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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業績公佈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ISUN TECHNOLOGY(CHINA)LIMITED 高阳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8)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业绩公布 财务概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 千港元 千港元 +/(-) 业绩 收入 1,921,237 1,376,846 +40% 毛利 592,695 477,584 +24% 分类EBITDA (扣除未分配项目前) 297,073 135,476 +119% 经营溢利 132,323 6,493 +1,938% 年内溢利 312,656 192,692 +62% 应占溢利: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283,964 183,486 +55% -非控股权益 28,692 9,206 +212% 312,656 192,692 每股港元 每股港元 变动 +/(-)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 之每股盈利: 基本 0.102 0.066 +55% 摊薄 0.100 0.064 +56% * 仅供识别 �C1�C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 千港元 千港元 +/(-) 财务状况概览 权益总额 3,585,667 3,337,944 +7% 流动资产净值 1,424,346 1,532,973 -7% 资产总值 5,499,041 4,576,515 +20% 每股港元 每股港元 变动 +/(-) 每股资产净值 1.291 1.202 +7% 高阳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截至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较数字。全年业绩已经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审阅。 �C2�C 财务分析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录得资产总值为5,499,000,000港元(二零 一五年:4,576,500,000港元),相应负债总额为1,913,3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1,238,600,000港元)及权益总额为3,585,7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337,900,000 港元)。资产净值则为3,585,7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337,900,000港元)。於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每股资产净值为1.291港元,而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则为每股1.202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726,700,000港元(二 零一五年:2,292,300,000港 元 )及 并无短期借 款( 二 零一五年:无 )。 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现金净额为2,726,700,000港元,而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则为2,292,300,000港元。资本负债比率(定义为借款总额除以股东权益)为零(二零 一五年:相同)。资本负债比率被视为稳健,并适合本集团业务持续发展。 资本架构及抵押详情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银行借款(二零一五年:无)及有银行信贷约17,8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1,200,000港元 )。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信贷由本公司一间附属公司之租赁土地及楼宇(账面净值分别为2,9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200,000港元)及9,3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1,000,000港元)作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现金结余分别约1,977,700,000港元、 468,600,000港元、273,800,000港元、200,000港元及6,400,000港元乃分别以人民 币、港元、美元、日圆及澳门币(「澳门币」)列值。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现金结余分别约1,403,000,000港元、 522,700,000港元、271,900,000港元、87,900,000港元及6,800,000港元乃分别以人 民币、港元、美元、日圆及澳门币列值。 重大投资 除本公布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重大投资。 �C3�C 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 除本公布所披露者外,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 重大投资或股本资产之未来计划 除本公布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就重大投资或股本资产制定任何特定计划。 汇率风险 本集团产生之收入、所作采购及支付之费用以及其资产及负债主要以美元、人民 币、港元及日圆列值。目前,本集团并无订有任何协议或购买任何工具对冲本集团 之汇率风险。倘港元、人民币或日圆之汇率出现任何重大波动,均可能对本集团之 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五年,本公司与一名客户订立表现担保协议(「表现担保协议」)。根据表现 担保协议,本公司同意就本集团一间附属公司恰当及如期履行服务项目向该客户提 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0,000港元,并同意就上述附属公司侵犯第三方知识 产权的行为而引致的申索向该客户作出弥偿。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於 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据此确认未来债务之可能性极低,故本公司并无确认有关表 现担保协议之任何负债。 除上文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C4�C 雇员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雇员总数为2,006人。雇员按部门细分如下: 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 554 金融解决方案 282 电能计量产品及解决方案 455 平台运营解决方案 667 其他 10 总部 38 2,006 本集团确保其薪酬待遇全面且具有竞争力,而雇员之薪酬包括每月固定薪金,另加 与表现有关之年度花红。本集团设有购股权计划及雇员奖励计划,有关详情载於董 事会报告。本集团亦资助获挑选之雇员参与符合本集团业务所需之外界培训课程。 免责声明: 非公认会计原则指标 若干非公认会计原则指标乃用於评估本集团之表现,例如EBITDA。该等非公认会 计原则指标并非香港公认会计原则明确认可之指标,故未必可与其他公司之同类指 标作比较。因此,该等非公认会计原则指标不应视作经营收入(作为本集团经营表 现指标)之替补或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作为衡量流动资金)之替补。提供非公认会计 原则指标纯�\为加强对本集团现时财务表现之整体理解。此外,由於本集团以往曾 向投资者报告若干采用非公认会计原则计算之业绩,因此本集团认为包括非公认会 计原则指标可令本集团之财务报表提供一致性。 �C5�C 业务回顾 简明分类业绩分析 营业额 EBITDA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重列) (重列) 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 1 1,050,313 511,188 253,239 99,917 金融解决方案 2 351,407 384,147 26,473 26,814 电能计量产品及解决方案 3 314,778 209,860 22,744 (10,990) 平台运营解决方案 4 210,766 277,828 8,055 35,292 其他 �C �C (13,438) (15,557) 分类业绩 1,927,264 1,383,023 297,073 135,476 减:分类间营业额 (6,027) (6,177) �C �C 合计 1,921,237 1,376,846 297,073 135,476 折旧 (92,589) (52,645) 摊销 (10,504) (10,763) 分类经营溢利 193,980 72,068 未分配其他收入 4,900 7,226 未分配企业开支 (66,557) (72,801) 经营溢利 132,323 6,493 简明综合收益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A 1,921,237 1,376,846 销售成本 B (1,328,542) (899,262) 毛利 592,695 477,584 其他收入 46,205 47,249 其他亏损 (1,120) �C 销售开支 B (101,631) (134,839) 行政费用 B (403,826) (383,501) 经营溢利 132,323 6,493 应占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业绩 C 198,992 198,218 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权益摊薄收益�u(亏损) C 826 (8,442) 除所得税前溢利 332,141 196,269 所得税开支 (19,485) (3,577) 年内溢利 312,656 192,692 应占溢利: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283,964 183,486 ―非控股权益 28,692 9,206 312,656 192,692 每股港元 每股港元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之每股盈利: 基本 0.102 0.066 摊薄 0.100 0.064 �C6�C 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资产 投资物业、物业、厂房及设备及租赁土地 D 301,383 249,908 无形资产 E 10,466 18,855 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 F 1,663,250 1,525,04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G 106,113 6,982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H 76,880 �C 存货 I 74,972 53,113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J 243,534 235,589 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业务之应收款项 J �C 115,642 其他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及按金 J 41,474 44,883 应收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之款项 K 13,258 10,761 短期银行存款 18,388 23,45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726,733 2,292,287 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组别的资产 M 222,590 �C 资产总值 5,499,041 4,576,515 权益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资本及储备 股本 6,942 6,942 储备 3,524,274 3,301,886 3,531,216 3,308,828 非控股权益 54,451 29,116 权益总额 3,585,667 3,337,944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5 132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L 266,270 201,223 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业务之应付款项 L 787,667 472,912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 L 646,400 467,030 应付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之款项 K 81,468 70,912 当期所得税负债 34,884 26,362 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组别的负债 M 96,480 �C 负债总额 1,913,374 1,238,571 权益及负债总额 5,499,041 4,576,515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每股港元 每股港元 每股资产净值 1.291 1.202 �C7�C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经营业务所得现金净额 908,831 477,534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291,445) (76,326) 融资活动所得�u(所用)现金净额 3,879 (13,54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 621,265 387,667 年初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292,287 1,977,67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之汇兑亏损 (108,574) (73,057) 年末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804,978 2,292,287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析: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726,733 2,292,287 计入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组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M 78,245 - 2,804,978 2,292,287 �C8�C 财务回顾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六年度」),高阳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之综合营业额为1,921,200,000港元,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五年度」)增加40%。年内溢利合共为312,700,000港元,而於二零一五年度则为192,700,000港元。 就资产负债表而言,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资产总值为5,499,000,000港 元,而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则为4,576,500,000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流动资产净值为1,424,300,000港元,而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则 为1,533,000,000港元。 分类表现分析 (1) 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 主要表现指标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 千港元 千港元 +/(-) 营业额 1,050,313 511,178 +105% * EBITDA 253,239 99,917 +153% 经营溢利 169,652 60,265 +182% * 来自外部客户之营业额 分类营业额为1,050,300,000港元,而二零一五年度则为511,200,000港元。分 类经营溢利为169,7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度则为60,300,000港元。分类经营 溢利上升主要由於交易经营规模增长。至二零一六年度底,累计国内商户数超 过1,400,000户,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月度交易额逾人民币760亿元。 �C9�C (2) 金融解决方案 主要表现指标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 千港元 千港元 +/(-) 营业额 348,079 382,096 -9% * EBITDA 26,473 26,814 -1% 经营溢利 14,757 14,256 +4% * 来自外部客户之营业额 本年度内,分类营业额为348,100,000港元,而二零一五年度则为382,100,000 港元。分类经营溢利合共为14,800,000港元,而二零一五年度间为14,300,000 港元。分类营业额减少之影响已因年内利润率提高而有所减轻。 (3) 电能计量产品及解决方案 主要表现指标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 千港元 千港元 +/(-) 营业额 314,778 209,860 +50% * EBITDA 22,744 (10,990) 不适用 经营溢利�u(亏损) 18,559 (15,834) 不适用 * 来自外部客户之营业额 分类营业额为314,800,000港元,较二零一五年度增加50%,而二零一五年度则 为209,900,000港元。营业额增加主要由於中标结果改善故此出货量较二零一五 年度有所提高。分类经营溢利为18,600,000港元,而於二零一五年度则为分类 经营亏损15,800,000港元。经营业绩有所改善乃主要由於二零一六年度之分类 营业额增加以及利润率有所改善。 �C10�C (4) 平台运营解决方案 主要表现指标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 千港元 千港元 +/(-) (重列) 营业额* 208,067 273,712 -24% EBITDA 8,055 35,292 -77% 经营溢利 4,732 29,564 -84% * 来自外部客户之营业额 为提升管理效率及效益,我们已於年内将电讯解决方案分类及支付平台解决方 案分类合并为全新「平台运营解决方案分类」。年内,分类营业额为208,100,000 港元,而二零一五年度则为273,700,000港元。分类经营溢利为4,700,000港 元,而於二零一五年度则为29,600,000港元。分类营业额及经营溢利减少,主 要由於中国移动已於二零一五年度成立其自有互动语音(「IVR」)业务平台,导 致本集团之支撑服务需求下降,支撑收入因而减少。 整体财务业绩及状况 (A)收入 综合营业额为1,921,200,000港元,较二零一五年度增加40%。有关增加主要由 於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分类之分类营业额增加。请同时参阅上文附注(1)至 (4)。 (B)销售成本及经营开支 销售成本增加主要由於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分类之营业额增加所致。 经营开支总额与去年相若。 �C11�C (C)应占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业绩及权益摊薄收益�u(亏损) 本集团应占联营公司百富环球科技有限公司之业绩(「百富环球 」, 其股份於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 交所 」)上 市)。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权益摊薄收益为 800,000港元( 二 零一五年度:权益摊薄亏损8,400,000港 元 )乃 由於百富环球若 干雇员於期内行使购股权所致。 本集团作为Cloopen Group Holding Limited(「Cloopen」)之普通股股东(为本集 团一间联营公司),本集团应占亏损超过其於Cloopen普通股之权益。因此,该 项投资於本年度对综合收益表并无整体财务影响。 (D)投资物业、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租赁土地 结余主要指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电能计量产品及解决方案分类之固定资产。 (E)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分配至金融解决方案分类之电脑软件8,700,000港元及收购平 台运营解决方案分类项下的一间附属公司後所产生的商誉1,500,000港元。 (F) 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 结余主要指本集团於百富环球之权益。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 於百富环球之32.9%实际权益之公平值为1,871,000,000港元,而投资公平值高 於其账面值。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日,Cloopen向一名现有股东发行27,862,642股普通股。 Cloopen其後随即向本集团一间附属公司发行7,443,326股C系列可换股优先股 (「C系列可换股优先股」)(附注H),并向若干其他投资者发行另外37,216,630 股C系列可换股优先股(「C系列交易」)。C系列交易完成後,按本集团所持 Cloopen全部已发行及发行在外普通股计算,本集团於Cloopen之实际普通股 权益由67.5%减少至47.8%。本集团亦不再拥有Cloopen之共同控制权,而 Cloopen则於C系列交易後成为本集团一间联营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本集团应占Cloopen亏损超逾其於Cloopen普通股之权益,该项投资 於本年度对综合收益表并无整体财务影响。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於Cloopen普通股之权益账面值为零。 同时,本集团於Cloopen之普通股之权益公平值约为246,000,000港元。 �C12�C (G)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属於香港境外非上市投 资之股本证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结余包括於创投基金之权益 91,400,000港元及中国非上市股本投资之权益14,700,000港元。 (H)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日,本公司一间附属公司认购7,443,326股Cloopen C系列 可换股优先股,代价为10,000,000美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 团於Cloopen该等C系列可换股优先股权益之公平值约为76,900,000港元。 (l) 存货 金额主要指电能计量产品及解决方案分类的存货。年内,录得1,400,000港元用 作滞销及过期库存之存货拨备拨回。 (J)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业务之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 项、预付款项及按金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收账款(附注(i)(a)) 247,647 246,527 应收票据(附注(i)(b)) 1,284 7,707 减:应收款项减值拨备(附注(i)(c)) (5,397) (18,645) 243,534 235,589 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业务之 应收款项(附注(ii)) - 115,642 其他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及按金 41,474 44,883 合计 285,008 396,114 �C13�C 附注(i): (a) 本集团一般给予贸易债务人之信贷期由0至180日不等。主要根据发票日期之应收账款账 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至90日 170,730 170,302 91至180日 18,925 7,854 181至365日 23,981 17,248 365日以上 34,011 51,123 247,647 246,527 - 账龄介乎91至180日以及181至365日之间之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由於电能计量产品及解决 方案分类未偿还结余增加。 - 账龄为365日以上之应收账款减少主要由於电能计量产品及解决方案分类客户结清未偿还 结余。 (b) 应收票据归属於电能计量产品及解决方案分类。 (c) 应收款项减值拨备减少主要由於金融解决方案分类注销不可收回的应收款项以及电能计量 产品及解决方案分类之拨备拨回。 附注(ii): 有关结余主要指日本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分类产生之应收款项。就代表商户收取之交易处理 付款,有关金额一般於商户之相关交易获相关金融机构确认时可由本集团向金融机构收取。有 关金额已重新归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组别的资产。请参阅附注(M)。 (K)应收�u应付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之款项 应收�u应付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之款项指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u 应付百富环球以及Cloopen及其附属公司之款项。应收�u应付以权益法入账之 投资之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按要求偿还。 �C14�C (L)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业务之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及应计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付账款(附注(i)(a)) 230,566 165,685 应付票据(附注(i)(b)) 35,704 35,538 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业务之 应付款项(附注(ii)) 787,667 472,912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附注(iii)) 646,400 467,030 合计 1,700,337 1,141,165 附注(i): (a) 获供应商授予之信贷期由0至180日不等。主要根据发票日期之应付账款帐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至90日 177,059 104,471 91至180日 33,503 24,173 181至365日 8,162 21,172 365日以上 11,842 15,869 230,566 165,685 -账龄介乎即期至90日之应付账款增加主要由於电能计量产品及解决方案分类以及支 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分类之未偿还结余。 -账龄介乎91至180日以及181至365日之间之应付账款之变化主要由於电能计量产品 及解决方案分类未偿还结余。 (b) 应付票据归属於电能计量产品及解决方案分类。 附注(ii): 有关结余指就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业务应付商户之款项。有关金额一般於30日内与该等客户 进行结算。结余增加乃主要由於收单服务交易量增加所致,部分被重新归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 组别相关金额所抵销。请参阅附注(M)。 �C15�C 附注(iii):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计员工成本及退休金供款* 162,675 136,817 按金及预先收取款项** 332,501 148,901 应计分包成本 93,166 102,015 其他 58,058 79,297 646,400 467,030 * 应计员工成本及退休金供款增加主要由於年终花红较去年有所增加所致。 ** 按金及预先收取款项增加主要由於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业务向商户及代理所收取之按金 及保证金增加所致。 (M)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组别的资产及负债 年内,本公司、Merchant Support Co., Ltd(「MS」,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与独立第三方就出售本集团於MS之所有权益而订立谅解备忘录(「谅解备忘 录」)。MS主要於日本从事提供信用卡交易提早结算服务(「可能出售事项」)。 MS及其附属公司分类为持作出售之资产及负债主要类别如下: 二零一六年 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组别的资产 千港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7,530 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业务之应收款项 133,46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8,245 其他 3,351 222,590 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组别的负债 * 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业务之应付款项 95,915 其他 565 96,480 * 不包括本公司向MS提供之营运资本账面值(「MS股东贷款」)。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欠付本公司之MS股东贷款约1,875,500,000日圆(相当於约124,300,000港元)。 �C16�C 主要投资及融资活动 就提供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之业务而言,本集团不时向联营公司百富环球及其附 属公司(统称「百富环球集团」)购买电子支付终端产品。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三十一日前十二个月期间(「有关期间」),本集团已向百富环球集团购买电子支付终端产品,总金额约为175,800,000港元(包括本集团之应付税项)。本集团向其商家客户提供电子支付终端产品,并继而徵收费用。本集团於有关期间向百富环球集团购买之电子支付终端产品以固定资产入账,而相关折旧开支则於本集团之财务报表以销售成本入账。 於有关期间,本集团及百富环球集团之相关成员公司不时订立个别协议,当中载列 买卖相关电子支付终端产品之详细条款。 就电子支付终端产品应付之价格由本集团与百富环球集团经参考於相关时间具类似规格产品之通用市价後协定。本集团一般每六个月向百富环球集团结算购买价。请同时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二月二日公布。 �C17�C 业务展望 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 凭藉管道及风控优势,收单业务稳健发展。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底累计国内商户数逾140万户,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交易额达760亿人民币。年内,收单交易规模及手续费收入基本保持稳定增长,同时提早结算金融服务业务收入占比已逾分类收入之20%。另一方面,MPOS商户及创新的二维码支付快速发展,而二维码扫码支付业务在业内已经树立口碑,形成业务收入结构更具多元化及稳健发展之趋势。支付业务完成牌照续展准备工作,预期二零一七年年中将顺利完成。就年内通过了人民银行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备案,我们已经正式开展跨境支付商用业务,并陆续接入客户形成新的收入来源。智慧POS目前已在北京、上海及深圳等城市开始安装铺设,不仅增强了支付领域拓展和适用范围,也为後续企业业务布局奠定基础。借助已经建立的管道规模优势,势必获得良好预期。除此,随着人民银行推动的费率改革於二零一六年九月的正式实施,市场预期更有利於创新业务的发展,并对於拓展高附加值商户及理财和融资等准金融业务带来积极的影响。为此,我们已引入多款应用解决方案,作为行业领先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之一,必将继续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金融解决方案 在稳固拓展BIG5(中国五大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其海外分支机构等传统客户市场 及核心银行系统领域的基础上,我们对城市商业银行作为新兴市场进行战略投入, 积极争取突破。在传统客户市场,我们在二零一六年实现了广发银行、中国光大银 行(首尔)的核心系统投产,同时中标中国光大银行(卢森堡)、浙商银行(香港)、渤海银行(香港)核心系统建设专案;在城市商业银行市场,我们相继中标苏州银行、徽商银行核心银行系统建设专案。在支付及互联网金融领域,我们持续开展新项目。通过银行核心建设为手段,我们与分布广阔的各城商行金融机构建立了连接,为後续参与巨大的金融科技创新市场奠定坚实基础。 �C18�C 电能计量产品及解决方案 国家电网始於二零零九年的本轮智能电表改造已接近完成。二零一七年,预期智能 电表及用电资讯采集设备的国网招标计画将从二零一六年的三次降为两次,预计招 标总量可能有一定下降。为构建下一代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我们预期国网将进一步深入研究和建设IR46电能表国标规范、DLT698.45面向对象的互操作性数据交换协议、四表集抄、宽带电力线载波等技术及标准,并将扩大试点范围和规模。近年来我们紧密追踪国网新技术发展,积极储备技术及人才,相信在新一轮的国网表计及采集建设中能占得先机。 平台运营解决方案 年内,我们整合了原来的电讯解决方案及支付平台解决方案为平台运营解决方案以 优化业务管理。本年平台业务发展平稳,我们为中国移动和包业务、IVR语音常规 业务和动漫业务继续提供运营支撑服务,预计未来支撑收入将保持平稳。中国移动 与湖南省政府於今年签署了战略合作协定,加大对电商业务的支持,预示着和包业务将获得良好的支持,持续快速发展。未来,我们将继续保持运营支撑业务的平稳发展,同时积极探索相关领域的新的业务发展机会,例如围绕运营商领域与运营商合作,发展如电子券等新的业务合作机会。另外,我们也会利用在支付领域的产品技术业务优势,拓展新的客户,输出我们成熟的产品和技术服务,打造除传统支撑业务外的新业务发展模式,进一步保持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C19�C 综合收益表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2,3 1,921,237 1,376,846 销售成本 4 (1,328,542) (899,262) 毛利 592,695 477,584 其他收入 2 46,205 47,249 其他亏损 2 (1,120) �C 销售开支 4 (101,631) (134,839) 行政费用 4 (403,826) (383,501) 经营溢利 132,323 6,493 应占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业绩 9 198,992 198,218 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权益之 摊薄收益�u(亏损) 9 826 (8,442) 除所得税前溢利 332,141 196,269 所得税开支 5 (19,485) (3,577) 年内溢利 312,656 192,692 应占溢利: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283,964 183,486 -非控股权益 28,692 9,206 312,656 192,692 每股港元 每股港元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之 每股盈利: 基本 6 0.102 0.066 摊薄 6 0.100 0.064 �C20�C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内溢利 312,656 192,692 其他全面(亏损)�u收入(扣除税项) 已重新分类或其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附属公司财务报表产生之汇兑差额 (47,920) (38,507) 应占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之其他全面亏损 -换算海外附属公司财务报表产生之汇兑差额 (41,132) (36,477) 摊薄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权益後释出之储备 -换算海外附属公司财务报表产生之汇兑差额 116 (88) 重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公平值收益�u(亏损) 22,755 (21)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扣除税项) 246,475 117,599 应占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221,140 110,305 -非控股权益 25,335 7,294 246,475 117,599 �C21�C 综合资产负债表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 2,054 1,889 物业、厂房及设备 267,114 214,234 租赁土地 32,215 33,785 无形资产 10,466 18,855 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 9 1,663,250 1,525,04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 106,113 6,982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8 76,880 �C 长期按金及预付款项 10 3,434 4,318 非流动资产总值 2,161,526 1,805,103 流动资产 存货 74,972 53,113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10 243,534 235,589 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业务之应收款项 10 �C 115,642 其他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及按金 10 38,040 40,565 应收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之款项 13,258 10,761 短期银行存款 18,388 23,45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726,733 2,292,287 3,114,925 2,771,412 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组别的资产 12 222,590 �C 流动资产总值 3,337,515 2,771,412 资产总值 5,499,041 4,576,515 权益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股本及储备 股本 6,942 6,942 储备 3,524,274 3,301,886 3,531,216 3,308,828 非控股权益 54,451 29,116 权益总额 3,585,667 3,337,944 �C22�C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负债 非流动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5 132 非流动负债总额 205 132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11 266,270 201,223 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业务之应付款项 11 787,667 472,912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 11 646,400 467,030 应付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之款项 81,468 70,912 当期所得税负债 34,884 26,362 1,816,689 1,238,439 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组别的负债 12 96,480 �C 流动负债总额 1,913,169 1,238,439 负债总额 1,913,374 1,238,571 权益及负债总额 5,499,041 4,576,515 �C23�C 附注: 1 编制基准 高阳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之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所有适用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而编制。此等综合财务报表按历史成本常规法编制,经重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一项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按公平值入账)修订。 为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时须作出若干重要之会计估计,管理层亦须在应用本 集团会计政策之过程中作出判断。 会计政策及披露变动 (a) 本集团采纳之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本集团已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财政年度首次采纳以下准则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收购共同经营权益之会计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厘清可接受折旧及摊销方法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有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之修订;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披露计划。 采纳此等修订并无对本年度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b) 尚未采纳之新订准则及诠释: 编制此等综合财务报表时,并未应用多项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之後开始年度期间生效之新订准则以及准则及诠释之修订。除下列者外,预期此等新订准则以及准则及诠释之修订不会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构成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此项新准则阐述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分类、计量及终止确认,为对冲会计法引进新条 则,及为金融资产引进全新之减值模式。 �C24�C 本集团尚未对金融资产之分类及计量进行详细评估,目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债务工具将可满足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分类条件,因此该等资产之会计方法不会有所变动。 本集团持有之其他金融资产包括: 目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权益工具(可选择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及 股本投资目前按公平值计入损益(「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而其将可能根据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9号项下之同一基准继续计量。 因此,本集团预期该新指引并不会对其金融资产之分类及计量造成重大影响。 由於新规定仅影响指定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负债会计方法,而本集团并无任何该等负债,故对本集团金融负债之会计方法并无影响。终止确认之规则已自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转移且并无变动。 新减值模式要求根据预期信贷亏损确认减值拨备,而非如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之情况 般仅产生信贷亏损。该模式适用於按摊销成本分类之金融资产、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计量之债务工具、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入 」之 合 约资产、租赁应收款项、贷款承担及若干金融担保合约。虽然本集团尚未对其减值拨备将怎样受该新模式影响进行详细评估,但其可能造成提早确认信贷亏损。 该新准则亦引进扩大披露之规定及更改其呈报方式。此等影响预期将更改本集团有关其金融工具作出披露之性质及程度(特别是於采纳新准则之年度内)。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必须应用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财政年度。按照已 完成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过渡条文,只允许就二零一五年二月一日前开始之年度 呈报期间分阶段提早采纳此项准则。该日之後必须完整采纳新准则。本集团不拟於强制采纳日期前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入」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确认收入之新准则。此将取代涵盖货品及服务之香港会计准则第18 号及涵盖建筑合约之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此新准则乃根据当货品或服务之控制权转让 予客户时才确认收入之原则下作出。此准则允许对是次采纳采用全面追溯法或经修订追溯法。 �C25�C 管理层目前正评估应用该新准则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之影响,并已识别下列该等可能受影响之领域: 服务收益-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可能导致界定独立的履约责任,其可影响 确认收益之时间。 履行合约所产生若干成本之会计法-目前支销之若干成本可能需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第15号确认为资产。及 退货权利-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规定须对向客户收回货品之权利及退款责任在 资产负债表上独立呈列。 於此阶段,本集团无法估计新准则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之影响。本集团将会就其在未来十二个月之影响作更详细评估。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将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财政年度强制生效。於此 阶段,本集团不拟於生效日期前采纳此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将导致於资产负债表确认之绝大部分租约取消区分为经营租约及 融资租约。在新准则下,确认资产(使用租赁项目之权利)及支付租金之金融负债。唯一例外情况为短期低价值之租约。 对於出租人之会计处理将不会出现重大变动。 此准则将主要影响本集团经营租约之会计处理。於呈报日期,本集团有81,413,000港元之 不可撤销经营租约承担。然而,本集团尚未厘定此等承担将会导致确认资产与就未来付款之负债程度,以及对於本集团溢利及现金流量分类有何等影响。 部分承担可能由短期低价值租约涵盖,而部分承担则可能与不符合资格作为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所指租赁之安排有关。 此新准则将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财务年度强制生效。於此阶段,本集团不拟於生效日期前采纳此准则。 并无其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或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尚未生效而预期将对本集团产生重大影响。 �C26�C 2 收入、其他收入及其他亏损 於年内确认之收入、其他收入及其他亏损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重列) (附注3) 营业额 提供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 1,050,313 511,178 提供金融解决方案 348,079 382,096 销售电能计量产品及解决方案 314,778 209,860 提供平台运营解决方案 208,067 273,712 1,921,237 1,376,846 其他收入 利息收入 19,704 15,783 补贴收入 10,967 14,252 租金收入 3,584 3,231 其他 11,950 13,983 46,205 47,249 其他亏损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亏损 (1,120) �C 3 分类资料 管理层根据董事会审阅以作出策略决定之内部报告而厘定经营分类。 董事会从产品角度考虑本集团业务。 由於本集团持续发展,管理层已更新内部组织架构以更贴近本集团之策略性决定及市场动态以 对客户提供更佳服务。特别是,电讯解决方案分类及支付平台解决方案分类已合并成为单一经 营分类-平台运营解决方案分类。本集团已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采纳新组 织架构作为呈报方式。比较分类资料已重列以反映以目前之组织架构。 �C27�C 本集团之内部报告分为四个主要经营分类: (a) 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主要从事提供支付交易处理服务、商户招揽以及相关产品及解决 方案; (b) 金融解决方案-主要从事向金融机构及银行提供资讯系统谘询、集成与运营服务及销售资 讯科技产品; (c) 电能计量产品及解决方案-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电能计量产品、数据收集终端及提供资讯 系统谘询服务以及销售磁条卡加密解码芯片;及 (d) 平台运营解决方案-主要从事提供电讯及移动支付平台运营服务及运营增值服务。 董事会按扣除利息支出、税项、折旧及摊销前计算经调整盈利�u(亏损)(「EBITDA」)评估经营 分类之表现。 本集团於年内按业务分类之收入及业绩分析如下: 支付 电能计量 交易处理 金融 产品及 平台运营 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 其他 集团合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分类营业额 1,050,313 351,407 314,778 210,766 �C 1,927,264 分类间营业额 �C (3,328) �C (2,699) �C (6,027) 来自外部客户之营业额 1,050,313 348,079 314,778 208,067 �C 1,921,237 分类EBITDA 253,239 26,473 22,744 8,055 (13,438) 297,073 折旧 (83,587) (1,449) (3,948) (3,323) (282) (92,589) 摊销 �C (10,267) (237) �C �C (10,504) 分类经营溢利�u(亏损) 169,652 14,757 18,559 4,732 (13,720) 193,980 未分配其他收入 4,900 未分配企业开支 (66,557) 应占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业绩 198,992 以权益法入账之一项投资权益 摊薄收益 826 除所得税前溢利 332,141 所得税开支 (19,485) 年内溢利 312,656 �C28�C 支付 电能计量 交易处理 金融 产品及 平台营运 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 其他 集团合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重列) 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分类营业额 511,188 384,147 209,860 277,828 �C 1,383,023 分类间营业额 (10) (2,051) �C (4,116) �C (6,177) 来自外部客户之营业额 511,178 382,096 209,860 273,712 �C 1,376,846 分类EBITDA 99,917 26,814 (10,990) 35,292 (15,557) 135,476 折旧 (39,652) (2,291) (4,348) (5,728) (626) (52,645) 摊销 �C (10,267) (496) �C �C (10,763) 分类经营溢利�u(亏损) 60,265 14,256 (15,834) 29,564 (16,183) 72,068 未分配其他收入 7,226 未分配企业开支 (72,801) 应占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之业绩 198,218 以权益法入账之一项投资权益 摊薄亏损 (8,442) 除所得税前溢利 196,269 所得税开支 (3,577) 年内溢利 192,692 未分配企业开支指用於所有分类之成本,分别包括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1,542,000港元(二零 一五年:1,603,000港元)、投资物业折旧206,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72,000港元)及租赁土地 摊销76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759,000港元)。 �C29�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分类资产与负债及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非流 动资产之添置如下: 支付 电能计量 交易处理 金融解决 产品及 平台运营 解决方案 方案 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 其他 未分配 抵销 集团合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分类资产 2,004,105 333,645 412,233 904,958 81,248 2,945,638 (1,182,786) 5,499,041 分类负债 (1,634,724) (303,450) (300,414) (601,608) (182,146) (73,818) 1,182,786 (1,913,374) 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非流动资产之添置 (不包括长期按金、 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 之金融资产) 167,628 142 1,223 4,171 166 82 �C 173,412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分类资产与负债及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非流 动资产之添置如下: 支付 电能计量 交易处理 金融 产品及 平台运营 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 其他 未分配 抵销 集团合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重列) 於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分类资产 1,323,709 320,848 349,784 857,379 89,909 2,836,084 (1,201,198) 4,576,515 分类负债 (1,086,065) (285,740) (254,614) (559,003) (182,878) (71,469) 1,201,198 (1,238,571) 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非流动资产之添置 (不包括长期按金、 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 按公平值计入 损益之金融资产) 163,855 1,431 2,316 1,658 448 1,383 �C 171,091 �C30�C 未分配资产主要包括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1,663,25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525,040,000港元) 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747,471,000港元(二零一五年:720,743,000港元)。 年内,非流动资产之添置主要包括对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添置。 收入中约185,215,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53,241,000港元)产生自单一外部客户。该等收入来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之平台运营解决方案分类(二零一五年:相同)。 向董事会提供之资料采用与综合财务报表一致之方法计量。该等资产与负债按分类之业务分配。 分类间之销售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向董事会汇报自外部客户之收入采用与综合收益表一致之 方法计量。 本集团主要所在於中国大陆、香港、日本及澳门。本集团按地区划分之营业额(按该营业额产生之地区厘定)载列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中国大陆 1,863,410 1,336,190 香港 31,506 14,098 日本 19,110 17,006 澳门 7,211 9,552 1,921,237 1,376,846 �C31�C 本集团按地区划分之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长期按金、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及流动资产(按相关资产所在地厘定)载列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中国大陆 302,173 243,386 香港 9,676 20,159 日本 �C 5,218 311,849 268,763 流动资产 中国大陆 2,386,544 1,796,956 香港 720,741 760,721 日本 222,590 203,772 澳门 7,640 9,963 3,337,515 2,771,412 4 以性质区分之开支 於销售成本、销售开支及行政费用计入之开支分析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核数师酬金 3,500 3,370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94,131 54,248 投资物业折旧 206 172 租赁土地摊销 983 995 无形资产摊销 10,281 10,527 雇员福利支出(包括董事酬金) 443,743 457,179 售出存货成本(包括拨回拨备�u存货拨备) 234,825 203,931 土地及楼宇之经营租约租金 27,902 37,514 设备之经营租约租金 17 6,761 研究及开发成本(包括员工成本) 154,210 139,906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收益亏损 754 140 (拨回拨备)�u存货拨备 (1,385) 5,012 应收账款减值之拨备拨回净额 (3,507) �C �C32�C 5 所得税开支 香港利得税为以年内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16.5%(二零一五 年 : 1 6 . 5 % )计 算 。 海外溢利税项 则以年内估计应课税溢利,按本集团营运所在国家当时之税率计算。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现时税项 -香港利得税 �C �C -海外税项 20,017 4,415 递延税项 (13) (48) 过往年度调整 (519) (790) 所得税开支 19,485 3,577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於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六日通过之新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及 相关法规,新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除非优惠税率适用於附属公司 所在城市,否则中国附属公司须遵照新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之规定。 倘一间附属公司须遵照企业所得税之规定及合资格成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则适 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主要附属公司之适用企业所得税率 北京高阳金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高阳金信信息」)及杭州百富电子技术有限公 司(「杭 州电子 技术」)於二零一五年根据新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获重新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随行付支付有限公 司(「SXF」)於二零一四年根据新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合资格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因此,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高阳金信信息、杭州电子技术及SXF之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 15%(二零一五年:15%)。 湖南高阳通联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湖南高阳通联」)於二零一三年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获评为 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於二零一六年到期。湖南高阳通联并无重续高新技术企业资 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25%(二零一五年:15%)。 �C33�C 6 每股盈利 (a) 基本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除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千港元) 283,964 183,486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 2,776,834 2,776,834 每股基本盈利(每股港元) 0.102 0.066 (b) 摊薄 每股摊薄盈利乃按转换所有潜在摊薄股份之假设而调整收入净额及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有三类(二零一五年:相同)具潜在摊薄效应之股份:一间联营公司-百富环球科技有限公司(「百富环球」)发行之购股权及一间联营 公司-Cloopen GroupHoldingsLimited(「Cloopen」,本集团前合营企业)发行之购股权及 可换股优先股(附注9)。 百富环球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发行购股权产生摊薄影 响(二零一五 年:相同)。 就百富环球发行之购股权而言,行使百富环球之未行使购股权可能具有摊薄影响。倘本集团应占联营公司溢利减少及於联营公司之权益摊薄收益减少将导致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净额减少,则行使百富环球之购股权将具有摊薄影响。厘定可按公平值收购之股份数目(按联营公司股份之平均年度公平值厘定)乃根据百富环球之未行使购股权所附之认购权货币价值计算。上文所计算之股份数目乃与假设百富环球之购股权获行使之已发行股份数目作比较。 就Cloopen发行之购股权及可换股优先股而言,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 Cloopen之权益账面值为零(二零一五年:相同)。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集团应占亏损超过其於Cloopen普通股之权益,行使上述购股权及可换股优先股对每股摊 薄盈利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C34�C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千港元) 283,964 183,486 假设一间联营公司发行之所有尚 未行使购股权获悉数行使(千港元) -於一间联营公司之应占溢利减少 (1,027) (1,509) -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权益摊薄收益减少�u亏损增加 (6,573) (4,770) 用以厘定每股摊薄盈利之本公司 权益持有人应占经调整溢利(千港元) 276,364 177,207 每股摊薄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 2,776,834 2,776,834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摊薄溢利(每股港元) 0.100 0.064 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集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非上市股本证券及非上市投资基金,详情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一月一日 6,982 - 添置 82,518 7,355 於其他全面收益确认之重估公平值收益�u(亏损) 22,755 (21) 汇兑调整 (6,142) (352)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106,113 6,982 香港境外之非上市股本投资 14,664 6,982 香港境外之非上市投资基金 91,449 - 106,113 6,98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账面值按人民币列值。 �C35�C 8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本集团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指非上市可换股优先股之投资,详情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一月一日 �C �C 添置 78,000 �C 於损益确认之重估公平值亏损 (1,120) �C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76,880 �C 香港境外之非上市可换股优先股 76,880 �C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日,本集团认购7,443,326股Cloopen之C系列可换股优先股(「C系列可换 股优先股」)(见附注9)。本集团所认购C系列可换股优先股之代价约为78,000,000港元(相当於 10,000,000美元)。 本集团(作为C系列可换股优先股持有人)有: i) 权利要求Cloopen於二零二零年六月十日或发生最终认购协议所订明之其他条件(以较早者 为准)後按相等於下列较高者之价格赎回C系列可换股优先股:具8%复合年利率回报加任 何应计但未付股息之发行价或於赎回日期之公平值;及 ii) 权利於最终认购协议所订明之转换日期根据若干条件按转换价将C系列可换股优先股转换 为Cloopen之普通股。 C系列可换股优先股连同上述权利乃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并按公平值确认。C 系列可换股优先股之公平值乃由独立估值师於首次入账日期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进行 估值。 本集团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指香港境外之非上市C系列可换股优先股。按公平值计入 损益之金融资产账面值乃以美元列值。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变动乃於综合收益表内「其他亏损」中列账。 �C36�C 9 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 (a) 於百富环球之投资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一月一日 1,525,040 1,370,383 应占溢利 198,992 199,012 应占其他全面亏损 (41,132) (33,373) 应占其他储备 1,248 4,828 权益摊薄(附注ii) 942 (8,530) 已收股息 (21,840) (7,280)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1,663,250 1,525,04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於百富环球(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权 益公平值为1,870,960,000港元(二 零一五年:2,908,360,000港元),本集团权益之账面值 为1,663,250,000港元(二 零一五年:1,525,040,000港元)。 公平值乃按於结算日之活跃市场现时价格厘定。.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於百富环球之权益为32.86%(二零一五年: 32.73%)。 概无有关本集团於百富环球之权益之或然负债。 附注i: 百富环球主要从事开发及销售电子支付销售点(「电子支付终端」)产品以及提供 支付解决方案服务及维护服务(统称「电子支付终端解决方案业务」)。 附注ii: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百富环球若干雇员行使根据於二零一零 年十二月一日设立之购股权计划授出之购股权。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权益摊薄收益 826,000港元(二 零一五年:权益摊薄亏损8,442,000港元)已於综合收益表中确 认,包括计入综合收益表扣除储备116,000港元(二零一五年:计入综合收益表 进账88,000港元)。因此,本集团於百富环球之权益由32.73%减至32.56%。 附注iii: 年内,百富环球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购回合共10,000,000股普通股。有 关购回股份随後已於年内注销。因此,本集团於百富环球之权益由32.56%增至 32.86%。 �C37�C (b)於Cloopen之投资 下文载列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联营公司-Cloopen(二零一五年:合营企 业)。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Cloopen之账面值为零,对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不 属重大。Cloopen拥有之股本由A类普通股、B类普通股、A系列可换股优先股、B系列可 换股优先股及C系列可换股优先股构成。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日,Cloopen向一名现有股东发行27,862,642股普通股。紧随其後, Cloopen再向本集团一间附属公司发行7,443,326股C系列可换股优先股及向若干其他投资 者发行另外37,216,630股C系列可换股优先股(「C系列交易」)。C系列交易完成後,按本 集团所持有所有Cloopen已发行及发行在外普通股计算,本集团於Cloopen普通股之实际 权益由67.5%减至47.8%。C系列交易後,本集团亦不再拥有Cloopen之共同控制权,而 Cloopen成为本集团之联营公司。 概无就本集团於Cloopen之权益提供资金之或然负债及承担。 应占Cloopen之权益变动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一月一日 �C 2,584 应占亏损(附注i) �C (794) 应占其他全面亏损(附注i) �C (3,104) 应占其他储备 �C 1,314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附注ii) �C ― 附注i:应占亏损及其他全面亏损乃按本集团持有之Cloopen已发行普通股之实际权益计 算。 附注ii:於Cloopen之权益初步按公平值计量。在初次确认後倘於Cloopen之权益之账面值 因亏损减至零,账面值将因应本集团应占於Cloopen之权益之损益份额以及其他 全面收益或亏损变动而增加或减少。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应占 Cloopen之亏损超过其於Cloopen普通股之权益,该项投资於本年并无对综合收益 表构成整体财务影响。 �C38�C 10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业务之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及按 金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部分 应收账款(附注(a)) 247,647 246,527 应收票据(附注(b)) 1,284 7,707 减:应收款项减值拨备(附注(c)) (5,397) (18,645) 243,534 235,589 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业务之应收款项(附注(d)) �C 115,642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预付款项 15,086 10,931 按金 11,193 12,640 其他 11,761 16,994 38,040 40,565 281,574 391,796 非即期部分 长期按金及预付款项 3,434 4,318 合计 285,008 396,114 附注: (a) 应收账款 本集团给予贸易债务人之信贷期由0至180日不等。主要按发票日期作出之应收账款账龄 分析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至90日 170,730 170,302 91至180日 18,925 7,854 181至365日 23,981 17,248 365日以上 34,011 51,123 247,647 246,527 �C39�C (b) 应收票据 该结余指到期日为少於六个月之银行承兑票据。 本集团应收票据之到期情况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90日内 1,284 1,216 91至180日内 �C 6,491 1,284 7,707 (c) 应收款项减值拨备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账款5,39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8,645,000港元)已 减值。该等已减值应收款项主要与个别拖欠款项之客户有关。主要按发票日期作出之该等应收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91至180日 �C - 181至365日 �C - 365日以上 5,397 18,645 5,397 18,645 (d) 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业务之应收款项 有关结余主要指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业务产生之应收款项。 就代表商户收取之交易处理付款,有关金额一般於商户之相关交易获金融机构确认时可由本集团向相关金融机构收取。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结余之账龄低於90日并以日圆列值。 �C40�C 11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业务之应付款项、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付账款(附注(a)) 230,566 165,685 应付票据(附注(b)) 35,704 35,538 266,270 201,223 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业务之应付款项(附注(c)) 787,667 472,912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附注(d)) 646,400 467,030 1,700,337 1,141,165 附注: (a) 应付账款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主要按发票日期作出之应付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时至90日 177,059 104,471 91至180日 33,503 24,173 181至365日 8,162 21,172 365日以上 11,842 15,869 230,566 165,685 获供应商授予之信贷期介乎0至180日之间。 �C41�C (b) 应付票据 余额指银行承兑票据: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90日内到期 19,161 20,987 91至180日内到期 16,543 14,551 35,704 35,538 (c) 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业务之应付款项 有关结余指就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业务应付商户之款项。有关金额一般於30日内进行结 算及按以下货币列值: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人民币 787,667 388,066 日圆 �C 84,846 787,667 472,912 (d)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计员工成本及退休金供款 162,675 136,817 按金及预先收取款项 332,501 148,901 其他 151,224 181,312 646,400 467,030 �C42�C 12 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组别的资产及负债 有关本集团全资附属公司Merchant SupportCo., Ltd及其附属公司(「出售组别」)之资产及负债 (属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分类之部分),继本公司、MerchantSupportCo.,Ltd及一名独立第三 方订立谅解备忘录在日本出售出售组别後呈列为持作出售。该交易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完成。 (a) 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组别的资产 於十二月 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7,530 长期存款及预付款项 160 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业务之应收款项 133,464 其他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及按金 3,19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8,245 222,590 (b) 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组别的负债 於十二月 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支付交易处理解决方案业务之应付款项 95,915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 520 应付以权益法入账之投资之款项 12 当期所得税负债 33 96,480 (c) 就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组别在其他全面收益确认之累计收入 於十二月 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换算海外附属公司财务报表产生之汇兑差额 2,847 交易之预期代价高於相关资产及负债之账面总值。因此,将资产及负债重新分类为持作出售时 并无确认减值亏损。 �C43�C 购买、出售或赎回证券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 售或赎回任何股份。 末期股息 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派付或宣派任何股息(二零 一五年:无)。 确定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记录日期 为确定本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权利的记录日期(鉴於将不会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即指进行任何股份过户登记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8 日(星期二)。本公司股东必须於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 有本公司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送交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进行登记,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之企业管治常规乃按照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 内之原则(「原则」)及守则条文(「守则条文」)订立。 制定企业管治常规及准则时,本公司已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 应用该等原则并一直遵守全部适用守则条文。 董事之证券交易 本集团已采纳规管董事对本公司有关证券进行交易的交易指引,其条款乃不逊於上 市规则附录10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标准守则」)内所载之 规定准则。 经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後,董事已确认彼等於年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及本集团 之交易指引内所载之规定准则。 就因其职位或雇用而可取得或可能取得有关本集团之内幕资料或本公司证券之雇员而言,本公司亦已制定该等雇员对本公司证券进行交易之书面交易指引,其条款乃不逊於标准守则内所载之规定准则。 �C44�C 确认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身分 就有关报告期间,本公司已接获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谭振辉先生、梁伟民先生 及许思涛先生(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辞任))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规定所作 出确认彼等独立身分之年度确认书,向本公司确认彼等各自符合上市规则所载之独 立身分指引。本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属独立人士。 尤其是,进一步补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之公布,张楷淳先生 (「张先生」)自 二零零九年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已获调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 行董事,自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於彼担任非执行董事之任期内,张先 生负责各方面之工作,包括管理层表现监测、风险评估及内部监控,并无涉及本公 司、其控股公司或彼等任何附属公司或本公司核心关连人士之日常管理及营运或执 行或管理角色或职能。 因此,张先生被视为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之独立身分准则,惟第3.13(7)条有关彼 过往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之技术细节则除外,有关委任本质上并无影响彼担 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身分,而本公司已接获张先生确认彼之有关独立身 分作出之确认书。 审核委员会 订明审核委员会权力及职责之书面职权范围已予编制及采纳。 审核委员会乃董事会与本公司核数师就本集团审核范围内事宜之重要桥梁。审核委 员会亦检讨外部和内部核数及内部监控和风险评估之成效。於本公布日期,审核委 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谭振辉先生、梁伟民先生及张楷淳先生所组成。於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曾举行两次会议。 �C45�C 审阅综合财务报表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范围 本集团的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已就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初步业绩公布中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收益表、综合全面收益表、综合资产负债表及相关附注所列数字与本集团该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列载数额核对一致。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就此执行之工作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聘用准则或香港核证聘用准则而进行的核证聘用,因此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并未对初步业绩公布发出任何核证。 刊登业绩公布及年报 公布将於本公司网站www.hisun.com.hk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刊登。二零一六年年报将於稍後时间寄发予所有股东,并於上述 网站刊登。 上文所载二零一六年年度财务资料并不构成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法定财务报表,惟资料乃节录自将载入本公司二零一六年年报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承董事会命 高阳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李文晋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五名执行董事,分别为张玉峰先生、渠万春先生、徐文生先生、李文晋先生及徐昌军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谭振辉先生、梁伟民先生及张楷淳先生。 �C46�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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