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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6881)
公告
提名监事
於2017年3月7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监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控股
股东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於推荐陈静女士为本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陈静女士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陈静女士,1963年1月出生,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陈女士现任本公司工会委员会主席。陈女士从
1997年3月至2000年3月历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技术发展部副经理、经理。从2000年9月至2007
年1月,陈女士历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中心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客户资产存
管中心总经理。陈女士从2007年1月至2007年8月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客户资产存管中心总
经理;从2007年8月至2017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裁;从2012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本公司执行委员
会委员;从2012年10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工会委员会主席。从2015年12月起至今,陈女士任银河源汇
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陈女士於1984年7月获得华中工学院(现为华中科技大学)工学学士
学位,於1990年2月获得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学硕士学位。陈女士於2000年12月被中国信达资产管
理公司认可为高级工程师。
陈静女士将与本公司订立监事委任函,其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直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时为
止,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陈静女士将在本公司领取工资、绩效奖金和福利。具体薪酬按照本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并参考其职务及职责而厘定。该等薪酬需报请股东大会批准决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陈静女士在过去三年内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没有在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陈静女士不持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指本公司任何股份权益。此外,陈静女士之选举并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规定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
承董事会命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陈共炎
董事长及执行董事
中国北京
2017年3月7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陈共炎先生(董事长)、顾伟国先生(副董事长)及吴承明先生;非执行董事为杜平先生、施洵先生、张景华先生及李朝阳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锋先生、罗林先生、吴毓武先生及迟福林先生。
公告 提名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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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
2017-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