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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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2017年3月9日举行之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投票表决结果
及
委任监事会主席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兹宣
布,本公司於2017年3月9日(星期四)上午九时三十分於中国北京市丰台
区丰台北路18号恒泰中心D座12A举行之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
时股东大会」)上,所有列载於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内拟提呈会上之决议案
已获股东以投票方式表决正式通过。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1月20日
之通函中所采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於临时股东大会当日的已发行股本为1,272,670,000股(其中884,733,000
股为内资股及387,937,000股为H股),此乃有权出席并可於临时股东大会
上对议案进行表决的总股份数。因城建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并被
视为於建议续订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中拥
有重大权益,城建集团、其子公司及�u或联系人须於临时股东大会上就
有关续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的建议年
度上限的决议案放弃投票且其并未参与表决。除上文所述者外,概无其
他股东须於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所提呈的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概无股份
赋予股东权利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但须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就
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实际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有效代理人为9
人,共持有1,110,486,158股有表决权的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并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的87.2564%。临时股东大会已依照中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
程之规定举行。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王丽萍女士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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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案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票数(%)
普通决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 反对 弃权
1.审议及批准有关续订本公 539,455,040股 0股 0股 通过
司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的 (100.0000%) (0.0000%) (0.0000%)
决议案:
「动议批准及确认本公司与
城建集团拟续订的综合服
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
行的持续关连交易截至2019
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
年度上限;及授权本公司
任何一名董事与城建集团
续订有关协议,或代表本
公司签署或订立其认为必
要或适宜的其他相关文件
或补充协议或契据,以及
作出一切相关事宜及采取
一切有关行动以使续订综
合服务框架协议生效,并
作出其认为属必需、适宜
或权宜的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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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数(%)
普通决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 反对 弃权
2.审议及批准有关委任袁国 1,107,346,158股 3,140,000股 0股 通过
跃先生为本公司股东代表 (99.7172%) (0.2828%) (0.0000%)
监事的决议案;
3.审议及批准有关委任赵鸿 1,107,346,158股 3,140,000股 0股 通过
女士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 (99.7172%) (0.2828%) (0.0000%)
事的决议案;及
4.审议及批准有关委任闫连 1,078,536,158股 31,950,000股 0股 通过
元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 (97.1229%) (2.8771%) (0.0000%)
事的决议案。
由於第1项至第4项决议案均获出席并有表决权的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赞成,故第1项至第4项决议案已正式
通过为本公司普通决议案。有关上述决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司
日期为2017年1月20日的通函。
本公司的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於临时股东大会上
担任点票监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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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监事会主席
董事会亦宣布,监事会於2017年3月9日举行的会议上选举袁国跃先生为
监事会主席,自即日起生效。
承董事会命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丽萍
北京,2017年3月9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王汉军及李国庆;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为王丽萍、陈代华、郭延红、关继发、苏斌、闫连元及汤舒畅;及本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张凤朝、王德兴、阎峰、孙茂竹及梁青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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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17年3月9日舉行之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投票表決結果及委任監事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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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设计
2017-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