纪录达人民币11.88亿元,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1.33元,分别较去
年大幅增长101.0%和98.5%。
除了纱线业务强劲增长,我们还积极为进入牛仔服装领域做好准备工作,本
集团於山东及柬埔寨的牛仔服装团队及生产线经过二零一六年调整改造,於
年内已可生产超过300万条牛仔裤,主要服务国内,日本,韩国及德国的客户,
虽然利润率有待提升,但基本上已为二零一七年从越南新建的牛仔服装生产
销售业务实现利润打好基础。
展望
中国纺织品市场始终面对激烈竞争,企业若没有在产品创新,品质及服务上
超越竞争对手,最终必然遭受淘汰。本集团坚持走差异化,扩充规模以及国
际化并进路线,是保持集团持续增长及维持盈利能力的不二法门。面对美国
可能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本集团於越南的布局比其他国内竞争对手更显得
有利。
�C19�C
二零一七年集团将侧重发展牛仔服装业务,以越南新工厂为主,国内及柬埔
寨已收购的产能为辅。不追求盲目扩张,目标生产达国际水平品质的牛仔服装,
以赢得知名品牌的认同,为未来快速扩充打好基础。当牛仔服装形成一定规
模并直接面对国际知名品牌,我们相信将令本集团有效掌握品牌以及牛仔服
装的潮流趋势,同时可充足利用本集团已掌握的原材料应用及牛仔纱线生产
的优势,结合我们现有牛仔业务客户已达国际水平的牛仔布织造及後整理工艺,
由现有牛仔客户负责布料的生产,在减少自身资本开支的同时,做到互补共赢,
快速在越南达到高水平产业链整合,在一个工业园区内完成全产业链的生产
经营管理,做到快速反应交货,完全满足现今品牌对於降低库存风险以及在
同一季节中针对消费者的需求而策略性的增加订单生产的要求,从而争取最
佳销量及利润。
在发展牛仔服装业务之际,如何达到攻守有序,既有按部就班的发展战略,
又能把握时机伺机突破,是我们考虑的重点。因此,与目前行业内的服装生
产企业合作,不管在国外还是国内,不管是并购还是合资经营,都在我们考
虑之列。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我们与常州华利达服装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了合资协议,双方在越南共同投资建设服装生产工厂,我们相信此合作
将达到互利共赢的效果,为双方成功在海外扩充及产业链整合布局打下一支
强心针。
产品是企业的生命,只有不断更新变化,顺应最新市场潮流,坚持产品开发,
优化产品组合,生产更多的差异化品种和高增值品种,提供多样化的创新产
品组合,努力提高现有业务的竞争力,才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根本。纺织行业
从来就是充分竞争行业,我们也是在激烈竞争中不断壮大成长。十年前本集
团开始在越南投资设厂,让我们目前得以在行业中保持领先,现今我们着力
利用越南的优势发展牛仔服装业务,我们期望把产业链整合的概念贯彻落实,
让集团在可见未来再创高峰。
�C20�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综览
我们欣然向股东报告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
绩。年内,本集团之收入较去年上升29.1%至人民币136.5亿元。股东应占溢利
较去年大幅增加101.0%至人民币11.88亿元。每股基本盈利亦由去年的人民币0.67
元增加至人民币1.33元。股东应占溢利同比上升的主要原因是销量强劲增长
以及纱线价格上升但原料成本增加所致。
行业回顾
由於国内棉花价格於二零一六年触底反弹,国内外棉花价差也维持稳定,年
内中国棉纺织企业的经营情况整体有所改善。然而,国内纺织企业的生存状
态仍表现不一,大型企业由於在产品创新及营运规模有一定优势,正逐步抛
离竞争对手。
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二零一六年纺织行业具有一定规模企业累
计实现主营业务销售额73,302亿元,同比增长4.1%;实现利润总额4,004亿元,
同比增长4.5%。二零一六年,我国出口纺织品服装2,676亿美元,同比下降5.9%。
其中我国纺织品出口1,063亿美元,服装出口1,613亿美元。
根据越南海关数据显示,二零一六年越南纱线及短纤销售量增加21.4%至1,167,000
吨,销售额较二零一五年上升15.3%至29.3亿美元。服装出口额增加4.6%至238.4
亿美元。
业务回顾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收入达到破纪录人民币
136.5亿元,比去年上升29.1%,主要由於纱线销量增长带动。
�C21�C
本集团的收入包括纱线、坯布及面料和服装的销售。年内纱线继续成为本集
团的重点产品,其收入占集团本年度总收入的92.5%,达到人民币126.3亿元,
相比去年增长28.4%。增幅主要受销量增加所带动。在越南银河项目及新强项
目厂房新增约63万纱锭,已於二零一六年陆续全面投产。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在产能扩张的带动下,本集团纱线销量相较去年增
加25.7%至约60万吨,打破历年销量记录。坯布与面料和服装产品的收入为人
民币10.23亿元,占集团本年度总收入的7.5%。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整体毛利率由去年的18.0%提
升至19.4%。上升主要是由於纱线价格受原料价格带动先行上升,而实际成本
因使用现有原料存货而滞後,令毛利率短暂高出正常水平。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股东应占溢利为人民币
11.88亿元,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1.33元,较去年分别上升101.0%及98.5%。股东
应占溢利上升主要在维持正常利润率的同时销量强劲增长。类似地,下半年
也受惠於纱线价格上升存货成本滞後的好处,令毛利率短暂高出正常水平而
带来额外利润所致。
本集团将继续执行既有企业策略,优化产品组合,开发迎合市场趋势及需要
的新产品,充分利用现有国际化的生产布局优势,致力进一步改善本集团的
财务表现。
本集团持续与包芯用氨纶纤维全球「莱卡」品牌制造商「英威达」及纤维素纤
维「天丝」、「木代尔」纤维品牌制造商「兰精纤维」深入合作,建立了全面的
战略合作夥伴关系,使创新科技纤维转化为时尚功能纱线,迎合差异化高端
市场的开发。本集团亦继续强化与日本东丽公司的合作关系。本集团的研发
中心也不断应市场需求而改良产品质素及开发新产品,锐意在业界保持领先
地位,并主攻在不同高端产品领域上最优质的客户群。
�C22�C
前景
在二零一六年中国有序出售国储棉的背景下,二零一六年的棉花价格得以触
底反弹。假定中国继续有序出售国储棉,我们预期二零一七年国内外棉花价
格将相对稳定。
截至二零一六年底,本集团共有约289万纱锭、816台织机、18条牛仔裤生产线
同时高效运作,其中中国及越南分别为约164万纱锭及约125万纱锭。在越南新
投资的织布及下游业务生产线预计在二零一七年陆续投产。在中国山东我们
收购新建的牛仔服装生产线也将在二零一七年下半年完成。预计以上投资於
二零一七年的资本开支共约5亿人民币。二零一七年目标销售69万吨纱线、9,000
万米坯布以及700万条牛仔裤。
踏入二零一七年,本集团将全力执行落实越南产业链平台布局的策略,牛仔
服装业务顺利开展为首要任务,新增坯布及染色布生产设施将支持现有业务,
同时产业链平台作示范作用,以吸引更多现有牛仔布客户及同业到越南工业
园区设厂。我们期待利用在越南已形成的牛仔纱线原材料资源优势,结合现
有牛仔布客户的生产能力,在我们新建的牛仔服装生产线上出品达国际水平
品质的牛仔服装,做到快速反应交货,以赢得知名品牌的认同,为未来快速
扩充打好基础。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本集团继续荣获为《财富》杂志推选为二零一六年中国企
业500强之一,证明集团不断壮大,业务模式继续获得广泛认同。本集团将继
续努力不懈,全力为股东带来长远及可持续的回报。
�C23�C
财务回顾
销售
本集团的销售主要来自销售纱线、坯布及面料与服装。由於本集团於中国及
越南新建的生产设施投产及全体人员的努力,二零一六年集团纱线销售额较
二零一五年增长约28.4%。下列为本集团各种产品的销售分析。
二零一六年
销售额对比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之转变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弹力包芯纱线
―棉纱 3,821,813 3,137,988 21.8%
―牛仔 2,135,524 1,502,160 42.2%
―人造纤维 992,237 767,034 29.4%
其他纱线
―棉纱 2,340,275 1,737,316 34.7%
―牛仔 1,966,129 1,483,649 32.5%
―人造纤维 1,369,085 1,207,254 13.4%
坯布及面料
―弹力坯布 528,279 465,706 13.4%
―其他坯布 79,955 79,675 0.4%
―面料 266,408 178,978 48.8%
服装及其他 148,032 15,094 880.7%
总计 13,647,737 10,574,854 29.1%
�C24�C
销量 售价 毛利率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弹力包芯纱线(吨�u人民币每吨)
―棉纱 173,732 139,761 21,998 22,453 21.0% 18.3%
―牛仔 90,375 65,705 23,630 22,862 24.3% 23.0%
―人造纤维 41,712 34,076 23,788 22,510 22.3% 17.4%
其他纱线(吨�u人民币每吨)
―棉纱 119,986 94,451 19,505 18,394 17.4% 18.9%
―牛仔 109,472 83,574 17,960 17,753 18.9% 16.6%
―人造纤维 64,113 59,364 21,354 20,336 15.4% 15.1%
坯布及面料(百万米�u人民币每米)
―弹力坯布 53.3 45.9 9.9 10.1 11.9% 12.0%
―其他坯布 11.4 13.7 7.0 5.8 8.6% 10.4%
―面料 16.0 9.4 16.7 19.0 15.8% 17.5%
中国纺织市场是本集团的主要市场,占本集团二零一六年总销售额的87%,
以下是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度的十大客户:
韶关市顺昌布厂有限公司
宁波大千纺织品有限公司
广东前进牛仔布有限公司
浙江立马云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TorayInternational,Inc.
浙江佳而美纺织有限公司
宜兴乐威牛仔布有限公司
海宁牛仔织造有限公司
浙江七星纺织有限公司
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
本集团拥有客户逾3,000家,由於本集团以生产差异化产品为重点,且本集团
并不依赖单一客户的订单,因此二零一六年十大客户仅占总销售额的15.7%。
以上十大客户与本集团的业务往来均超过五年以上。
毛利及毛利率
本集团的毛利由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9.1亿元增加38.8%至人民币26.5亿元。整
体毛利率亦较二零一五年上升1.4个百分点至19.4%。毛利率增加主要由於纱
线价格受原料价格带动先行上升,库存原料成本相对滞後。
�C25�C
成本架构
销售成本较二零一五年增加26.9%至人民币110亿元。於二零一六年之原材料
成本占总销售成本约76.6%。棉花为我们的主要原材料。
下列为本集团销售成本的明细:
消耗品 消耗品
1.6% 其他 1.4% 其他
0.8% 0.7%
动力及燃料 动力及燃料
7.0% 7.3%
折旧 折旧
4.3% 4.8%
直接工资 直接工资
9.7% 9.0%
原材料 原材料
76.6% 76.8%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销售及分销开支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之销售及分销开支较二零
一五年上升34.6%至人民币4.967亿元。升幅是由於销量增加,令运输成本及薪
金上涨所致。
一般及行政开支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之一般及行政开支较二零一五年上升43.5%至人民币5.467
亿元,占本集团销售额4.0%。增幅乃主要由於薪金及其他管理成本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606,575 1,696,945
投资活动所耗现金净额 (2,404,825) (1,118,844)
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1,671,436 267,724
於年末的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1,813,208 1,940,022
�C26�C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人民币6.066亿元,相较二零一五年度有所降低,主要是因为本年国内棉花供
应商要求采用预付款方式结算棉花采购款,以及原料采购现金流出大幅增加。
本集团投资活动所耗现金净额为人民币24.05亿元,主要用於扩充产能的资本
开支之付款。於回顾年度内,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人民币16.71亿元,主要
由於存货及原料预付款增加导致流动资金借贷增加所致。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银行及现金结余(包括已抵押银行存
款)为人民币19.944亿元(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21.877亿元)。
本集团的存货及应收贸易及票据款项分别增加人民币10.382亿元至人民币
29.313亿元及增加人民币5.582亿元至人民币15.900亿元(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分别为人民币18.931亿元及人民币10.318亿元)。存货周转天数及应
收贸易及票据款项周转天数分别为79天及35天,而二零一五年则分别为73天
及40天。存货周转天数增加主要是因为年底中国棉花库存增加所致。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付贸易及票据款项增加人民币7.497亿元至
人民币30.443亿元(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22.946亿元),其付款
周转天数为87日,而二零一五年则为82日。应付款项周转天数对比去年增加
主要因为较高的原材料库存所需资金所致。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银行借贷总额增加人民币20.562亿元
至人民币61.093亿元。流动银行借贷增加人民币20.019亿元至人民币35.497亿元,
而非流动银行借贷则增加人民币5,430万元至人民币25.596亿元。流动银行借
贷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国内棉花供应商要求全额预付棉花采购款,由此增
加了短期借贷用於支付原料款。此外,本集团於年底前准备资金提前赎回二
零一九年到期的优先票据而增加借贷。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财务比率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流动比率 1.10 1.22
负债权益比率 1.19 1.04
1负债净额权益比率 0.80 0.482
1各年年终时总借贷除股东应占权益
2各年年终时总借贷减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及已抵押银行存款除股东应占权益
�C27�C
借贷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银行借贷总额为人民币61.093亿元,
其中人民币29.235亿元(47.9%)以人民币列值,及人民币29.765亿元(48.7%)以美
元(「 美元」)列值以及人民币2.093亿元(3.4%)则以港元(「 港元」)列值。该等银行
借贷按年利率3.3%至6.5%(二零一五年:3.4%至7.625%)计息。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未偿还流动银行借贷为人民币
35.497亿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5.478亿元)。流动银行借贷增加主要由於棉花
预付款及存货相关的营运资金借贷增加所致。
本集团须就其借贷遵守若干财务限制条款。
人民币6.582亿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2.820亿元)的银行借贷已以本集团於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600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4,510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账面净值约为人民币1.165亿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3.527
亿元)的物业、厂房及设备;账面净值为人民币3.930亿元(二零一五年:无)的存
货及人民币2.068亿元的银行承兑�笃保ǘ�零一五年:无)作抵押。
外汇风险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及越南营运。本集团大部分交易、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及
美元计值。外汇风险可能来自於未来海外业务中的商业贸易、已确认资产及
负债及投资净额。本集团所面对的外汇风险主要来自其以美元计值的借贷及
原料采购货款。本集团进行定期检讨及密切关注其外汇风险程度以管理其外
汇风险。
为应对人民币贬值风险,本集团透过削减美元借款及购入适量的货币远期合
约以及货币掉期互换产品以减低美元负债敞口。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集团净美元负债敞口为5,059万美元,此敞口预期在二零一七年将进一步减少。
资本开支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之资本开支为人民币19.24
亿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3.31亿元),主要为越南及中国内地的固定资产投资。
�C28�C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18
条作出之披露
诚如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所公布,本公司及其若干附属公司与德
意志银行新加坡分行、摩根大通及渣打银行订立购买协议,内容有关发行於
二零一九年到期的200,000,000美元6.500%优先票据(「二零一三年票据」)。 监管
二零一三年票据的契约(「契约」)订明在发生触发控制权变动之事件之情况下,
本公司将按相等於本金额之101%之购买价另加计至购买付款日期(惟不包括
当日)之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提出购买所有未偿还二零一三年票据。
契约内所指的控制权变动包括(其中包括)引致以下後果的任何交易:(i)许可
持有人(定义见下文)(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洪天祝先生(「洪先生」)及彼控制的
公司)成为本公司具投票权股份中总投票权少於50.1%的实益拥有人(按该等词
条用於契约中的涵义);或(ii)任何人士或组别(按该等词条用於契约中的涵义)
为或成为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许可持有人实益持有的该等总投票权的本公司
具投票权股份中总投票权的实益拥有人。「许可持有人」指下列任何或全部人士:
(1)洪天祝先生及朱永祥先生;(2)(1)段指明之人士之任何联属人士;及(3)其股
本及具投票权股份均(或如为信托,则当中之实益权益)由上文(1)及(2)段指明
之人士拥有80%之任何人士。
诚如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所公布,根据由(其中包括)本公司(作为
借款人)及由银行及金融机构组成之银团(作为贷款人)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
日订立之协议(「 二零一五年信贷协议」), 贷款人同意授出有期信贷融资(「 二
零一五年信贷融资 」), 本金总额达110,000,000美元,用於任何再融资、在本公
司所发行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到期之二零一一年票据到期之时或之前偿还、赎回、
购买或购回全部或部份票据。二零一五年信贷融资须於二零一八年五月悉数
偿还,并以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作担保。二零一五年信贷融资之金额相当於
现时本集团可供动用之银行�u信贷融资额度(包括二零一五年信贷融资)总额
约27%。二零一五年信贷协议载有一般交叉违约条文,以及另一项有关洪先生
须继续为本公司主席之规定,而其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不少於本公司已发行
表决股份总额25%,并将继续为本公司已发行表决股份之单一最大持有人。
违反有关规定将构成二零一五年信贷协议之违约事项,因此二零一五年信贷
融资须即时宣布为到期及须予偿还。发生有关情况可能导致触发本集团其他
银行�u信贷融资额度之交叉违约条文,因此该等其他信贷额度亦可能即时宣
布为到期及须予偿还。
�C29�C
诚如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所公布,藉着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天虹
银河科技有限公司(「天虹银河」)(作为借款人)与由多间银行及财务机构组成
之银团(作为贷款人)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之协议(「二零一六
年信贷协议」),贷款人同意授出一项本金总额最多为103,000,000美元的融资(「二
零一六年信贷融资」),以拨付天虹银河於越南广宁省海河区生产厂房之发展。
二零一六年信贷融资须於二零二三年四月全数偿还,并由本公司作担保。
二零一六年信贷协议规定洪天祝先生须继续(直接或间接)维持本公司最大个
人股东的地位及继续担任本集团主席一职。违反有关规定将构成二零一六年
信贷协议项下之违约事项,并因此二零一六年信贷融资须即时宣布为到期及
应付。发生有关情况可能导致触发本集团其他银行�u信贷融资额度之交叉违
约条文,因此,该等其他信贷额度亦可能即时宣布为到期及应付。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遵守二零一五年信贷协议及二零一六年信贷协议。
人力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员工合共27,279名(於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23,265名),其中15,452名位於销售总部及中国大陆之生产厂房。
其余11,827名雇员驻於中国大陆境外地区,包括越南、柬埔寨、香港及澳门。
新聘雇员为应付本集团於年度内扩充的业务。本集团向其员工提供具竞争力
的酬金计划。此外,合资格员工亦可按其个人及本集团的表现获授酌情花红
及购股权。本集团致力於组织内建立学习及分享文化。本集团的成功有赖由
技巧纯熟且士气高昂的员工组成各职能部门,故此本集团重视员工的个人培
训及发展,以及建立团队。
股息政策
董事会旨在维持长期、稳定的派息率,即本集团年内归属於本司拥有人净利
润约30%,为股东提供合理回报。董事会已决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分派每股26港仙之末期股息,予名列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
日股东名册内之股东,并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或前後派发,惟须得到股
东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三日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方可作实。
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派付每股18港仙之中期股息。
�C30�C
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至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三日(包括首尾两日)
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期间不会登记任何股份转让。为符合资格出席应届
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必须确保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於二零一七年四月
十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处(「股份过户登记处」)宝
德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电气道148号31楼。
待股东於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宣派末期股息之决议案後,本公司
亦将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至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包括首尾两日)
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期间不会登记任何股份转让。为符合资格收取将於
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批准的末期股息,股东必须确保所有过户文件连同相关
股票最迟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位於上述地址之股
份过户登记处。
购买、销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除下文所披露者外,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或
其附属公司概无购买、销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於到期後全数赎回於新加
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并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到期的二零一一年票据,总
价为155,514,000美元。本公司亦重购部分於联交所上市的二零一三年票据,总
价为17,830,000美元。二零一三年票据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到期前全数
赎回。
企业管治
本公司一直致力保持高水平企业管治,以开明和开放的理念维护本集团的发
展及保障股东们的权益。董事会由五位执行董事及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
董事会已采纳现时载於上市规则附录十四的企业管治守则内的守则条文(「《守
则条文》」)。报告期内本公司已遵守《守则条文》。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一套严格程度不逊於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
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所载有关董事证券交易规定准则的行为守则。
经本公司特别查询後,全体董事确认彼等在报告期内已遵守《标准守则》内所
载的规定准则及本公司有关董事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
�C31�C
审核委员会
根据董事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通过的一项决议案,本公司已成立审
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包括丁良
辉先生、陶肖明教授及程隆棣教授。丁良辉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主席。审核委
员会所采纳的权力及职责符合《守则条文》。审核委员会负责审阅及监督本集
团之财务汇报过程及内部监控制度,并向董事会提供意见及推荐建议。审核
委员会每半年举行一次会议,审阅内部核数师之意见、内部监控、风险管理
及财务报告事宜。
审核委员会已经与管理层讨论并审阅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全年业绩。
提名委员会
根据董事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九日通过的一项决议案,本公司已成立提名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由执行董事兼本公司主席洪天祝先生及三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三名董事分别为陶肖明教授、程隆棣教授及丁良辉
先生。洪天祝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所采纳的职权范围符合《守
则条文》。提名委员会获提供充分资源以履行其职务,并可按本公司政策在有
需要时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薪酬委员会
根据董事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通过的一项决议案,本公司已成立薪
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丁良辉先生、陶
肖明教授、程隆棣教授及执行董事兼本公司主席洪天祝先生组成。丁良辉先
生为薪酬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已采纳与《守则条文》一致的权力及职责。
薪酬委员会主要负责拟订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所有酬金政策及架构,
向董事会提供意见及建议。
发布业绩公布
本业绩公布已於本公司网站(www.texhong.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
刊登。载有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资料之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年报将会於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并且刊载於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
�C32�C
鸣谢
董事藉此机会感谢全体股东及业务夥伴一直以来的鼎力支持,以及感谢本集
团全体员工於年内为本集团付出的努力和贡献。
承董事会命
天虹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洪天祝
香港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以下董事:
执行董事: 洪天祝先生
朱永祥先生
汤道平先生
许子慧先生
吉忠良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丁良辉先生
陶肖明教授
程隆棣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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