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之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
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DAN FORM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丹枫控股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 号:271)
内幕消息公布
盈利警告
本公布乃由丹枫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
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
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
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
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
进行之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本年度录得之综合溢利较去年大幅减少。大幅减
少之主要原因为联营公司所持之投资物业之公平值溢利大幅减少。本集团预
期录得本年度之应占联营公司亏损约31百万港元,而去年则录得应占联营公
司溢利约132百万港元。
本公司仍正就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作最
後确定。本公布所载资料仅基於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有关资料经本公司核数师审
阅落实後可能会作出调整。本公司将於上市规则规定时限内刊发本集团截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丹枫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劳景佑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李成伟先生(行政总裁)、劳景佑先生、杜灿生先生、廖建
新先生及容绮媚女士;以及非执行董事李成辉先生(主席)组成。
<上一篇 二零一六/一七年中期報告
下一篇> 截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止月份之月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