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
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
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IMCEnricHoldingsLimited
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899)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根 据《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
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 IVA 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之
规定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2016
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期 」)合并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预期本集团於报告期
内将录得较大的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亏损。与本集团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年度录得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溢利人民币5.19亿元相比,於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权
持有人应占亏损预计将在约人民币9.05亿元至人民币9.52亿元之间。
根据目前可得资料,董事会认为预期的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亏损之主要原因为:
宏观因素
本集团尽管采取了多项措施布局及应对中国经济增速放缓,中国市场低迷以及国际
贸易下降,但相较於 2015年,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业绩仍将出现一定程度下降。
根据初步测算,假设并不进行下述拨备,报告期内本集团之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
溢利预计将在约人民币4.10亿元至人民币4.57亿元之间。
已支付的代价款、贷款及担保的拨备
诚如本公司於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3日及2016年7月14日的公告所披
露,由於终止收购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太平洋」)全部股权及终止
相关的财务资助框架协议(「终止事项」),根据目前可得资料,於报告期内预期的
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亏损之主要原因为对已支付的代价款、预付代价款、贷款及
担保进行合计约为人民币13.6亿元的大幅度减值拨备 (「拨备」)。董事会认为拨备
的主要本质并非经常性。
诚如本公司於2016年7月14日的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已在2016年6月30日止的
半年度财务期间对终止事项进行约人民币12.1亿元的拨备。根据目前可得资 料,对
人民币4.8亿元的贷款及人民币10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诚如先前所披露)之可回
收率估计约为2 0 %。据 此,预 期将追加人民币约1.48亿元额外拨备,及於报告期内
对终止事项将录得合计约人民币13.6亿元拨备。
董事会认为终止事项将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正常运营,以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仍保
持稳健。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采取适当措施保护本公司及股东的权
益,包括(但不限於)根据中国的相关法规对卖方甲、卖方乙及卖方丙(其定义载於
本公司2015年8月27日之公告 )采取法律行动及可能对南通太平洋开展重整程序。
本公司将按照适用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责任。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於董事会目前可得的资料进行之初步评估而作出,包括本集团
於报告期内合并管理账目,在本公告日期该等管理账目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确认或
审核,因而或会变动。本集团年度业绩将根据上市规则於2017年3月底前公布。
谨请本公司之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长
高翔
香港,2017年3月7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高翔先生(董事长)及刘春峰先生(总经
理);非执行董事金建隆先生、于玉群先生、王宇先生及金永生先生;以及独立非
执行董事王俊豪先生、徐奇鹏先生及张学谦先生。
盈利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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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安瑞科
2017-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