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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93)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举行的
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
普通决议案已获独立股东以按股数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兹提述华融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之通
函(「通函」)及在通函内所载同日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
告所用词汇与通函内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星期三)假座
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一座29楼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普通决议案已获
独立股东以按股数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获委任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
点票事宜担任监票员。投票表决结果详情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
赞成 反对
批准二零一六年新总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以及 16,609,915 0
经修订年度上限 (100%) (0%)
由於超过50%票数赞成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故该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
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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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股东特别大会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为3,338,107,918股股份。於股东特
别大会当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融连同其联系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1,702,435,038股股份(相当於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1%),须於并已於股东特别大会
上就普通决议案放弃投票。赋予独立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赞
成或反对股东特别大会上所提呈普通决议案之股份总数为1,635,672,880股。概无
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惟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须於会上放弃表决赞成普通决议案。
承董事会命
华融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刘晓东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刘晓东先生、黄睿先生及赖劲宇先生,非执行
董事为曾建勇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黄天佑博士、马立山先生及杨少强先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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