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
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涉及控股股东的可能重组及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60条规定之
持续关连交易的最新进展
兹提述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6年1月25日,2016年8月22
日,2017年1月18日(「公告」),2017年2月22日及2017年2月27日的公告。除
非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2017年3月8日,本公司获母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告知,中国中材集
团有限公司(「中材集团」)无偿划转进入母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於
近日完成。至此,中材集团从而成为母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并成为本
公司的关连人士。
承董事会命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常张利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宋志平先生、曹江林
先生、彭寿先生、崔星太先生及常张利先生,非执行董事郭朝民先生、
陈咏新先生及陶铮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孙燕军先生、刘剑文先生、
周放生先生、钱逢胜先生及夏雪女士。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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