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Conch Venture Holdings Limited
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86)
有关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出
董事会会议通告之公告
本公告乃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
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与香港法
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团间接拥有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螺集团公司」)
49%股权,而海螺集团公司拥有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海螺水泥」,股份代
号:00914)约36.78%股权。诚如本公司先前刊发的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的年度报告及其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所披露,本
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及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
个月之大部份利润来自所持海螺集团公司(本公司联营公司)之股权。於上述期
间,应占海螺集团公司利润分别约占本集团利润约74.8%及65.7%。
经计及上述因素,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海螺
水泥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刊发公告(「海螺水泥公告」),通告海螺水泥将於二零
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举行董事会会议,以考虑及批准(其中包括)海螺水泥及其附
属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经审核综合全年业绩。
有关进一步详情,请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参阅海螺水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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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
联席公司秘书
疏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郭景彬先生(主席)、纪勤应先生(行政总
裁)、李剑先生及李大明先生;非执行董事章明静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
志安先生、陈继荣先生及刘志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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