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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乃要件请即处理
阁下如对本文件任何方面或对 阁下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持牌证券商或注册证券机构、
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The Bank of EastAsia, Limited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1918年在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3)
董事会成员: 注册办事处:
李国宝爵士(# 主席兼行政总裁) 香港
李国章教授(* 副主席) 德辅道中10号
黄子欣博士*(* 副主席)
李国星先生*
罗友礼先生**
李泽楷先生**
李国仕先生*
郭孔演先生**
范礼贤博士*
李家杰博士*
李民桥先生(# 副行政总裁)
李民斌先生(# 副行政总裁)
黄永光博士**
奥正之先生*
范徐丽泰博士**
李国荣先生**
唐英年博士**
# 执行董事
* 非执行董事
** 独立非执行董事
敬启者:
2016年 度第二次中期以股代息计划
1.股息派发详情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於2017年2月17日宣布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第二次中
期股息每股本行普通 股(「股份」)港币0.28元(「2016第二次中期股 息」),惟 本行股东(「股 东」)可 选择
收取已缴足股款的新发行股份以代替现金股息(「以股代息计划」)。是项股息将约 於2017年3月30日
(星期四)派发予2017年3月7日(星期二)办公时间结束时已登记在本行股东名册(「股东名册」)上的
股东。
股东因此可选择收取下列任何一项:
(甲)每股港币0.28元现金;或
(乙)按新股市值(见下 文)获配发等同该股东原先有权收取股息现金总额的新 股(「新 股」)(就 零碎股
份作出调整除外);或
(丙)部分现金及部分新股。
在计算股东所应获发给的新股数目时,新股的市值将按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联 交所」)
於2017年3月2日(星期四)(股份除息後首个交易日)至2017年3月8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天)的平
均收市价之95%计算。因此,凡选择收取新股以代替现金的股东所应获发给的新股数目须待2017年
3月8日(星期三)联交所收市後方能确定。发给新股的计算基准将於2017年3月8日(星期三)联交所
收市後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本行网站公布。
上述(乙)与(丙)项选择下的新股的零碎股份将以现金退还予各有关股东。所发行的新股除不能享有
2016第二次中期股息外,将与本行现有股份享有同等权益。股息支票及新股股票将约於2017年3月
30日(星 期四)以平邮寄予股东,如有邮误,由收件股东承担责任。预期新股将约於2017年3月30日
(星期四)在联交所开始买卖。股东就2016第二次中期股息选择收取全部或部分新股将获发给新股股
票一张。
以股代息计划将给予股东按��值增加其於本行投资的机会,而毋须承担经纪费、印花税及相关交易
成本。以股代息计划亦将有利本行,将原应派付予选择收取新股代替全部或部分现金股息的股东的
该笔现金,由本行保留作营运资金。
2.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及最後过户日期
为决定合资格收取2016第二次中期股息股东之身份,本行於2017年3月6日(星期一)及2017年3月7
日(星 期二),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参与是次以股代息计划的最後接受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日期为
2017年3月3日(星期 五)(下 午4时)。
3. 以股代息计划之条件
是项以股代息计划须待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所建议发行的新股上市及买卖方可作实。
4.交易所上市
本行已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将新股上市及买卖。
以下本行的债务证券於新加坡交易所上��:
在2010年发行於2020年到期总值6亿美 元(息率 为6.125%)的 後偿票据;
在2011年发行於2022年到期总值5亿美元(息率 为6.375%)的後偿票据;
在2012年发行於2022年到期总值8亿新加坡元(息率为4.25%)的 後偿票据;
在2014年发行於2017年到期总值7亿美元(息率为2.375%)的高级票据;
在2014年发行於2017年到期总值1亿美元(息 率为2.08%)的 高级票据;
在2014年发行於2017年到期总值0.5亿新加坡 元(息 率为2%)的高级票据;
在2015年发行於2018年到期总值0.15亿美元(息率为2.25%)的 高级票据;及
在2009年发行混合一级资本工具,指面值为5亿美元并於2059年到期(息率为8.5% )的步�後
偿票据(「2059票据」),以 及由本行全资附属公司InnovateHoldingsLimited发行无面值永久非
累积步�优先股(「 I n n ova te优先股」)。2059票据连同Innovate优先股以不可分拆单位形式上
��买卖。
以下本行的债务证券於联交所上市:
在2014年发行於2024年到期总值5亿美元(息率为4.25%)的 後偿票据;
在2015年发行总值6.5亿美元(息率为5.50%)的 无日期非累积後偿债额外一级资本证券;及
在2016年发行於2026年到期总值5亿美 元(息 率为4.00%)的後偿票据。
除所披露者外,本行的股份或其他债务证券目前并无於联交所以外的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买卖。
5. 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
本行的股份已被纳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设立及管理的中央结算系统(「中央结算系统」)为合资格
证券。投资者可透过中央结算系统交收买卖本行股份。投资者应就此等交收安排详情及此等安排对
其权利及权益的影响程度向其证券经纪或其他专业顾问徵询意见。
6.选择表格
本行现随函附上一份选择表格(见附 注),以便股东就2016第二次中期股息选择收取新股,或就将来
在派发现金股息同时可选择收取股份以代替现金股息的情况下,作出固定长期收取股份股息的选择。
请填妥所附选择表格,於2017年3月22日 星期三下午4时前交回并送达卓佳标准有限公司,地址为香
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附注:凡於较早时已选择长期收取新股或现金股息的股东均不获寄发选择表格。如需更改长期选择,请於
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下午4时前以书面通知卓佳标准有限公司。
阁下如欲就2016第二次中期股息收取现金股息,则无须采取任何行动。股东若不作收取新股代替现
金的选择,将收到现金股息。
阁下如欲就2016第二次中期股息收取新股,或部分现金及部分新股,请在丁栏内填上选择以股代息
的已登记股份数目。
阁下如欲就2016第二次中期股息及日後获派发的股息选择长期收取股份,请在戊栏内加上()号。
阁下不得将名下部分股份选择长期收取股份代替现金。
阁下如欲长期收取现金股息,请在表格背页长期收取现金股息项下签署。
7. 香港以外地区的股东
凡身居香港以外地区的股东均应向其银行或其他专业顾问谘询,以确定在参与以股代息计划之前是
否须获当地政府或其他机构的同意或须完成办理其他手续。凡身居香港以外地区而获寄予本文件
及�u或选择表格的股东,除非在该相关司法权区允许本行可向该等股东合法提出该项邀请而无须本
行及�u或任何股东遵守任何登记或其他法律规定、政府或监管程序或任何其他类似手续,否则概不
得将上述文件及�u或表格作为参与以股代息计划之邀请论。
本行已向有关海外司法权区查询提供以股代息计划予注册地址为香港以外地 区(包 括美 国)的股东的
可行性,监於以股代息计划须根据美国证券法例办理注册、登记或其他手续,董事会认为不适宜提
供以股代息计划予注册地址为美国及其领土或属土的股东。因此,该等股东均不可参与以股代息计划。
该等股东将全部以现金收取2016第二次中期股息,并不获寄发选择表格。除在美国的股东外,根据
股东名册,本行亦有些股东其注册地址在香港以外地区,该等股东会获准参与以股代息计划。然而,
收取新股以代替现金股息之任何股东,均须负责遵守香港以外地区对转售该等股份之任何限制。
此致
列位股东 台照
公司秘书
罗春德谨启
2017年3月7日
此文件(中文及英文版本)现备有印刷本及载於本行网站(网址为www.hkbea.com)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为www.hkexnews.hk)的网上电子版本。
无论股东之前曾否就收取公司通讯之方式(即收取印刷本或透过本行网站阅览电子版本)作出任何选择并将有关选择通知本行,股东可随时向本行股份登记处卓佳标准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或以传真(号码为(852)28611465)或电邮(BEA0023-ecom@hk.tricorglobal.com)发出合理的书面通知,以更改其选择,费用全免。该通知应注明 阁下更改选择之要求,全名及联络电话。
2016年度第二次中期以股代息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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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银行
2017-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