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MONGOLIANMINING CORPORATION
(临时清盘中)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975)
安排计划的进展
本公告(「公告」)乃Mongolian Mining Corporation(临时清盘中)(「本公司」)根据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1)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而刊发。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一日、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日、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及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建议境外债务重组(「债务重组」)。
兹亦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的公告(「相关公告」),内容有关寻求批准本公司召开票据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召集指令,以考虑及酌情批准(不论有否修改)开曼计划及香港计划。除非另有界定,否则本公告词汇与相关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本公司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向开曼法院及香港法院就寻求会议召集指令提交申请後,本公司已就开曼计划的会议召集聆讯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开曼群岛时间)於开曼法院召开前,及就香港计划的会议召集聆讯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上午十时正(香港时间)於香港法院召开前,向开曼法院(就开曼计划)及香港高等法院(就香港计划)提交安排计划草拟本、说明函件草拟本及若干证明文件。
向开曼法院及香港法院提交之若干文件的副本於计划网站(http://www.
lynchpinbm.com/project/mongolian-mining/)可供查阅。该等文件为草拟本、不具约束力、未获香港或开曼群岛法院批准,且须於订立在形式及实质内容方面均获所有订约方信纳的具体法律文件後方可作实。
为避免产生疑问,文件对於本集团及其债权人并无法律约束力,概无法保证可成功达成有关协议。
於会议召集聆讯後,以及待开曼法院及香港法院授予会议召集指令後,除与重组票据有关的债务重组的其他相关文件外,计划文件将按会议召集指令所规定的方式(包括透过计划网站)供债权人查阅。
本公司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告,以告知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债务重组的最新进展。
代表
MongolianMiningCorporation
(临时清盘中)
毋需承担个人责任之联席临时清盘人
SimonConway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包括本公司执行董事Odjargal Jambaljamts
先生及Battsengel Gotov博士,本公司非执行董事Oyungerel Janchiv博士、
Od Jambaljamts先生及Gankhuyag Adilbish先生,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KhashchuluunChuluundorj博士、UnenbatJigjid先生及陈子政先生。
MONGOL MI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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